Ⅰ 中国人民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风险吗
理财产品,(因法律规定是不准跟客户承诺保本的)只讲风险高、中、低。
一般固定收益率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一些理财产品,基本上能保本。
能不能保本,关键看募集起来的资金拿去做什么。
Ⅱ 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是不是都必须向银监会报备
必须当地银监局报备。银监会为了避免各家银行变相提高人民币存款利率,是明令银行除存款外不许提保本保息的,因此银行宣传材料只能写预期收益。你要购买理财产品应该首先看看该产品的投资方向,如果是股票市场,那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在骗你了,那一定是不保本的;如果是购买债券、银行信贷资产、或是国债等,那这种产品基本是保本的(因该说是风险极低)。我建议你还是先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再作判断。
Ⅲ 银监会是什么时候规定银行理财不许承诺客户保本保息
理财盲更需要安全。很多“保本+保息”理财产品所能保证的收益,都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监会不允许高息揽储)。
诱人的“高利息”往往都打着“预期”的幌子,不能被写进合同中,这点你给小心。
当然连本都不保的理财产品你更给小心,别到时候怎么赔的你都不知道。
Ⅳ 有规定说不允许银行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息吗
银行有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也就是理财产品的卖家,一般就是开发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投资人一般应该注意发行者的研发、投资管理的实力。
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资渠道是有资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机构可能没有资格参与这些投资,这样就对发行者造成了投资方向的限制,最终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因此,实力雄厚的机构的信用更加可靠。
任何理财产品发行之时都会规定一个期限。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较短,但是也有外资银行推出了期限为5~6年的理财产品。所以投资人应该明确自己资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资期内可能的流动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当投资长期理财产品时,投资人还需要关注宏观经济趋势,对利率等指标有一个大体的判断,避免利率等波动造成损失或者资金流动性困难。
Ⅳ 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分为哪几类保本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收益类
保本浮动收益类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前两类又可以归纳为保本类,第三类为非保本类。
保本理财产品是到期时至少保证本金安全,其中保本浮动收益,只能保证本金,不能保证收益;保本保证收益类理财产皮既能保证本金安全,又能保证最低收益。
Ⅵ 中国人民银行对对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最高规定是多少
这个没有规定的,理财师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的。
理财产品是投资,不是存款,准确的说理财产品是没有利率这个概念的,是预期收益率。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Ⅶ 为什么很多银行买保本理财产品,法律规定不是理财产品不能保本吗
根据证监会及银监会法律条文规定,银行及证券推出的理财产品绝对不能有“保证收益”或“固定收益”等字样。此处是针对收益的。至于保本问题,我记得法律规定银行不能以以书面形式承诺风险和收益的。所以若标明保本,文书应该是钻的没有明确针对本金这部分制约的空子。
Ⅷ 法律是否规定理财产品不准有保本保息的字眼
有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确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8)央行关于保本理财产品的规定扩展阅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