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 )。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专业化服务。
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向,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业务范围也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规模有限。
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仅仅是以储蓄为主体的单一产品形式,与发达国家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另外,就规模上来看,其他个人金融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
(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非因商业银行扩展阅读:
国内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才开始出现虽然个人理财业务日益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视,理财产品也日益丰富,业务扩展十分迅速。
但从长远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性的问题。
2.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投资非标产品必须“一一对应”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财产品均须与其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相对应,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只有坚持资金来源一一对应,才能真实反映每一项理财产品的真实情况。权威人士称,这也是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
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类业务的对应要求更加严格。《通知》规定,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一一对应”要求的非标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如果银行不能实现“一一对应”要求,银监会将不再允许其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对于通知印发前的存量资产,银监会将给予宽限期。根据要求,银行要对已经投资的产品进行整改、梳理,使理财产品与跟投资品一一对应起来,如果实在做不到的,则必须在2013年底前计提资本。据了解,有部分银行已经按照上述原则实现了“一一对应”,但也有一些银行未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投资非标债权资产要坚持限额管理原则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跨业交易、跨机构合作进行风险资产腾挪或转移,规避了贷款管理和相关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由此放大的信贷投放,可能对冲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货币政策的力度。这也是银监会下重拳治理这类理财产品的最直接目的。
为了防止业务规模过快扩张而引发系统性风险,《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这一规定的实质是从“银行对资产负债规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对理财业务的把控程度两者谁更审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觉得这个限额的规定,关注点不应在数字上,而是应该将投资者保护与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在完善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该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万亿。如果简单按照35%的限额计算,非标债权资产的规模将在2万亿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则,不同类型的银行,选择总资产占比还是选择理财产品余额占比的情况将有所差异。该人士称,对于资产规模大的银行,通常应选择35%的算法,而资产规模小的银行,通常应选择4%的算法。以农行为例,该行2012年末的总资产为13.2万亿元,理财产品余额为4700亿元。按照孰低原则,该类理财产品需控制在1645亿元左右。
由于通知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将有一部分银行的持有规模超限。对于这部分存量超限资产,银监会也给予了比较灵活的政策。据了解,如果超出根据孰低原则计算的规模后,将不能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但可以进行结构调整。投资品种更审慎、风险值更低的客户将成为银行保留的首选。
监管机构力促银行做真实理财产品
在此次《通知》规范的非标债权资产中,通过银证、银信通道操作的业务赫然在列。不过,权威人士称,通道业务增长过快确实有隐患,但仅仅规范通道业务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银行可以不通过通道进行投资,因而银监会要规范的是银行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的限制通道。该人士表示,银监会希望解决的问题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必须投向清晰,标的明确。而这也有助于防范理财产品形成“资金池”,从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为此,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在非标债权投资中的角色问题态度也十分坚决。《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为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而对于通知印发前,已进行担保或承诺的,银行应自行处理,也可以采取一些风险缓释措施。
除了将在产品端实施严格的规范,银监会还将在源头进行把关。《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前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此外,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产品投资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必须上收总行。
真实理财产品必须坚持“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原则。银监会在《通知》中也对投资者保护做出了相应安排。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情况,如果存续期内,投资非标债权的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必须在5日内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3.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指什么
你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
根据你的投资额度,享受到的理财服务等级不同
对超高净值客户,有的商业银行还有私人银行服务
4. 商业银行推出理财业务原因有哪些
针对需求拉存款呗。大家都想理财但对理财都不明白。以为多赚点钱就行了呢。正好银行有这机会,就给你多点利息呗。吸游资攒个大个充个大盘
5.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从事理财业务中的"四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从事理财业务中的"四个禁止"是什么 个禁止
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可以概括为“一个原则、两项制度、三点要求、四个禁止、五个注意”。
一个原则:即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这是体现在《办法》和《指引》中的一条主线。
两项制度:就是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必须针对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点要求:一是要求理财业务成本可算,不能稀里糊涂不管挣钱赔钱什么都办;二是风险可控;三是信息披露或曰充分风险揭示,要对社会负责,这个产品到底是谁承担风险-是商业银行还是客户,要说清楚。
四个禁止:一是禁止将理财业务作为变相高息揽储的手段;二是禁止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三是禁止销售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产品;四是禁止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五个注意:一是在理财产品销售和相关资产管理过程中,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变相高息揽储就承担着声誉风险。二是在理财投资过程中,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三是在内部人员管理过程中,注意防范操作风险;四是在理财业务的会计处理、税务管理等方面,注意防范合规性风险;五是在确定理财业务发展方向方面,注意防范战略风险。
6.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遵循什么原则
基本原则
1、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2、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3、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4、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5、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6、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非因商业银行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提示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3、提示客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4、本理财产品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并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5、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6、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7、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
8、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
9、风险揭示书还应当设计客户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包括确认语句栏和签字栏;确认语句栏应当完整载明的风险确认语句为:“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并在此语句下预留足够空间供客户完整抄录和签名确认。
7.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包括什么
包括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活动。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活动。
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分享与承担。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知识。
由于缺乏对个人理财业务熟悉的人才,银行理财师队伍建设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起,中国理财规划师人才的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各地金融机构理财规划师已成抢手人才。
部分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没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户该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甚至为了完成发售任务,采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等手段误导投资者,或吸引不适合该理财计划的客户购买。
在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中,汇丰、花旗、恒生、东亚等6家中外资银行因理财产品的运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报告中的“黑名单”。
8. 不属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特点的是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分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丰富,在研究理财产品时,需要客观科学地对产品进行分类。基于理财产品的诸多基本要素和条款,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按照货币币种分类,可分为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我国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目前,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远远高于外汇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
(2)按照委托期限分类,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通常认为,一年以下为短期理财产品,一年(含一年)以上至两年为中期理财产品,两年以上为长期理财产品。
(3)按照投资方向分类,根据孟磊的总结,可分为股票型、货币型、债券型、信贷资产型、组合投资型、结构型及另类理财产品等
(4)按照风险属性分类,按收益和本金是否可以保全分为保本类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
由于非保本类的产品预期收益率相对较高,所以尽管伴随着较高的风险,最近一段时期也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5)按照存续形态分类,可分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和封闭式理财产品。其中,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投资者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随时或定期进行申购或者赎回,总体规模可变;反之,封闭式理财产品在存续期间一般不能进行申购或赎回,总体规模通常不可变。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有哪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作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整个银行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9.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做法,正确的是( )。
D
答案解析:
[解析]
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项正确。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做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A、B项错误。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