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落锤什么结果
时隔半年,曾轰动一时的银行理财“飞单”大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16.5亿“假理财”案监管处罚落锤。罚款2750万,3名责任人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但事实上,这些客户购买的根本不是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此后,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则“关于理财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朋友圈海报指出:“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资产管理系列’个人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了本金及收益。”
由此或可推断,前述“份额转让”产品中所包含的理财,应该不是类似的民生银行自营或总行审批合规代销的理财产品。
民生银行事后公开表示,根据民生银行初步掌握的线索,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内控机制存在漏洞
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表示,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是一起由个人道德风险引发的操作风险事件,涉嫌违法犯罪。
一位接近民生银行“假理财”案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爆发并非“爆仓”,而是民生银行内部自查发现的。他称,这反映出民生银行在内控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总行打不开分行、支行的“黑匣子”。
在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看来,几百万的理财产品,资金一旦进入银行账户,银行中后台不可能没有监控,此外对于大额资金的转出也有监控。由此可见,“假理财”案的资金很可能根本就没通过银行账户;而如果是用别的银行卡,在民生银行网点刷POS机买理财也令人匪夷所思。
民生银行事后公开表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二是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这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
石杰表示,民生银行内部已经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目前,民生银行内部迎来一场复杂的系统改革,包括私人银行管户系统嵌入理财产品中,全流程监控客户在分行、支行的情况;客户投资额度到一定层级后会交给在总行私人银行中心登记备案监控,以杜绝“飞单”情况。
骗子就应该收到惩罚。
Ⅱ 民生银行30亿假理财案,在银行买理财产品如何防骗
民生银行假的理财产品案之所以受人瞩目,原因一是金额大,二是银行支行行长参与并主导,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三是参与人员众多,受骗者多,银行参与的员工也多。
那么,民生银行假理财产品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是指,2017年4月,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假理财案违法行为的案件,涉案资金总规模可能高达30亿元。2017年11月21日,北京银监局于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给予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案也被称作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虽然民生银行和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处罚:北京银监局对张颖给予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肖野、何蕊分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张剑、周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月玮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其三,购买理财产品不能贪图高息
以往的上当受骗都是贪图高息的结果,有的投资高收益理财产品,结果出现了兑付问题,本金都失去了。正常的情况下,银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4—5%左右。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产品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贪图了高利诱惑,银行工作人员承诺将原来“一年期产品原本年化收益率4.2%,还有半年到期,相当于年化8.4%的回报”,为了贪图8.4%的收益导致购买了虚假理财产品。所以,在任何情况下贪图高利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问题。
要购买银行的正式理财产品而不要购买转让性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在银行柜台购买并确保资金进入银行账户和,购买理财产品不能贪图高息,这就是我们必须掌握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三原则。
Ⅲ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倒底怎么回事
自始至终,其实理财都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事情,如果没有特别专业的知识,至少你还是要知道理财的坑在哪里,民生银行这样的飞单事件可谓是防不胜防,但是一般的理财风险大家还是应该知道的。
互联网理财其实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资金的流动,什么是资金的流动呢?就是你这里有闲钱,别的地方有人需要用钱,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作用就是将你的闲钱收集起来,借给需要用钱的人,从而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差价,但是这就有个很大的问题了,因为借款人并不都是信用很好的人,万一有人信用不好,赖账不还这就出现了所谓坏账风险,而坏账风险就成为了很多投资者投资理财亏损的根源。
Ⅳ 银行竟卖“假理财”,是什么让银行“内鬼”
“监守自盗”暴露银行内控不到位
此次“假理财”案件暴露出民生银行不少内控问题。从多位投资者提供给媒体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来看,这款理财的转让人集中在10多位,巨额资金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汇入这些人的账户,并没有引起银行风险监控部门的警觉。
Ⅳ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 民生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当然要负责,客户有理由相信签订的理财合同真实有效,并且履行了理财合同,所以民生银行需要负责,最新新闻,民生银行也承诺全额兑付。
Ⅵ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投资者能要回钱吗
自始至终,其实理财都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事情,如果没有特别专业的知识,至少你还是要知道理财的坑在哪里,民生银行这样的飞单事件可谓是防不胜防,但是一般的理财风险大家还是应该知道的。
Ⅶ 银行竟卖“假理财” 是什么让银行“内鬼”
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
从投资人提供的数份投资合同看,这款“假理财”原本的预期收益率从4.2%到5.5%不等,在银行收益中表现平平。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投资人,原始投资人急需用钱要转让没有到期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放弃部分收益,让这个理财产品摇身一变,收益率超过了8.4%,有的收益率甚至达到11%。
原本的收益率让不少投资者以为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而“转让”幌子下的收益率又颇为诱人。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理财是在银行网点购买,又有联系多年的银行销售人员推荐,重点是合同上还印着银行的章。这使得这些颇有投资经验的私人银行客户从没有怀疑过理财产品的真实性。”
Ⅷ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吗
这一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是支行行长或者其他涉案人员。同时民生银行负有管理、风控上的责任,“银行的部门管理、内控上还是存在短板,银行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Ⅸ 最大银行理财诈骗案是哪年在哪
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无论什么理财都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