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七日盈,属于理财产品吗保本保利息么有风险么
一般这种都是对应着货币基金,一般风险相对很小的。买的时候最好问清楚底层资产是什么,如果是货币基金就非常安全。如果是债券基金也可以考虑,但是债券有时候也会亏,但是时间久了会涨回来的,相对也安全。至于其他的资产就算了,不要买。
Ⅱ 理财产品 7日年化2.9% 投35万 一个月利息多钱
7天年化利率就是年利率,只是说法不同而己,你投入35万元,一个月按照30天计算利息为,
350000x2.90%x30÷365
=10150x30%365
=834.25(元)
Ⅲ 怎么选择银行的短期{七天}理财产品选择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些什么 谢谢!
1、短期理财产品(七天)先看产品募集期及满期后到帐时间,因收益率都是按年算的,如果募集期+满期后到帐时间=7天,就相当于把年收益率摊低一半,相当于如果年收益率是4%的话,实际收益率只有2%,而且这还不含银行可能对理财产品收取的申购或管理费之类的费用。
现在银行的通知存款业务,七天通知利率1.49%,一天通知0.95%。这是一定能拿到的。如果银行的所谓短期理财产品合同中没有写明一定保证收益率是多少,且募集期+到帐期过久,还不如直接办通知存款。
2、如果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建议购买一年期或至少半年期的,这样得到的收益率比较准确,也不需要计算得很复杂。想一想:如果收益率差不多,买一年的N次短期产品(中间扣除募集期+资金到帐期),实际收益率可能反而没有一年期的高。
3、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不可能保证收益(更不会在合同中写明到期一定有多少收益),合同中只会写“预期收益”,而预期收益是不定的,可以是多,可以是少,也可以是负,以前也有报道过的。
Ⅳ 什么是7天理财产品
银行7天理财产品是指:就是银行的发售的时间为7天的短期理财产品,最低起存额为内5万。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容发售、起息一般不在同一日,具体的起息日期,对应的产品会有说明。另外,短期理财产品通常有2到7天的认购期。
认购起点: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预期理财收益按照投资者购买各子计划当日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
成立日:登记日为成立日,各子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到期日:成立日后的第7天为各子计划到期日,若到期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赎回
投资者认购此理财计划项下的子计划,且相应子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该子计划。
Ⅳ 19年农信七日理财一万元七天利息
利率是多少啊,不然给你算不出来的
Ⅵ 村镇银行可以有理财产品吗
可以
但村镇银行一般是由大型银行发起,由当地企业和政府出资入股。相对国有银行,甚至城市商业银行,管理较为混乱,当然这个也趁此不齐。所以购买村镇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的条款,介绍内容,把握好风险。
Ⅶ 包商村镇银行有理财产品吗
你好,包商村镇银行有理财产品,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专用理财产品,但建议到国有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有保障。
Ⅷ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7日盁是理财产品吗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7日_是理财产品。产品定义:“七日盈”通知存款,是一个比较好的银行理财方式。
拓展资料
七天通知存款的弊端,七天通知存款怎么支取?
通知存款是银行定期存款类型之一,与整存整取相比,通知存款的期限较短,仅有一天和七天两种期限选择,其中七天通知存款的利率要高于一天通知存款。那么七天通知存款的弊端有哪些呢?
1.存款利率低。
七天通知存款的利率普遍不高,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的利率平均在1.1%左右,城商行和农商行利率略高,部分银行可达到1.6%以上。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虽然较活期存款利率高,但要低于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所以七天通知存款不适合作为长期存款使用。
2.计息规则。
七天通知存款对应的利率是按7天为一整个周期计算的,如果实际存款天数非7天整数倍,那么不足7天部分是按活期利率计算的。
例如投资者存入1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持有满6天后取出,那么这6天全部按活期利率计息。如果持有满8天后取出,那么有7天按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超出的1天也仅按活期利率计息。
3.起存金额高。
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一般为5万元,要远高于其他定期存款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门槛相当。
七天通知存款是支持部分支取的,但部分支取的前提是账户剩余金额不能低于5万元,否则会转入活期存款账户。
七天通知存款虽然存在一些弊端,不过短期存款来说也有它的优势,例如转出非常灵活,支持手机银行操作,且可以做到及时到账。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8月2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区内88家旗、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5家独立法人农村信用社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业务活动以为社员社提供服务,促进社员社的发展为宗旨。
基本职能: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授权下,承担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履行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