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市失业金怎么领取
在成都缴纳失业保险后,因个人原因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前款第(二)项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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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㈡ 成都市如何办理一次性失业金领取手续。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
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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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㈢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可以,可以选择在成都领或者是在老家领。在成都领必需要居住证。
外地务工人员在成都办失业金流程:
一、首先要准备的东西:
1、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开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盖公司章,具体格式在营门口社保局6楼那儿有。
3、三张一寸照片。
4、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暂停了。
5、自己在成都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是你住的社区,方便以后领取失业金)。
6、办理自己缴纳医疗保险手续(最好是办了,不然怕审核人作怪)。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户口簿。
二、办理流程:
1、带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营门口社保局6楼审核看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符合就会给一张《失业金核发通知书》给你。
2、不要离开这个办公室,就在刚才办理手续那个窗口旁边有个失业登记窗口,在那儿拿失业登记表和求职表,再到10楼复印店复印,复印店的人员知道怎么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回到6楼那个办公室填表、粘照片、交表。
3、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上户主和自己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到自己居住证所在社区(就是办居住证时人口登记那个地方)报到。
4、定期到社区签字。
不要问我为啥这么清楚,因为我也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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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我在上日9日24号办理的成都市失业补助金申请,为什么到现在5个工作日过了还没
①现在才上午11点过,今天还没过完。②9月底成都对之前申请的失业补助金又进行了二次审核(因为之前有不符合条件的人也申请成功了),工作量比较大,可能要延迟。③就算这个月通过了,也不是马上就发,要下个月才开始发。
㈤ 减员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用每月给公司账户付款是什么意思拜托各位大神
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1997]4号)要求,现对侵占、挪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项基金)的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两项基金搞基本建设投资已经完工的项目,要通过直接变现、转让等方式收回本息;未完工的项目,要立即归还占用的两项基金,并按照同期居民存款利率收取利息;对于短期内确定实不能收回本息的项目,应逐笔登记,并制定计划及时催收。以上情况属于政府研究决定或政府领导同意的,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属于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决定投资的,由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实。 上述不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并经批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再就业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借出两项基金或用两项基金参与房地产投资、委托放贷等直接或间接投资,属于政府研究决定或政府领导同意的,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收回本息;属于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决定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直接变现、转让等方式收回本息。收回本金时,在借出或购买时已在两项基金中核销,按照收回金额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未核销的,按照收回数额冲减两项基金暂付款;收回的利息等收入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 三、用两项基金购买的股票,要妥善保全,并制定计划在适当的时候按照市价收回资金并返还两项基金。用两项基金购买的企业债券,采用两种办法处理:一是购买经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时收回本息;二是购买未经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清理并退还占用的两项基金。 四、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帐户进行清理。除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帐户外,一律取消在信用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行业或企业内部银行及结算中心等非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对两项基金存入其他机构取得的利息要全部作为两项基金的利息收入,转作他用的,按私设小金库处理。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办的各种经济实体(不包括按规定开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生产自救基地),一律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脱钩,由财政、审计部门对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需要注销的经济实体,应从其财产中如数收回占用的两项基金,并按照现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不需要注销的经济实体,应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占用的两项基金,但转让价值不得低于原值,转让取得的净收益应按投资者出资比例或合同规定进行分配。收回本金时,在借出时已在两项基金中核销的,按照收回金额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未核销的,按照收回数额冲减两项基金暂付款;收回的利润等收入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涉及到注册资本、股权转让等变更或举办的经济实体终止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六、用两项基金购置的办公设备、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等固定资产,确属实际工作需要的,列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属于为帮助失业职工再就业开展培训所必须的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属于以经营为目的购置的宾馆、饭店、旅游场所(包括以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名义购置的经营性场所)等固定资产要通过转让方式变现,取得的收入在购置时已在两项基金中核销的,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未核销的,按照取得收入金额冲减两项基金暂付款。 七、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他行政部门)以各种名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动用两项基金上缴的资金(不包括调剂金)或管理费,必须制定计划按照上缴数额全部归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的资金记入两项基金其他收入。 八、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管理费购置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未办理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手续的,应尽快到投资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分类入帐。 九、对于1994年11月22日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94]财社字第59号)下发前,被侵占挪用的两项基金及管理费应如数追回;下发后发生的侵占挪用两项基金或管理费除如数追究回外,有关部门应对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给予一定的处分;1998年4月1日后,再有侵占、挪用两项基金行为的,除按上述两种方式处理外,还要根据被侵占、挪用的数额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上各种违纪行为中凡涉及犯罪的,都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政纪或党纪处分替代司法处理。具体处罚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处罚实物资产前,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转让资产的参考依据。对于被侵占挪用的两项基金及管理费,确属不能追回的部分,或者固定资产评估变现取得的收入小于购置原值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十一、以前年度各种财务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作处理的,要按照本通知精神一并处理。清理检查及处理情况,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逐级上报(一式三份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于1998年12月底将清理检查及处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
㈥ 成都市就业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
(二)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三)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
三、申报材料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
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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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
(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
(四)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㈦ 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条件为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失业金的补助标准为: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
(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
(四)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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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时,此前应享受未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㈧ 成都市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准备些什么资料
一、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5、有求职要求的。
(8)成都市失业基金专户理财扩展阅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㈨ 成都市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准备些什么资料
成都市失业保险领取: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失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2.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之日起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社保参保人员减少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和“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签字申领,申请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做自动放弃处理。
下面是成都市失业保险领取文件网址,供参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㈩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已经领了一个月了,现在还能不能转到其他地方领呀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