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信证券基金精选集合理财计划(他们叫中信11号),有什么特别包赚吗
1、依托中信证券研究平台精选基金: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完备的研究体系,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精选基金,分散风险:运用专家眼光,在市场上800多只数量众多并不断增长的基金群中“优中选优”,并准确把握与基金相关的无风险套利机会,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3、双投资经理设置:管理人拥有业内知名的研究团队,并特别配置了唐红林、刘淑霞二位投资经理;他们在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运作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这是取得良好投资业绩的重要基础。
理财产品都能说稳赚的,肯定有风险,但是中信的研发还是可以的,市场信誉度还是可以的。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㈡ 购买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人民币理财产品注意问题:一、增强流动性。
由于存在利率上调的可能,而理财产品一般无法提前支取,因此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一年期和一年以内产品,这样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投资,规避利率风险;同时要注意能否在到期前质押贷款,质押率多高,以便能解决资金燃眉之急。
二、了解产品细则。
虽然产品形式基本大同小异,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家银行都在产品功能、服务等方面不断改进。如招商银行推出的提前终止权概念,就打破了人民币理财产品无法提前支取的状况,投资者能在一定时限内终止交易,这样就能更自由地安排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
人民币理财产品注意问题:三、分清产品收益。
目前,部分银行都以组合理财的方式销售产品,其实这样的理财方案中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各占一定比例,无形中就降低了产品收益率。另外,也有一些银行虽不进行配比销售,但要收取一定的产品管理费。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弄清产品情况,分清产品收益率。
比如,光大银行于元旦再次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期限为一年,起点销售金额为10000元,最小变动金额为1000元。根据客户对银行的业务忠诚度和贡献率等,此次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设定不同预期收益率和认购金额,并一律免收管理费,同时质押率高达90%。其中白金客户一年期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1%,最高可认购300万元理财产品;而准VIP客户的预期产品收益率也能达到2.8%,限购金额为3万元。比较以往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收益稳定、流动性强、风险较低,也适合拥有不同数量现金的市民居家理财。
此外,债券市场上的产品收益情况都会有上下波动,因此,各行推出的各期产品收益率也不尽相同,投资者应兼顾各方信息,及自身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合理投资。
购买理财产品是在自己的生活有保障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购买,切勿贪多,不然可能损失更大。
㈢ 中国银行对公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托管客户风险是什么
操作风险。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㈣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的区别那个风险大
券商集合计划在很多方面与基金有相似之处,如产品信息披露、产品规模、销售回渠道等方面都较接近,而他们之答间的区别主要有: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增值性的投资顾问服务,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2、产品投资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计划投资范围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最低持仓下限为60%。 3、投资范围:券商集合计划的产品投资范围更广泛,如FOF(基金中的基金)作为基金精选产品,通过专家二次精选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统风险。 4、业绩提成激励:与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计划多数设计了业绩报酬提成条款,用于激励投资人员,更好地激励管理人追求绝对收益,走出基金只追求相对排名的怪圈。那个风险大就不好说啦,关键看经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追求什么样的收益,所谓高风险高收益,这两者的风险也不会相差很大。
㈤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风险吗
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集合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股权分置改革等国家政策、制度、规定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集合计划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和股票定价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集合计划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定价与估值有偏差。
(5)、购买力风险
集合计划投资目的是委托人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
2、信用风险
指集合计划在投资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集合计划资产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指集合计划相应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以满足集合计划退出、清算要求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在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集合计划的收益水平。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集合计划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5、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合规性风险
指集合计划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投资违反法规及有关规定等风险。
概念释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
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目前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创新类证券公司要求综合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8亿元以上,经纪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可以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有资格从事各项创新活动。
㈥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中资金、专业理财、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本金部分的价值。基金收益主要来源于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它收入。
1.基金的红利收入是指基金通过公司股票的投资而在年中或年末分配时获得的收入。基金因持有股票而分配得到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股票红利与现金红利两种。
2.股息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优先股的投资而在年中或年末分配时获得的收入。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4.证券买卖差价是指基金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证券买卖价差是基金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股票买卖价差和债券买卖价差。
5.存款利息是指基金将资金存人银行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是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新股手续费返还、发行费结余等杂项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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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风险大吗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安全性一般要优于基金,因为集合理财可以“隐性保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般在合同中规定收益分配比例和亏损承担责任,而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亏损是由投资者全部承担,而券商可以以自有资产购买一定比例本公司开发的集合产品,并可在有关协议中约定,当投资出现亏损时,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将优先用来弥补该公司其他购买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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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券商集合理财为什么不能买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能公开,募集范围较窄。证券公司一般在几个月至一年的关闭期后,开放期较短。开放期也相对有限,流动性较差。关于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相关披露规定仅要求证券公司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并对配置进行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客户资产价值变动情况,透明度较低。
拓展资料:
1、目前证券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证券公司集中理财计划,另一种是收益凭证。这两款金融产品的详情如下:证券公司集体财务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是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客户资产,由专业团队管理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集体理财计划也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收入凭证固定收益凭证是证券公司以自身信用发行的证券,规定本金和收益的偿还与特定对象相关。收入券有两种:固定收入券和浮动收入券。一般来说,固定收益凭证是有保障的,投资风险会比较低。因为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是证券公司自己发行和经营的,比较正规,大家都可以购买。但是,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存在诸多风险。我们在购买时必须清楚地了解并根据我们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定。
2、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业务也称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的,收集客户资产,由专业投资者(证券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是证券公司为高端客户开发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一般来说,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金融服务。它的风险和收益介于储蓄和股票投资之间。证券公司是这一金融产品的发起者和管理者。200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委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 2003年5月,针对部分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集合理财的实际情况,为防范风险,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委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已开展该业务以规范其业务行为的证券公司,其他证券公司暂停该业务;
3、2005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首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05年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设立以来,经过5年多的时间,不仅发行数量和规模屡创新高,涉及的证券公司数量也逐年增加。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投资力量,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日益增多。
㈨ 什么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就是券商的一种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种
下面是具体的定义:
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顾名思义,它是券商把社会上零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家进行管理。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它们之间在业务开展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
集合理财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类似于基金,但属于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方式。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运作。
集合理财门槛相对较高,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10万元。
限定性集合理财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和基金的投资范围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集合理财在参与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流动性安排、收益分配、费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灵活性,能为特定的客户群体量身定制理财产品,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目前市场上共推出了30只(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㈩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有什么区别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监管的、由证券公司担任发起版人和管理人的、银权行担任托管人的、具有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产品。它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大类,其中限定性是指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性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而非限定性则没有以上限制。
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以下简称受托理财〕业务是招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向客户提供的一种投资理财服务。客户的理财资产由招商银行或与招商银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客户享有投资收益并相应的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