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2P理财投资受法律保护吗
是的,网贷也是有明文法律保护的。你可以尝试体验一下,像龙猫贷这样的
B. 投资P2P理财违法吗
P2P其实就是民间借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金和利息的权利的,你可以将现在的P2P理财平台理解成是民间借贷中介服务业务的网络版,这个肯定是合法的,银监会也经常出台很多政策不断引导这个行业的发展。
C. 法律保护P2P理财网站上的收益吗
法律上是按规定保护的,以下是P2P受“司法解释”规范。
P2P受“司法解释”规范
2015年7月18日,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规定,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并于9月1日起施行。因为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而《规定》是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显然,当前中国P2P网络借贷受《规定》规范。
“超过四倍贷款利率是高利贷”已经作废
《规定》根据中国民间借贷的实际情况,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全面地进行了修改制定。其中很重大的一点修改,是关于民间借贷(当然包括P2P网络借贷)的利率。
简单来说,“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已经不再适用。
在50年代初,最高人民法院对辽宁有过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批复,确定了四倍利率这样一个做法,此后这个四倍利率一直在审判实践中运用。199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继续沿用了这个做法,在第6条明确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超过四倍贷款利率是高利贷”的来龙去脉。
但1991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四倍利率的规定不再适用现实情况。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7月规定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那么就没法根据四倍利率来审理相关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废除四倍利率的规定。
利率新规定:“两线三区”
为此,《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法律就民间借贷利率(包括P2P借贷利率)划了“两线三区”。“两线”为年利率24%和36%两根线。“三区”分别是:24%以下部分为司法保护区,24%~36%部分为自然债务区,36%以上部分为无效区。
“年利率24%以下”的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年利率在24%以下,属于司法保护区,如果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给予法律保护,要求借款人偿还约定的利息。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无论给没给,法院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P2P网络借贷
借贷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
如果利息尚未支付,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保护24%部分的利息,超过24%部分不予保护,也就是只要求借款人支付24%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已经支付了利息,支付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超过24%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借贷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利息已经给了就给了,没给的只给24%。
“年利率超过36%”的P2P网络借贷
借贷年利率36%以上部分,属于无效区,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利息尚未支付,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保护24%部分的利息,超过24%部分不予保护,也就是只要求借款人偿还24%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已经支付了利息,支付后又反悔,超过36%以上部分的是无效,法院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超过36%部分的利息。
简单来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已经给了,法律保护36%,没给的,法律只保护24%。
因此说...
你投资一个年利率高于24%的P2P项目,如果借款人不还,你起诉到法院,只能拿到24%的利息。
你投资一个年利率高于36%的P2P项目,即使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如果ta起诉到法院,你只能拿到36%的利息,超过36%部分要返还给借款人。
总之一句话,年利率高于24%的P2P项目,你都不要信。年利率高于36%的P2P项目,就是耍流氓。
D. P2P这种投资理财方式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而且近年来中央出台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重新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商互融,12%,第三方托管,楼主可以了解下。
E. P2P理财是否合法
关于P2P理财平台的合法性,知乎上有很精彩的回答,转载如下。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分三个部分来回答,先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及政策导向,再说说有利网目前的法律依据,最后聊聊特别值得重视的法律法规,即大家都关心的非法集资问题的解读。
(1)我的一些看法:
作 为一个新兴行业,政策落后于行业发展几乎是必然现象,更多的时候国家只是规定了什么不能做,但并没有说什么可以做。这种情况下,政策风险是有的,但是只要 这归根结底是好事,真正满足大家某种明确的需求,那就值得做。比如2004年时的支付宝,当年他面临了很多和有利网一样的政策、法律风险,但是终于在 2009年修成了正果。其间,当被问起法律风险,马云直接就说可以把支付宝送给国家
看看中国的现状,我认为有利网这样的众筹网站的出现 是个必然结果。从大方向上看,国家经历了30年的、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拉动力的高速发展,现在进入了一个相对而言的递增长阶段。鉴于高基数、通货膨涨、资源 浪费及环境问题,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的模式不会再占主流,国家的增长必然需要消费拉动及高效率企业的投资增长。那么金融改革迫在眉睫, 我们需要把储蓄之国变为消费、投资之国。中国民众缺乏投资渠道,加上通胀和低存款利率,意味着存款利率是负数,中国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却能获得低于市场 表现的现金。廉价资本的过度供给消除了企业长远竞争所需的市场约束,消弱了经济效率。所以,像有利网这样一种市场化调节资金流动又拓宽大众投资渠道的平台 符合中国的发展方向
国家对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及有利网的众筹模式持开放态度。比如,在12年11月中国最高级别的 金融论坛《2012财新峰会》 上,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何晓军认为互联网金融有使民间资本浮出水面,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等积极意义,应当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逐步纳入监管,他对互联网金融提出4点意见:
互联网金融要增加各方信息透明度
严格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内控机制,依托激励相容约束从业人员和借款人道德风险,科学设置客户帐户和公司的防火墙
加强金融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尤其是在中国金融消费者风险自担意识还很不成熟的国情下,倡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2)目前有利网在国内依据的法律主要是:
《合同法》
《合同法》确定了关于投资人及借款人双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其中,《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允许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
《合同法》同时确定了有利网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第23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特别是第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有利网为民间借贷提供撮合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的居间服务有着明确的法律基础。
《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及合同效力。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 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能因为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就否定其法律效力。同时,《电子签名法》中还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 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肯定了符合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法院过往意见。其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 的若干意见》第6条明确了公民民间借贷所获的利息的合法性及受保护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 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 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当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6.00%,则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为24.00%,有利网的出借理财收益低于24.00%, 为合法利息收益,受到法律保护。
(3)关于非法集资问题的解读:
非法集资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需满足以下4点: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鉴于此,根据有利网的业务设计,海问事务所(有利网的法律顾问,也是中国最大的非诉律所之一)给出如下法律意见:
何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法律法规没有进一步解释或界定,但是根据《合同法》及匿名咨询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得到的答复,公民自然人间进行民间借贷不属于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行为
有利网将在网站上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展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对社会进行了公开宣传
借款人在合同中对到期还本付息进行一定的承诺,但是此承诺仅针对借贷双方民间借贷的借贷合同而言 ,所以不属于上述承诺回报范畴
虽然投资人需要在网站进行注册,但可以注册成为注册用户的人员范围是不特定的,所以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为了进一步理解监管层司法解释,海问律师事务所匿名咨询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及银监会,银监会 根据其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类业务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20110823)指出 ,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区别类似有利网的信贷撮合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仅为中介服务或者已经构成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的界限在于是否突破了“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
由于目前在技术上无法实现资金完全不进入平台账户的“点对点资金”支付,与银行合作设立监管账户则成为满足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指标
支付行业在2003/04年也面对同样的问题(资金进入账户),解决的办法仍然是通过与银行合作设立监管账户
有利网与徽商银行合作在徽商银行南京分行设立了监管账户,避免了非法集资的风险
具体请见有利网 上的”法律法规“页。
F. P2P理财是合法的吗
P2P理财现在是合法的,只是这类平台太多了,要注意挑选合规性的,同时企业高管受过高等教育没有道德风险,剔除那些有骗钱跑路,有潜在风险的平台。
G. 现在P2P投资理财平台挺火的,他们合法吗
《合同法》确定了关于投资人及借款人双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其中,《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允许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
《合同法》同时确定了有利网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第23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特别是第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有利网为民间借贷提供撮合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的居间服务有着明确的法律基础。所以他们总体来说还是合法的,现在国内做的好的有巨涟金融,它的风险管控能力比较强
H. p to p 理财 受法律保护吗
P2P 肯定受到法律保护,关键是选择大平台。
I.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吗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网络小额贷款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9)p2p投资理财受法律保护吗扩展阅读:
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J. 目前P2P理财安全吗受法律保护吗
一、如果一定要做P2P,一定要找国内知名的大公司合作,而不要因为贪图一点点的高收益而选择和一些小公司合作,回到我第一句话---任何理财产品在出事之前都是安全的。万一一旦出了问题,现在不少P2P公司跑路的新闻也是不少的。收益高只有在本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有用,如果本金都得不到保障了,就算有人跟您约定再高的利息,不也是白搭么。
二、合作之前做好对合作公司的测评,可以自己通过侧面了解一下合作公司的背景情况,成立时间,过往业绩。
现在市场上理财产品较多,更应该注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