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资理财产品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理财产品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其中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1.股票转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国税总局2006年发文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应该自行申报收入情况,其中投资股市获得的收入也需申报。此举一度被看作是对炒股收入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前奏曲。当时曾引起股市大跌,后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将对于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在内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申报,理解为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正确的,目前国税总局不会征收“资本利得税”。
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6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8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基金产品转让所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纸黄金转让所得
对于个人取得纸黄金转让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0年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当中提到研究推动完善投资性黄金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税收政策。截止今日总局没有明确规定,随着黄金投资需求的增加,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和完善,防止各地执行的不一致。
目前银行黄金、白银T+D业务一般都未代收个人所得税。不过部分地区明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2011年回答纳税人提问时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买卖纸黄金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青岛地税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中可以得到佐证,青岛地税指出,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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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同样是个人所得税,由于身份不同,同样的业务就面临着不同的纳税义务,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益就不需要缴税,而合伙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就需要缴税。
B.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入是否免税免营业税还是所得税
一、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三、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C.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什么时候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一个季度申报一次,每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故看你取得的收益是什么时候哪个季度的取得的,且只需要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在国税不涉及流转税,涉及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收入(收益)应并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D. 银行理财收益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银行储蓄理财:根据相关规定,以及配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后,对于投资者储蓄存款所得利息理财收入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说储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所得税。
2.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是需要缴纳个税的,但是因为银行没有代扣又因为各个银行规定有所不同,所以目前基本上理财产品也没有收缴个税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E.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收入纳税吗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内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容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税率为5%。
2018年1月1号起,理财产品的收益部分均需收3%增值税及0.264%附加税。示例:如果合同10%收益,到手是9.673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5)理财产品收益属于应纳税所得额吗扩展阅读:
税法体系中按税法的功能作用、权限划分、法律级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
1、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3、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
F. 理财产品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第二条相关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6)理财产品收益属于应纳税所得额吗扩展阅读:
根据银行和投资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
一、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
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理财业务的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利益,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三、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确定投资者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四、商业银行承销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代其他机构销售的产品,商业银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销费用,不对产品的风险负责。
G. 公司理财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
一、国债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保本保息理财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H. 理财所得收益需要交税吗
所得税不用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不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营业税要交。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应该是3%
按规定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银行并不代扣,理论上应由个人自行到税务局申报缴纳,所以现在实际上并没有人在为理财产品收益缴税。)
I.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理论上是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