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吗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股东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公司同事打我的旗号去理财公司贷款,违法吗
如果说公司同事打着你的旗号去理财公司贷款的话,这个肯定是违法的,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一个合法权益。
3. 公司法人个人对外借款,并将资金用于公司运营,则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案例:
李清珍作为邯郸县滏川商贸有限公司与河北巨恒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邯郸县滏川商贸有限公司已变更为巨恒投资公司,原公司印章已被废止的情况下,仍在借款收据上加盖废止的公司印章,并指定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为收款账户,上述借款行为应认定为李清珍的个人行为。
李清珍辩称,其属于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不是个人借款,本院不予采信。因李清珍、巨恒投资公司认可所借款项用于巨恒投资公司的生产经营,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李清珍、巨恒投资公司应共同偿还原告李利霞的借款。
(3)理财公司以个人名义出借扩展阅读:
1、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公司借款能以个人名义写借条么
从实际角度来说,如果个人有财产的话,个人给你打欠条比公司更有保证,因为公司一旦破产,债权债务基本很难收回
5. 你好,请问经济咨询服务公司以监事个人为出借人的名义对外放款,法人为中介,有借款协议。
如果此公司多次出现类似行为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行为,涉及职业放贷合同无效。实践过程中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常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合意是允许的。当然若不是职业借贷等一些业务往来问题,一般按民间借贷案件处理。
6.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以公司做担保,法律效力有多大,到期还不了怎么办
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名义可以借款,也可以由公司提供担保,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受法律保护。
如借款到期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无能力偿还,则债权人可能起诉个人及担保人,要求个人偿还借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然,如果担保人偿还了债权的,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6)理财公司以个人名义出借扩展阅读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特殊的“主体”,若以个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并非所有的债务均与公司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看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借款项的用途十分关键,一旦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那么公司将很可能需要和法人共同承担责任。
7. 理财公司业务员为揽业务,以个人名义借的借条,年息1分,理财公司爆雷后,法院简易程序,怎么判,多久判
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借款合同有效,年息1分受法律保护,当然应该还本付息。
8. 为什么理财公司签得不是合同而是个人出借与协义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个,概念合同是个集合名词 。你的个人出借协议就是你的合同。如果你选择的是正规的公司,你应该做的是p2p个人对个人的理财模式,国家不允许公司出借资金给个人,但是允许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民间资本的一个新型合法的运作方式。有风险但是收益相对高。
9. 我在理财公司存钱债权转让给新法人我同意债权人给我签了个人借款借条我的理解
那要取决于你个这张借条有什么关系了。借条上是否写明债权人? 债权人是否将债权转让给你?你和债权人是否有债务往来,即借条主人是否欠你钱?如果借条没写明债权人,那么你可以拿去找债务人要钱,如果债权人将债务转移给你,你可以去找债务人要钱,属于债务转移如果债权人同时是你的债务人,你可以去找债务人要钱,属于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