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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理财产品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23 13:15:29

① 把钱投资网上理财产品法院查的到吗

法院只要想查,银行都会无条件把个人名下所有帐户提供给法院的。网上理财的资金,也是从某个银行账户转入的,都能查得到。

② 理财产品法院查不了

由于普信产品逾期严重,近1年来无法兑付。造成该客户的40万元投资款及利息48624.25元到期后仍然无法回款,故将中恒信达、以及理财经理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公司无法支付,而客户经理和客户签署过保证协议。故理财经理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客户经理先替公司支付客户40多万元的投资本息。本案投资者与理财经理之间签署了保证协议,在法律上也就是等同于担保协议。如果理财产品逾期无法兑付,客户经理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然后再向公司追偿。最后法院判决也是如此,先由客户经理支付客户的投资款。一旦判决生效,公司仍然无法兑付,那么客户经理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客户经理拒不执行,客户可申请强制执行,后果会很严重,或划走个人名下存款,或冻结房产,或上失信黑名单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有客户经理+平台承担兑付的双重保重,该客户的损失风险会大大降低,至少客户经理会代付部分。当然对于公司,也不能盲目信任。这位客户经理也为了蝇头小利(提成),让客户放心,最后损失惨重,要代付40多万本息。现在回想,估计心里肯定也万马奔腾。最后想说一句,逾期平台既坑投资者,又坑自己的员工,真是不可恕!理财产品质押的法律风险体现在2个方面:1. 缺乏法律依据:(1)《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2)《物权法》第223条规定的七类可出质的权利中前六类没有“理财产品”,只能套用第7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3)我国尚无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对银行理财产品出质做过明确规定;(4)我国系大陆法系,即使有个别宣判案例承认理财产品的质押效力,不代表其他法官在审判时能够援引该判决。2. 在权利质押生效的前置要件上存在缺陷:《物权法》规定权利、质权的公示方式有交付或登记两种形式,【拓展资料】并且交付或登记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银行理财产品并无权利凭证交付的环节,也没有公开登记公示的手段(目前银行采取的变通手段是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公示)。但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系人行的“部门规章”,并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在网上搜了半天有一个“200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作出的《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847号(财贸金融类288号)提案的答复》(法办〔2008〕247号)”是关于最高法对理财产品质押的一个意见的,但这个文件我没有看到过,求哪位大神提供参考。从商业银行角度,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存在以下合规风险: 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规定可以作为银行的风险缓释工具的包括“(十一)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或类似理财产品”但因为前述第1第2点的法律问题待定,监管机构倾向于不认可理财产品作为风险缓释工具。也就是说银行即使使用理财产品质押,对应的授信也会被视为全敞口无抵押额度,进而占用较高的CAR。其实随着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放开,理财产品质押的问题已经逐渐变得无足轻重了。理财产品之所以会诞生,是因为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制,导致银行无法以商业化的利率向市场募集资金,所以才要给客户做理财产品,特别在做人民币套利的产品。放宽存款利率上限后,银行可以直接给客户一个较高的利率,再办理定期存单质押即可。无需舍近求远冒这个法律风险了。

③ 购买的理财产品不能赎回,可以起诉吗

如果认为对方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造成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诉法》规定下列纠纷遵照该法起诉: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④ 我在有利网(p2p)未暴雷的投资平台买了5.5w的理财产品,逾期十月未回,用民事诉讼的什么案由立案

这种事情就是平台倒闭了,这两年平台倒闭的互联网平台太多了。你可以选择去报警。不过报警前回来的希望也不大。

⑤ 如果我们在理财平台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无法取回,我们可以起诉平台吗

第一步你要想跟平台沟通,了解清楚是怎么回事,本金为何无法取回。是你购买的产品出了问题,还是说这个平台的问题;第二步,你要先看清楚当初的合同,你所购买的产品是保本的还是非保本的,如果合同上是非保本,而最终这个产品亏了,你拿不会本金,你起诉也没有用的。因为,你的合同上一定会提示你投资是有风险的。你只能试图看下,这个平台是不是有其它地方没按合同执行。第三,你需要了解的你所购买的这个产品是不是这个平台发行的,还是说平台只是个中介。如果你本金无法取回,不是因为产品的问题而是平台的支付系统或者平台本身的问题,你可以先和律师咨询下,再做决定。

⑥ 玩家起诉火币网索赔为何被驳回呢

12月14日消息,根据海淀法院官网消息,一位比特币玩家因亏损217194元起诉火币网要求赔偿损失,海淀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因用户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法院最后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在玩家起诉火币网欺诈并进行索赔后,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裁定的,应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目前,对于比特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尚无明确定性;其操控者、资金池、风控等情况,投资者也很难看清,蕴藏着较大风险。玩家起诉火币网被驳回,法官提醒投资者应保持充分警惕,切不可盲目跟风。各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模式虽不同,但加强监管已是大势所趋,虚拟货币理应被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路径。比特币玩家起诉火币网的类似案件会越来越走向规范化,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⑦ 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法院能查到吗

一般是不会查到。银行卡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查封,但是余额宝属于支付宝下的一个业务,一般现在对于此类网络上的资金无法获知、操作比较困难。
但是如果想到查封余额宝,那么就会相应操作,因为余额宝是很多人首选的理财方式,银行卡里没钱的人,大多数是把钱存余额宝了。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联系支付宝公司,出具相关文件手续,要求调查被执行人的在支付宝的财产,支付宝是必须配合法院调查的。

⑧ 个人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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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个人一年前的财产情况,而理财产品是属于个人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拓展资料: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前所述,申请人在立案后,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规定和强调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只是消极地等待、坐享其成,将实现债权的责任完全交由执行法院负责。

⑨ 网络银行理财产品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当地法院都可以受理经济案件!

⑩ 我在银行买的理财,法院能查到吗

能查到。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反馈的理财信息,检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理财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余某有钱购买理财产品,却拖欠货款长达9年,且不履行生效判决。由于金融理财产品暂不支持网上控制,承办法官汪海涛赶赴银行,确认该笔理财产品的存在。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办理了扣划手续。

能找到并扣划理财产品,得益于“总对总”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这套系统让法院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会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

(10)网上购买理财产品管辖法院扩展阅读:

查询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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