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目录 1基本定义2运作流程3支付指令4填写方法5基本业务6管理问题编辑本段基本定义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编辑本段运作流程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编辑本段支付指令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就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在支票的"附加信息"栏或者在汇兑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填写一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作为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这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对预算单位不填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或超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签发的支票和汇兑凭证,银行可不予受理。编辑本段填写方法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填写有所变化,支票(或其他支付结算凭证)"附加信息"应需填写的数码由8位改为12位。即:预算管理类型1位(基本支出为1,项目支出为2);功能分类7位(即类款项,编码不足7位的,用0补位);经济分类3位(即类级科目);支出类型1位(从以下8类中选择:即1为货物政府采购支出;2为工程政府采购支出;3为服务政府采购支出;4为货物非政府采购支出;5为工程非政府采购支出;6为服务非政府采购支出;7为转移支出;8为工资支出)。 例1交通部本级购买复印纸一批。财政授权支付令为:121401013024121401013024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第1位的1为基本支出;第2-8位的2140101为交通部功能分类的"行政运行"科目编码;第9-11位的302为经济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编码;第12位的4为货物非政府采购支出。例2交通部某下属单位用部安排的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购买设备一批(非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财政授权支付令为:22140121310122140121310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2为项目支出;2040121为部属某单位功能分类的"车辆购置税支出"科目编码;310为经济分类的"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编码:1为货物政府采购支出。.注意:预算管理类型和功能分类科目是有额度控制的。财政部将开发填写支票软件,出纳人员可进行选择并打印,代替手工填写。此外,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中其他信息的填写,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账号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写。编辑本段基本业务1.提取现金预算单位可以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用现金。支用的现金数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支用现金,必须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填明预算科目等信息。为加强现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预算科目,实际操作中,可采取设立现金辅助账的办法,对已提取的现金进行管理。2.转账预算单位办理转账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发支票时能够明确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将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后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资金汇划到收款人账户;另一种是签发支票时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的,如采购人员要外出采购一批货物,供货商和价格等暂时无法明确等,此时财务人员可签发未填写收款人名称、账号、付款金额等信息的转账支票,交由采购人员使用,但同时必须在支票附加信息栏填明规定数码的支付指令。 3.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预算单位需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可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约定收款人转来的收款通知单后,即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约定科目的用款额度。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每个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要单独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再采取多个单位通过其中一个单位银行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再由其他单位向该单位划转资金的做法。4.日常资金退回处理日常差旅等退回现金,在不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情况下,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要按支用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注明原支付指令代码等信息,在更正栏填写"退回",与需要退回的现金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预算单位相应科目用款额度。采购等的支票退回,预算单位要按照支付时填写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相应科目的用款额度;若是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预算单位根据银行通知,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由代理银行恢复用款额度。5.跨年度资金退回处理跨年度退回的差旅费、医药费等经常性支出,不大于当年对应的预算科目实际支出的,视同当年退回的资金,由预算单位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退回的现金或银行票据送交代理银行;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由预算单位及时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跨年度退回资金的数额大于当年对应预算科目实际支出或当年没有对应预算科目的,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函告财政部,由财政部指定资金退回的预算科目并通知代理银行。6.差错处理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银行发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填写错误的,由代理银行退回预算单位重新填写;如果代理银行已经支付到确定的收款人,但因技术性差错等原因,预算科目用错的,预算单位要按照支付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在调整事项栏填写"更正",在信息代码栏分别填写原支付票证的支付指令信息和需要调整的信息,通知代理银行调整科目。代理银行据此调减相应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误支用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同时按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编辑本段管理问题1.授权支付额度在一年内可以累计使用,原则上预算单位只能在本月份累计用款限额内开具支付令,不可以提前预支下一个月的授权额度。2.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一张支票对应一个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令时,要完整、清楚,不得涂改。3..不能签发支付结算凭证的前提代理预算单位不得签发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代理银行收到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应当通知预算单位补填,确实无法通知预算单位而造成垫付资金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支付利息。
②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国库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进行清算的收付活动。
国库 是国家财政收支的保管出纳机构。是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收付活动。
2、管理方法的区别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地将所收取的预算外资金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保管出纳制度分为金库制和银行制两种。金库制又分为独立金库制和委托金库制。独立金库制指的是国家特设经管国家财政预算收支机构,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保管出纳工作。国家不单独设机构,而是委托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的称委托金库制。
3、资金收缴上的区别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缴实行直接库缴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库是由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行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将所有收取的款项按日汇总集中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国库机构按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设立,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各级国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③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下设机构
(一)区票据管理中心
由厅综合处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督查等有关票据管理工作。
(二)国库支付中心(局)
接受和符合国库处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表;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接受并审核部门报送的直接支付请拨书,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授权支付额度通知。核对非税收入项目;发放、登记和核销非税收入票据;监督执行单位和代理银行非税收入的收缴;汇总和对非税收入报表。及时向国库处报送财政收支报表;登记支付中心内、外收支各类账簿;按期与国库处代理银行和预算部门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按制定的统一标准选择代理银行,签订代理协议;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业务;结算代理银行代理费用。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及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其他特设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支付机构和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资金支付和使用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稽查;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
(三)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承担自治区畚箕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制订并发放招标公告、招投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等工作;负责供应商资格初审及注册登记工作;管理供应商库、专家库、项目库等;定期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分析政府采购市场情况;配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开展有关检查工作等。
(四)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对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与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预算和对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查评估财政性资金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招投标的合理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对使用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资金项目进行评审。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环保工程建设、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决策分析及项目建设后评价,提出项目效益分析。接受财政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委托,负责中央财政在我区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开展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调查和研究、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进行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概(预)算管理软件开发,承办投资财务管理、工程概(预)算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信息中心
参与制定全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厅机关局域网,负责全区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及各处、室的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财政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七)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
(八)自治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九)西藏自治区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
(一)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二)西藏自治区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
④ 财政局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
摘要 一般就是政府采购合同。常见的就是融资,贷款之类
⑤ 什么是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就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在支票的"附加信息"栏或者在汇兑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填写一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作为支付指令。
代理银行根据这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对预算单位不填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或超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签发的支票和汇兑凭证,银行可不予受理。
运作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基本业务
财政授权支付基本业务:
1、提取现金
预算单位可以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用现金。支用的现金数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支用现金,必须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填明预算科目等信息。为加强现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预算科目,实际操作中,可采取设立现金辅助账的办法,对已提取的现金进行管理。'
2、转账
预算单位办理转账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发支票时能够明确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将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后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资金汇划到收款人账户;另一种是签发支票时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的,如采购人员要外出采购一批货物,供货商和价格等暂时无法明确等,此时财务人员可签发未填写收款人名称、账号、付款金额等信息的转账支票,交由采购人员使用,但同时必须在支票附加信息栏填明规定数码的支付指令。
3、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
预算单位需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可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约定收款人转来的收款通知单后,即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约定科目的用款额度。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每个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要单独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再采取多个单位通过其中一个单位银行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再由其他单位向该单位划转资金的做法。
4、日常资金退回处理
日常差旅等退回现金,在不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情况下,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要按支用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注明原支付指令代码等信息,在更正栏填写"退回",与需要退回的现金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预算单位相应科目用款额度。采购等的支票退回,预算单位要按照支付时填写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相应科目的用款额度;若是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预算单位根据银行通知,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由代理银行恢复用款额度。
5、跨年度资金退回处理
跨年度退回的差旅费、医药费等经常性支出,不大于当年对应的预算科目实际支出的,视同当年退回的资金,由预算单位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退回的现金或银行票据送交代理银行;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由预算单位及时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跨年度退回资金的数额大于当年对应预算科目实际支出或当年没有对应预算科目的,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函告财政部,由财政部指定资金退回的预算科目并通知代理银行。
6、差错处理
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银行发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填写错误的,由代理银行退回预算单位重新填写;如果代理银行已经支付到确定的收款人,但因技术性差错等原因,预算科目用错的,预算单位要按照支付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在调整事项栏填写"更正",在信息代码栏分别填写原支付票证的支付指令信息和需要调整的信息,通知代理银行调整科目。代理银行据此调减相应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误支用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同时按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核算
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为了核算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购买物品、服务等支出授权额度时,根据填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所列数额: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指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
(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
(二)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
(三)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零星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填写方法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填写方法:
2007年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填写有所变化,支票(或其他支付结算凭证)"附加信息"应需填写的数码由8位改为12位。即:
预算管理类型1位(基本支出为1,项目支出为2);
功能分类7位(即类款项,编码不足7位的,用0补位);
经济分类3位(即类级科目);
支出类型1位(从以下8类中选择:即1为货物政府采购支出;2为工程政府采购支出;3为服务政府采购支出;4为货物非政府采购支出;5为工程非政府采购支出;6为服务非政府采购支出;7为转移支出;8为工资支出)。
例1
交通部本级购买复印纸一批。l
财政授权支付令为:121401013024
121401013024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第1位的1为基本支出;第2-8位的2140101为交通部功能分类的"行政运行"科目编码;第9-11位的302为经济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编码;第12位的4为货物非政府采购支出。
例2
交通部某下属单位用部安排的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购买设备一批(非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
财政授权支付令为:221401213101
22140121310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2为项目支出;2040121为部属某单位功能分类的"车辆购置税支出"科目编码;310为经济分类的"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编码:1为货物政府采购支出。.
注意:预算管理类型和功能分类科目是有额度控制的。
财政部将开发填写支票软件,出纳人员可进行选择并打印,代替手工填写。
此外,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中其他信息的填写,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账号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管理中需注意的问题:
1、授权支付额度在一年内可以累计使用
原则上预算单位只能在本月份累计用款限额内开具支付令,不可以提前预支下一个月的授权额度。
2、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一张支票对应一个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令时,要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不能签发支付结算凭证的前提。
代理预算单位不得签发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代理银行收到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应当通知预算单位补填,确实无法通知预算单位而造成垫付资金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支付利息。
⑥ 财政专户、国库的概念
编者按:从2006年12月份起,我区正式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第二批20家预算单位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纳入试点范围。为让大家了解这项改革,现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几个基本概念作如下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国库——是指国家金库,是财政代表政府控制预算执行,保管政府资产和负债的一系列的管理职能。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支付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所有财政性的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所有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帐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又称之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国库单一帐户——是以财政部门国库存款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帐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的资金收支活动均在该体系下实现资金运作。一般包括5类帐户:国库单一帐户、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预算外资金户、特设专户等。
四、财政性资金收入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直接缴库——是由缴款人或缴款代理人提出申请,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通过缴款人开户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将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明确集中汇缴要当日进入国库单一帐户,不允许保留超过一天。
五、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开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即最终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帐户上。减少所有中间环节。支出范围包括:统发工资、大宗采购、基建支出、其他专项等大额支出项目。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的额度,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帐户或提取必需的单位备用金。支出范围:除直接支付项目外的办公用品支出和一些零星支出等。
六、财政零余额帐户——是指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国库存款户的清算。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发生时先从财政零余额帐户垫付资金,当天从国库存款户划回已垫付的资金。该户只能转帐,且每天的收支平行,余额为零。
七、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是指由预算单位自行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一个基本帐户,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发生时先从该帐户垫付资金,当天从国库存款户划回已垫付的资金。该户既可转帐又可提现,且每天的收支平行,余额为零。
八、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办理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一是计划申请。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内在网上申请每月或某项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指标内批复。二是用款申请。预算单位在计划内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并打印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连同相关的付款凭据,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到区支付中心办理。(简要操作流程:预算单位申请指标→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单位打印申请表→支付中心办理。)
财政授权支付:一是计划申请。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内在网上申请每月或某项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指标内批复。二是办理用款。预算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网上办理用款,直接打印出“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即可。(简要操作流程:预算单位申请指标→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单位打印授权支付凭证→开户银行办理。)
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原则
一是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相关部门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管理权。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不变。
二是有利于管理监督。增强财政收支透明度,与人大实施实时联网,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有利于方便用款。减少资金拨付的所有中间环节,款项直达收款人帐户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依靠网络信息平台,预算单位、财政部门、支付中心、代理银行等部门在办理业务时都在网上实现,节省人力和时间。
⑦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方法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地将所收取的预算外资金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向用款单位拨付预算外资金,供其使用。
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实行直接库缴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库是由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行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代理银行,直接将应缴款项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所有收取的款项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根据预算外资金改革目标,预算外资金将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集中收付和统一管理。
⑧ 如何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级财政部门努力下,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基本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些地方还将改革延伸到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核心基础性制度。但也要看到,目前多数乡镇尚未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仍然沿用传统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也不利于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现就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
(一)目标和任务。
具备条件的乡镇应在2015年底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改革。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既要积极主动、努力推进,又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2.因地制宜。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管理体制有一定差异,不宜采取“一刀切”模式,应在衡量客观条件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
3.权限不变。改革应在现行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框架内实施,不改变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会计核算权。
4.成本最小。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在不影响改革成效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改革成本。在信息系统部署方面,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开展有关工作,避免系统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分类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应充分考虑乡级金库设置情况、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支规模、实际管理需要等因素,主要按以下两类模式分类推进。
(一)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
未设置乡级金库,或已实施乡财县管的乡镇,可将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乡镇财政可设置的账户包括:1.乡镇零余额账户。由乡镇财政所(局、办)按照县级财政部门要求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县级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乡镇财政资金,通过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2.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局、办)根据管理需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1个乡镇只能开设1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对不同性质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乡镇财政资金应直接支付到商品和服务供应者或补助对象,禁止违规将财政资金从乡镇零余额账户或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到乡镇实有资金账户。
(二)乡镇按一级财政实施改革。
已设置独立金库,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大、具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条件的乡镇,可建立完整的乡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一级财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乡镇财政可设置的账户包括:1.乡镇国库单一账户或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乡级财政管理的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并与乡镇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其中,乡镇国库单一账户是乡镇财政所(局、办)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是乡镇财政所(局、办)在具备清算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的结算账户。乡镇财政所(局、办)可从现有乡镇财政专户中选择1个账户作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2.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由乡镇财政所(局、办)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乡镇国库单一账户或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3.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乡镇预算单位按照乡镇财政部门要求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乡镇国库单一账户或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4.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局、办)根据管理需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1个乡镇只能开设1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对不同性质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乡镇财政资金应直接支付到商品和服务供应者或补助对象,禁止违规将财政资金从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或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到乡镇实有资金账户。
三、大力推广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
乡镇应大力推广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在公务支出中逐步以公务卡支付替代现金支付。条件成熟的乡镇要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对目录规定的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切实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地方财政部门应积极协调当地银联分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乡镇POS机具布设力度,不断完善公务卡受理环境。
四、统筹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结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统一规划并指导县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信息系统建设。乡镇财政部门原则上共享使用上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按一级财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乡镇,确有管理需要且系统建设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条件具备的,可单独部署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应加强乡镇财政信息技术人才配备和信息化业务培训,强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乡镇财政信息化水平。
五、积极采取有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建立财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国库处(科、股)牵头、相关处(科、股)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按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乡镇财政部门应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夯实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代理预算单位记账的,应将预算单位会计账与总预算会计账分设。
(四)规范代理银行管理。各地应结合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和服务情况,制定公开、公平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选择办法,与代理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加强改革指导与督查。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强辖区内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本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
⑨ 什么是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办理资金的收缴和拨付。
财政专户既包括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包括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国债资金专户、农业综合开发专户、粮食风险专户等等财政性资金专户。
(9)银行代理财政专户协议扩展阅读:
按核算管理的资金类型分,我国设立的财政专户主要包括四类:即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财政专户。
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需有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作为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则是依据《社会保险法》设立的。
过去为了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但在2010年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以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已经取消,随着预算外资金一同成为了历史。
⑩ 财政专户是否可以签立协定存款,如果可以签有哪些规定邮政储蓄银行
可以,存款余额50万元以上即可,具体跟银行协商,看银行同不同意与你签订协定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