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架构,将同业业务、投资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制定合理的流动性限额和管理方案;提高对重点分支机构、币种和业务领域的关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
Ⅱ 集合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
由于券商集合理财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其在产品设计方面,比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更为灵活。如基金所没有的业绩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许的,并成为券商集合理财的主要看点。证监会2003年底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列支,但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在实际操作中,管理报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费和浮动的业绩报酬。
据此,部分券商集合理财设有业绩分成条款,可以形成对券商的有效激励,进而提高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的业绩提取标准为,如果投资者持有该产品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4%,且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招商证券将提取业绩分成,提取比例为年收益高于4%部分的10%。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以“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为业绩比较基准;国信证券价值增长的分成比例则为年化收益率超过6%收益部分的20%。但同时,国信证券收取的管理费要低于目前偏股型基金1.5%的水平,仅收取固定管理年费率0.8%。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为券商提取业绩分成,券商公布的产品净值可能和投资者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会有一定的差异。请投资者在签订集合理财合同时注意阅读相关条款。如国信证券“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就用超过一张页面的篇幅,专门对业绩报酬的计提和支付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买基金无须签署书面合同不同,投资者认购、申购券商集合理财时需要签订委托合同。一般而言,该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网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集合理财产品还设置了有限保本条款,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招商证券会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5%(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份额,与客户共担风险。国信证券价值增长则设置了管理费返还条款:该产品三年到期,如果到期三年总收益率低于9%(不含9%),则国信证券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对投资者认购参与并持有到期的份额予以有限补偿。此外,与基金的完全开放不同,券商集合理财一般采取定期开放的形式,兼顾产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设置了每三个月一次的全开放期和只允许单向退出的每月一次的半开放期。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的开放期则为自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后的首五个工作日。
Ⅲ 个人银行理财规划包括哪些步骤
如果说树立理财意识是理财之路的起点,那么做好自己的理财规划则是在理财之路上迈出了第一步。理财规划就是以客户的现有资产状况、未来收支状况以及风险偏好为基础,通过按照科学的方法重新配置资产、运用财富,从而更好地管理财富、实现理财和生活目标。
理财规划一般分五步进行:
第一,回顾自己的资产状况,包括存量资产和未来收入及支出的预期,知道自己有多少财可以理,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第二,设定理财目标。需要从具体的时间、金额和对目标的描述等来定性和定量地理清理财目标。理财目标可能会有多个,例如买房、购车、育儿、养老等。在多个理财目标之间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有利于理财目标的顺利达成。
第三,构建风险防范体系。清楚自己的风险偏好,不要有超过偿还能力的债务,保留好家庭应急预备金,购买人身及家庭财产保险,是保障家庭财务平稳运行的可采取措施。不要做不考虑任何客观情况的风险偏好的假设,例如,有的客户因为自己偏好于风险较大的投资工具,把钱全部都放在股市里,而没有考虑到他有父母、子女,没有考虑到家庭责任,这个时候他的风险偏好偏离了他能够承受的范围。
第四,进行战略性的资产分配。根据前面的资料决定如何分布个人或家庭资产,调整现金流以便达到目标或修改不切实际的理财目标,比如,有多少钱进行储蓄,用多少钱购买基金,用多少钱购买保险等。在做好了这个资产分配的工作后,然后才是投资操作层面,进行具体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时机的选择。
第五,理财方案跟踪与调整。市场是变化的,我们每个人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收支水平也在不断的变化,我们应该做一个投资绩效的回顾,不断调整理财规划,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财务安全、资产增值和财务自由的境界。
规划好你的“钱”程
1、求学成长期:这一时期以求学、完成学业为阶段目标,此时即应多充实有关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若有零用钱的“收入”应妥为运用,此时也应逐渐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勿“追赶时尚”,为虚荣物质所役。
2、初入社会青年期:初入社会的第一份薪水是追求经济独立的基础,可开始实务理财操作,因此时年轻,比较有事业冲劲,是储备资金的好时机。从开源节流、资金有效运用上双管齐下,切勿冒进急躁。
3、成家立业期:新婚期间是人生转型调适期,此时的理财目标因条件及需求不同而各异,若是双薪无小孩的群体,较有投资能力,可尝试从事高获利性及低风险的组合投资,或购屋或买车,或自行创业,而一般有小孩的家庭就得兼顾子女养育支出,理财也宜采取稳健兼顾成长的投资策略。
4、子女成长中年期:此阶段的理财重点在于子女的教育储备金,因家庭成员增加,生活开销亦渐增,若有扶养父母的责任,则医疗费、保险费的负担亦须衡量,此时因工作经验丰富,收入相对增加,理财投资宜采取组合方式,贷款亦可在还款方式上弹性调节运用。
5、退休老年期:此时应是财务最为宽裕的时期,但休闲、保健费的负担仍大,为充分享受退休生活,理财应采取“守势”,以“保本”为目的,不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以免影响健康及生活。退休期有不可规避的“善后”特性,因此财产转移的计划应及早拟定,评估究竟采取赠与还是遗产继承方式更符合需要。
Ⅳ 银行理财产品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背后体现了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从运作流程上看,银行理财产品首先是设计产品的开发阶段,这个阶段往往伴随或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对理财资金的融资对象或者投资对象的调查和研究、项目论证、与有关关系方的协调沟通和合作协议的达成等大量工作。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的关系人很多,并非只有理财客户。银行设计理财产品,首先是考虑自己的利益,其次才是考虑客户的利益,在这两者之外,其实很多情况下还有第三方的巨大商业利益,例如融资类理财产品,都是为理财产品投资者之外的其他企业或者机构融资的,这些获得融资的机构,其利益的存在其实也是银行理财产品运作的目的。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表面上看好像与这些机构关系不大,其实并非如此。对这些机构及其相关方的财务状况调查等业务,其实也是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部分,但是从理财产品角度看,虽然不能说这些第三方与理财产品没有关系,但是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体现买卖双方即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Ⅳ 理财方案设计
每月1000作基金定投,10万元存款拆分存银行一年期的定期或一年期的理财产品,每月一期,然后每月滚转,确保今后每月都有一万元的到期现金。剩余资金20%投股票,80%目标用途为债券、实物黄金、基金。黄金、股市高位时投债券,黄金、股市低位时抛售债券转黄金或基金,如不愿意进入股市的,全部资金都按此操作的也可。
Ⅵ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一、产品收益
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同为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在国债发行期,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定也要高于国债利率。对于银行贷款替代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其收益率基本为贷款利率扣除信托公司和银行的佣金比率。
2、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贷款类产品收益一般水平为6%-9%,其中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偏向下限,房地产类项目偏向上限。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金融理财产品,其收益水平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只给出较低的预期收益率。同一项目,如果采用股权或权益投资的信托方式,给出的预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针对项目投资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额,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也会有所不同。期限越长,投资金额越大,收益水平则越高。
二、产品期限
金融理财产品期限的设计,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来讲,资金周转项目的期限为中短期,基础设施大型工程等建设项目则周期较长,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介于二者之间,PE 类项目的期限通常最长。
2、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由于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资项目,通常在3年以内,不超过5年。
3、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一年。上述前两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投资者的偏好应优先考虑。目前实务上,大多数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3 年,既满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资者的取向。对于一些长期项目,在设计上可以考虑多种融资渠道对接的方式,如信托融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等实行对接,既符合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偏好,又能满足一些项目的长期资金需求。
三、风险控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主要针对前两类风险加以防范。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金融理财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2008 年年中,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银行风险,以“窗口指导”的形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业务提供担保。2008 年12 月,银监会颁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财产品及该金融理财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除了融资方自身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之外,融资方的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常常扮演保证人的角色。另外,对于最终为个人控制的企业,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也是目前金融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一种流行设计。地方政府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过去采用过“承诺函”等方式,由于其担保在法律认定上的无效性,近年来主要采取同级人大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项目中,由于同时“捆绑”了地方银行和当地投资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类信托项目中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抵押/质押是融资方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担保,常见的是房地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对于资产抵/质押这类担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为资产评估值的30-50%。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汇率和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中,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产品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此类产品在风险控制设计上,主要采取结构化信用增级、设立预警点、止损点等方式。即以产品单位净值为标准,一旦亏损达到某一净值(预警点),则信托机构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补充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物);一旦达到更低的某一净值标准(止损点),则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并实行清盘。
此外,对于一些项目融资,还可通过封闭运作的方式控制资金使用并保障还款来源,例如在一些权益投资类金融理财产品中,就采用了专户管理(或监管账户)的方式控制回流资金。
Ⅶ 银行理财产品是如何设计出来的
通过积累大资金购买国债获得收益,再就是跟一些券商合作。
Ⅷ 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而言 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 应如何进行产品组合设计
理财观念的更新,全球金融服务的互相渗透,使得中国也刮起了一股“理财”热浪。理财不再是新鲜的话题,也不再是富人的专利,人们意识到了理财是实现人生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人生哲学,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作为理财市场的主力军又是重中之重。本文在前人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细分和市场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客户细分和市场营销问题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中的优势方面和问题,并以招行的服务和产品升级,进一步说明了进行客户细分和市场营销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带动性。本文所指的商业银行理财是指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收集数据的深度和广度欠缺,只能在该问题的研究上进行初步的试探,不能给出明确的模型,分析的客户细分和市场营销存在问题只能局限于表面特征。但是这也为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思路,客户的消费心理因素和关于人文特征的因素是模型的建立进一步要考虑的内容。& C(
Ⅸ 求银行业内人士!如何设计一个银行理财产品。
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是“股”是真正帮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的产品 所以 我们才会经常见过外资银行的巨赚和巨亏 因为他们的投资行为正反映出资本市场的盈亏不定原则
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是“债” 说到这个债 就要引入“资金池”“债权池”这两个概念 国内银行把他所有的债权打包放入债权池中 然后将这些债权分割 做为理财产品卖给客户 卖理财产品的钱进入资金池 资金池中的钱再通过银行变成债权 这样周而复始 永远循环下去
但这样做会面临一个问题 就是如果债务企业破产 无法还贷 银行怎么保证已经将债权当成理财产品卖出所面对收益缺口呢 企业一但破产 无法还清贷款 银行也就无法给予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收益 怎么办呢
银行就想出两个办法 一是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 用这部分产品的收益来填补因企业破产无法还贷所带来的理财产品收益缺口 二就滚动发行 寅吃卯粮 不断用新发行的理财产品来慢慢填这个缺口
所以说 如果你要设计理财产品 看你在什么银行了 是外资的还是国内的 外资的是真需要一些真本事的 而国资的就好办多了
Ⅹ 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第三次作业: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1 、合规性原则 2 、战略导向原则 3 、集中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 4 、循序渐进原则 5 、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