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财产品发行都要经过银监会审批吗,银行哪个理财产品
是的,必须要银监会批准。
2005年以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完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⑵ 发行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重点说说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说的,要通过银行行内的审批,获得备用授信额度。通俗说就是银行审批给予企业一个信用额度,但是不直接发放贷款。
接下来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银行一个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
二、银行+证券公司参与的模式
三、乙银行+甲银行+信托公司+丙银行模式(看着我都晕)
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同业资产,不仅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还能少提经济资本和贷款拨备,提升银行利润水平。此模式更复杂的可能还会引入一个假丙银行,就不再细说了。
以上说的都是银行主导的模式,其实信托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结构化团队也有自营客户,加深与银行在结构化融资方面的合作,未来的空间值得想象。
为什么银行热衷于用理财产品实现表外发放贷款呢?因为有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在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通过理财将贷款由表内转表外,社会融资总规模在监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于此类创新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⑶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要什么条件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条件:
首先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
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
⑷ 销售理财产品需要什么经营许可,什么资质吗,不是银行的话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呢
销售理财产品有两种形式,一是金融机构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二是非金融机构代销理财产品。两种形式的销售都要取得国家金融管理机构的授权和许可。
具体管理部门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没有取得备案和许可的理财产品销售,均为不合法。
目前国家对非法经营理财产品的定性一般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扰乱金融秩序”罪。
⑸ 银行买理财产品需要资质吗,小银行可不可以发行自己的理财产品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虽然没有正式的准入流程,但却有一定的门槛限制,所以并不是所有商业银行都有发行理财产品的!
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综合来看,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是需要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银行也可以发行自己的理财产品,只不过要看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重视程度。
⑹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
(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
(二)内部审核文件;
(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
(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
(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
(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
(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
(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
(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⑺ 商业银行投资保险理财产品审批手续
银行的理财产品审批手续相对较为繁琐,审批项目也较多。
对比于楼上说的,银行理财收益确实是比较低,并且安全系数也不是很高。目前银行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所以,建议尝试一些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 ·模式,或者目前很火的p··2·l平台。
⑻ 银行推出理财产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固定收益需要审批的那种。有范例追加赏金
首先,固定收益类产品一般是银行将信托公司的产品进行包装,再以理财的形式卖给银行客户。1.一般需要对信托公司进行详尽的调查,有信托的介绍资料,比如是不是国企控股,股东背景和实力资料。
2.还有信托计划中融资方的抵押和担保详细资料,融资方的还款来源资料,担保公司的实力资料。
3.另外出现不能兑付时信托公司是否出具兜底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