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债转股 股权退出机制有哪些
你好,债转股有多重退出方式,比如标的企业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实现退出;企业实现兼并重组后,通过第三方转让来实现退出;约定股息分红率,通过分红实现逐步退出;与原股东约定一个触发机制,通过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设立一个债转股的转让平台,通过该平台转让实现退出。
② 债转股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重组企业,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股较少,影响力或控制力较弱,主要以减轻企业负债负担的方式解决企业不良负债问题。债转股之后,企业债务负担减轻,利息成本支出减少,资产负债状况改善,有可能扭转亏损,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变成优良股权,实现追回不良资产损失的目标。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企业内部体制调整的力度不大,如果企业经营机制不改进,企业债务负担靠债转股而减轻,易于产生贷款约束软化的趋势,可能还会产生新的亏损和不良负债;即使扭亏为盈,也主要是因为享受免债优惠政策,没有整改措施,不能服人,容易对其他不良负债企业产生等待或追求国家减债政策的逆向引导效应。
第二种,尽快退回资产权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持有较强控股权。在不能使企业很快扭亏为盈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采取清理追索债务,产权交易变现等方式尽快追回资产权益,并加强对企业经营班子的监督,阻止损害资本权益人的行为继续扩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于尽快追回资产权益的策略选择,既可能采取与优良资产结合重组的方式使企业资产质量提高,也可能采取低价变现资产的作法使企业发展受损。
第三种,控股重组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获得企业控股权,对企业的经营体制进行大力度的调整重组。在资产方面,采取增加投入,购并企业等措施改善资产质量,壮大企业实力,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在经营及体制方面,调整重组企业经营班子,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企业体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扭亏为盈,消除导致产生不良负债的企业体制及企业行为缺陷,实现企业健康有效率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企业重组取得良好效益以后的适当时期,在企业资产升值的优势交易条件下转让股权,收回资金,甚至获得增殖收益。
③ 可转债如何转股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几种方法,具体操作路径可以联系所在券商。
1. 上海市场
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
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2. 深圳市场
网上转股: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委托(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可以输转股代码,也可输入可转债代码,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同上海市场,选择其他业务转股,但这时只能输可转债代码。
④ 可转债债转股的规则
对于想要通过股市来为自己增加额外收益的朋友来说,炒股虽然能够获得可观的收益,但背后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存银行虽然风险小,但利息也同样下降了。那有没有什么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低,收入很不错的呢?真的有,建议你来研究一下可转债。可转债到底是什么呢,学姐今天就为大家讲一讲,以及如何去调控它。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可转债是什么?
如果上市公司有向投资者借钱的想法,集资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来进行。可转债的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它既是债券,当有一定的条件就能转换成股票,借钱的一方利用这个机会也变成了股东,同时还增加了盈利。
举个例子,某家上市公司现在发行了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如果5块钱是转股价格的话,相当于后期可以换成20股的股票。如果之后股价涨到10块钱,当初就100元价值的就可转债,现在可以换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体收益直接翻了一倍。倘若,股价下跌的话我们也可以选择继续持有不转股,那么在持有期间公司还是会支付利息,并且,某些可转债也可以接受回售,如果说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不间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我们也可以提议公司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的利息的价格回售我们的债券。
由此可见,可转债不仅有债券的稳定性,也有股票价格波动的刺激,并且还能作为资产配置的工具,既能追求更高的收益,而且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也可以抵御。就像是之前的英科转债在短短的一年里,从当初的100元涨至最高3618元,这也太棒了。可是不管大家投资什么品种,信息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让大家不错过最新资讯,特地掏出了压箱底的宝贝--投资日历,能及时掌握打新、分红、解禁等重要日期: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可转债怎么买卖?如何转股?
(一)如何买卖
1、发行时参与
倘若你持有该债券所对应的股票时,是可以获得优先配售的资格的;如果没有持股就只能参与申购打新,想要有买入的资格就必须中签。在债券上市之后优先配售和申购打新就都可以卖出。
2、上市后参与
与股票买卖操作没啥区别,和股价一样,而且转债的价格同样都是时刻变化的,有差别的地方是可转债的1手规定为10张,而且遵从的是T+0交易的运转模式,也就是说投资者是可以随买随卖的。
(二)如何转股
不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就目前市场上的情况来看,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 一般是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截止,只要在期间内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进行免费转股。
三、可转债价格与股票价格有哪些关系?
可转债的价格与股价是有很强的关联性的,在股市牛市的时候,可转债的价格会跟着股票的涨幅一起涨,在熊市的话就会一起跌。可转债的风险明显比股票小,回售和债券可以为可转债保底。如果想要投资可转债的话,大家一定也要去看看个股的趋势,如果因为时间的原因,没有办法去研究某只个股的话,这个链接可以帮大家,输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码,进行深度分析:【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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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股权与债权融资方式的区别在哪
法律分析:所谓股权融资,就是企业的股东愿意将企业的所有权进行部分出让,用这种方式来吸引新的股东加入,从而得到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股权融资的优点很明显,首先是资金使用期限长;其次,股权融资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同时,股权融资还可以增强企业的资信和实力;债权融资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用借钱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需要进行利息的支付,而且这种支付是定期的,会造成财务上较大的风险。另外,通过债权融资得到的资金,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用途比较窄。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控股或者参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该商业银行及其关联机构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机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使用自营资金收购债权和投资企业股权时,鼓励不同商业银行通过所控股或参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交叉实施债转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债权和投资企业股权,应当主要用于交叉实施债转股。
第二十九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收购银行债权应当严格遵守洁净转让、真实出售的原则,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审慎评估债权质量和风险,坚持市场化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银行债权评估或估值可以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会同银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后确定,也可以由独立第三方实施。银行债权转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方式,也可在评估或估值基础上自主协商确定公允价格,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折价收购银行债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债权的,应当与企业约定在合理期间偿还银行债权,并约定所偿还银行债权的定价机制,确保按照实际价值偿还银行债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企业约定必要的资金用途监管措施,严格防止企业挪用股权投资资金。
第三十一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收购银行债权,不得由该债权出让方银行使用资本金、自营资金、理财资金或其他表外资金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融资,不得由该债权出让方银行以任何方式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资金用于偿还企业银行债权的,不得由该债权人银行使用资本金、自营资金、理财资金或其他表外资金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融资。
⑥ 投资公司债权变股权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债权变股权要注意:
1、可以用于债转股的债权必须是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
2、债权属于非货币资产,因此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⑦ 可转换公司债转股时如何计算转股数
计算可转债的转股价值:
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转债的正股价格÷可转债的转股价×100
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100÷转股价×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转债张数
例如:
可转债的转股价为3.14元,其正股收盘价为3.69元,其转股价值即为3.69÷3.14×100=117.52元,高于可转债的收盘价117.12元。
也可通过计算转债转股后的价值和转债的价值来进行比较,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100÷转股价×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转债张数。
(7)理财公司债转股权赔付方式扩展阅读:
债券转换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
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⑧ 债转股要怎么操作
实践中有二种方法:一是债务人增资扩股。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
第一、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⑨ 法律对以债权出资有什么具体规定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股东债权出资作出的原则性规定,使政策性债转股具备了法律上的合法性。
从现有的有关规定来看,“债转股”分为三种情况:
(1)政策性“债转股”
(2)非政策性“债转股”: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3)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转为股本
除了上述“债转股”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投资方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作为出资投入到被投资企业作为出资,这种债权出资方式,与上述“债转股”有很大区别,对被投资企业而言,将导致其资产增加同时所有者权益增加,总资产也增加。
除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投资方与债务人约定不能转让或依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否则应当认为债权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法定条件,因此债权作为出资法理上当无问题。
⑩ 债转股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债转股原企业将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消费税。
二、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转股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利润所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财政分享体制规定分别由中央与地方财政返还给债转股原企业,专项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转股新公司股权,并相应增加债转股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具体财政返还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2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股权回购事宜按财政部资产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10)理财公司债转股权赔付方式扩展阅读:
法律相关:
公司法: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
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
3、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
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