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什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
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第十条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 [风险提示]
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
(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
(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
(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
(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
(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
(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第四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六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第七章 银行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第四十三条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惩戒措施]
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同业。
第四十八条 [解释机构]
本职业操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职业操守自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B. 中国银行理财经理最怕的是什么
银行监督局。国家队银行理财从业人员有严格要求,特别是参加过理财资格认证的员工,都要遵守相关准则的,只要按照准则办事,就不会出现自身需要负担的责任。
一般来说客户理财经理是为客户制定理财、投资计划的。发达国家的专业理财师会根据不同家庭特有的财产特点来为客户量身订做投资和保值方案。
但中国目前的理财经理叫得比较好听,其实就是向客户推销理财产品的,比如保险、基金中的一些产品。
C. 银行理财经理的职业规划方向
App分为用户端和理财师端,用户端提供基础金融产品的购买服务。和财富一是通过丰富化的金融产品给理财师提供前端储备,保证理财师可以将时间有效投入到客户服务上;二是理财师可以通过对客户专业性的交流宣导来完成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国内理财师现阶段主要是依附于银行等大型机构,通过指定产品的推介来获得银行百分制收益。在创始人赵红军看来这违背了比较狭义的职业道德:“银行信用基于政府做背书,为机构需求而做推荐容易对客户造成不客观的状态。”
早先充当理财师社会化营销工具的是微博微信,这类工具的首要功能是社交而不是社会化营销。和财富想要基于理财师专业度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来完成有效商业化运作。不做产品推荐而是做知识引导,通过个人营销水平的提升来形成可拓展性体系,从而实现用户留存。
理财师职业生涯规划打造,和财富做双边发力
市面上关于金融产品的诟病之一是信息不对称。平台现阶段目标是利用理财师的营销能力,把原有的推销状态扭转过来,塑造理财师个人品牌。赵红军跟猎云聊到,理财师在平台得到个人增值的一是收入二是时间,在通过专业能力得到公众认可的同时也有更多精力来了解更多产品信息,做更深入的产品研究。
针对理财师构成,平台目前有三阶段规划:第一阶段是针对资源有限的入门级理财师,平台承担社会化营销工具的角色,通过小额客户推荐来获得客源;第二阶段是通过理财师专业度和客户产品的匹配来形成自发调节的理财师竞争机制;第三是优质理财师的客户资源愈发集中。此阶段的痛点是大客户开始多的时候,蛋糕切四块,少一块就少了25%,需要平台助力。
对于风控的考虑有两点:一是团队优选,包括对基础金融资产后续走向进行把控审核。二是不同的产品适合不同的客户,理财师进行建议指导性优选。未来主要活动方向是通过和浙大等高校合作进行理财师培训。
D. 不了解花旗银行,千万不要把钱往里面扔,什么理财经理完全是一个推销员,都是骗人的,千万不要相信.
只管买不管卖是必然的,你买他们就得到高额手续费和佣金,你怎么卖和他们没有一毛钱关系,钱已经落他们兜里了,他们还有时间操心帮你看盘,可能吗?他们要赶紧找新的客户,赚下一笔佣金去了,投资建议也是投其所好,以成交为目的,总之你懂的。
E.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银行理财经理
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银行理财经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诚心。诚心就是要讲诚信,诚信是维系人生在世一切的基石,在业务上是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与客户打交道,必须将心比心,以真诚相待,言行一致,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只有如此,才能换取客户的一份信赖。
2、热心。做好一份工作,首先要热爱,慢慢地喜欢上这个工作岗位。工作中,有效利用工作时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去做,认真遵守好每一项规章制度,执行好每一个工作流程,牢记好每一句规范用语,理解客户需求,及时记载客户意见和建议,综合运用贷款、存款、结算、中间业务等知识,制定专业化的理财方案,提供全面化、个性化服务,这是一个称职的理财经理应该做到的。
3、细心,即要细致入微。作为理财经理,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灵敏的嗅觉,及时捕捉各种经济信息,并从细微处入手,仔细研究与发现问题,不仅要在日常的服务中体现,还要通过网络等手段,了解国家政策、经济发展动态,分析营销环境,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耐心。理财经理的职责就是服务好客户,对待客户的咨询与建议,要保持百倍的耐心,尽心尽力解答好客户的问题。服务中,经常有客户咨询基金方面的问题和行情,对每个客户都要尽可能地做到详细讲解。
5、用心。做为银行基层服务人员,直接面对客户,更应该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去服务客户,去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因此,自己要用心学习理论知识,不仅把它当成是一项任务,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
F. 怎样做一个优秀的理财经理
首先要有成为一个优秀理财经理的欲望;其次得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技能,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况;再者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客户的资金负责!
G. 你认为理财经理应该具备哪些素质谈一谈职业定位
从专业素养上说,应该具备理财师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及综合能力。
从道德素养上说,应该具备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要求的的素质。
职业定位,显然是服务行业,但是同时应向咨询行业看齐,追求更高的境界。
H. 银行理财经理有什么工作职责
银行理财经理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市场需要,向用户推广公司的产品,从而完成部门销售指标;向用户解答关于理财产品方面的咨询。
银行理财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债券、回购、存款等日常交易工作;进行各种投资策略的研究、设计、实施;跟踪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信用风险等变化,及时提供投资建议;在投资过程中执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撰写投资策略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
(8)银行理财经理职业道德扩展阅读:
例如一位女士咨询个人外汇理财产品。因为是第一次买这种理财产品,她问了许多相关和不相关的问题。理财经理便要耐心而诚恳地为她分析市面上各种同类产品的实际收益率,经过考虑,这位女士决定购买一款。
每个银行都设有一个专门的理财咨询部门,在这个部门了里有一位理财经理,银行理财经理的作用很大,且不可或缺。
I. 理财经理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如果理财经理没有职业道德是已建很可怕的事情,一些乡村里面的理财经理就存在没有职业道德的,给大爷大妈灌输一些不好的信息,或者是为了达到自己的业绩,让那些本身去存钱的人进行理财,期限还都是比较长的,需要用钱的时候又弄不出来,希望这样的理财经理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