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买银行理财亏18万被判赔偿,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有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
但是,在二审判决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均系银行依循的规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为双方就案涉金融产品相关情况充分沟通的凭证。银行对王某作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产品合同中显示的风险等级并非均为低风险,该行违反提示说明义务,未证实购买该产品与王某情况及自身意愿达到充分适当匹配的程度;未能证明其已经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当面测试并向其如实告知、详尽说明金融产品内容和主要风险因素等,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同时,王某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晓签字确认行为效力;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该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最高院认为,明确规则尺度,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本案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后首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之一,首案效应突出。银行应就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考虑老年消费者情况等,对老年投资者应给予特别提示,结合民商事法律、《会议纪要》精神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和金融消费者注意义务等判断标准。本案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资理财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2. 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什么情况下会造成本金亏损有先例吗
有先例。
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未必意味着一定不会没有亏损的可能,换而言之,只要银行没有承诺你保本,你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就有亏本的可能性。银行一般会给所有的理财产品划分一个风险等级,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风险等级的产品。
一、银行理财产品未必意味着稳赚不赔。
这个道理可能是很多人的冷知识了,对于很多人来讲,很多人非常相信银行,同时也觉得银行的理财产品一定不会亏。然而事实上,银行本身对风险的评估非常严格,但并不意味着每年都可以给投资人带来正收益,对于那些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用户来讲,用户在购买前需要自行承担相关的投资风险。
3. 银行理财产品会不会全部本金亏损,甚至亏损超过本金呢
首先开篇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个关于理财产品收益率和风险之间的关系:
1.理财产品收益率在6%以内的是比较合理范围之内;
2.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对这个理财打个问号;
3.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8%的,这个理财就是风险很高了;
4.理财产品收益率在10%以上的,就要做好本金损失的准备;
通过这四条对于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低与风险高低得知,任何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例的,低风险低收益,高风险高收益。
所以很明确的告诉我们所有投资者,真正想要避免亏损超过本金的事,一定要选择低风险理财,最好远离高风险理财,尤其是远离年收益率超过10%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
任何投资理财的风险是提前预防的,如果等风险已经爆发后,那个时候不是预防,而是一种博傻;预防风险是在风险来临之前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风险爆发再来后悔,那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个时候等来的就是损失,希望大家一定要懂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点,增加投资理财安全意识。
4. 买银行理财巨亏18万!62岁老人把银行告了,最终的结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本次最高院公布的十件典型案例中,基本涵盖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老年人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有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此外,还包括“以房养老”等养老形式创新中涉及的纠纷。
此类案件都有几大特点: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老年人心理上很难经受投资上的重大亏损,因此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一定要审慎。法官建议老年人“投资理财”记住“四不原则”:不要贪、不要懒、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自作主张。
5. 有银行理财赔本的案例么
案例一:
工行对2012年初市场的判断是震荡向上,预计上证指数将上移至2600-2800点。因此,这款原本就已经严重亏损的“基金股票双重精驯产品,2012年只买了股票,完全抛弃基金。
曾创造“最赚钱银行”称号的工行,如今旗下银行理财产品成为“亏损王”。“基金股票双重精选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成立5年来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12年11月23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5437元,亏损比例高达45.63%,一举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亏损王”。
案例二:
根据光大银行日前披露的“同享二号”中华精选投资理财组合的月度投资报告,该款成立于2007年10月31日的理财产品,最新的单位净值为0.7029元,运作以来已经亏损29.71%。
也就是说,一位客户5年前如果花10万元购买了该理财产品,现在不仅毫无收益,而且本金也只剩下7万元左右。
光大银行这款产品近年来的投资报告显示,该产品仅仅在开始运作的头两个月里获得了正收益,从2008年1月31日起,该款产品就踏上了“亏损的不归路”。
数据显示,2008年1月31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8952元,亏损10.48%。2008年10月31日,该款产品单位净值只剩下0.5149元,亏损幅度高达48.51%,近乎腰斩。迄今该款产品已经经手了三任投资经理,但亏损的局面依然无法扭转。
6. 老人买银行理财亏18万获赔,为何能够获得赔偿
因为银行在向老人推销理财产品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告知老人理财产品也是具有风险的,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银行人员推荐的历程产品,这才导致亏损了18万。
事情发生的经过
一位老人想要购买银行里的一款理财产品,但老人去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老人这款理财产品已经卖完了。
因此,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向老人推荐了另外一款理财产品,并且向老人保证这款理财产品的年利率在百分之六,还有分红。
投资确实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就像理财产品也是一样,虽然别人向你推销的时候,可能会说一年的利率有多么的高,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们只要把理财产品推销出去就行了,后续是赚还是亏,完全看投资者自己的运气了。
因此,在银行向推销理财产品的时候,不要听信所谓的保证,因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只要能够把产品卖出去就行了,如果是赚了,还好,那如果是向这位老人一样,亏了呢?又该找谁说理去呢?老人运气好,获得了七万块的赔偿,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老人一样的运气,能够获得赔偿的。所以,投资还是需谨慎啊。
7. 理财产品亏损工行一支行被判承担133万赔偿,工行为何拒不履行义务
理财产品出现亏损,工商银行一支行被判要承担70%,也就是133万的责任,但是拒不履行义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限制企业高消费。这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大家得先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以及经过,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到底谁对谁错听听就知道了。
你要说银行承担70%的责任没有?这133万来赔偿可能吗?银行是什么地方?银行会没有钱吗?但是就是不交钱。所以今年5月份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物为180万。之后这个地方支行就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听了这个事情经过之后,相信大家自己也都清楚了,到底谁的责任。
8. 买银行理财产品到目前为止有没有本金血本无归的案例
1、有;去年11月底,几十名投资者突然发现,他们在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购买的一种理财产品,到期后竟然血本无归,涉案金额上亿元。目前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进展,客户已经拿回了全部本金
9. 有哪些关于在银行购买理财,造成损失的例子
那就太多了,银行代理的股票基金,近几年基本都是亏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