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不给变更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怎么办
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Ⅱ 公司用我的会计证进行了税务登记和财务登记,我现离职超过两个月,但新会计一直不去变更,怎么办
一、到当初办理税务登记与财务登记的机关。书面写个离职声明,找负责你原公司的专管员签字,表示有权机关已知悉。以后哪怕有事,持有这个声明,你就可以免责。
专管员不签的话,可以回原单位找主管或者会计签,盖公章,有同样的作用。
二、在当地官方报纸上登报声明,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已脱离原公司,原公司所有会计事项与自己无关。保留好登报收据及刊登报纸,可以作为离职证据。
三、从原单位取得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可以从法律上证明你已离开了原公司,不再承担其后发生的相关责任。
四、从现任单位取得就职合同、录取通知书等。保留好。如果可能,咨询一下,是否能够公证。公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新公司迟迟不去办理财务变更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注意签名或盖章。离职之后,除了自己不再签字外,要及时收回所有印鉴。
税务登记与财务登记上登记的会计人名,只能证明是登记用途。真正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是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报销凭证、单据、票证、各种财务相关合同、担保合同等财务文书上的签字或鉴章。
所以,离职之后,要及时收回所有个人图章。
二、不随意在后补文件上签字。
离职之后,对于原公司要求在原就职期间未盖章或签字的文件、合同、报表、凭证、单据,票证等补盖章、补签字时,一定要谨慎。以免离职后误签文件引发法律责任。
Ⅲ 老板一直没有去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怎么办
记住你离职的日期。
Ⅳ 会计或者办税员,离职公司不配合变更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的。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可以看到,企业不办变更财务负责人,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4)新公司迟迟不去办理财务变更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 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二)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Ⅳ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去税务登记怎么办
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税局可以以查税为由对所在企业进行停业整顿。
像这种情况,可以去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但可能面临罚款。所以建议可以先注销营业执照,再进行营业执照申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新注册的企业不再承担已注销企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Ⅵ 离职了,原来单位一直不去更换财务负责人和领票人,还是一直挂着我的名字,该怎么处理
去当地劳动局去投诉的。
Ⅶ 公司法人变更了但财务人员迟迟不变更,原财务人员将如何处理
财务人员没有没有变化可以不用变更的,公司法人变更了财务人员没有变化也不需用变更的。如果有变化可以做变更登记的。
Ⅷ 公司变更后新法人不去税务局办理变更怎么办
公司变更后新法人不去税务局办理变更,会计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税务局填表变更就可以以了。
Ⅸ 我已经辞职,前公司不给更改财务负责人,我该怎么办急!
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是需要进行更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资料
取消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 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 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 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Ⅹ 已经离职了,单位不变更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更换财务负责人而不办理变更手续,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10)新公司迟迟不去办理财务变更怎么办扩展阅读: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财务人一定要明白,财务工作本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会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必须要到税局办理好财务负责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