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理财子公司是指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银行理财子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第三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防范跨市场风险。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五条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银行理财子公司名称一般为“字号+理财+组织形式”。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或“理财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第六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章程;
(二)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具备充足的从事研究、投资、估值、风险管理等理财业务岗位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具备支持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等业务管理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六)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七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监管评级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除外;
(五)银行理财业务经营规范稳健;
(六)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3年以上,具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
(七)具有明确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
(八)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九)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八条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三)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六)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
(七)符合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东的,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㈡ 理财产品哪个银行好
一般来讲,中小型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及理财收益会比大型银行高一些。因为大型银行有足够多的网点,吸收对公、对私的储蓄能力更强,成本更低,而中小型银行,特别是城商行只能通过更高的利率、收益去吸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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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36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名单
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兴银理财、农银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中邮理财、宁银理财、杭银理财、徽银理财、信银理财、渝农商理财、南银理财、苏银理财、华夏理财等。设立理财子公司比原来的资管公司更有管理优势,更有防控风险的能力,将彻底实现资管业务的有序规范发展,防范风险在银行表内与表外之间的传递。
【拓展资料】
一、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二、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三、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四、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㈣ 银行理财子公司是什么意思
为推来动银行理财回归资自管业务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监管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由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理财)业务。
未来“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由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因此银行理财产品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有“固收”类产品,也有股票权益类资产,这类产品也就具有一定的“风险”,大家需要做好充分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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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银行理财子公司是干什么的
银行理财子公司事务范围首要是发行公募理财产品,供给理财参谋和咨询服务。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产品发展:
10日从银监会获悉,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达7.61万亿元。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自2005年开办以来发展迅速。2011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91万款理财产品,2011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59万亿元。
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显示,近八成银行家对理财产品业务发展持支持态度。同时,理财产品市场高速发展背后的风险也引起关注。50.9%的银行家认为理财产品形成的大量表外资产,可能会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营稳定性带来影响。
银行家认为,理财产品的发展是银行从以产品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为导向的重要实践,当前更是面临多种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需要在平衡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产品:
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一般根据预期收益的类型,我们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产品、浮动收益产品两类。另外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的不同,新股申购类产品、银信合作品、QDII产品、结构型产品等,也是我们经常听到和看到的说法。
㈥ 银行理财子公司出现,你还会储蓄吗为什么
理财子公司的设立,无疑对社会有好处,对于银行来说更可以使银行业务与理财业务各自回归本源,从而有效厘清责任,隔离风险,最终实现金融秩序的稳定。母公司可以对子公司实施行政管理,以及资源调配等,但是子公司仍然属于一个独立法人。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自然也就与银行无关,道理就在此。综上所述,理财子公司的出现,究竟能否改变理财与储蓄格局,或改变投资者选项?不仅需要时间来证明,还需要看投资者风险意识的强弱,以及抵抗风险能力的大小,这些都会影响投资偏好。
㈦ 银行理财子公司名单
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兴银理财、农银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中邮理财、宁银理财、杭银理财、徽银理财、信银理财、渝农商理财、南银理财、苏银理财、华夏理财等。
【拓展资料】
一、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二、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三、子公司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四、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㈧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提供个人理财服务吗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提供个人理财服务
所谓“银行理财子公司”,其实就是由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的,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独立于母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像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都获批筹建了自己的理财子公司。
而之所以银行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其实也是为了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对于打破刚性兑付也有助力。
而银行理财子公司除了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外,还提供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等。其业务具体可以分为三大板块: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
而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也是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的,还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和现在的理财部门相区别,相当于把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内设部门拿出来,单独作为一个子公司,原银行是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在经济上受银行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银行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也就是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可能会接触的业务主要有三大部分:
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扩大销售渠道,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
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
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拓展资料
因《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还未出台,理财子公司和银行理财的区别无法具体了解。
但可以明确的是银行理财业务和理财子公司参考文件不同:银行理财业务,即“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而理财子公司参考的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拟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其适用的监管规定与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对于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可以到辨险识财去查看各个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价报告。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
㈨ 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是什么
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和现在的理财部门相区别,相当于把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内设部门拿出来,单独作为一个子公司,原银行是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在经济上受银行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银行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也就是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可能会接触的业务主要有三大部分:
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扩大销售渠道,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
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
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因《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还未出台,理财子公司和银行理财的区别无法具体了解。
但可以明确的是银行理财业务和理财子公司参考文件不同:银行理财业务,即“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而理财子公司参考的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拟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其适用的监管规定与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对于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可以到辨险识财去查看各个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价报告。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