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银行卡分一类卡二类卡是什么意思
建行Ⅰ类户(有实体介质)是全功能账户,可以用于大额存款、取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大额支付业务,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建行Ⅱ类户(有实体介质及无实体介质两种类型)交易金额有所限制,可以办理限额存款、限额消费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指购买银行自营或代理销售的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等小额支付业务。
2. 通过手机购买理财产品有什么优势好处很明显!
在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大家更加愿意通过手机来办理生活中的各类业务。其中,通过手机来购买理财产品是一直比较火的,各大银行都在努力推广。很多朋友在用手机购买理财产品时,还有一些顾虑。在这里,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通过手机购买理财产品有什么优势。3. 银行理财沙龙主持词怎么写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在百忙中抽空来到我们银行举办的的理财沙龙会。
我是主持人XXX,希望今天下午能和大家度过一段愉快而有收获的时光。
在各位来宾资产不断积累的时代,通胀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让家庭的资产通过合理的方法保值、增值成了我们关注的话题,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xx理财专家,下面让他和大家一起分享下怎样通往财富之路吧。
4. 儿童理财产品有哪些
少儿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特点:此类产品完全针对儿童开发,购买期限多在1年半以上,属中长期理财产品,同时免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如此,部分银行还在原产品基础上结合了储蓄、保险、基金、信托等功能,使产品内容更加丰富。
适合年龄段:12~18岁
理财线路:携带有效证件到银行开户———存入理财资金———了解儿童理财产品特点、收益、风险程度———与银行签订儿童理财产品协议书。
收益与注意: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理财师王健表示,从目前来看,儿童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一般为8%~10%,比较适合高中以上学生投资。
线路五
理财账户(成长账户)
产品特点:这是一种稳健和方便的理财方式,该类账户功能比较齐全,一般为借记卡连带活期一本通、活期存折、定期一本通。除具备普通存取款、转账、普通支付结算等基本功能外,还可灵活选择各种储蓄方案。
适合年龄段:18周岁以下。
理财线路:携带有效证件到银行开户,如办理教育储蓄时,携带相关证明便可享受免利息税和优惠利率的双重优惠。
线路六
储蓄罐
产品特点:储蓄罐,过去称为“扑满”,是我国西汉时由民间创制的一种储蓄工具,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理财方式之一,《西京杂记》记载:“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
目前,储蓄罐不仅在我国有,在国外也同样盛行。
适合年龄段:0~15岁。
理财线路:各商场购买。
5. 一公司买理财踩雷,超1亿元中信证券固收产品逾期兑付!这家公司是何来头
一家公司买理财踩雷超1亿元,中信证券固收产品逾期兑付,那么这到底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呢?具体来看这家公司因为超过了时间,所以所剩下的产品本金以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可以说这对于这家公司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损失,因为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所以这种风险是存在的,他们在买理财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一点,而且这家公司通过多次电话视频以及现场会议等方式与中信证券沟通相关的事宜,也就是说希望对方尽快能够做出对付的实际行动,以及后续兑付的安排。
6. “余额宝”、“零钱通”算不算理财产品
不算理财产品,只能算是理财平台。其实这些平台只是互联网公司推出方便交易的网络理财平台,平台上面理财产品都是第三方公司的,所以你可以在这上面交易,但平台上理财产品的风险与平台是没有关系的,就算是亏损了,也和平台没有关系。这些平台能够盛行,主要是因为移动支付的便捷性,用户十分轻松的就可以将钱转到理财账户中,所以无论是买理财,还是买股票,都十分方便。平台对于新用户也有提供一些优惠,甚至会有模拟仓让用户想体验一下,这用户了解购买理财的流程。
不要一味的买高收益的理财,因为高收益往往就对应着高风险,这对于新人来说并不友好,而且高收益的理财往往时间比较长,不能随便取出来,临时取出来,自己的收益可能面临受损。
7.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
(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
(二)内部审核文件;
(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
(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
(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
(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
(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
(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
(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