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业主委员会如何动用维修基金吗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和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由于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策。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协助下,通过召开会议或者按户走访等形式对大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应当征得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Ⅱ 业委会动用小公维金理财是否合法
如果理财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那就是合法的,这是业主委员会在为全体业主创造收益。
Ⅲ 没有经过业委会通过,拿小区维修基金去理财,主任要负什么样责任
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维修基金应该是政府统一管理的,业委会主任也无法操作。
Ⅳ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基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基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六)业主应尽的义务;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Ⅳ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使用建筑物维修基金的情况
法律分析: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Ⅵ 业委会有权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Ⅶ 业主委员会对暂时不用的维修基金可以存大额存单吗
业主委员会只要公示了,并且投票通过了就可以对暂时不用的维修基金,进行存大额存单或其他理财行为。如果经过允许并公示,拿来存钱,导致临时要用的时候取不出来,业主委员会本身也没有责任的。
Ⅷ 请问物业管理处可以随便动用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吗
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是要开业主大会的,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才可以动用,走完这些流程之后去住建局把大修基金的款项拨下来。
Ⅸ 业主委员会动用维修基金,要业主同意吗
法律分析: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或者三分之二面积的业主)同意才能动用维修基金,这是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不需要全部业主同意,当然有些比较大的费用计划最好做好工作争取得到绝大部分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Ⅹ 业委会是否有权领取公共维修基金
不可以。物业本身没有权力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但可受业委会委托代收相关费用。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