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理财产品是骗人的吗
银行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但是其中一部分并不是银行自营的,而是银行代销其他机构的产品。作为投资者,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需要小心分辨,以避免遭受“理财”陷阱。
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是自营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当然不是。
很多人都喜欢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觉得它比较“靠谱”。这是因一般该类产品有银行自身信用作保障,所以其安全性相对较高,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以往投资者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基本很少有亏损,这是因为这些产品有银行来把关兜底,也就是以前的“刚性兑付”,所以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才会有保障。
但是银行理财产品从概念上来讲,是商业银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而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一些银行自营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能保证本金,也不保证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理财产品却并非银行自营,而是银行代销的。这些代销产品有很多都是私募基金和信托的产品,其中有些产品虽然可能会给出很高的预期收益率,但是风险会很大,投资者购买后甚至可能会陷入理财“骗局”,到期后甚至无法定额兑现。
其实,银行更“偏爱”代销
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是银行中间收入的一部分。该类业务,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因为中间业务相对传统的息差而言资本占用更少,目前逐渐成为银行发力的重点之一。
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大多指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银行作为一个销售渠道,从这些代销机构收取佣金。当然,银行的客户资源加之品牌背书,因此卖各金融机构产品时,有着天然优势。因此选择代销哪些金融机构产品,除了看底层资产质量的把关和筛选,也看这些产品带来的中收贡献是多少。尤其是大行们、零售业务见长的股份制银行,议价能力都比较强。
银行内部一般也会有相应的中收提成奖励机制,如贵金属、代销的基金、保险等。当然,不同的产品提成也不同。以代销保险为例,其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相对较高。其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尤其是大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平均佣金率相对很高,且逐年上涨。而一般来说,在银行的销售及代销收入体系中,除非特推某款产品,否则自营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提成是最低的,因此,银行员工可能更倾向于向客户推介哪些提成较高的代销产品。
此外,随着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的落地,因为监管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后,为平滑波动,资管产品必须分散投资。资管规模较小的部分银行会更倾向于“代销”发展理财业务,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具有风险低、成本低的特点,获利更为稳定。当然即使是自身开展了理财业务的银行,也会通过引入代销业务,增加中间收入。
而相对于代销业务,银行卖自营产品,需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并且在技术、投资等方面需要承担更多成本和风险。目前,银行都在转型净值化产品,因“打破刚兑”要求,所以理财产品不保本,银行也没法兜底。而净值型产品背后挂钩的资产会有部分权益类投资,相应的,风险也会提高。一旦客户买入的银行自营理财产品亏损,而因与银行发生纠纷,这对于银行的信用及形象方面也不好。显然,银行可能并不喜欢销售自营理财产品。
“飞单”,银行最常见挂羊头卖狗肉手法
上述业务,尽管银行员工会因为佣金、提成等因素会偏向于一些代销产品,但这部分产品终究是合规的,是与银行有一定关系的。但致使投资者陷入理财骗局的“飞单”却不是。
据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飞单”,是指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投资者推荐销售银行以外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可能包括私募理财、P2P产品,乃至“虚假理财”产品。也就是说,投资者实际是购买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的产品,部分银行理财经理干的是“私活”。
举个例子,2017年11月30日,据银监会官网披露,北京银监局对三家银行开出罚单。其中,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合计被罚2750万元。这创下了银监系统2017年内最高的罚款纪录。相关违法人员也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伪造产品,并以产品“让利”转让的方式吸引该行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银行的部分人员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理财资金,致使逾150名投资者被套,涉案金额或高达30亿元。非法募集客户资金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所谓“无利不起早”,上述例子中从行长到员工都参与卖“飞单”,那么他们的利益点在什么呢?是“灰色收益”或者说是“回扣”。银行的基层理财经理直接接触客户,又有着银行员工的身份背书,容易取得客户们的信任。因此他们也成了其他金融产品机构用灰色利益拉拢的对象。多销售他们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多“回扣”。一般而言,相较于银行基层经营的绩效薪酬体系,“回扣”返点的诱惑远远高于自营甚至代销的提成。
而“飞单”产品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高收益,一般是正规银行理财产品的两三倍,因而容易销售。因此投资者面对预期收益率高的产品,不要被贪婪占据头脑。要知道高收益一般也意味着高风险。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银行及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投资者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也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机构统计,2019年8月份的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仅为4.04%。其中普通产品预期收益率在4.2%-4.3%左右,据了解普通型理财产品主要是固收类产品,固定收益、固定期限。而银行推出的转型新产品,收益较为不错,收益能达到5%及以上,部分产品的年化收益达到10%。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易销钱多的“飞单”还是银行代销的产品,银行方面不负责代销产品的管理,需要发行机构自身信用作保障。也就是说如果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那么责任由发行机构或者投资者承担。除非代销银行及其客户经理在代理销售行为中存在违规行为,比如销售误导、刻意隐瞒产品风险、未经授权销售产品等,则银行及其客户经理要承担相应的违规销售责任,赔偿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故而,如果投资者购买银行代销产品,投资者就不能仅依赖于对银行的了解与信任,更是要重点考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发行主体公司及产品本身的情况。
不过显然,比起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信用尤其是大型银行的信用等级更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到期不能对付的概率较小。因此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如何分辨该产品是否是银行自营产品也很重要。
手把手教你如何确定理财产品的归属
以平安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为例。平安银行目前的滚滚添利系列产品中有和盈滚滚添利180天、和盈滚滚添利90天、和盈滚滚添利60天、和盈滚滚添利30天、智慧滚滚添利90天、智慧滚滚添利60天、智慧滚滚添利30天、智慧滚滚添利180天。我们选择其中一个预期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其产品名称为智慧滚滚添利90天,其预期收益率为4.15%。
一般而言,单从产品名称即可判断该产品是哪家银行发行的,是不是投资者购买产品时所处机构发行的产品。若产品名称含某某银行或者是某某银行名称的简称,那么该产品属于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但是产品名称没有某某银行的字样的理财产品,也可能银行自营理财产品。这种情况下要从签订的理财合同上仔细辨别。
该产品的全称为平安财富-尊贵智慧资产管理类滚滚添利 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名字中并没有平安银行字样。这个时候需要去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
找到该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第三大条——投资管理人,上面写道“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平安银行。”投资管理人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说明这款产品是由哪家机构管理,由哪家机构发行的。
而在第一大条——产品概述中,也写出理财产品管理人是平安银行,理财资产托管人也是平安银行。这个意思就是该理财产品的管理方是平安银行,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机构也是平安银行。
之后我们继续在第一大条——产品概述中,找到登记编码,显示为C1030717001139。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需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即“中国理财网”)进行登记,而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就是中国理财网赋予该银行理财产品的标识码,具有唯一性,登记编码一般是以大写字母“C”开头的14或15位编码,投资者可根据这串数据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的信息。搜索该登记编码,出现了该产品的介绍页面。这说明这款产品是登记过的合规产品。
在该页面也可以看到,发行机构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到此,可以判断这款产品是平安银行自营产品。
还有一个小技巧就是看合同的盖章。投资者购买产品想要判断是否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时,可以从产品合同的盖章加以区分。若是银行自营理财产品,那么产品合同上的印章是银行自己的公章;若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那么合同上盖的章是理财产品发行方的公章。此外也要注意“萝卜章”等。
2. 怎么查看国内所有银行理财产品(保本的那种)
想要查询银行自营理财产品,方法有三种:
1、登录“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登记编码
2、查看产品管理人或者发行人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产品说明书上会写明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发行人。如果是银行自营产品,那么管理人就是银行;如果管理人是其他机构,那么就属于代销。在查看说明书时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向相关的工作人员确认。
3、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里的理财产品
如果我们在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里面购买理财产品,那理财产品列表里面的都是银行的自营产品,这也是最简单的辨别方法。当然,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点击进去具体产品详情查看产品登记编码,用我们的第一个方法查询真伪
3. 理财产品出现亏损,究竟是损害了谁
进入到2022年,也就是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之后,大家会发现基本上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变成净值性的理财产品,那么此时购买理财产品的正确姿势也应该随之发生改变。购买理财产品不应该再去思考本金和预期收益率了,而是应该去看目前的理财产品净值未来还会上涨。
如果还能上涨就可以购买,如果会下跌就坚决不购买。至于理财产品的净值是高于一元钱还是低于一元钱,这并不重要。当然理财产品净值如果低于一元,那基本上可以说理财产品发生了本金亏损。那么这种结果对于哪些方面会有损害,又有什么人得到了利益。
4、理财产品的管理人,有可能是其中唯一的受益者。投资者很少会记住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只会记住代销机构和金融机构。而这些管理人平时可以拿到非常高的底薪,如果理财产品盈利,他们就可以得到高额的奖金。如果理财产品亏损,他们完全可以辞职或者更换一家金融机构,此时从理财产品的亏损中也有可能学到了一些经验教训,自身也有了有效的能力提升,后续犯的错还会少了,收入会更高了。
正因为如此,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其实更加需要关注管理人的能力,因为他们才是真正对于这些投资应该负责任的,他们的能力才是决定了理财产品是否能持续盈利的根本原因。
4. 国泰君安的集合理财产品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义务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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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 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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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理财与券商理财区别
保险理财与券商理财在概念上和功能上有所区别。
1、概念上不同
券商集合理财也称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由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的一种理财产品。而理财保险,是集保险保障及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型保险产品。
2、功能上有所区别
券商理财其风险和收益介于储蓄和股票投资之间,目的是为了博取利润;而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具备的平台优势:
1、证券公司具备巨大的渠道资源优势。证券公司既能够凭借自己庞大的营业部系统垄断广大客户资源,又能够在不同层面满足自己理财产品的优先利益。
2、证券公司在信息获取和投资研究方面领先于基金和其他投资机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依托证券公司的综合平台和雄厚资本实力,在信息挖掘、行业研究和公司价值发现以及金融工具运用和投资手段创新上具备较大的优势。
3、由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以私募方式获得资金,计划持有人通常比较集中并且相对稳定,因此管理人拥有忠实度较高的客户群。在与计划持有人的信息传递和反馈、策略沟通以及个性服务方面,证券公司做得比其他机构更为到位。
6. 为什么有些理财产品没有托管人
您好!对于有些理财产品没有托管人,原因如下: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 一般的私募就是民间的一些投资方式。
根据资管规定,银行理财发行的理财产品,必须由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担任;同时,没有限制管理人和托管行不能是同一家。因此,每家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若自身具备托管资质,基本上都会优先交给本行的托管部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