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商联会的文秘、行政、人事、劳资、财务、公关、接待、后勤事务,以及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常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宣传部
负责商会官方网站、官方报刊和工作简讯的管理和运营;负责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商会大事记、对外宣传资料的收集、撰写和编辑;负责商会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宣传主管部门及中外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牵头筹办商会及秘书处新闻发布会,并策划组织其它重要对外宣传活动。
会员部
牵头负责商联会的会员发展、会员活动、会员走访、会员服务、会员意见征询反馈和会费收缴工作;团体会员的日常联络和对口服务工作;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筹备组织工作;代表秘书处指导协调驻顺德办、企业家健康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广东商联人力资源公司的工作;会同合作部、国际部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国内外商务考察。
合作部
负责商联会经贸合作、区域合作工作,会同会员部、国际部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级政府和商(协)会举办的经贸考察、经贸洽谈、项目推介和项目对接等活动,推进会员之间的多种形式合作,为会员企业的对外投资和招商引资提供综合服务;承担投资中介分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整合全省投资中介服务资源,收集、整理、发布国内外投资需求信息,建立全省性投资中介服务体系和国际性的投资商工作网络,承接政府和企业委托的招商代理、项目论证及专项工作;代表秘书处指导协调投融资与担保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维权办
会同法律部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关于企业维权的专业培训和理论研讨;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反映会员和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要求;受理商会会员和相关企业的维权申请;组织推荐法律中介机构承接会员或企业的诉讼委托。牵头组织开展行业维权和行业自律活动;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与企业维权有关的业务。
会展部
负责承办商联会主办(或联合主办)的重点展会,承接政府委托商联会承办或协办的各种展会;承担“会展协作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推进全省会展业的资源整合与相互合作,代表商联会履行中国商联会“会展联盟”副主席单位的权利与义务;配合政府部门推进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开展会展经济专题调研;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展企业呼声,维护会展行业的合法权益;会同国际部组织会员企业出国参展参会,代表秘书处指导广东博浩展览有限公司的工作。
国际部
负责商会的外事、外联、外经工作,代表商联会与各国驻华领事馆、驻华商务机构、驻华商会,以及外国商会和港澳台商建立经常性工作交流关系,组织会员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会展、商务考察、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为会员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供服务;配合会展部、合作部邀请国际采购商、投资商参加各级政府和商会(协会)举办的博览会、洽谈会以及商务考察,接受政府和企业关于吸引外资的委托;代表秘书处指导外商服务中心工作,为来广东以及其他地区采购商品和投资办企业的外商、港商、澳商、台商提供综合服务。
行业部
负责商会的行业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的行业法规;组织专家配合政府开展行业调查、行业规划、行业认证和行业标准制订工作;承接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向政府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性建议;引导会员企业搞好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品牌评比活动,反映行业呼声,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培训部
负责商联会的企业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多种类型的培训班,推进全省企业的在职教育。重点办好与中央党校合作的“广东优秀企业家研修班”,以及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的EMBA研修班,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重点难点问题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大讲堂”,以资格证为目标的岗位技能培训班、职业经理人培训班,以及政府部门委托承办的各种专业培训班。同时,根据省内人力资源需求,积极探索和推进与中外高校合作举办新专业的学历班,或组织企业赴国外高校进行对口培训。
法律部
负责商联会的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项工作,并为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收购、上市融资、对外合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配合处理商会“维权办”的维权申请,组织维权活动;指导秘书处属下反倾销及337调查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接国际贸易摩擦和知识产权纠纷的重大案件。
信息部(万家视频工程办公室)
信息部主要职能是为会员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目前,信息部作为“万家视频电子商务服务工程”(简称“万家视频工程”)的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万家视频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的宣传、推介等工作。
“万家视频工程”得到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局的支持,由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信息部和广州博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目前,“万家视频工程办公室”已经在广州、中山、东莞、佛山、惠州、江门等地设立分部,为中小企业提供“万家视频工程”的相关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
会刊编辑部
会刊编辑部于2009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商联会的会刊《粤商之星》的编辑出版工作。发布商联会、会员单位、联盟城市、产业联盟的重大活动与经贸合作信息及招商引资项目;报道经济社会热点新闻;对社会经济热点问题进行评述;推介杰出的粤商人物和优秀粤商企业及品牌。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与会刊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驻顺德办事处
“办事处”旨在加速广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协助商联会在佛山、中山、珠海、江门等地区开展工作,提升整个珠三角的对外竞争力。基本职能是:
1、发展会员;
2、组织活动;
3、经贸合作;
4、商务考察;
5、展览展销;
6、专题调研、学术交流、教育培训;
7、完成商联会指派的其它工作。
Ⅱ 深圳融资担保牌照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本文根据腾博国际实际办理经验撰写,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要在深圳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需要明确以下几个要素:设立地点,实收资本多少,高管人员,经营的场所,以及业务的管理体系。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属于地方性的,所以我们很好理解为什么各地省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起设立的整体条件,审核要求有差异。一般来讲,一线城市的发起设立的条件是比较高的,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各地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条件和资料:
1、注册资本最低实收1亿元人民币。
2、出资股东需满足:(企业法人)存续满三年,近两年连续盈利,经三年累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有3年以上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拥有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2倍,其中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不低于其出资额,且具有合法来源。
3、股东出资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是一个企业法人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主发起时,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另外,一般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出资额需要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Ⅲ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Promo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缩写:“GAPSME”。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广东省内各种经济形式的中小企业以及有关联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或热爱本行业的企业家、专家和学者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受经济类型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完善和巩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经验,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先进企业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促进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依法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使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经广东省民政厅核准注册登记,业务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所在地:广州市东风东路350号瑞兴大厦5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政策、管理、法律、信息咨询;投融资、技术、知识产权、会展服务;培训、考察;编辑出版;市场拓展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贡献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企业。尊重知识产权、绿色环保、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和谐劳资关系等社会责任良好的企业,并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贡献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凡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小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并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的法定代表人为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五)凡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家、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为企业服务的某方面实际经验或某方面专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入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原则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如理事会闭会期间,则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如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则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代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优惠或免费获得本会提供的书刊、信息资料及业务咨询、人才培训等各项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副会长5万元/年,常务理事2万元/年,理事1万元/年,会员3000元/年;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超过一年未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单位会员自行停产、破产或依法注销的,应办理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议终止事宜;
(五)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经信委审查,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聘请名誉顾问、名誉会长;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筹备和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退会和除名,表扬优秀会员及其他有关事宜;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增选或罢免个别理事,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权益维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门机构,并聘请专家、专业人士担任顾问;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二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相关决议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本会的事业,在本会涉及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懂经营、会管理,并有多年的中小企业工作经验。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经信委、省民政厅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广东省经信委审查通过,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兼任常务副会长。如因特殊情况需由会长或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广东省经信委和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必要时,可委托副会长、秘书长召集、主持;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理事会聘请理事会名誉职务;
(五)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常务理事会工作事项;
(六)处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促进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促进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本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
(三)政府或社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建经济实体、参与投资入股或进行合作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促进会的正常运作及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善。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经信委和广东省民政厅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会的财力和经济收入情况确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广东省经信委审查同意,并报广东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广东省经信委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东省经信委和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0年5月27日会员代表大会修改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Ⅳ 全国首家民间融资社团破壳
全国首家民间融资社团破壳
有关全国首家的民间融资社团,大家是否要关注呢?它是如何来的?是干什么的呢?
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一个仲夏的下午,在广东大厦,来自国家、省市领导、经济界名人、金融业负责人、著名企业代表共500多人,共同见证了一个平台的升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示,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办正式批准并作为主管单位,全国第一家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在成立大会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市农村信用社以及华鼎、中科智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就与36家企业举行了融资协议的集体签约,融资额度达7.7亿元,展示了一个美好的开局社团,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于2006年6月10日正式宣布成立。在成立大会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市农村信用社以及华鼎、中科智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就与36家企业举行了融资协议的集体签约,融资额度达7.7亿元,展示了一个美好的开局。
这个平台从2005年8月28日正式向广东省政府提出了申请至本月10日诞生,恰恰经历了一个生命在母胎中由胚胎至降生的时间流程。
2005年8月,同样的一个和暖的日子,民营经济报社长肖福和华鼎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奕标聚到了一起,聊起了中国的民营经济、广东的民营经济,不禁又聊起了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
肖福社长说:“融资难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我们如何才能为这些民营企业家做点实事?又如何来突破民营企业发展的这个瓶颈呢?”
陈奕标董事长回应说:“你这个提法很好,现在随着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国家已经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放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而广东省作为一个金融强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又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一个政策导向,加上广东省产业升级的需要,现在非常需要一个专门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而服务的平台。”
两个人的思想撞出了共同的火花。说干就干,在这两个人的发动下,2005年8月28日,一个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的组织—————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正式向广东省政府提出了申请……
三大背景催生一个融资平台
一个平台的诞生,总有其赖以降生与成长的背景,对于这一点,陈奕标认识得非常明晰,他认为,背景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背景是,200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促进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36条,放开民营经济在一切行业的准入,包括放开投资领域。在36条里,给予民营企业家和国有企业家的同样地位,授予民营企业家很多社会荣誉。
第二个背景是,在2005年,省市委和省市政府都提出了要发展广东省和广州市资本市场,要发展广州的金融业,要打造与广东经济强省匹配的金融大省,要在珠江新城建立中国华南金融中心,用现代的金融服务业更好满足现代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满足他们各种金融服务的'需求,将经济和金融更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组建促进会,作为金融类的一个新的平台、新的机构、新的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的平台,符合省委省府市委市府增加金融服务、发展金融产业、发展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
第三个背景是产业升级、产业大重组的需要。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到2006年底,中国金融业将对外全面开放。这就意味着进入WTO后,中国国内将面临着国际产业分工,从而引发新一轮重组、洗牌。所以,中小企业要求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只能整合资源,用自我创新产品做大做强,否则只能作为大企业的成龙配套。
其中,去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36条”)无疑是近年来民营经济最大的闪光点,围绕着“非公36条”,民营经济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非公36条”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职工维权、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改进政府监管、加强指导和协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特别是针对困扰民企多年的融资问题,“非公36条”提出了5项要求: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
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
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逐步扩大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四大构想营造托出服务功能
就是在这样的多种合力共同托举之下,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应运而生了。
但是,一个协会的诞生,只是筑起了一个平台,民营企业融资的解决,还有赖于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促进会实实在在的服务。刚刚当选为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首任会长的民营经济报社长肖福非常清楚这个协会的功能和任务,他强调,促进会从一开始就要立足于办实事,他说:促进会的成立,得到省委省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关注。现在商会多如牛毛,广东省有2560多家商会。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一定要办成一个服务好、产品多、威力大、凝聚力强、影响广,真正成为给企业家办实事,给企业、银行和政府交流的边际桥梁、办事窗口、国际间交流平台。而促进会的口号是服务致胜。主要是能为中国、为广东的经济发展,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做点实事,使他们做大做强。促进会从一开始就立足于办实事,所以,这次请这么多企业家们来就是希望你们能够提供智力支持,出一些好点子、金点子使促进会能做到有名有实,到今年年底检查有丰硕成果。
按照肖会长的指导意见,促进会确立了“立足广东,面向全国,辐射亚太,影响全球”的四项战略构想。同时,又整合出十二项服务功能,作为协会打造品牌的指导方针。
其中,开展国家政策、投融资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家有关资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专项资金的申报、商业计划书的撰写、设计投资结构、安排谈判、协助签约等服务,同时协助投资机构进行谨慎调查、公关谈判等服务;受国内外投资机构、项目融资单位的委托,物色资金、项目的合作伙伴,以及把我国中小企业和产品引向国际市场等经济技术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国内国际经济研讨会、投融资洽谈会、学术交流会、国内外投资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联谊和交流活动;开设各种类型的讲习班,培训企业管理人员,提高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素质;组织中小企业赴国(境)外参加投融资会议,并邀请(境)外投资财团、证券机构等相关社团来华访问和考察,进行广泛的业务交流和学习;承办投资机构及中小企业委托和投融资服务及其他服务成为核心的服务内容。
围绕以上的品牌理念,刚刚成立的促进会正式启动了前行的引擎,在为民企融资的舞台上亮丽登场,准备演绎一幕幕融资创新的好戏。
7.7亿元展示一个美好开局
当然,促进会还有一个强大的支撑力,就是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的支持。在成立大会上,中国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孙晓华充分肯定了这个协会成立的必要性,他指出,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的成立,在全国开了一个先河,为民营企业融资解难拓开了一条新路。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李晓鹏也热情地指出,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也为企业与银行修建了一条优质的沟通桥梁。
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更在发言中强调,通过促进会这个融资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更好地保障民营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对于推动广东省经济增长、解决劳动就业以及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他说,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逐步放开并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现实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品种和服务内容,加大金融产品的营销力度;民营中小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以降低银行的监管成本和信贷风险。
这一切一切,共同组成了一种强大的合力,推举着广东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向着未来飞升。而事实上,在成立大会当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市农村信用社以及华鼎、中科智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就与36家企业举行了融资协议的集体签约,融资额度达7.7亿元。
这无疑是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开局,它预示着这个有着强大背景的融资促进会必然在有关政府部门、银行、企业的共同支持下,在我国方兴未艾的民营经济大潮的推涌下,通过自身的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创新融资机制,以一个全新的体系与广大民营中小企业和谐共进,共同成长。
这样的前景,如一道亮丽的曙光,已在前方隐隐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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