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现状包括哪些方面
1、内源融资状况,为了适应市场风云的变幻莫测,中小企业必须具有经营灵活、变化快捷的特点,因而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对资金裂绝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自身提高积累能力,以对市场变化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同时,创办中小企业也必须有一定量的资本,这是一个经济学常识。如果连一点本钱都没有,或者仅有极少量的创业资本而把大量的资金需求量寄托于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那么企业的生命力也是难以持久的。中国现有的组织结构简单;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对象单一的中小企业融资大都依靠自拿配己积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但规模较大的中型企业的内源融资状况则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计提折旧费率偏低等问题。
2、外源融资状况:直接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尚不可能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众所周知,证券市场自建立至今,已经被赋予了为国有大型企业服务的一项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几年国有大型企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为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新焕发活力;股票市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宗旨,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在政策如此严重倾斜的情况下,股票市场基本上未向中小企业开放。《公司法》还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公可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中小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规模偏小,且大多为一般生产加工企业和流通服务性企业肆敏姿;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统计表明,沪深上市公司共有近1500多家,民营企业大约占不到15%,且部分还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价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而曲线上市的债券融资。
2. 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
乡镇企业融资模式正处于变迁过程中 ,而新的更有效的融纤缺资体系有待构建。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希望能帮到你。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近年来,新增就业人口中,绝大多数都在中小企业中就业。江浙、广东等中小企业发展趋势良好的地区,成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但与此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作为一个整体,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一直处于一种极为窘迫的状态,即企业发展中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内部。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所占有的贷款资源不超过20%,且其他融资方式几乎与它们无缘。融资困难正成为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判李家高度重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政策力度,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目前,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000多家,共筹资金290亿元,累计受保企业约5万户,累计担保额约1180亿元,新增利税102亿元。
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许多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更多,主要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
2.1间接融资方式单一
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比率偏高。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将日益严格,增量贷款普遍要求投向AA级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受资产规模、竞争实力等的约束,一般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2.2直接融资渠道缺乏
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我积累,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十分有限。据浙江省2001年统计,全省民间投资中自筹资金占55.9%,银行贷款仅为20.1%,直接融资则不到1%,20世纪90年代美国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仅占30%左右,股权融资占到18%,金融机构贷款占到42%,大大高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相应比率。由于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导致民间资金普遍不敢介入创业投资领域。创业板又迟迟不能完善,影响了中小企业通过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包括产权交易市场在内的非正式证券市场。由于发育不成熟,运作不规范,难以起到为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重要补充作用。
2.3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
经过多年努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受市场信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控制风险和提升信用的能力仍较弱。据调查,即使是在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抵押而发生的拒贷,总拒贷额也高达56.1%。而在银行商业化经营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为了降低贷款的风险,一般都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连带担保或财产抵押,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则更为严格;而经营较好、可信度高的企业为避免资产风险,又大多不愿给他人提供担保。
2.4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首先,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程序和制度,给金融机构贷款前的调查和信用评价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客观上处在为大型企业配套的地位上,市场前景不明毁冲辩朗,对于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来说风险性很大。再次,很多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很差,借到钱不是用来投资和发展企业,而是想方设法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整体信誉。
3.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3.1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所采取的各种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帮助我国中小企业摆脱融资难的问题。务必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鼓励创业投资和风险资本以促进高新技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国家应该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我们的国情,设立相关部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3.2调整商业银行战略,发展中小企业
调整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和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收益激励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挂起钩来,调动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其次,还要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约束机制。对那些按信贷原则和程序发放的贷款,由于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和非人为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的,不追究信贷人员的个人责任,只作为考核其工作能力的标准。再次,商业银行要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不仅要争夺大企业、优质客户,而且要逐步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因为随着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对大企业,优质客户的争夺,会趋于白热化,利润空间将会大大压缩。而中小企业的业务相对来说会大有可为,尤其是如果能发掘培育几个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的话,其收益将不可估量。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3.3发展间接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同时我国目前还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外企业外源融资的90%以上来自银行,因此更决定了创新中小企业体系的重点。
应鼓励面向中小企业的多种金融机构的发展,吸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地区,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银行,按照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经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及国家政策必要的引导及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以采取发展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等措施。
3.4发展直接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企业的外源融资结构仍不尽合理。因此,构建直接融资体系对满足中小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需要,调整改善资金来源结构,进一步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市场,发展完善股权融资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创新融资方式。金融机构应考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势在必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对该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尽管在我国中小企业还有诸多问题,但只要我们端正态度,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金融制度、创业环境以及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并在相互之间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就可以逐步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间接融资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企业快速融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
企业自有快速融资渠道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资渠道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快速融资渠道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快速融资渠道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借款即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最佳。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属于直接融资,避开了快速融资渠道中间商的利息支出。由于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即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税前冲抵利润,减少所得税税基,而股息的分配应在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完税后进行,股利支付没有费用冲减问题,这相对增加了纳税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以发行普通股票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银行借款所承受的税负,而借款筹资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担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内部集资入股筹资方式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而贷款融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借款等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内部集资入股所承担的税负。
3. 创业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一、创业企业抄融资问题袭有哪些?
我国企业融资还存在许多问题,企业融资行为应加强规范,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我国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据报道,我国55%的企业认为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这一数据充分的体现了我国融资渠道狭窄的现状。
2、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下
这主要表现在,我国企业管理观念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组织建设制度滞后,管理模式僵化等,这些问题制约着企业的经济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水平。
3、我国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成熟,金融体制不合理等原因,我国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现象普遍存在,且表现在方方面面。例如我国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资本少、可供抵押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弱和信用等级偏低等多种原因,银行不愿冒险贷款给它们,不支持它们的发展,所以,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问题。
4.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
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不仅在社会发展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是经济发展方面:增加就业机会、激发企业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迫在眉睫的是:解决融资难问题及由此产生的健康教育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小微企业发展因为社会生产经营规模小,销售灵活而快捷,资金管理需求分析一般是用于购买原材料或者通过机器设备,往往所需金额比较少。小微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内部积累。
部分小微企业进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完善、数据虚假、企业信息内部化程度高、大量非经济信息、一般渠道难以获取等一系列问题),甚至于完全不进行内部控制。都导致了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微型企业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较为严重。由于金融机构无法识别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所以就无法监督检查贷款工作的进行,无法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运作。
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最重要的外部信息渠道是银行贷款。然而,银行与小微企业的关系一直不和谐。运用流动性和固定资产来补充资本主要是银行采取的做法,反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2016-2018期间,许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始抱怨银行过于苛刻的信贷发展条件。此时企业信贷出现负增长,微型企业损失最大。
一般而言,小型和微型企业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较少,较为传统和资源型。这类公司企业的主要发展特点是具有较低的技术进行含量、附加值、单价,较高的能耗、污染;增长管理方式为结构不健全、设置一些不合理的粗放型。
来源:科教创新与实践2021年2期
5. 我国目前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
风险投资是适应于高新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特点的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它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于80年代中期。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一决定从政策上保证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同年九月,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的诞生标准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起步。继中创公司之后,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技投资股份公司,广东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等类似的公司。随后各级银行也设立了科技贷款业务,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仅仅几年,就从1500万元的规模增长到数百亿元,1998年达到208亿元。
90年代后,随着大批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涌入中国,在为刚起步的中国风险投资业注入新的资金的同时又带来了西方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规范化的风险运作机制,从而促进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22个省市已创建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80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了36亿元。但是,从总体而言,我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后,仍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未建立起一个健全、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也远未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虽起步较晚,发展却很快,且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孕育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风险投资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等私人部门,如美国的风险资本组成中,年金基金(主要是养老基金)和私人投资占绝大部分。而目前我国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很少有来自于大企业、保险金、养老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
2.有关法规法制不健全。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挫伤了人们投资的积极性,使得有些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人甚至于对正常的集资活动都产生了逆反心理。此外,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不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损害了进行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使得他们的高投入得不到高收益,严重地打击了他们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3.风险投资领域人才缺乏。风险投资是一个新的领域,风险投资家是一类特殊人才,不仅要求他们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基础,而且还要求他们必须是具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科技企业管理实践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就很缺乏风险投资领域的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项目评估中介机构的力量不足,缺乏既懂技术,又能预测、把握市场,既懂金融又会经营管理的人才。因此,人才难觅将是困扰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4.风险投资退出难。风险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高的资金回报率后带着丰厚的利润退出,这就需要有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且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没有出口,这是对风险投资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使得一些潜在的投资者因惧怕“投进去,收不回”而对风险投资望而却步,从而限制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5.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世界各国政府为了刺激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法律予以支持。我国政府虽然明确表示要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力度不够。因此,我国目前既缺乏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又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规范的管理方法,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步伐。
1.多渠道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要改变我国风险投资资本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就必须开辟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资金筹集渠道。我国目前社会资金体系庞大,包括了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3600多亿元的信托资金和数量不菲的保险金、养老金等,这些社会资金都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业的融资来源。应鼓励各大、中型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股份制的形式积极参与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以深圳成立的“准基金模式”运作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为例,深圳市政府出资5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余5亿元采取私募招股方式从政策允许的大金融机构、市属大型产业集团等进行募集。此外,还应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必将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2.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风险投资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要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机制及其各类主体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我国证券业的发展为例,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有多年,而《证券法》直到1999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走了一条不太规范的道路,其间走过的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与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形成和发展风险投资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吸取证券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等。同时,在这些政策法规实施的过程中还必须有一套监控体系与之配合,对风险投资机制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以及时的调控和引导,对不适合风险投资机制运作的一些条例作出及时的调整,为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3.大力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金融和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只有专业素质高,且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工作。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因此,进行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在高等院校开设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理论课程,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前期人才储备工作;聘请国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对在岗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拓其视野以及深化其对风险投资的实质性认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让其在实际的操作环境中去不断摸索,丰富经验。
4.充分发挥股票市场对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风险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并不是希望通过企业将来赚的利润来收回投资,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一部分股权套现,然后再投资于其他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初创时,规模都较小,且无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往往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使得大量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不能上市。在我国,风险投资的一个主要“出口”———企业上市就得不到保障,风险投资就真的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股票市场上变现,必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也就不能真正到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改进:
①在现有的股票市场上尽量保证高科技企业的上市。高科技企业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微观基础,为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给予高科技企业上市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对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支持主要应表现在上市时间上的优先,上市数量上的优先以及上市程序上的尽可能简化。另外,一些较成熟的高科技企业也可以利用现有证券市场的“壳资源”,通过“买壳上市”,达到上市的目的。
②积极筹建第二板股票市场。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的主要“出口”在第二板股票市场。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均设立了第二板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一些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为高科技企业发行股票提供一个场所,其股票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股票市场。这样就使风险投资的“出口”十分通畅,风险投资者不必再担心“投进去,出不来”,免除了后顾之忧。因此,我国要发展风险投资业,借鉴国外经济建立第二板股票市场是最佳的选择。
另外,香港联交所已经正式筹划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内地的新兴企业将获得在港低成本上市的机会,这对于我国内地发展风险投资是一个良好的机遇,风险投资的资金出口又多了一条渠道。
5.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靠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精心运作,更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
①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虽然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与其他优惠政策相比优势不明显。应当加强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另外,我国目前对风险投资公司还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可考虑对风险投资公司中投资于风险企业的投资收益实行减免征税。
②提供政府财政支持。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专项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启动期的投入。如高新技术企业前期投资不足时的垫付金和必要的周转金,部分可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在专项拨款的基础上,逐步向设立专门的高技术发展基金过渡。
③提供贷款担保。在目前情况下,银行贷款仍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到银行贷款要求资产抵押的限制,融资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政府为风险投资对象的贷款提供担保。为此,可以由政府组织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或者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由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