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政府为促进商业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方面提供了哪些便利政策 _
商务部: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缓解融资
商务部2014年12月4日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健全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缓解融资困难以及完善营商环境四方面,明确了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商务部将支持融资机构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鼓励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中与商业银行对接,支持物流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管理业务,推动设立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同时,加快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将内贸流通领域涉企服务职能委托服务平台承担,逐步将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小企业的商贸活动。
此外,商务部还将认真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推动已经明确的减免税收、降低费用等政策加快落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价。
根据指导意见,商务部将抓紧组织编制当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流通法制建设,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创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分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仓储物流等众多行业,占全国商贸流通企业总数的99.8%,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含个体工商户)的78.5%,从业人员1亿多人,既是活跃市场、便利消费的主体力量,也是吸纳创业、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提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组织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完善规范的服务机制,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重点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在资金、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困难,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商务部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点击以下商务部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1412/20141200820779.shtml
『贰』 出口融资的出口融资产品及案例分析
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融资等服务。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两类。上例为商业保理下的信用融资。
产品优势:1.基于企业信用状况、真实贸易记录,无需抵押担保,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手续简便;2.产品覆盖进出口贸易供应链上的每个环节,包括原材料成本融资、贸易融资、物流成本融资等,特别适用于外贸企业;3.一般以3~6个月为一个周期,有利于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业务流程:1.申请企业向保理商提出申请;2.保理商对交易中的买方进行资信调查评估;3.保理商为企业确定融资额度;4.双方签订商业保理协议;5.实现融资。
【融资案例】
A公司是中小生产型出口企业,货款结算方式为后“TT”,一般在货物出运后1个多月才能收到货款。受流动资金限制,公司没法承接账期较长的业务,从而限制了发展步伐。经接洽,A公司通过商业保理商C公司(大道科技公司)实现了供应链信用融资。由C公司为其筛选出优质客户,A公司“借”这些优质客户的信用,出货后立即获得C公司的融资服务,并拿到货款。随后C公司对A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为其提供原材料成本融资和物流成本融资,使A公司凭借交易订单获得供应链上相关环节的融资服务。C公司向A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后,A公司的资金周转率由原来的一年3.8次提高到了6次,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公司的客户由以前的20多个增加到了40多个,利润成倍增长。 仓单质押授信的操作办法是:企业将货物存放在仓储公司指定仓库,并以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企业授信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产品适用于购销渠道稳定,主要资产为存货的企业。该融资产品的优势有:1.一般可获得仓单或抵质押物价值较高比例的融资额度,期限较长。2.当企业需要货物时,可以补充敞口,随时提取质押物,增加了企业经营与资金管理的灵活性。
【融资案例】
A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钢材贸易的商贸流通企业,其5万吨冷轧钢板存货存放于第三方独立仓库内。为盘活存货,A公司将该批冷轧钢板质押给C银行,并向C银行申请仓单质押融资。 鉴于5万吨冷轧钢板存放于独立的第三方仓库,C银行引入××仓储监管公司对该批钢板进行监管,仓储公司出具非标准仓单并在C银行进行质押。融资比例为非标准仓单价值的70%,A公司赎货期不得超180天。A公司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向C银行补充保证金后,C银行通知仓储监管公司释放相应货物。此举有效解决了企业存货占用问题,盘活了存货,节省了资金成本。 利用打包贷款融资的操作办法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该产品适用于已收到进口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但备货资金短缺的出口企业。这类融资产品的产品优势有:1.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2.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融资案例】
A公司接到美国客户400万美元出口订单,结算方式为后T/T30天。为此,A公司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的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由此产生了资金短缺。经推荐,A公司以打包贷款方式向C银行申请融资,C银行按出口订单额的80%给予A公司融资,融资款项专项用于A公司向上游采购原材料。货物出运后,A公司通过C银行交单并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用于归还融资款项。 利用出口押汇融资的操作办法是:出口商发出货物并递交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该产品分为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D/P托收押汇、D/A托收押汇等几类。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该产品可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这一融资产品的优势为:1.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2.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3.可以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4.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5.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银行核有授信额度,也可以办理出口押汇。
【融资案例】
A公司为一流通型商贸企业,现以信用证方式出口一批纺织产品,货物已出运。为了加速资金流转,公司采取出口押汇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使其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提前收回货款。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银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以取得短期资金融通或叙做授信开立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适用于有应收出口退税余额的企业。该产品盘活了应收出口退税资金,加快了资金周转。
【融资案例】
A企业主要出口退税率为17%的太阳能产品,于是,A企业向B银行提出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由B银行按出口退税专用账户余额的90%的比例给予企业融资,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难题。 保单融资是指银行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经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卖方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其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适用企业:1.企业希望规避买方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并已投保信用保险;2.企业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3.企业授信额度不足,希望扩大融资规模。产品优势: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规避各类风险;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对于出口“保单融资”业务,如无追索权,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融资案例】
A公司出口机械设备,结算方式为5年期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同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险。虽然已获得开证行承兑(每半年付一次款),可是考虑到开证行及其所在国家风险较大及人民币的升值压力,A公司迫切希望将该信用证下的出口应收款项转让给银行以锁定成本,但又面临两个难题:1.开证行资信不佳,无银行愿意买入其承付的票据;2.A公司授信额度不足,无法办理贴现。经推荐,A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无追索权的中长期保单融资业务,实现了及时收款。 出口贴现是指银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购入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在跟单托收项下购入已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用于满足出口商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该融资产品适用于以下三类企业: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2.出口商在获得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3.出口商在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该产品的优势有:1.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2.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3.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融资案例】
A公司现以远期承兑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出口一批电子产品。由于公司遇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故采取出口贴现方式进行融资,实现了即期收回远期债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