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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农户融资金额统计

发布时间:2023-12-06 01:40:47

㈠ 行业揭秘:80%创业公司虚报融资金额

行业揭秘:80%创业公司虚报融资金额

埋闹闹闹身边有些朋友走上了创业道路,有些时不时还经常在朋友圈转发个链接,大意是自己公司拿到了某某机构几千万的融资。以下是我J.L分享的行业揭秘:80%创业公司虚报融资金额,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我就纳了闷了,小时候鼻涕挂到腰上再吸回来的隔壁二狗何德何能,竟然也能拿到上千万的融资?闹闹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玉树临风,怎么就没有钱多人傻的机构来投我呢?

最近我终于搞明白了,原来这帮人都在吹牛,他们说的融资金额都注水了!

就在前两天,一个叫FLYPRO飞豹无人机的`公司宣传已获得1.5亿人民币 B 轮融资,资方来自深创投。然后喜欢刨根问底的腾讯科技就向深创投董事长倪泽望求证了,结果对方表示“我怎么没听说”。

看完飞豹公司给媒体的新闻稿,此戚闹闹尴尬症都要犯了。

看来,创业公司融资造假已经几乎是业内“潜规则”了,连徐小平都说“行业内的一种新默契”。有创业者说了“80%以上的创业公司都会虚报融资,人民币变美元,融资金额乘以3倍5倍太平常,甚至乘以10倍的都大有人在,而把根据业绩情况分阶段到位的投资变成一次性融资更是普遍做法”。

其实,别说是这些初创型公司了,就是那些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也几乎都有“前科”。别问闹闹为何那么神通广大,这些公森液陵司上市了就要在招股说明书里披露当时的融资数据,纸毕竟包不住火。

比如说京东,2011年4月1日的时候,霸道总裁刘强东在他的搜狐微博上宣传,京东商城C轮融资共计15亿美元,到账11亿美元。

后来京东上市了,我们通过招股说明书发现当时实际融资额仅有9.61亿美元,虚报了5.39亿美元。

还有当时在手机上很火的3G门户,数据差异更为夸张。媒体报导的融资金额是5000万美元,但是通过招股说明书可以发现当时的融资金额仅为2600万,足足差了一半。

当然,造假最丧心病狂的还要数窝窝团。2011年5月份,媒体纷纷报道团购网站窝窝团获得了多家投资机构2亿美元的融资。但实际上,融资额仅为5500万美元,足足放大了约4倍。真实情况是,2011年4月,清科资本投了500万美元。接下来的5-6月,鼎晖、清科分别跟投了3000万、200万美元。7月,BestoHoldings、天佑等机构注资1800万美元。

所以,下次要是再看到哪个创业公司拿到了多少机构的投资的新闻,正确的解读方式是,如果以美元为单位,先把美元换成人民币;如果以千万为单位,则把千万换成百万。

最后,闹闹在这里公布一个大新闻,就在今天闹闹拿到了绿柳资本5块钱的专项天使投资,专门用来给粉丝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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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

农业 保险 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 范文 一:小议农业保险中的政府责任

实际生活中,农民或农户限于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即使有保险需求,高昂的保费也令其望洋兴叹;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与低利润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趋于微利,因此亦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只局限在少数商品化程度高或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项目上,比如:花卉、 饲养 业等。由此看来,这种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现有模式不能缓解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每年因洪涝、干旱、病虫害而导致的农作物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16380万亩,成灾面积8392万亩,受灾人口1.5078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28亿元[2]。因此,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作物进行保障,于是也就对保险有了需求。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其开发的少量的保险产品及较高的保费,使得农民的上述需求得不到满足。此时,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暴露无遗。

(二)现有模式不能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发展

如上所述,由于农业保险苛刻的投保条件,处于天然弱势的农民对自然灾害毫无抵抗能力,只能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则好,收入就高,反之,则收入难有保障。如此,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可言。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国民绝大多数的国家,只有把农民的收入提高了,整个国家的收入水平才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现有农业保险模式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从而无法保障农业的发展,其弊端是显著的。

功能与价值:农业保险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之逻辑基点

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不符合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有其局限性。仅靠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单纯的一对一保险协议,并不能达到凭借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政府的调控功能,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变农户与保险公司这种一对一模式为政府、农户与保险公司三元主体模式,从而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凸显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以下诸种功能。

(一)保障农民利益,搞活农村经济

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办理再保险等优惠政策,可以充分调动农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丰富和发展现有农业保险制度,使农作物得到应有保障,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不会因自然灾害而遭受过于惨重的损失,农民的收入也就有了保障。如此,则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搞活农村经济。

(二)开发新险种,健全我国保险市场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产品开发缓慢、品种单一、保险公司怠于开发、保险市场后劲不足、缺乏活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是开发新险种,健全保险市场的需要。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靠天收成的局面并未打破,农业发展水平低,风险承担能力弱,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这种局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显得更为严重。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增强我国农业生产过程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立法评介:国外关于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角色之定位

农业是一种弱势产业,有必要采取有效 措施 和手段对之加以保护。农业发达的国家都采用农业保险制度对其农业予以保护,如美、日、法等国。比较三国农业保险模式,均有其可借鉴之处。现对三国立法模式分别予以介绍,以资参酌。

(一)美国模式

美国在1938年初步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后几十年里,美国通过不断地修改法律以及建立相应的政府农业保险保障制度,使农业保险制度趋于完备。总的说来,美国的农业保险属于政府主导型的保险运营模式。其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1)有完备的立法。美国相继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等。(2)建立了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作物保险,并对投保农户进行补贴。(3)运用财政手段予以支持。美国政府采取提供保险费补贴、降低税率等财政手段,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使商业保险公司也参与到农作物保险中,从而使农业保险市场得以有效运行。

(二)日本模式

1947年日本在国内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根据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的有关规定,日本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民间互助组织共济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农业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作物则由农民自愿投保。(2)经营保险的民间互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间互助组织负责当地的农业保险,该地区农民只要其可保农作物的 种植 面积达到法定最低参保标准,则必须接受该农作物的投保。(3)补贴与再保险制度。日本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农民参加保险,由政府对其保险费进行补贴。同时,政府对民间互助组织进行再保险,这样就减轻和分化了互助组织所承担的农业保险风险。

(三)法国模式

法国在1948年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其主要运用的是民间互助与商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概言之,其特征在于:(1)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作物以及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由投保,但政府对投保的农民实行保费补贴制度。(2)鼓励民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政府对其运营经费以财政补贴形式予以保障。(3)农业保险体系多元化。在法国,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有:政府保险机构、合股保险公司、民间互助组织、农作物保险集团等。综上可见,美、日、法三国其农业之所以发达,原因之一就在于有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其农业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三国农业保险模式有着惊人的相似,即:都具有完备的立法以规范农业保险行为;政府实行保费补贴、免税等优惠财政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完善、发展的阶段, 总结 他国农业保险立法 经验 ,对我国构建完备的农业保险制度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立法重构:农业保险中政府责任实现机制之路径选择

实践表明,我国现有农业保险制度在防范农业风险方面,效果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需求日益增强,政府亦愈来愈重视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可喜的是,我国就如何发展农业保险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进行奶牛、水稻等政策性保险试点[4]。笔者认为,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我国应积极探索和发展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制度。

(一)完善现有农业保险立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保险法》尚不能完全调整和规范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但凡农业发达国家,均有一套完备的与其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日本的《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农业灾害补偿法》。我国应借鉴美、日关于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范围、风险分担办法和损失补偿规则等做出明确地规定,做到主体明确,权责分明。惟其如此,一旦出现风险,农业保险的功能才能真正地得以发挥。

(二)厘清农业险种,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保险可细分为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层次分明,农作物品种繁多,因此,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方面应因地制宜,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开发适合当地的保险品种,同时,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保险费率,不能一刀切。在具体的每一生产区域,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开展横贯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综合性保险品种,借农业的产业结构提升带动保险品种结构的提升[5]。在农业保险的具体投保方式上,应当坚持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比如,日本《农业保险法》规定,凡生产数量超过法定最低标准的农民必须参加保险,而其他情形则由农民自愿决定参保与否。我国可借鉴日本经验,对关系国计民生且与农民利益有最密切联系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油料作物等)与饲养动物(如:牛、猪、马、羊等)实行强制保险,对规定外之的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愿选择是否投保。

(三)政府强化保障职能,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

搞好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粮食的生产安全。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乐于承保的积极性,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法国的经验,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法国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政策,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对于强制保险的农业险种,可由政府对参保的农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高额财政补贴;对于自愿保险的险种,则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对于保险公司,可以视其承保险种的风险度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四)政府建立再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

为提高保险公司开发农业险种的积极性,政府除给予补贴、降低税率等优惠财政政策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再保险制度分化保险风险。关于再保险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有两种路径:其一,由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向其他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但必须向政府保险监督部门备案,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赔付,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其二,由政府设立专门农业保险机构,其职能在于为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并对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对其保险活动进行监督,制定与农业保险有关的政策等等。

笔者认为,只有政府采取措施,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使保险公司有利可赢,至少不至于亏损,才能调动其承保的积极性,只有加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才能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范文二:论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创新

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受旱面积107.7万hm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9.904万hm2,1.464万hm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发展现状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

保险供给不足。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承担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种植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而普遍存在的旱灾,病虫灾害等均不在保障范围之内[3]。

有效需求不足。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目前农业保险推进比较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购买力不足,投保意识差。在2007年至2010年,河北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由4293.4元增加到5858.0元,恩格尔系数平均为33%,农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阶段,即使有参保意愿,也缺乏实际购买力[4]。此外,中国农户普遍存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偏低,靠天吃饭的同时,更多依赖政府的农业补贴和农业救济。

技术有限及缺乏有效的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险种类型少,保障范围小及理赔成本高等方面。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金额119.83亿元,保险费收入5.57亿元,赔款支出3.99亿元,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赔付率71.63%。河北省曾出台农业保险相关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上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4]。然而,河北省政府的经济实力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区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从而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开展。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然而针对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较少,一直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发展模式。

建议及创新

1探寻适合发展的模式和制度

河北农业保险业务主要以政策性试点为主,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九成以上。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国家财政及政策支持都是其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为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推行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安信模式”;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推行的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的“安华模式”;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创立在四川推行的“安盟模式”依靠强大的网络、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根据河北省经济环境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保险要依托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 渠道 、多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和制度。

2完善经营技术手段

加强险种开发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协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断扩大现有政策性险种的覆盖面,提高奶牛、能繁母猪、玉米、棉花、小麦等已有险种的覆盖率;在地方财政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财政补贴险种。河北省地理环境优越,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针对特色经济农作物加大险种开发力度,比如辣椒种植、塑料大棚蔬菜保险等,带动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5]。同时,探索开展销售渠道创新,加强与农经站,防疫站等农村基层组织及合作社的联系,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了解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提高风险保障范围,探索巨灾风险管理技术从近几年河北省受灾情况来看,旱灾是其最为主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忽视。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必须探寻有效的风险转移途径。通常可以通过再保险和保险风险证券化转移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自1996年第一份巨灾债券发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巨灾债券的累积发行量已超出376亿美元。从巨灾债券覆盖的风险来看,美国以飓风为主导,其次为地震、欧洲主要为风灾[5]。相比我国,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详尽的历年灾害数据,巨灾再保险产品匮乏,农业保险承保人分保难、成本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正式启动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途径有限。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债券产品,利用再保险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势在必行[6]。

提高理赔效率,加强保险理赔技术创新河北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有所欠缺,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程度有限,因此发展农业保险首先要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尤其重视理赔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合作,聘请有经验的农业工作人员担任查勘定损工作,深入灾情现场,保证定损准确性,提高农民对理赔结果的信服度。其次,引进先进的保险理赔技术,降低理赔成本,控制道德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推出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合同就是一个理赔技术的创新。农作物产量通常与天气情况有较强的关联性,比如降雨量多或少都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变化。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就是针对天气变量导致产量下降的情况予以赔付。以小麦干旱指数为例,用降雨量评估干旱程度[6]。假定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不足80mm且在40~8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30元/mm;降雨量小于40mm时,保险金额为3000元。假定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7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额为(80-70)×30,即300元;当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30mm时,则为3000元。由于补偿并不取决于实际损失,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易于控制。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需信息简单且易于获得,降低了经营成本。此外,指数保险合同具有标准化和透明性的特征,很容易在二级市场流通[6]。

3开展业务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价格及收入保险创新。农产品价格波动增加了农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决策的难度,缺少价格风险管理成为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这是由于价格波动无法通过统计进行科学测算,难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美国于1996年推出了有政府补贴支持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产品。即参保农户在种植前选择一个收入保险项目和赔付率,如果收获后的实际收入小于预期收入和赔付率的乘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差额部分。在美国,2006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政府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0年前的7%上升到57%。法国安盟保险2010年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1]。根据各地区的历史产量、期货市场价格与历史价格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承担保险责任。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保险补偿。

订单农业保险创新。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可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6]。

总结

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针对河北省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创新,着重开发适应河北省需要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保障河北农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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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如何

中小银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我国中小银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浦发银行(600000.SH);招商银行(600036.SH);兴业银行(601166.SH);中信银行(601998.SH);民生银行(600016.SH);光大银行(601818.SH);平安银行(000001.SH);华夏银行(600015.SH);北京银行(601169.SH);盛京银行(HK.02066);重庆银行(601963.SH);宁波银行(002142.SZ);广州农商行(01551.HK);重庆农商行(601077)。

本文核心数据:新三板发行规模;私募债行规模;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疫情常态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下降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急剧下降,据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1季度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波动下降,截止2021年1季度,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分别下降至62.3%和72.3%。

——新三板融资规模下降

2015年以来,我国新三板市场中小企业挂牌数量和融资交易额整体波动变化,2020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8187家,全年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339亿元,截止2020年底新三板成交额1294.6亿元,发行金额337.6亿元。整体成交金额和发行金额较上年大幅增长,中小企业新三板融资功能有所提升。

2021年截止8月,新三板发行金额144.5万亿元,同比上年下降33.05%,挂牌家数7369家,同比下降12.8%。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中小银行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㈣ 科创“独角兽”连遭上交所“拷问”:估值百亿,全靠财技

作者|韩蕾

来源|野马 财经

走的快不是本事,走的稳才是能耐。

随着科创板开板的日渐临近,截至5月31日,共有112家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已被受理,其中处于已问询状态的有94家。

而在这些被问询企业中,一家名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的公司(下称:宁波容百)走在了“前列”。近日,它已经回复了上交所的第二轮问询。

首席科创官注意到,作为目前估值已过百亿的首批科创板申报企业、锂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生产商,宁波容百的前五大客户当中不乏宁德时代、比亚迪这类知名公司。

可正是这样一家自带光环的科创企业,在第一轮问询中却被上交所连发了60个问题,成为了首批受理企业中被发问最多的公司;在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又对宁波容百有关“核心技术”“前五大客户”“经营性现金流”“应收票据”等方面再次进行了“灵魂”拷问。

说到宁波容百,不得不提到的是A股上市公司当升 科技 (300073.SZ)。这家公司不仅是宁波容百的竞争对手,还和公司的董事长白厚善有着不解之缘。若说宁波容百脱胎于当升 科技 ,这话也不为过。

1992年,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成立了一个课题组,白厚善就担任组长,这也是当升 科技 的前身。2001年,当升 科技 改制成功,并开始进入锂电正极材料行业。在白厚善的带领下,当升 科技 日益发展,并在2010年4月成功登陆创业板,成为了锂电正极材料行业内第一家上市公司。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首发上市之时,白厚善持有505万股当升 科技 股票,位列第四大股东,后经转增等,其持股曾超过1000万股。不过,随着公司业绩的下滑,白厚善在公司的地位也受到了挑战。

2013年7月,白厚善向当升 科技 递交了辞职申请,离开了这家自己工作了20多年的公司,并在随后陆续套现所持有的股份。

一位业内人士对首席科创官透露,因一些人事原因,白厚善算是失意离开当升 科技 的。

没过多久,白厚善便消失在了当升 科技 前十大股东之列。不过,在2014年第三季度,也就是他辞职一年后,白厚善逐渐运作新的平台,通过增资和股权司法拍卖,他取得了金和锂电的控制权。

据悉,金和锂电的原大股东金和新材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常规产品及前驱业务,在2016年10月,金和新材因逾期债务纠纷,所持有金和锂电的少数股权法院执行了司法拍卖。

而这家名为金和锂电的公司,正是宁波容百的前身。

在全盘接受宁波金和锂电后,白厚善凭借在当升 科技 的运作经验和业内资源,在宁波容百的资本运作上,白厚善显得驾轻就熟。天眼查数据显示,申请科创板前的短短4年时间内,宁波容百共进行了4轮融资,其中包括阳光财险、长江证券等。

与此同时,公司的业绩也不断向好。2016年-2018年,宁波容百营业收入分别约为8.9亿元、18.8亿元和30.4亿元,增长率均超过50%。

除了靓丽的业绩水平、众多资本的加持外,想必更让白厚善欣慰的是曾经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当升 科技 “老人们”也愿意围在自己的身边。

招股说明书显示,当升 科技 原生产厂长张慧清、原人力资源总监姜慧、原营销工程师刘德贤都是宁波荣百的员工。

同业跳槽也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在二次问询中称“宁波容百是否存在来源于当升 科技 的资产、技术、研发成果等”。宁波容百表示,公司的产品定位、开发进度及产品结构与当升 科技 存在显著差异。

说到技术,宁波容百在投入上似乎并不大方。

2016年-2018年,宁波容百研发费用金额依次为0.32亿元、0.77亿元和1.2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依次为3.59%、4.10%及3.94%,均低于厦门钨业、当升 科技 等同行业公司;同期公司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比例也逐年下降,2018年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对此,宁波容百称是因为公司规模快速扩大所致。

不过,更让首席科创官好奇的是,宁波容百的核心团队中,竟然有两个韩国人:李琮熙和刘相烈。另外,旗下还有JS株式会社、韩国EMT株式会社等公司。

当然,中韩技术团队也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并对宁波容百就“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与以前任职单位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其主要成果是否涉及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侵害发行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进行了问询。

在回复函中,宁波容百表示“因中韩两国市场环境、技术路线存在差异,李琮熙在公司从事的研究、开发工作与在韩国公司差异较大,故不存在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而另一位核心技术人员“刘相烈在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管理工作,未形成职务发明”。

既然两国技术差异这么大,高薪聘请韩国人员真的能起到实质性效果吗?而更有意思的是宁波容百还在招股书中提示了,未来可能会面临行业竞争带来的核心技术泄密,以及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对于这一风险到底是针对谁提出的,首席科创官联系了宁波容百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依赖大客户,17亿应收支撑利润

招股说明书显示,宁波容百的大客户应收款数额比较多,而且存在一些关联性。

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宁波容百的净利润约为556万元、2723万元、2.1亿元,三年翻了38倍;与此同时,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也不断攀升,分别约为3.3亿元、8亿元、11.4亿元和9799万元、1.66亿元、6.72亿元。如此数据,很难说是业绩贡献了利润,还是应收支撑了利润。

除此之外,首席科创官注意到,自2016年起的三年间,宁波容百的第一大客户均为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力神),这家公司每年的销售收入占宁波容百当期营收比例均超过20%。另外,公司2018年的第二大客户比克动力占比比例也达到12.07%。

也就是说,两者合计贡献了宁波容百三分之一的营收,说是公司业绩的“铠甲”也不为过。

可“铠甲”也是宁波容百的“软肋”。上交所在问询中就注意到,“天津力神不仅是宁波容百的第一大客户,同时也是公司2017年第二大供应商。并且,天津力神的应收款项还存在部分逾期的情况。”因此希望公司和保荐机构对此进行说明。

在回复函中,宁波容百称为应对原材料上涨压力,上述问题的确存在。并且,天津力神在向公司销售原材料的过程中还采取了冲抵公司对其应收货款的方式。2016年至2018年,宁波容百对天津力神方面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53万元、2.2亿元及1.7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约为68万元、1102万元和856万元。

换句话来说,就是宁波容百向天津力神买原材料,加工完产品后再卖给天津力神,自己就赚一个加工钱,对方不仅拖款,还要把原料费给扣了,可见宁波容百在上下游中的话语权并不强。如果说天津力神好歹是国有控股公司,付款慢但还是有希望的话。那第二大客户比克动力,存在的风险或许就有点高。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宁波容百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余额约为2.16亿元,且期后回款比例仅有44.96%;同年,比克动力还有一笔对宁波容百18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兑付。因此,上交所提出质疑,请会计师“核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的情形”。

在二次问询中,上交所注意到,“长信 科技 (300088.SZ)对其持有的比克动力长期股权投资在2018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据长信 科技 的年报披露,比克动力的净利润由2017年的5.5亿元下降到了2018年的7775万元。

对于第一债务人业绩的恶化,宁波容百并没有那么担忧,其在回复函中称“2018年比克动力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目前仍在还款。由此,公司就比克动力应收账款未列为单项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不过,天眼查显示,2016年-2018年,宁波容百共进行了8次开庭。除了一起竞业限制纠纷,另外7次都是合同纠纷,且大多数是由于下游企业拖欠货款。

一方面,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激增让企业利润有所增长;另一方面,这显然对公司的资金链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因此在此次科创板募资中,除了建立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外,宁波容百还需要筹资4亿来补充运营资金。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2018年,宁波容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分别为-6287万元、-6.38亿元和-5.43亿元。对比同行业公司,现金流持续三年为负的只有宁波容百。对此,宁波容百在回复函中解释称“现金流情况不同主要是由于利润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不同等因素所致”。

与此同时,宁波容百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也常年为负。这意味着,公司需要大量筹资来维持现金流的平衡。

首席科创官发现,近年来,宁波容百的主要融资途径并非借款,而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也就是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正是这样一家财务数据“走钢丝”的公司,在2018年6月,由金沙江资本领投的融资中,投后估值达到101亿元,堪称锂电池领域的“独角兽”,而目前当升 科技 的市值也不过百亿上下。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对这头百亿的独角兽很不理解。一位电池业内人士对首席科创官说:“宁波容百走的是从硫酸镍到三元前躯体再到三元正极材料的技术路径,处于整个产业的中游,在定价权上毫无优势可言,在技术上也无过人之处。”

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从宁波容百的路径来看,会陷入到厦门钨业、当升 科技 、杉杉能源和万向新能源等同行业的竞争体系中,依照现在宁波容百的实力来看,根本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与有实力的同业厂家产生竞争。

因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其占营收80%以上的产品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分别只有13.95%、15.74%和18.21%,而同期行业平均水平却分别达到了16.37%、19.3%和15.98%,可以看出,2016年和2017年其主营产品的毛利率是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也只有2018年才有所赶超。就此来看,“容百 科技 的产品在行业中并不具有太大优势的”。

除了当升 科技 外,杉杉股份也是宁波容百列举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杉杉股份的子公司杉杉能源在三元正极和正极材料上的产能均高于宁波容百。2018年,杉杉股份以234亿元的资产、88.5亿元的营收、12亿的利润远超宁波容百,总市值也不过134亿元。

对于估值的疑问,首席科创官多次联系了宁波容百并发送求证邮件,对方称会告诉领导通过邮件回复,但截止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在招股说明书中,宁波容百多次提到,自己的产品是“全球领先”、“最早推出”、“世界三元正极材料的第一梯队”、“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应用”……对于这些描述,上交所也提出了质疑,请公司“结合细分行业技术发展情况等判断,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客观”。

当然,公司不会自己打脸,在回复函中肯定是说这些描述都是妥妥的。那宁波容百到底生产的是什么神仙产品,能让资本另眼相看,还有勇气冲刺科创板呢?

在招股说明书中,宁波容百称自己的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简单理解就是电池正的那极里面的材料,由三种物质构成。基于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好等优势,三元正极材料已成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发展方向。而锂电池正是现在打的火热的电动 汽车 的重要部件之一。

可是现在生产锂电池的厂商多了去了,宁波容百凭什么说自己领先?

宁波容百在招股说明书和回复函中描述,国内市场对于NCM811的需求较为旺盛,但受制于产能供给不足,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况。而除容百 科技 外,国内仅有当升 科技 、天津巴莫、杉杉能源等少数厂家实现NCM811量产。正因为自己生产的不是普通的三元正极材料,因此和同类上市公司没有可比性,估值当然不能一样。

NCM811真的这么厉害吗?的确,无论是电池成本还是续航里程上,这一产品和传统产品相比都具有比较优势。但首席科创官在查阅资料后发现,高镍三元电池最大的问题是潜在的安全隐患。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唐仲丰就在自己论文中提到,高镍三元的循环性能、安全性能、储存性能较差,阻碍了三元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大规模应用。除此之外,正极材料的热分解温度往往是影响电池热失控的关键因素,其中镍含量越高,热稳定性越差。在实验中和其他材料相比,NCM811的热稳定性较差,同时伴随着放热量的急剧增加。

另外,除了热量的影响,高镍三元材料在循环过程中的体积变化更大,因此更容易由微裂纹扩展而导致材料失效。

近年来,特斯拉等电动 汽车 自燃或爆炸的现象层出不穷,据媒体统计,过去三个月特斯拉Model S已经出现了多起自燃事件。另外,工艺处于领先地位的韩国两大电池巨头LG化学和SKI都将推迟量产高镍NCM811电池的计划。

你觉得未来NCM811真的能助宁波容百走上光辉大道吗?除了安全问题,也许老板得先想想17亿的应收怎么办。

㈤ 2011年国家经济形势及房地产有关政策

一、2011年上半年房地产调控重要事件
(一)1月16日,天津启动“十二五”保障房建设规划
1月1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天津将新建40万套保障性住房。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0%,其中,2011年,天津将全面实施“建设三种住房、发放三种补贴”规划,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全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1200万平方米、19万套,向8.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更好地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二)1月17日,银监会召开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强调继续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
1月17日,银监会召开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强调2011年将重点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四大风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对平台贷款,要严格控制增量风险,并按照既定部署加快存量分类处置。要落实贷款“三查”,加大对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及其责任的督查。会议指出,对房地产领域风险,要继续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继续认真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要加强“防火墙”建设和并表管理,确保成本对称,坚决禁止监管套利。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严格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原则,防范“不当销售”,确保信贷资产转让真正服务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真实需要。
(三)1月20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四)1月24日,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严控东西城旧城区新增住宅项目
1月24日,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表示2011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将安排347亿元,同比增长9%,超过半数投向郊区。严格控制东西城旧城区新增住宅开发项目及大型公建项目,要促进新城居住、产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协调发展。政府财政投资重点向轨道交通建设、核心区交通缓解、重点新城和重点产业功能区建设、保障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
(五)1月25日,合肥颁布实施“限购令”
1月25日,合肥首部住房限购令正式出台。即日起,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居民家庭,只能在合肥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有效期为一年。但对于新购多少商铺没有限制。也由此拉开了其他各地出台限购政策的大幕。
(六)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新“国八条”。要求:
1、各城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3、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4、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查商业银行差别化住房信贷违规行为。
5、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竞地单位和个人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6、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限购1套、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者暂禁购房。
7、未如期确定并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上涨幅度控制目标或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地区须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接受问责;差别化住房信贷执行不力、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8、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1月28日,上海、重庆颁布房产税改革实施细则
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明确,对在沪居民家庭新购且属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在沪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即“应税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试点初期,暂以应税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市场交易单价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对于免征面积,方案明确,上海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重庆的房产税方案规定,对包括存量及新增独栋别墅、新购的价格是重庆主城区均价2倍及以上高档公寓、三无人员(在渝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在渝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施行累进税率,即住房交易单价为重庆主城区房屋均价2—3倍的,税率为0.5%;单价为均价3—4倍的,税率为1%;单价在均价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八)2月9日,央行宣布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央行宣布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达到6.6%。
(九)2月16日,住建部同时给地方建设下达了日程表,要求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务必在今年10月30日前全面开工
2月16日,住建部同时给地方下达了建设日程表,今年建1000万套保障房。各地10月31日前须全部开工,否则地方行政领导将遭降级、免职等处罚(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建设任务,今年的保障房建设指标足足增加了72%),1月下旬,已经初步将10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分配到各省级政府,而下周省级政府要与住建部签订目标责任书。
(十)2月17日,“新国八条”北京实施细则出台,又称京版“国十五条”
2月17日,北京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细则,自2月18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对外地人实施 “5年纳税”的严格限购。对第三套房限购。
(十一)2月19日,上海发布《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19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除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十二)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签订保障房责任书
自2月21日开始,住建部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各地方政府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当年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
(十三)2月24日,央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
央行宣布自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达到19.5%。
(十四)2月25日,广州、海口等城市“新国八条”实施细则出台,进入限购令
广州、海口、长沙、三亚、郑州、太原、武汉、济南、浙江金华永康县等发布新的楼市调控实施细则,纷纷进入限购行列。据统计,截止目前已实施限购令城市包括:北京、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杭州、南京、三亚、天津、海口、广州、大连、温州、苏州、舟山、兰州、金华永康、太原、郑州、武汉、昆明、南昌、济南。
(十五)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3月22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规定从5月1日起,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公开标示每套房屋的售价、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十六)3月25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
(十七)4月6日,住建部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住建部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上调至2.8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十八)4月21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
(十九)5月4日,国资委办公厅公布《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公布《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倡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发挥中央企业的骨干和带头作用。
(二十)5月 11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
5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该《公告》将各地上报计划汇总,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和72.6%,是前两年(2009—2010年)年均实际供地量(10.17万公顷)的两倍以上。
(二十一)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强调坚持并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总的目的是为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
(二十二)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障房用地管理要求,确保用地计划落实到位
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保障房用地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十三)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
5月13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指出,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2011年我国将继续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定配建保障房面积”,“综合评标”等土地出让方式将被推广采用。
(二十四)5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5月16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二十五)5月16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
5月16日,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委、商委、国土局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支出从2011年6月1日起,就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防止开发企业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的执行监管措施,严禁“商改住”等违规行为。
(二十六)5月18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
(二十七)5月26日,国土部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
国土部5月26日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了 《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及时上报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异常交易地块。与之前相比,此次政策将县级城市也纳入监测范围,表明中央政府对可能出现的房价、地价上涨向县级市转移充满警惕。
(二十八)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于6月9日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要求,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二、报告摘要
(一) 截止到2011年五月,市场形势:成交量回升,销售价格仍然坚挺
自各地限购令出台,已3个月有余,5月重点城市楼市成交量回升势头明显,尤其是一线城市,销售价格仍然坚挺。
(二) 土地调控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土资源部成“调控先锋”,“香河违规征地调查”影响深远
5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包括供地计划、完善招拍挂制度、保障房用地供应、征地拆迁、价格异常地块监测范围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等多项相关政策,政策出台密集且涉足面广。另一方面,“香河违规征地调查”已涉及当地多名政府官员,包括县长、县国土局在内9名政府官员被撤职,调查涉及万科、绿地、万通等多家知名企业。
土地制度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之一。国土资源部一方面保供给,大幅扩大包括保障房用地在内的土地供应力度,另一方面又积极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这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征地制度改革涉及土地“同地同权”等更深层次的改革,“香河违规征地调查”的后续发展值得整个行业特别关注。
(三) 2011年保障房供地计划翻倍,商品房供地大幅增加
根据国土部《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与2010年计划和实际供应量相比分别增加18%和72.6%。其中,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全国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实际供地 3.24万公顷相比,增加138.9%。此外,2011年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4.05万公顷,比2010 年实际供应增加51%,也超过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10.17万公顷),是2005—2008年各类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5.4万公顷)的2.6倍。
(四) 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市场配置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本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向,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同时在抑制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腐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调整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定配建保障房面积”,“综合评标”等土地出让方式将被推广采用。
(五) 国家大力扶持保障房建设
5月3日,国资委发布《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深刻认识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目前,全国共有21家可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已有中冶集团、中国建筑、保利集团、招商局集团和中房集团等11家央企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
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各地有人推出了相应的保障房建设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六) 货币政策继续收紧:5月存准率再次上调 0.5个百分点
如之前所预测,五月央行再次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是自2010年1月起央行第11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今年内第5次上调存准率,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 21%。4月CPI上涨5.3%,比三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物价上涨虽得到初步遏制,但国内有关生产资料、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趋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通货膨胀的压力仍然存在,预计紧缩货币流动性仍会继续。由于存准率上调空间越来越小,加息将是央行管理通胀的一个重要手段。
(七) 未来展望:宏观经济不确定性有所增加,但调控力度不会放松
4月,M2增速放缓,四月CPI同比上涨5.3%,政策收紧的影响正逐渐显现,但通胀压力仍在相对高位,PMI指数经过3月短暂回升后,再次延续回落势头,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增加。
受部分经济指标增速放缓的影响,相关各方对中央政府可能因此放松房地产调控的猜想不断出现。但从已披露的数据来看,通胀压力仍在相对高位。5月初央行发布的《2011年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即认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形势较好,稳定物价和管好通胀预期是关键,要切实加强流动性管理,把好流动性总闸门”。据此判断,短期内货币政策收紧的态势不会放松,继续加息和提高存准率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尽管房地产调控已起到一定效果,过去几个月房价上涨幅度得到明显抑制,部分城市出现下跌,但在大规模保障房入市之前,房价上涨预期依然较为强烈,中央不会冒然放松调控政策,针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政策也不会放松。中央政府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巩固调控成果,以短期的阵痛换来行业长期的、健康的发展。否则,房地产市场隐藏的风险突然爆发,没有人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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