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简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信托 ”或者“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专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其属前身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5日。2002年中信信托完成了重组、更名、改制和重新登记。2007年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 011年荣获中国管理学院奖专项金奖
B. 中信信托总部在哪里
中信信托总部在哪里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03月0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李子民。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搭告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知枯明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败模资193家公司
C. 中信总部在哪里
北京。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集团,英文为CITICGroup),是经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的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金融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实业涉及房地产、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
D. 今天收到中信银行短信,现发行89天至376天预计年化收益4•8 至5•4,想了解一下
89天理财(年化收益率4.8%,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是:①信贷类投资、信托融资类投资,此类投资比例为0%至70%;②债券投资、一级市场的申购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首发新股、增发新股、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7天以内的现金回购、国债、金融债、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存单、央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此类投资比例为30%至100%。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快车A计划249号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理财编码
A130A005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按活期存款计息,不计入认购本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
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扣款日
2013年2月22日(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个工作日)
到期日
2013年5月22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收益计算截至本产品到期日前一日)
名义期限
89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清算期
自到期日(或实际到期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本金及收益于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为2013年5月24日前(含)(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或者产品起息日(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含周末),产品付息日、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受托人基本情况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邮编:100004,法定代表人:蒲坚。
计划募集额
人民币7.15亿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在宣告终止募集后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理财资金账户返还投资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中信银行将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资者。)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中信信托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托管费、信托报酬等固定管理费率0.19%/年, 其中:(1) 销售服务费为0.06%/年;(2) 托管费为0.05%/年;(3) 信托报酬为0.08%/年。
3、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取得年化信托收益率扣除相关税费、固定管理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浮动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信息披露方式
1、本理财产品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收益在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中信银行将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中信银行和受托人决定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本理财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本理财计划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及适合的投资者类型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376天理财(5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2%;80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4%,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1、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 10-100%
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10-100%
信贷资产、信托贷款 0-90%
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 0-90%
从投资实践出发,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进行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我行将在中信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使投资比例回归至约定区间。
本产品可通过参与或认购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收益权和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如本产品进行上述投资时,按比例投资于部分资产,则按照标的资产具体投资比例实现实际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到期,返回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来源于标的资产项下可分配的现金,最终来源于标的资产发行人或债务人偿付的本息、或处置标的资产实现的收入、或后续申购投向标的资产的资金、或本产品采取其他方式变现实现的收入等。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3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名义计息期限 376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理财编码 B130A002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
B130A0026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或者延长募集期,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计划募集金额 人民币18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计收益。如果募集期内超过计划募集额,则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
到期日 2014年3月5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清算期 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到帐日 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预计为2014年3月6日前(含),如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收条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0.50%/年,托管费0.05%/年,按日计提。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方浮动管理费。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托管人 中信银行
信息披露 1. 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2.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 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2天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E.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10-59902135,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0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6条。
公司介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1988-03-01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子民,注册资本1,127,6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通过爱企查查看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F. 中德安联谁了解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合资企业,合资双方为中国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 1998年10月20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中国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内二十多家资产雄厚、效益优秀的大中型企业参股组建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过四年的努力拼搏和艰苦创业,公司业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华东地区有重要影响。
安联保险集团始创于1890年,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保险集团。1997年和1998年,安联被《财富》杂志连续列为全球企业500强第28位。自1979年起,安联集团与中国的保险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和合作。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安联集团的雄存保障实力和长期积累的技术与中国大 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地市场获得的最新经验结合起来形成竞争优势。本着"尊重客户、服务为本、高度可靠"的宗旨,安联大众人寿有限公司以崭新的保险人形象出现在上海市民的面前。
经营方向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长期目标是倾全力于启发和引导大众,提高对养老保 险和人寿保险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参与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以此为中国社会 的福利和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经过良好培训的代理人及公司职员将以他们的知识和技术,通过人寿保险为人们生活中某些不可预测事件提供保险障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经营理念--尊重客户;服务为本;高度可靠
本着这一经营理念,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其代理人提供了将保险理念、服务理念及职业道德相结合的全面而严谨的培训。
在提高代理人专业素质的同时,更注重培训其诚实、可靠、进取的优良品质。这支充满朝气的生力军将通过先进的代理人管理中心,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路66号招商局大厦16楼,邮编:200120
电话:(021)58798828,传真:(021)58798830
独特产品 保障全面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设计,一进入上海市场就率先在其主要寿险产品中引入了“联合人寿”这一独特概念:“联合人寿”使双方可申请购买同一份保单,只需花差不多一个人的保费便可同时获得两个人的保险,大大提高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目前的产品涵盖养老、保障、教育、意外、医疗等各种类型,其中的住院医疗保险能提供最高1年365天的现金补贴,通过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以及产品组合,安联大众定可满足您全方位的保险需要。
年金保险
联众恒益终身年金保险
两全保险
联众恒泰两全保险
联众恒福两全保险
联众恒利两全保险
纯保障型保险
联众恒祥终身保险
儿童教育金保险
联众育才儿童两全保险
投保人豁免保费附加合同
分红保险
联众金玉满堂分红两全保险 联众福星高照分红终身寿险
意外保险
联众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众安顺少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众安宜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保险
联众重大疾病附加合同
联众住院现金补贴附加合同
联众意外住院现金补贴附加合同
其他附加保险
豁免保费附加合同
定期寿险附加合同
意外伤害及残疾附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