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通道业务
问题一:什么是券商资管通道业务 所谓券商资管通道业务,指的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帮助银行资产调整资产负债表,为银行做资产从表内到表外的流动性搬运的业务。其主要模式为,与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上进行合作,即商业银行将理财资金定向委托给券商管理,券商利用这部分资金购买银行票据,使银行实现表内资产向表外的转移,并腾出新的信贷额度。
岚兰点评:银证合作快速发展的原因,在于契合了银行和券商双方的利益。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通过银证合作,一方面有效规避了对理财资金运用的监管限制;一方面为信贷由表内转移至表外提供了可能。对券商来说,低迷的市场使得其经纪和承销业务收入大幅下滑,迫切需要开拓新的收入来源。目前,正逢证监会鼓励券商创新,放松了各项业务的审批限制,使得银证合作业务得以开展。
之前银行调整资产负债表,即银行做资产从表内到表外的流动性搬运,主要是通过信托公司进行,即所谓的银信合作模式,后来(2010年)由于银监会的限制,银行开始转向证券公司,其实质一样。
问题二:通道业务是什么业务 因为只有信托公司拥有信托牌照,所以把一个产品设计成信托来发行只能是信托公司,但是其他金融机构掌握大量的资源,尤其是银行,有产品渠道和客户渠道,他们可以自己设计产品,包装成信托,然后自己的资金来购买产品,但是银行没有信托牌照,所以就必须通过信托公司来把产品发行出来,由于信托公司只是一个中间通道的作用,所以这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业务就是通道业务
问题三:通道业务是什么业务 证券公司通道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发行上市等和证券交易所对接的通道。这是证券公司所独有的业务。也就是俗称的经纪业务,传统IPO业务等。目前这些业务呈现了全面竞争的局面,利润率越来越低。 非通道业务,主要指传统通道业务以外的业务。主要包括,经纪业务中提供基金、理财产品等的代销业务,投行提供的财务顾问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产品的设立与发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报价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等。
问题四:通道业务是什么业务 个人认为上面两位的回答是错误的。现在提的比较多的通道类业务是指银证合作通道类业务,券商通过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与银行合作,帮助银行腾挪信贷额度,券商从中发挥通道作用,收取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八的通道费用。这也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问题五:通道业务是什么业务 通道业务指的是收单这一块,比如说收单机构、收单行或者是第三方的收单渠道。通道业务一般是从扣率这一块赚钱差价,量起来了也是比较厉害的。
问题六:通道业务的业务种类 在业内,通道业务指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即IPO业务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除此之外的业务统统归于非通道业务。所谓“通道类”业务指的是信托公司没有主动、系统地进行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交易结构安排和风险控制措施,不直接、亲自参与信托资产管理的业务,这类业务仅仅是将外部资产通过信托合同的形式在信托公司履行一个文件性流程,业务回报率极低。通道类业务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虽然回报率很低,但可以帮助信托公司做大资产规模。
问题七:通道业务的介绍 所谓“通道业务”,是指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银信合作,因为银监会的叫停,银行转而与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
问题八:通道业务如何为银行转表 银监对于银行的监管是很严格的,尤其是对表内资产,有无数的监管指标盯着。并且表内资产大量占用资本和信贷规模,影响了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和资产收益率,因此,银行为了或腾出信贷规模,或减少资本占用,或为了提高收益,或为了减少税收等原因,往往会有把部分资产从表内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这种资产转移过程肯定不能 *** 裸的做报表调整,必须借助某种工具,这个工具就是通道。
一般来说,通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能够实现资产出表,这是前提,不用多说。
2、能够规避监管,这是基本要求。直接报表腾挪是违规,通道则是打监管的擦边球,银行也心虚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规避监管,一般来说就是三个手段:跨区域,跨行业,抽屉协议。跨区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让你不方便查;跨行业就是银行(银监会管)找信托、资管等(证监会管)做,让你信息沟通不畅;同样的,通道业务往往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谈的东西,因此很多情况下会有一份抽屉协议。
3、能够实现两端不入表。这里的两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笔通道业务中,资产的出让方和最终持有方都不把该资产入表,没人喜欢买一块资产来压着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实现两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
通道的类型大概有几种:
1、双买断方式,即卖方在把资产出售的同时,又和买家签个远期回购的抽屉协议。对于卖方来说,将该交易视为不相干的两个业务,在当期实现出表;而对买方来说,将该业务视为买入贩售,也不入表。这是最简单的通道业务,银监怒了,09年在《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直接封杀了。
2、信贷转理财,即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再由该理财资金投向原本应由信贷资金发放的信贷项目。结果银监会又怒了,10年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中又封杀了理财资金购买信贷资产。
3、受益权转让方式,即通过信托、资管计划等做包装,通过受益权转让的方式来实现资产出表。这一模式主要应用于拟投放的信贷项目。首先,资产出让方寻找一家合作银行,由该合作银行出面作为甲方,与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一份协议,将该信贷项目打包成为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其次,该合作银行将信托资管的受益权转让给资产出让方。有时候,该类型还会再增加一个远期受益权转让协议加一份免责函作为抽屉协议。这样资产出让方就实现了通过非信贷资金来给信贷项目放贷的目的。
4、委托投资方式,该方式与受益权转让模式类似,只不过没有了信托和资管的包装,资产出让方将一笔资金以同业存放的名义存入合作银行,同时与合作银行签署一份委托协议,约定以该笔同业资金向特定对象投资。由于该委托是抽屉协议,在出让方的表内只会体现为存放同业,而在合作银行处则体现为代理业务。
5、资产证券化,即通过中介机构,将拟出让资产打包成标准化产品(一般是债券)并在市场上挂牌出售,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银行需要找一个(或者干脆自己成立)SPV,将该资产出售给它,然后由SPV打包成债券,并经过评级公司评级之后才能出售,很麻烦,成本也很高,目前很少银行做,不过这种做法是合规的,不怕被监管查。
问题九:银行如何走资管通道 2013年12月底,沪深两市股票融资余额是882亿元。这意味着股票质押融资规模的环比增长达到19.04%。
但质押融资超1000亿的规模,并非全部来自券商自有资金,有部分是来自银行理财资金。
“国泰君安、中信、华泰、兴业、海通等很多券商都动用了银行资金,他们走的是资管通道的模式,出资方是银行,券商只是一个通道,收取不到1%的通道费。”一家券商两融负责人陈涛(化名)透露,银行资金的介入,导致券商开打价格战,利率低至7.8%。
开打价格战
券商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近期也开打价格战。
“公司给股票质押融资定的利率是8.8%,市场平均利率是8.5%。有些券商找银行资金对接,最低利率只有7.8%。现在很多客户抱怨利率太高,要求我们降低利率。”陈涛透露。
股票质押回购是2013年6月24日开闸的创新业务,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股票质押给券商后获得一笔融资。业务开展初期,券商普遍以自有资金借给客户,利率为8.5%至11%。
据了解,各家券商每个月会规定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利率下限,如3月的利率是8.5%或8.6%。但近期,多家券商引入银行资金对接,融资利率迅速下降。
“引入银行资金的操作模式是银行理财资金走券商资管通道,再由两融部门将资金贷给客户。”陈涛说,近期银行资金开出的价格是6.8%-7.0%,券商资管和融资融券部合计加收1个点,客户实际融资成本还不到8%。
由于融资成本更低,资管通道模式对券商自有资金做这一业务带来明显的冲击。
“我们定的融资利率底限是8.5%,但客户还是抱怨太高。经纪业务部、分支机构对我们意见很大,说客户要跑了,拼命要我们降低利率。”一家非上市券商两融负责人坦言,两融部门的压力很大。
这是很多两融负责人面临的难题:一边是公司规定的利率下限8.5%,一边是客户低于8%的融资需求,两者根本无法匹配。
“公司考虑到股票质押融资属于有风险的业务,它是高端客户的大笔金额融资,股票质押数量比较多,一旦出现违约,处置压力也比较大。”陈涛称,考虑到质押融资有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券商以自有资金贷给客户时,不愿意在利率方面让步。
于是,原本不做通道的券商,也开始找银行资金对接,降低股票质押的融资利率。
“客户要求利率降到8%,如果不给客户融资,客户就会跑到其他券商。现在逼得没办法,也只能找银行资金做。”某券商信用市场部总助透露,近期正在找银行资金,尝试走通道模式。
沦为通道
基于资管通道模式利率较低的原因,近期越来越多券商开始尝试走通道模式。这无形中拉低了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利率,导致券商的利差收窄。
“大家都走资管模式,逼得行业开始打价格战。”陈涛直言,为了争夺高端客户资源,券商纷纷开始降低融资利率,这让股票质押融资沦为通道业务。
“通道”不仅仅是指券商成为银行资金的一个出口,同时也意味着券商利差空间缩小到通道业务的水平。
“以自有资金做质押融资,券商融资成本不到6%,以8.5%贷给客户,有近3个百分点的利差。但若是动用银行资金,券商最多只能收1个点。有些甚至只能收千分之三、千分之五。”陈涛表示。
据了解,券商走资管通道模式做股票质押融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纯通道,不需要保刚性兑付。若客户违约,由出资方承担。但还有一种是需要券商以自有资金兜底。
在业内看来,如果需要券商兜底,只收1%的管理费,明显是收益风险不对等。
“通道业务的利差只有1%,做100个亿,也就是收1个亿。但券商要提供通道、项目审核、盯市、贷后处理、违约处理等。一旦客户违约,还要负连带责任。”某上市券商两融人士表示。
另外一位券商信用部人士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券商......>>
2. 信托通道业务为啥被禁止
目前大部分银行中止的银租合作业务不包括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这就说明根本性原因还在于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资质参差不齐,风控措施不到位,目前租赁通道业务最终兜底方还在银行,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都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四条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条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融资租赁公司的通道业务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的通道业务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作为通道的原因是什么?通道业务模式是哪些?下文是相关的知识点分析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1.什么是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指资金方借助通道机构的牌照功能向资产方发放融资款项,或者资产方借助通道机构的牌照优势向资金方获得融资的业务。
对银行来讲,一般意义上的通道业务是指银信或者银证信业务,即银行为了规避信贷规模占用,用自营资金或者理财资金通过券商资管计划(或基子)投资信托专项计划(或委托贷款)向融资方发放信托贷款的业务。这属于第一种。
本文所指的融资租赁通道业务,一般情况下指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采用售后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帮主承租人从境外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这属于第二种。
资金需要在通道业务中的所有参与方过账,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资金和融资客户都来源于银行,通道仅仅利用牌照过桥。这也是通道机构与资金掮客的本质区别。
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可以作为通道?
1.规避信贷规模占用
很多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经营机构信贷规模非常紧张,没有足够的贷款额度向大金额融资客户发放贷款,利用上述银证信或者本文的融资租赁通道可以在不占用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向客户融资。
2.获得境外低成本资金
某些纯内资客户无任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背景,没有国家批复的外债额度,无法便利地向境外融资。此种情况可以借助外资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售后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向境外融取低成本的资金。
3.扩大银行资金的投向
银行的理财资金是不可以直接投向股市的,而上半年股市中配资业务的资金又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这里面就是因为通道业务。银行通过受让券商两融受益权、投资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股票质押式回购、单一结构化配资、伞形信托、结构化定向增发、打新基金、FOFMOM等等形式间接进入股市。
大部分的融资租赁通道业务都是建立在售后回租和保理这两个业务的基础上的,总体来讲相当于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融资,从而形成应收租金,这是资产端。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应收租金再向银行做保理融资或其他应收账款类融资,这是资金端。从一方获得资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资产,这不就是个通道了吗?
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通道有什么优势?
1.低融资成本
据有关机构统计,截止2014年底,国内金融租赁公司30家,内资租赁公司152家,外资租赁公司2020家。可见,90%的租赁公司都是具有外资背景的。
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对外借款,应根据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计算出上年度末风险资产总额(A),再计算净资产的10倍(B),然后将(B-A)作为新年度期间该公司可新借外债的余额的最高限额。借用外债形成的资产全部计算为风险资产。
总而言之就是外资租赁公司可以从境外融资,从而获得低成本的资金。以往看来基本在基准利率下浮10%-上浮15%之间。唯一不确定的是结售汇成本。期初从境外融资的是美元,出租人结汇后再支付给承租人使用;到期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人民币还款需要购汇成美元还境外银行的借款。由于远期汇率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一般会在期初结汇的时候同时做一笔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锁汇的成本根据市场变动波动较大,好的时候100多bp,高的时候也有200多bp。
2.税费优惠
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的附件1第二章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总而言之:出租人能对每期租金的利息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供承租人用于进项抵扣;承租企业从出租方获得的增值税发票和进口报关时获得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发票均可抵扣。
举例:
A公司融资总成本=利息支出+费用支出=7.02%
由于目前营改增的政策,租赁公司在开发票给A公司的时候,可抵扣17%的增值税,综合成本为7.02%/(1+17%)=6%。
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几种模式
1.保理模式
即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
租赁公司取得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产权、应收租金及其他费用等债权后即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以保理价款支付设备的全部购买款项;
租赁公司将已取得产权的租赁物件抵押给保理银行,作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银行的权益;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均在保理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银行按期代为划扣租金及其他费用等款项,亦可改变租金支付路径,直接向保理银行支付租金。
该模式资金来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境内买断型保理、内保内贷、跨境双保理等模式。
境内买断型保理
境内买断型保理一般还是要占用保理银行的规模,当然银行可以与另一家银行做再保理业务,将这笔债权转出以腾挪规模。
内保内贷
境内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给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给境内机构放款,就是内保内贷。境内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给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给境外机构放款,就是内保外贷。现在融资性保函的开立需要总行审批,整体流程相对繁琐并且占用风险资产。
跨境双保理
这种模式只有拥有离岸牌照的部分银行才能办理,是目前跨境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最优模式。
2.银行理财资金对接私募应收租金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资金通过结构化安排受让应收租金受益权
上述两种模式是开头两种通道模式的结合体,优点是看起来结构创新,不需要外债额度和信贷规模,而且参与方利润丰厚。这种模式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成本较高。这两种模式的成本比跨境买断型双保理高约300bp。
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未来发展
金融机构营改增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营改增一旦全面实施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利润空间会被大幅压缩,融资租赁公司的牌照优势也会被迅速削弱。银行在营改增后也会逐渐将结售汇的主动权交给通道,采用固定费用的'方式将汇率成本转嫁给租赁公司。到时只有足够的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依靠结售汇的成本优势迅速抢占通道市场,2000多家租赁公司必将经历一轮大的洗牌。
与传统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出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货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交易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根据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统计分析显示:
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近年来,融资租赁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金融要素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行业发展新态势带来的挑战,谋求发展新动能成为融资租赁企业的普遍诉求。本质上,融资租赁行业具有明显的重资产特点,伴随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需求也随之旺盛,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租赁公司需要进一步深化与其他金融机构及同业租赁企业的合作,在差异互补中打开市场空间,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在行业规模扩张趋缓的同时,融资租赁业的监管也在持续收紧。随着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一批长期休眠的“空壳”公司或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或合规隐患的公司将会被清理和整顿,行业内逾1.2万家租赁公司或将迎来洗牌,行业分化进一步加剧。
市场容量
进入2019年,中国租赁业的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只在少数地区略有增加。当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不再单纯追求规模扩张,行业增速整体趋缓。在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变革的双重驱动下,业内公司应聚焦租赁物本身,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合规经营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而推动自身加速转型升级。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的海外公司,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当地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2027家,较2018年底的11777家增加了250家,增幅为2.1%。截止9月底,已获准开业的金融租赁企业仍为70家;全国内资租赁试点企业总数增加了2家,共为399家;全国外资租赁企业共11604家,较2018年底增加了293家。在业务总量方面,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800亿元,比2018年底的66500亿元增加约300亿元,增长0.5%。其中,金融租赁约25150亿元,增加150亿元,增长0.6%;内资租赁约20900亿元,增加100亿元,增长0.5%;外商租赁约20750亿元,增加50亿元,增长0.3%。
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融资租赁在中国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需求推动下,融资租赁或迎“新黄金十年”。这也吸引各路产业资本加速布局。随着近年来“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以及“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持续深入,融资租赁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机遇阶段。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渗透率只有5%左右,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促进供给侧改革措施
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特性,在拉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优势更加显著。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现就是不再囿于规模经济,由要素驱动发展转型为创新驱动发展,实现融资租赁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提高融资租赁创新驱动要素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度。当前,应牢牢把握大规模减税的政策新机遇,积极发挥税收政策的能动作用,营造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环境。推动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从而打破融资租赁衍生为类金融的业务模式。构建融资租赁与“信托+保理+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生态,以多元化融资租赁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融资租赁业务与国际贸易结合迎合中小企业国际融资需求,融资租赁将成为中小企业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并成功实现“走出去”的有力助手。
统一监管对行业的影响
随着国家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融资租赁作为连接金融和实体经济的纽带,融资租赁与实体经济结合度会越来越高,融资租赁技术革新的市场势必愈加广泛。融资租赁的转型与创新将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实体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统一监管有利于更好控制社会金融风险,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在防控金融风险的大环境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去杠杆”,融资租赁公司等影子银行却在变相“加杠杆”。统一监管后,融资租赁公司会受到严格监管,有利于更好控制社会金融风险。另外,金融租赁公司与内资试点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长期以来因监管分割,造成业务性质相同的机构,却产生隔阂和经营异化。统一监管后,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物范围、接入征信、税前计提呆坏账准备金等方面有望统一标准,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统一监管短期将不可避免冲击融资租赁行业,抑制类信贷和通道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将出现分化。在经济下行的宏观背景下,规模大、风险低、期限长的政府平台类项目和类信贷通道业务一直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偏爱。随着中央政府出手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政府平台融资与政府信用脱钩,平台类项目规模大幅下降,促使融资租赁业务向实体经济转型。“资管新规”消除多层嵌套,打击通道类产品,直接租赁和经营租赁将是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大趋势。
;4. 信托通道业务为啥被禁止
第一,严格遏制通道业务的无序扩张;第二,严禁信托公司违反资管新规开展通道业务。资管新规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5. 什么叫信托通道类业务
信托公司即不提供融资方,也不提供投资方
完全是为了成立一款产品,赚取信托平台费
就是借助信托牌照一用
很多地产类项目就是由三方公司包销,或者银行代销,信托公司只管报批立项尽调。
6. 信托公司做通道这是什么意思通道业务是什么
“通道业务”是指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
做通道是指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银信合作,因为银监会的叫停,银行转而与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
(6)2015信托通道业务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基于风险分散原则,由具备专门知识、经验的人,将不特定多数投资人资金运用于证券投资,以获取资本利得或股利收入。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系指经营下列业务之事业:
1、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2、运用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从事证券及其相关商品的投资;
3、接受客户全权委托;
4、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有关业务。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种类包括:
(1)普通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普通股。
(2)债券优先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获利率稳定的债券或优先股,以求稳健。
(3)均衡型基金: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普通股、优先股及各种债券。
(4)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货币市场上高收益的短期票券,如国库券、商业本票、银行定存单。
(5)成长基金:以追求买卖证券的涨价利益所得为目标。
(6)收益基金:以获取股利收入为目标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