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信托信托有什么特点
1、贷款信托类
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信托产品的投资种类
2、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3、融资租赁信托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
4、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信托产品的特点
1、安全性高
信托项目都要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客观公正,风险管理方式明确清晰,还要银监会审批才可以发行,信托项目的运作需要受《信托法》的约束,因此整体安全性比较高,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信托的投资者都能按约收获本息。
2、收益较高
前面几年经济形势较好的时候,信托的投资者基本能够收获11%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在近几年经济状况不是非常好的情况下,2013年集合信托收益率也都普遍在8.5%-11.5%期间,收益率还是很高的,毕竟很多实体经济的年化收益还不到9%。
3、门槛较高
信托的门槛较高,分100万/300万两个档次,300万可以自由选择产品,但是100万的银监会规定只能有50个名额。
4、 财产独立
信托财产受法律保护,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收益人的财产中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性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信托财产不能被清算、偿债和破产等。这是信托产品非常大的优势。
5、投资方式灵活
信托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市三大领域,可以股权、贷款等多种形式灵活运作,这是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比拟的。信托制度上的优势也是其这几年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项目方为了更快速的获取资金,也愿意较高成本走信托管道的融资。
6、费用较低
一般无认购费,相关管理费、税费在收益分配前扣除,不影响预期收益。
㈡ 陕国投的信托基础知识
1 信托的一般含义
所谓信托(英文是“ Trust”),“信”即信任、忠实可靠,“托”即委托和嘱托。“信”、“托”两字合起来就有“相信而托付”和“信任而委托”之义。“信”是“托”的前提。只有在了解对方的情况,认为其诚实可靠,又有条件可以托付,才有信托行为产生的可能,这是信托的—般含义。
2 信托的法律含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3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信托作为一项关于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的独特的法律设计,它与委托、代理存在巨大差异。简言之,这种差异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可用于设立信托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信托关系便无从确立。而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要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
第二,名义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中,受托人(或代理人)以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
第三,财产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一般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债权人可以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
4 信托的制度优势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 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这表现在以下方面:( 1)信托设立方式多样化,可以采取信托合同、其他书面形式和遗嘱等方式。(2)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3)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4)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所有,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
5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另外,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只有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包括以下 4 点内容:
第一,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他受益人仍然存在,信托财产从整体上不能作为委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只有委托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
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换言之,信托财产对受托人来说具有非继承性,在其死亡时不列为其遗产;在受托人破产时不得列为其清算财产。
第三,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限制。《信托法》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1 )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2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3 )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因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所以某一信托一经产生,该信托所设定的财产即“自我封闭”,不论是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还是受托人所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均不能对该信托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 信托财产抵销的限制。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护信托财产免受受托人的侵害。
6 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运用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大的特色,也是信托制度得以广泛应用的关键所在。 信托可以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这一制度优势,为企业提供非常有效的服务。信托制度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运用就是典型例子。
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和受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证券。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有一个实行资产证券化这一特殊目的载体( SPV )。采用信托形式设立 SPV ,可以充分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点,保护证券化的资产。证券化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可将作为证券化标的物的资产转移给作为 SPV 的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然后通过信托发行证券。
这种信托安排在证券化资产的原始权益人与 SPV 和投资者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原始权益人转移给 SPV 的证券化资产成为独立的信托财产,名义上归 SPV 所有,原始权益人的经营风险不会殃及信托财产。原始权益人破产时,其债权人也没有对信托财产的追索权。证券化资产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与证券化交易被有效隔离开来。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信托财产也不同于 SPV 的固有财产。 SPV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之列。一旦 SPV 倒闭,其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也无追索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法律、税收、会计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会逐渐建立起来。可以预见,信托投资公司将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7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现代信托起源于 13 世纪英国的尤斯制,已有 800 多年的历史。在中世纪的英国,财产转移受到法律限制,人 们就采用信托方式规避这种法律限制,因此,信托一开始并不具备财产管理的功能。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关财产转移的限制逐渐被取消,信托的主要功能由最早的转移财富转变为现代的专业化财产管理。
19 世纪末以来,信托机构作为一种盈利性组织在美国蓬勃发展起来。 20 世纪初日本引入欧美的信托制度后积极创新,由信托银行主导的信托业发展迅猛,目前也已跻身于信托业发达的国家行列。
随着信托制度发展,信托工具商业化倾向日益明显。主导现代信托活动的是各种以盈利为目标的信托机构。在美国,主要有专业的信托公司以及商业银行里的信托部;日本的信托机构是主营信托业务兼营银行业务的信托银行;其他国家都有这样的一些信托机构主导着现代信托活动。
现代信托呈现金融化的趋势。信托活动越来越成为一种金融活动,信托业务金融业务性质日益明显,这可归结为以下两个原因。一是财富的日益金融化。在信托发展的早期,用来信托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后来出现了一些动产。随着经济的不断货币化,财富也开始金融化。由于用于受托的财产越来越金融化,整个信托活动也越来越金融化。第二个原因是财产管理方式的金融化。早期的财产管理方式更多的是带有保管、处分的性质。现代理财主要通过金融工具来实现。现在的信托机构一般是金融机构,并与银行、证券和保险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
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务按委托对象划分,可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以及个人和法人兼有的信托。个人信托包括为个人管理、监护财产,执行遗嘱,管理遗产,财务咨询及代理财务等信托业务。法人信托主要包括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业务,商务管理信托的受托业务,代理股票过户登记和支付股息业务,以及提供企业合并、改组和清算服务等业务。个人和法人兼有的信托主要包括公益信托、年金信托及职工持股信托等业务。
8 中国信托业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初。 1918 年浙江兴业银行开办具有信托性质的出租保管箱业务; 1919 年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的信托部; 1922 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将保管部改为信托部并开办个人信托存款业务。这是我国最早经营信托业务的三家金融机构,标志着中国现代信托业的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信托存在的客观条件消失,到 50 年代中期信托业务全部停办。 1979 年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中国的信托业得到恢复。从 1979 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至今,信托业在 20 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也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经曲折、几经调整。
中国信托业的第一次整顿发生在 1982 年。当时的基建投入规模过大,其中尤以信托贷款方式的进入为甚。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业务的管理和改良基建投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信托行业进行整顿。
第二次整顿是在 1985 年,起因是 1984 年以前大量使用信托方式进行信贷活动,而信托资金来源却不明朗,容易造成金融信贷过快增长而造成失控。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框定信托资金来源。
第三次整顿发生在 1988 年,此前信托投资公司数量飞速膨胀,“三乱”(乱集资、乱拆借、乱贷款)现象严重,国务院决定整肃金融环境。
第四次整顿是在 1995 年,原因主要是信托公司存在高息揽存等违规行为。主要事件为“中农信” 1994 年被关闭,“中银信”被广发行接管。此次整顿促成四大国有银行与信托脱钩。
最后一次整顿发生在 1999 年。 1999 年 3 月,国务院下宣布中国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开始,原则为“信托为本、分业经营、规模经营、分类处置”。
始于 1998 年广东国投破产案的第五次整顿被认为是信托业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继颁布和实施,监管层本着 “ 坚决把信托办成真正的信托,不让有问题的公司留下来 ” 的态度,将众多规模小、资不抵债的公司撤消,现有的 239 家信托公司最终被批准重新登记的将只有 60 家左右。
伴随着第五次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和“一法两则”的出台,大多数信托机构在股本结构、企业模式、内控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和市场化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一些观念超前、机制灵活的信托投资公司已开始统筹安排其发展战略。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是惟一可同时涉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 2002 年 7 月 18 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当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就推出了国内第一个标准的信托产品 —— 上海外环遂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 9 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的北京第一个信托品种——CBD中央商务区信托成功发售。此后,各种信托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管理层收购,从隧道工程到房地产开发,从住房按揭到汽车按揭,从外汇信托到融资租赁,信托产品正在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9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定位
1998 年以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以银行业务为核心,兼营证券业务和实业投资业务的混业经营型金融机构。 1998 年以来,国家对信托业进行了大调整和重新定位。“一法两则”出台后,信托业的定位得到明确,资产管理业务、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业务成为重新登记后的信托投资公司的三大核心业务。
第一大核心业务是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采用委托和信托两种方式经营资产管理业务。( 1 )采取信托方式管理资产。信托投资公司可以 受托经营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此外公益信托也是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之一。 ( 2 ) 采取委托代理方式管理资产。按照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也可以经营代保管业务。
第二大核心业务是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和自营、公司理财、企业并购、投资咨询、基金管理和风险资本管理等。根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除了可以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企业债券外,不能从事其他传统券商业务。信托公司也不能直接介入公募基金,只能通过发起设立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间接介入公募基金业务,但可以直接经营私募基金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智力密集性投行业务。
第三大核心业务是自营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存放于银行或者用于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等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同业拆借。
除了上面的三大核心业务之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经营包括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
10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多个投资人(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于某一信托计划项目,为投资人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投资工具。简言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是一种非公募的投资基金。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可以是贷款、证券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租赁等多种运用手段。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目前尚不能采取公开募集方式。按现行规定,一个信托计划的委托合同不能超过 200 份,每份合同的金额不能低于 5 万元。信托投资公司不能通过广告等公共媒体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营销宣传,因此投资者只能通过信托投资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网站、咨询电话、代理银行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等渠道了解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息,最终都是和信托公司进行合同的签订。
㈢ 一定要了解的一些信托知识!
1.什么是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权益。
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它不因财产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自身的同一性;受托人基于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改良、处分或毁损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具有法律独立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与其自有财产须分别管理,受托人死亡时,其信托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继承。
2.什么是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信托关系中规定信托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合法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其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
受托人虽然居于控制、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中心地位,但必须遵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在我国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托人一般由信托公司担任,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受益人是信托关系中的纯享利益之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了解这些信托名词后,你是否对信托理财不再那么陌生了?理财不是简单的事情,多多学习理财知识必不可少。
㈣ 你好 很想和你学习了解下关于信托方面的知识
什么是固定收益类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固定收益类信托是否真的保本并保证收益?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固定收益信托没有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但是,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使投资风险降为最低。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分成哪几类?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以及少数其他等。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和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标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固定收益信托主要投资于哪些领域?
一般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会投资于低让滑芦风险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
什么是受托人?
指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
什么是担保人?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坦带等。
什么是抵押、质押?
担保人在对投资项目担保时,会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抵押、质押给受托人,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必须大于受托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额,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受托人可以将抵押、质押物变现以保证收益。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如何?
固定收益信托购买门槛和阳光私募类似,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且单个信托300万以下的投资者受到50个名额的限制。
购买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有哪些费用?
在投资者层面,固定收益信托产品一般没有申购费、固定管理费。固定收益信托在运作中实际收益可能会超过预期收益,信托公司只以超过的部分为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不影响投资者收益。
固定收益信托的流动性如何?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而单一类的项目没有该限制。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期限以在
1-3年的居多。比较适合通过中长期投资期望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理财客户。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规让基定,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赎回的,只能在信托存续期
到期后获得信托本金和收益。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收益分配和退出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在信托存续期间,没有净值。一般来说,在每一个信托年度结束时,信托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会以现金形式直接分配给投资者。在所有投资项目成功取得收益后或信托存续期到期后,信托未分配的收益和信托本金会分配给投资者。
投资者和谁订立信托合同?
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发售的信托产品,最终都是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
固定收益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
银行理财产品同固定收益类信托在起步金额、产品期限、预期收益等会有一定区别
银行理财产品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发行主体 银行 信托公司
投资门槛 10万/20万/50万不等 100万或300万
产品期限 7天~1年(或以上)不等 1年/2年/3年或以上
预期收益 2%-5%左右 6%-10%左右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由谁监管?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和阳光私募基金一样,都由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则由信托公司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
进阶班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固定收益信托产品?
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选择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1)信托公司:首先考察信托公司的综合实力。我国目前有62家信托公司,每家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盈利能力、管理资金规模等等都是不相同的。
(2)投资行业:行业景气度高的行业更具投资价值。
(3)担保人:要看担保人背景、担保人净资产及构成、担保人与融资方关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等。
(4)融资方实力:了解融资方的财务状况、成长前景及行业、公司背景。
(5)收入来源:要了解预期收入的可靠性,即项目成功的可行性。
(6)产品期限:信托产品一般在购买后到融资方支付本息之间投资者的资金是不可赎回的,所以投资者要看好产品期限,以便安排未来现金流。另外,部分产品存在着提前结束或是延期的情况,也请投资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注意有无这类附加条款。
(7)抵(质)押率:抵(质)押率指的是需要融资的资金比上抵(质)押物的价值。抵(质)押率越低说明项目风险越小、项目越安全。同时也要看抵(质)押物的变现性。
(8)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他条件相同时,预期年化收益率当然是越高越好。
固定收益信托的投资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但是,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并不保本保息。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等。
信用风险: 融资方可能出现经营问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付息。信托公司通过抵押、质押、担保、强制公证等,尽可能保障投资者收益。
流动性风险:大多数固定收益产品在开放期前不得赎回,即使能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价,如手续费等。
利率风险:固定收益信托预期收益已在发行时确立固定,除信托合同另有规定外,不会随利率改变而改变;当处于加息周期时,固定收益信托的相对超额收益随着无风险收益率提高而降低。
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
抵押、质押、担保、强制公证等。信托公司会要求融资方将本公司的资产或股权质押或抵押给信托公司,以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要求相关的公司或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对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强制公证。几种风险控制手段都是对投资者未来的收益的保障。
固定收益信托信息披露机制
固定收益信托在每一个信托季度会对投资者披露信托运作情况,包括资金运作项目方向、项目进展、项目公司财务情况、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已实现收益和分配情况等。
㈤ 什么是信托信托的概念是什么信托投资的方向是什么
一、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二、概念: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三、信托投资方向:
1、工商企业。2014年度,工商企业仍是资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领域,规模为3.13万亿元,占比为24.03%。但是,占比有明显的下降,相比2013年末28.14%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11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25.82%的占比,环比下降了1.79个百分点。
特别是在规模上2014年3季度和4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了负增长:2季度规模为3.22万亿元,3季度为3.15万亿元,4季度进一步减少为3.13万亿元。这主要是因为受经济下行影响,工商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信托业对工商企业的资金运用开始偏向谨慎。
2、基础产业。2014年度,基础产业仍是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规模为2.77万亿元,占比为21.24%。与工商企业相同,2014年基础产业投向占比也呈下降趋势,规模也呈现负增长。相比2013年末25.25%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01个百分点;相比3季度末的21.80%的占比,环比下降了0.56个百分点。
期间,2014年3季度末规模为2.66万亿元,相比2季度末的2.72万亿元规模,规模减少了0.06万亿元。资金信托对基础产业配置的减少,与基础产业过度投资、地方债务风险显现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预见,随着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和存量债务管理方式调整政策的实施,信托业未来将进一步压缩对基础产业的配置,信托公司对政信合作业务也将更加审慎。
3、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信托的第三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的运用规模为2.27万亿元,占比17.39%。与资金信托对工商企业和基础产业配置减少趋势不同,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的配置则呈现上升趋势。
相比2013年末12.00%的占比,同比上升了5.39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15.73%的占比,环比提升了1.66个百分点。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运用的增加,主要源于信托业强化金融协同、金融业投资及其资产运用波动不大和回报稳定等市场因素。
4、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资金信托的第四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规模(按投向统计)为1.84万亿元,占比为14.18%,其中:债券投资占比8.86%,股票投资占比4.23%,基金投资占比1.09%。
与投向金融机构相同,资金信托对证券投资的配置近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相比2013年末10.35%的占比,同比增加3.83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的14.27%占比,环比基本持平。资金信托对证券投资占比的提升,主要缘于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显现以及投资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等市场因素。
5、房地产。房地产是资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规模为1.31万亿元,占比为10.04%。与其他领域的配置不同,资金信托对房地产的配置近年来表现一直比较平稳。相比2013年末10.03%的占比,小幅上升了0.01个百分点,基本持平;相比2014年3季度末10.38%的占比,环比又小幅下降了0.34个百分点。
㈥ 关于信托的一些知识
一、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他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有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其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财产的。其中,财产权的含义包括:1、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2、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3、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力;4、对财产处分的权利。
二、 信托的种类有哪几种
根据信托目的性质的不同,信托划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出于私益目的设立的信托即为私益信托,出于公益目的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私益信托又可以分为营业信托和非营业信托。营业信托是个人或法人以财产增值为目的,委托营业性信托机构进行财产经营而设立的信托。非营业信托既是信托法所称的民事信托,是个人为抚养、扶养、赡养、处理遗产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委托受托任意非营利业务进行财产的管理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是处于发展公共事业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该信托财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我国的信托法将其使用的客体范围包括了公益与私益信托,涵盖了各类的信托活动。
从信托理论和国外信托业发展经验看,信托业的职能主要有财产管理、融通资金、协调经济关系、社会投资和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五种。
三,信托业以其独特的,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职能,牢固地在现代各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并以其功能的丰富性,而获得“金融百货公司”之美誉。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虽然时值今日,信托业的职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财产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职能,其他诸种职能,都是在这一职能的基础上行生而来。
(一)财产管理职能
财产管理功能是指信托受委托人之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即“受人之托、为人管业、代人理财”,这是信托业的基本功能。现代信托业所从事的无论是金钱信托还是实物信托,都属于财产管理功能的运用,其理论支持是现代产权理论。在该功能下,信托业作为受托人,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或其指定的具体项目,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为委托人或受益人谋利。而且,信托财产所获收益,全部归受益人享有,信托机构只能按契约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
(二)融通资金职能
融通资金功能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由于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财产有相当一部分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因此对这些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就必然伴随着货币资金的融通。表面上看信托业的这一功能与信贷相似,但实则有质的区别:在融资对象上信托既融资又融物;在信用关系上信托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多边关系;在融资形式上实现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托成为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点。因此,信托融资比信贷融资有显著优势。
(三)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协调经济关系功能是指信托业处理和协调交易主体间经济关系和为之提供信任与咨询事务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以有别于前二种功能形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固有的信息不完备和交易主体内存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使得交易费用越发昂贵。因此,为降低交易费用,弱化交易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交易主体通常都要了解与之经营有关的经济信息,如经济政策、技术可行性、交易对方资信、经营能力、付款能力、经营作风、市场价格、利率、汇率以至生活习俗等。信托机构通过其业务活动而充当“担保人”、“见证人”、“咨询人”、“中介人”,为交易主体提供经济信息和经济保障。
(四)社会投资职能。是指信托业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功能。信托业务的开拓和延伸,必然伴随着投资行为的出现,也只有信托机构享有投资权和具有适当的投资方式的条件下,其财产管理功能的发挥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础,因此,信托机构开办投资业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信托机构的普遍做法。信托业的社会投资职能,可以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在我国,自1979年信托机构恢复以来,信托投资业务一直是其最重要的一项业务,这一点,从我国大多数信托机构都命名为“信托投资公司”可见一斑。因此,社会投资功能可以定位为中国信托业的辅助功能之一,但一定要按照信托原理的要求来对这一功能加以运用和发挥。
(五)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是指信托业可以为欲捐款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的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热心于学术、科研、教育、慈善、宗教等公益事业,纷纷捐款或者设立基金会,但他们一般对捐助或募集的资金缺乏管理经验,并且又希望所热心支持的公益事业能持续下去,于是就有了与信托机构合作办理公益事业的愿望。信托业对公益事业的资金进行运用时,一般采取稳妥而且风险较小的投资方法,如选取政府债券作为投资对象。信托机构开展与公益事业有关的业务时,一般收费较低,有的甚至可不收费,提供无偿服务。
综上分析,所得的结论是:由于信托制度是一种财产转移和管理制度,信托业的本质是财产管理机构,所以中国信托业的职能定位应当是:以财产管理功能为主,以融通资金功能次之,而以协调经济关系功能、社会投资功能和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功能为辅。
㈦ 信托是什么意思通俗讲
介绍
什么是信托?
说到信任,综合来说,有三层意思:
信任这种行为;信任这样的公司;信任此类产品;首先,信任和保险一样,既是名词也是动词。信托诞生之初,其宗旨非常明确,即基于对乙方的信任,甲方将其财产委托给乙方保管。简单来说就是“先信任你再信任你”,这也是为什么信任在英文里叫“trust”,意思是信任。后来绝兆信托的目的更加纯粹,就是让那些专业人士为自己管理资产,让他们升值,于是就产生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概念,这八个字基本上成了大家描述现代信托行为的“官话”。
从上述信托的基本逻辑可以看出,一个完整的信托至少要包含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三个要素。委托人是刚才提到的甲方,也是信托财产的原所有人;受托人是乙方,通常是那些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个人或组织。当今社会,受托人是“信托公司”;受益人是最终享受信托投资收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本人(称为自益信托),也可以是第三方,如委托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这叫其他受益信托)。
大家可能都知道,在开始的时候,一个完整的信托行为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组成的,也就是委托人必须有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的意愿。受托人拿到委托人的财产后,会想办法让其保值或增值,比如找一些好的项目投资等等。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这种逻辑是颠倒的。信托公司先去市场找那些好项目。经过一系冲宏兄列的考察,他们觉得ok可以投资,然后就会转身去市场融资。通过什么方式?信托公司会把要投资的项目打包成一个产品来销售,然后这个产品就成了“信托产品”(比如XX TrustNo。XX信托计划)。同时,银监会还要求,该信托产品只面向高净值客户销售,初始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不能公开宣传(宣传即广告)。
信托公司岗位属性的分类
了解了信托运作的基本逻辑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如果你去了信托公司,你在日常工作中会怎么做?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引入一个概念,就是岗位类型的划分。几乎每一个公司,无论行业还是规模,都可以分为三类:前台业务部门、中台支持部门、后台支持部门。每一类的性质、考核方式、工作方法都有很大不同。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前台部门,在管理上把公司的部门分为两类,一类是为公司产生收入的部门,叫收入中心,另一类是只有成本没有收入的部门,叫成本中心。前台是前者,需要去市场找业务,比如金融市场部、金融投资部、机构业务部等。(在很多信托公司,营业部没有本质区别,各种业务都可以做。他们是有竞争力的,所以部门的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和银行券商不一样)。
他们的薪酬结构和业务份额会占很大比重。如果生意成功,年终奖会很丰厚。当然,有提成的岗位也意味着其KPI考核也要看部门的业绩,也就是有业绩压力。每年部门的收入都要达到一定的门槛才能发年终奖,反之亦然,所以前台部门的差别还是挺大的。另外前台平时出差,平时工作强度波动较大。生意来了,就忙了。一旦进入投后管理阶段或者没有业务可做的时候,就会相对轻松。一般来说加班不多。
中台部门存在的意义是支持业务部门做业务,属于成本中心(不是产生收入,是公司的成本),如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投后管理部等。这些部门都在办公室,几乎不出差,加班是常事(不同公司加班次数差别很大)。工资方面,中后台一般年底多发几个月。比如15薪是12 3,3表示年底3个多月。不同公司之间也有很大差异。
后台部门是指那些支持整个公司正常运转的部门。几乎任何行业的公司都有,比如财务、人力资源、IT,本文就不做描述了。
信托公司等级分类
工作完了,再说职级。整个公司层面,其实整个金融行业差别不大。自上而下依次为: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助理)、总监、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高级经理、经理、(主管)、(专员)、助理,其他通常提供。上述体系中会加入不同部门职级的头衔,如信托经理、风控散袭经理、合规总监等。
再来看看军衔晋升,这肯定是大家都想知道的。进公司一般都是助理,帮老师做点事。一般一年后,只要工作不是特别差,就可以升经理。一个经理成为高级经理一般需要2-3年,主要是经验的积累。在互联网上,去找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比较难。一方面要看你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看公司有没有漏洞可用,你懂的。另外,业务部门的职级含金量没有中后台部门高,因为业务部门的老板主要靠业绩挣钱,而不是靠行政职级。如果今年业务做得好,公司一秒钟给你一个CEO的职位,但如果明年业绩不好,一秒钟把你贬为老百姓也很正常,而中后台纯粹是靠资历积累。这个过程比较慢。
信托从业者每天都在做什么?
通过一个事业单位的新兵视角,以一个项目从诞生到完成为主线,看他们每天都在做什么。
其实业务部门内部也是有岗位分工的。既然要做生意,第一件事就是去市场找可以做的生意。这个工作叫“承包”。而刚入行的白人通常没有这种资源。业务从哪里来?别怕,还有一种岗位叫“承接”,就是别人把业务带进来后,直接做后续工作就好了。毕竟,承包依赖于资源,
要谈判,通常都是团队长,一个承揽会带几个承做,这就是团队的概念。
一个项目通常分为“尽调”、“立项”、“审批”、“交易”、“发行”、“投后”六大阶段。
那么现在业务来了,恒大地产要在成都东二环盖个楼盘,需要融资5个亿,这时候,团队会出差到成都去实地考察这个项目,学名叫做“尽职调查”,这就是尽调阶段:
去考察这家开发商的实力,如通过和高管访谈了解历史沿革、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查阅章程和企查查等渠道了解股东北京、通过查阅公司的各个证照来核查开发资质等;考察这个楼盘本身的状况,如通过地图分析楼盘的区位好不好、查阅项目的四证全不全、考察整个城市的宏观因素(如地产政策、周围楼盘的房价等)、实地去施工现场走访查看项目施工进展等。尽调的方式和细节非常繁多,以上仅为举例,尽调其实也是反映一个信托经理业务功底的最佳方式。
完了之后就进入立项阶段,也就是回办公室写《立项报告》和《尽调报告》,整理各种尽调时获取到的资料,比如开发商证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项目工程进度表》等复印件、项目实拍照片等。随后将一系列资料一并提交到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做审查,这就是审批阶段。这俩部门要看这个项目风险是否可控、交易是否合规,如果通过,就要去“信托审批委员会”向公司的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俗称上会,领导会投票决定这个项目是否能做,如果投票通过,叫做项目过会,也就可以进行交易部分的工作了。
在交易阶段,首先,信托经理要亲自撰写本次交易涉及到的所有合同,比如《信托贷款合同》、《土地抵押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等,别担心,公司通常是会提供合同模板的,不是法律专业的童鞋完全可以比葫芦画瓢地写,当然,这里也要有意识地慢慢积累法律方面的素养,比如如何运用法言法语等,所以基本上干个几年业务,你就是半个律师,这算是本行业的一个副产品或者说是福利。
在合同撰写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多次与公司内部法务部和企业就合同的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这个过程很恶心,其实就是看谁更强势,定稿之后,去找开发商盖章签字就完了。此外,一般项目都会涉及抵质押等风控措施,那么信托经理也要亲自去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工商局等地办理抵质押的手续。有的公司要求所有的合同文本必须进行“强制执行公证”,那么我们也要去公证处来办理公证手续。总之这个部分杂七杂八比较多,容易出披露,也就挺考验耐心和是否细心。
交易阶段完了之后,一个信托产品也就包装出来了,接下来就是产品的发行,也叫募集、或募资,毕竟信托公司本身是没有钱的,这5个亿从哪儿来,当然就要从市场上来募集,其实银行卖的理财产品就是这个逻辑。募集通常有两个方式,一是信托公司直销,二是找外部机构代销。大一点儿的信托公司都会养一帮销售,他们的任务就是去市场上找高净值客户,把业务部门包装出来的信托产品给卖出去,这是直销。
代销是找其他机构,比如银行、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近些年很火的行业,有机会跟大家细说)来帮助我们销售,这个时候,信托经理就要到这些机构来做路演(或者说是培训),去跟他们讲这支产品的细节、亮点,让销售充分理解后,才能更好地去跟客户讲。总之从开始一直到这个阶段,整体的工作量还是比较大的,毕竟很多事情充满了不确定性。
募集期长短不一,好的产品需要抢,来的晚了都买不到,底层项目不怎么地的可能挂1个月都没几个人愿意买。等募集完毕之后,信托公司把5个亿一并划款至恒大的账户,这就进入到了投后管理阶段。这时需要做的,就是定期向开发商的高管打打电话做做访谈,了解下项目进展,定期去网上查查有没有舆情、去人民银行差企业的《征信报告》、去法院网查企业有没有涉诉等,有的信托公司还要求定期实地去考察项目进展等。
这个阶段的工作量明显就小了很多,很多事情都是定期做的,此外就是等着融资方到期还钱就是了。当然,如果融资方还不上,也就是项目出了风险,那么恭喜你,你解锁了隐藏阶段,也就是保全处置阶段,这就比较尴尬了,不良资产处置从某种程度上看能力也看运气,这就是后话了。
后记、就业建议及跳槽
作为中国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托——这类不太为非业内人士所熟悉的机构其实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而且有其不可替代性,对于毕业生来说,信托公司也是非常值得去尝试申请的一类机构,不管从背景建设、能力提升,还是薪酬待遇上,大的信托公司完全不亚于那些头部券商。
需要提示的是,由于银保监会一直没有放开信托牌照的限制,以至于目前中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且短时间内也不太可能新增,这个数字比起银行、券商简直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就致使信托公司因其稀缺性而提高了招聘的门槛。头部信托公司,比如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光大信托这种排名前10的,学校不是国内前20或全球前100的基本没戏,研究生Only,有各种证书更好,但不是必须有。
专业方面,当然最好是商科相关专业,不过信托公司对这个并不是那么在意,笔者也见过学什么化学、英语、甚至国防的被招进来(PS:前提是人家的大学一定拿的出手)。此外,不仅信托,包括券商、基金在内,这些机构很喜欢学理科的(注意是理科,不是工科),比如物理、数学等等,有时甚至学理科的更有优势。这是头部的信托公司,排名相对靠后的当然各种要求会相对放宽,具体到什么幅度,这个因公司而异,大家自己体会。
大的信托公司一般聚集在一线城市,其它的也至少是在省会城市(PS:信托公司没有分公司的概念,只有总部一地),所以提三点就业建议:
如果你未来计划去北上广深就业,且背景还不错,那么大的信托公司将是一条非常不错的起跑线;如果你想回家乡就业,家乡又不是北上广深,那么本省(一个省也就一两家)的信托公司也可以说是就业的首选;如果你的背景没有特别优秀,可以去挖掘一下排名相对靠中、靠后的信托公司,有个信托背景的工作经历,将大大为你以后的晋升和跳槽进行加持。
最后的最后再聊一聊非信托公司间的跳槽:
如果你是在信托做业务的,那么你可以去券商、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险的资管公司、四大AMC、地方AMC、各类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等等等,只要业务方向对口都可以去,银行难度较大,银行一般不要非银行的人;如果你做的是后台,那么答案还是上述这些机构类型,只不过你应聘的还是后台,因为金融机构们基本都有设诸如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这些部门;前台和后台之间是可以互相转的;完全可以脱离金融机构去实体企业,企业们需要融资、需要投资、需要风险管理、需要法律合规,这个大家都懂。
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持证人。曾就职于某头部信托公司,参与投资地产、基建等各类项目二十余个,累积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人民币60亿元。现致力于财富管理行业,为高净值家庭实现资产配置、财富增值。
本文源自BestU留学社
我国信托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及证券市场类两大行业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资金信托投向的行业主要包括工商企业、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类、房地产类等。其中工商企业及证券市场类金额分别为4.16万亿元及3.35万亿元,占比合计超过50%。
再从我国资金信托投向行业的平均收益来看,房地产类、工商企业类及基础产业类平均收益排名前三。2021年平均收益分别达到7.33%、7.20%及7.03%。
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降速趋缓 平均收益有所下降
工商企业信托是指信托资金投向生产、服务和贸易等类型企业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资金需求:并购资金、流动资金以及项目资金的信托计划,为企业提供了一条解决短期资金需求的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支持企业发展需求。
2017-2021年资金信托投向工商企业信托规模呈现先上升和下降趋势,2021年降至4.16万亿元,同比下降16.13%,这主要是压降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导致资金信托的规模整体下降所致。工商企业信托规模降速趋缓表明信托公司顺应监管导向持续调整业务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助力经济复苏反弹。再从平均收益来看,2021年,信托产品投向工商企业领域的平均收益有所下滑,下降至7.20%。
证券市场类信托产品波动发展 债券为最热赛道
2018-2021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规模整体波动发展,2021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规模达3.35万亿元,同比增加48.23%,是实现正增长的投向领域。从平均收益的角度来看,2021年,信托产品投向金融市场领域的平均收益有所下滑,下降至5.25%。相较于房地产、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其他投资领域信托产品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受政策和市场综合作用影响。一是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收益与证券市场行情震荡密切相关,二是银监体系监管政策直接影响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收益,导致平均收益有所下滑。
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可分为投向股票、投向基金及投向债券三大类。2021年末,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结构中,投向债券市场规模最大,达到23531.96亿元,占比达70%,超过一半以上比重。
——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㈧ 信托基本知识解析
最近在聊信托的时候,总有人说没听过,我总结了一些基本知识,总结出来,帮助大家系统性地了解信托到底是什么。
1,为什么大多数人没听说过信托?
因为信托是有起存线的,它跟银行相比,相当于抬高了门槛。大部分信托理财起点要300万,少部分100万,所以它只针对高净值客户,必须要求是合格投资者。
随着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了,信托也开始慢慢应用广泛了。如果你有幸被邀约去了解信托,一定程度上,那恭喜您,说明您在步入中国中产阶级行列的大道上了。
整个信托行业从业人员才2万人,信托公司大部分集中在北上广一线城市,随着社会进步,现在二三线城市人民也越来越有钱了,信托网点也开到二三线城市了。但是全国信托牌照只有68家,而且明确规定,自2006年就不再颁发新的牌照,所以相比琳琅满目的银行网点来说,实在是没有可比性的。
2,信托和银行的区别?
经营银行和信托的前提都必须由国家颁发牌照,;都受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领导和监管;基本上都是央企和国企,背后由国家掌控,听党指挥,都要依照法律《银行法》《信托法》合法合规经营。
信托和银行很像,银行是一边拉存款,一边放贷款;信托是一边放贷款,一边拉存款。
先说银行,老百姓先把钱存银行拿存款利息,银行再把这些钱放贷给一些优质的项目并收取贷款利息。
而信托呢,是信托先找到优质的项目,谈好贷款金额和贷款利息,再去找老百姓拉相对应金额的存款,只不过不是以存款形式,而是以买理财的方式。
老百姓在银行随时可以开卡存钱,存一分钱也行。信托公司以发行理财的方式募集资金,必须百万起,每个产品低于300万的只能50个名额,高于300万的没有限制。早期大部分老百姓没那么多钱,很多信托理财都是企业、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社保购买。
而在发放贷款方面,目前只有银行牌照和信托牌照可以发放贷款。
3,四大金融支柱
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是中国金融的四大支柱,这四类金融牌照由中国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放,而且还需要国务院的批复。
信托业在2008年后飞速发展,以每年万亿规模在增长,在2019年第一季度以22.54万亿元的规模完成弯道超越,成为仅次于银行理财的中国金融业第二大支柱。
就目前而言,这四类金融机构数量和体量分别如下:
银行:约4500多家 ,总资产约280万亿;
信托:约68家,总资产约22万亿;
保险:约200多家,总资产约20万亿;
证券:约130多家,总资产7.8万亿。
从体量上来看,信托业总资产位列第二;从机构数量上来看,信托机构最少,只有68家。同时,银保监会明确表态不再新发信托牌照。
这意味着在四大金融牌照中,最为稀缺的就是信托!
4,信托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中国金融机构需要国家颁发牌照,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银行只能做银行的事情,证券做证券的事,保险做保险的事,只有信托牌照是可以跨越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领域的金融机构。
也就是信托公司的放贷模式很灵活,股权、债券、收益权等等都能做,或者一个贷款项目同时含有股权、债权、收益权、第三方担保等等。
信托是我国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够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进行经营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一个信托牌照的功能,就类似于“全牌照”,其独特的制度设计赋予了信托功能的多样性和资金运用的灵活性。
5,信托倒闭了怎么办?
资产放银行,属于债权关系,银行倒闭,你的资产银行最多赔付50万。
资产放信托,属于独立资产,万一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清算范围,保障了信托权益。
6,开立银行和信托的注册资本金都必须是实缴注册资本。
目前《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全国68家信托公司,有65家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都超过10亿;有6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100亿。这个注册资本相当于中大型股份制银行的水平,比如华夏银行的注册资本128亿,南京银行注册资本85亿,上海银行注册资本78亿。
7,法律监督
中国四部金融法律做保障
《银行法》
《信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8,信托产品靠不靠谱
关于信托产品靠不靠谱这个问题,我觉得看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购买就可以略知一二,信托公司严格的风控体系,信托牌照的全方位经营,都是良好的背书。当然,每家信托公司的风格和特点都不一样,信托公司也可能有坏账,也会踩雷,各家信托公司有各自应对坏账的模式。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哪个产品没兑付的,即使有个别投资项目不能及时兑付的,要么信托公司自己掏钱先兑付了,再慢慢贷款方拿钱,要么个别信托项目延期一小段时间兑付了。
据权威统计,信托行业的坏账率在0.58%左右,银行行业的坏账率在1.6%左右。所以,信托行业的整体坏账率是低于银行的。
所以,整个信托行业的可信赖度是比较好的,未来比的是信托公司的风控能力,比的是极个别项目出现坏账时,能不能马上兑付,或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兑付。比如很多信托公司这么多年都保持零坏账的记录,都是信托产品靠谱的证明。
㈨ 信托理财:这些信托知识你知道吗
1.什么是集合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除了是一种理财方式,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也是一种金融制度。目前我国信托公司仅有68家,与银行、保险、证券同为国家的四大金融机构。信托和银行的理财产品都需要银保监会批准后才能发行。
2.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在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
相对于传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家族信托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等合理规避风险功能。在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遗嘱继承人)方面,家族信托的安排也更加灵活。他同时提醒以家族传承为目的的高净值人群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应该关注信托计划中关于信托受益人的规定。
3.什么是受益权证书?
受益权证书是证明受益权的存在和内容的凭证。信托受益权证书,在信托设立后,由受托人向受益人签发,受益人可凭该证书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受托人领取信托收益。
信托契约规定可以流通的受益权证书,在其转让给新受益人的同时,不影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信托受益权证书中可以流通的部分,被称为"信托受益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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