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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融资失败

发布时间:2024-02-29 01:30:04

A. 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失败的原因

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失败的原因

中国人不缺钱,却有大把大把的项目因为找不到资金而搁浅,而拥有实力也有兴趣投资的人却只能搞搞投机……不要再问你为什么融不到资,虽然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如果你融不到资,一定是你还没有尽力。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关于自筹资金,它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自有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企业间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关于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这里我们重点关注下间接融资这种方式。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一直就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偏弱

近年来,我国经济各部门对资金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国家有限的资金要确保特大型、大型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投入则相对不多。

(二)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不够

相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目前许多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效益观念日趋增强。而当前,大部分效益好、还贷能力有保障的中小型企业,己经被国有大银行抢占,留给中小金融机构的优良客户相对较少,因此,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够,把信贷资金逐渐转向其它领域。

(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偏低

金融机构除对中小企业信贷这一品种以外,其它服务也不够。一是对中小企业金融促销不足。二是提供的金融产品不足。三是不重视中介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许多基层机构很少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信息、政策咨询等中介服务。

如何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可能存在的财务不健全、经营不稳定、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一个重要原因是多层次银行业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多层次信贷市场尚未建立起来。

目前,国内存款市场只向商业银行开放,这既加大了商业银行的压力,也抑制了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难以满足社会多样化融资服务需求。商业银行体系支撑的信贷市场与市场对信贷服务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这集中表现为商业银行存在信贷配给问题,会影响市场上信贷的可得性。

主要是:利率型信贷配给问题,由于担心提高利率时风险小的借款人会退出市场,剩下的都是高风险借款人,因而商业银行往往会设定一个合意的利率区间,从而挤出愿意以更高利率获得贷款的高风险借款群体;规模型信贷配给问题,银行贷款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即信贷决策的相关成本不因贷款规模大小而变动,因此当信贷低于一定规模时,贷款收益甚至不能覆盖信贷决策成本,商业银行对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在以抵押为基础的信贷配给文化下,小微企业由于缺乏合格抵押品而难以获得贷款;等等。信贷配给问题导致价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从而使单一的商业银行信贷市场不能出清整个社会的信贷需求。

在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观的现实背景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应该从商业银行的资产方做文章,还是从整个银行业体系的负债方或者说从完善银行业体系的多层次性来做文章呢?显然二者都很重要,但一个时期以来,从后者即开放和完善存款市场并据此构建有层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信贷市场方面考虑得比较少。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的社会外部性很强,面临最严格的监管,因而很难灵活满足不同方面的信贷需求。如果能开放存款市场、引入更多存款工具,改变目前银行业体系过于单一的状况,支持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就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信贷需求。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传统信贷市场就发生过这种转型。随着信贷市场引入众多具有融资功能的机构,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中的业务份额虽然逐步下降,但金融体系对社会信贷需求起到了更好的支撑作用。

个人认为,有选择性地开放存款市场,完善银行业法律体系,让多种信用工具和信用中介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信贷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有助于形成对称性、多层次的信贷市场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在以下三方面作出尝试。

开放大额存款市场,支持多层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当前,我国具备了开放大额存款市场的条件。一是构建了存款保险制度,50万元以下的小额存款获得了兑付保证。二是存款利率上限已经放开,对大额存款可以支付更高的利率。三是我国民众有保本保息产品的投资偏好,大额存款可以对接一部分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偏好。开放大额存款市场,可以丰富存款市场工具,支持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信贷需求旺盛但资金来源有限的存款类金融公司发展,满足多方面的社会信贷需求。

加快包容性法律制度供给,加强银行业立法相关问题研究,在法律层面推动多层次银行业体系的构建。长期以来,我们只有一部商业银行法,对于其他存款类机构则没有完善的立法。从单一的商业银行为主的体系发展成为多层次的银行业体系,需要对银行业进行立法层面的界定和分类。可借鉴国际上对不同类型银行分类监管的思路,明确对非商业银行存款类金融公司的立法和监管。如果开放大额存款市场,就可以把大量想做、也有能力做信贷业务的机构规范到“有限牌照银行”监管的旗下。

以负债业务特点规范银行业各类机构名称和市场准入管理,按照行为立法的思路统一银行业监管标准。银行业负债业务可根据存款市场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市场,第二个层次是有限定接受存款的市场,第三个层次是吸收公众存款的市场。存款市场的多层次性对应着信贷市场的多层次性,从而形成三类金融机构,即非存款类贷款机构、(接受限定)存款类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由于三类金融机构的外部性不同,可根据负债业务的涉众性程度,分别规范其名称和市场准入管理,设置不同的机构审慎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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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PPP项目融资失败案例评析

PPP项目融资失败案例评析

PPP项目融资有成功就会有失败,那么其中的失败案例,大家了解哪些?

(一)兰州威立雅水务水污染事件

不久前,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出厂水苯含量、自流沟苯含量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导致兰州主城区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居民生活用水停供4天,后经查明系兰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

评价: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一方面,兰州威立雅每年的投入预算很低,几乎无法维持供水系统正常运转。技术设施疏于维护保养,才导致如此严重的水污染事件。另一方面,当初威立雅为获得45%的股权已经付出了极高的投标价,而兰州水价4年来一直未涨,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无力也不愿出资维护更新设施,这些风险当初是否被合作双方考虑到,反映在合同当中,并约定分担解决机制,这不仅是威立雅的事,更需要兰州市政府反思。

(二)天津市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

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系天津政府与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BOT项目,后者投资5.4亿元人民币,工程设计能力为年处理垃圾40万吨,占天津年生活垃圾总量的25%,特许经营期30年。

但是目前项目运营并不乐观,一是伴随焚烧垃圾产生的二恶英气体有致癌因素的传播导致周边居民恐慌,上访投诉乃至群体型事件不断。二是合同规定由于约定原因导致项目收益不足,政府提供财政补贴,但是对补贴数量没有明确定义,导致项目公司承担了收益不足的风险。如2012年财政补贴不足5800万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25%,现在是企业叫屈,公众不买账,项目进退维谷。

评价: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从早期的“越位”变成现在的不作为,而公众不满是因为以往地方政府监管不力而引发信任危机,同时项目选址也缺乏必要的听证程序,从而引发群体型事件。

(三)杭州湾跨海大桥

出于对预期效益的乐观评估,杭州湾跨海大桥一度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17家民营企业以BOT形式参股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让这一大型基础工程成为国家级重大交通项目融资模板。然而现在投资入股的民企又纷纷转让股份,退出大桥项目,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国企回购赎回了项目80%的股份。

通车五年后,项目资金仍然紧张,2013年全年资金缺口达到8.5亿元。而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的大桥通行费收入全年仅为6.43亿元。按照30年收费期限,可能无法回收本金。

评价:第一,《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预测到2010年大桥的车流量有望达到1867万辆,但2010年实际车流量仅有1112万辆,比预期少了30% 以上。严重的预期收益误判导致民企决策错误。第二,大桥项目从规划到建成的10年间多次追加投资,从规划阶段的64亿元到2011年的136亿元,投资累计追加1倍还多,参股的民企已先期投入,只能继续追加,最终被“套牢”。第三,2013年嘉绍大桥通车对杭州湾大桥是“雪上加霜”,接下来,杭州湾第三跨海工程钱江通道2014年底也将通车,另外宁波杭州湾大桥、舟山-上海跨海高速、杭州湾铁路大桥等项目也已纳入地方或国家规划,未来车流量将进一步分流,合同与规划的严重冲突令项目前景更加黯淡。

(四)山东中华发电项目

中华发电项目总投资168亿元人民币,装机规模300万千瓦,由山东电力、山东国际信托、香港中华电力以及法国电力共同发起的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承担,合作经营期为20年,期满后电厂资产全部归中方所有。该项目是我国迄今为止装机规模最大、贷款额最高的BOT电力项目,也被誉为1998年中国最佳PPP项目。为了促成合作,项目公司与山东电网签署了《运营购电协议》,约定了每年的最低售电量。

根据1998年原国家计委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已建成的.石横一期、二期电厂获准0. 41元/度这一较高的上网电价,基本保障了项目收益。然而在2002年10月菏泽电厂新机组投入运营时,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价格是0.32元/度,这一电价无法满足项目的正常运营,更糟的是从2003年开始,山东省发改委将中华发电与山东电力间的最低购电量从5500小时减为5100小时。由于合同约束,山东电力仍须以计划内电价购买5500小时的电量,价差由山东电力自行填补,导致合作无法为继,项目收益锐减。

评价:中华发电项目案例说明决策者在引入项目时缺乏长远考虑,“固定回报”承诺导致合作双方现在进退两难。1998年的中国计划经济成分更多,竞争压力较小。然而近年来伴随国企改制,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大唐电力、山东国电、国电电力、中电国际、华能集团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竞争压力倒逼发电企业“竞价上网”,中华发电项目合作双方之间的《运营购电协议》已失去继续执行的体制机制基础,这一深刻的教训启示今后的合作项目一定要充分预见风险,构建科学分担机制。

(五)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作为国内首家合资公用事业项目,长春市排水公司于2000年初与香港汇津公司合资建立汇津(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即汇津长春),合同期限为20年。同年 7月,市政府制定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2000年底,项目投产并正常运行。然而从2002年开始,排水公司就拖欠汇津长春污水处理费,而从2003年3月起停止付费。为解决争议,汇津公司邀请吉林省外经贸厅出面调解,在调解会上汇津公司得知市政府已于2003年2月废止了《专营办法》。

汇津公司认为《专营办法》是政府为支持项目而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授权,废除《专营办法》等于摧毁了项目运营基础。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汇津公司于 2003年8月向长春市中院起诉长春市政府,而长春市政府认为汇津与市排水公司所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书》是一份不平等合约,废止《专营办法》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属于依法行政。败诉后汇津公司又上诉至吉林省高院,期间汇津长春停产,数百万吨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是为轰动一时的“汇津事件”。经过近两年的法律纠纷,最终长春市政府将汇津长春回购。

评价: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城市化进程很快,而财政无力支付巨额基础建设资金,纷纷引入境外投资者并承诺固定回报,原本低回报,以稳定见长的水务在我国渐成暴利行业。为此,国务院于1998年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类问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然而在《通知》发出2年后,汇津长春项目还能获得审批立项,说明地方政府可能在报批过程中打了“擦边球”,有关部门也涉嫌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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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融资失败后会怎样

按照法律程序来说,企业融资后失败后是不用还的,因为风险需要各自来承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不是这样的,一旦失败后投资那些人会追着要钱。所以这时候合同就起到很好的作用,规范好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和利益分配的比例。
拓展资料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以及发展,当然这样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通资金的具体形式。融资方式越多意味着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机会就越多。如果一个企业既能够获得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又能够同时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进行融资,还能够利用贴现、租赁、补偿贸易等方式融资,那么就意味着该企业拥有更多的机会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
权益性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到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它投资者,而是与它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D. 企业上市融资失败的十大原因

企业上市融资失败的十大原因

企业上市融资失败的十大原因

创业融资 上市融资是手段不是目的,本末倒置最终将会被上市梦想所吞噬。十年间,殒命在上市途中的企业可以列一串长长的名单,他们失败的故事除了带来长长的唏嘘,更有不尽的教训。
中国股市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大滑坡,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几年,中国股市连续创造了许多全球第一,特别是新股上市一枝独秀。2010年,中国股市创出全球融资第一的好成绩,虽然这个好成绩是以中国股市全球跌幅第二,以及股民的巨大损失换来的。但对企业来讲,这的确是一场令人向往的财富盛宴。
如果将上市当作唯一的目标,在冲刺IPO的路途中,企业经营最终会失去理性。虽然有不少企业成功冲关融资,完成了漂亮的一跃,但也有一些企业一头栽倒在上市路上。立立电子首开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安徽九华山上会未通过,打破了内地企业二次上会没有失败的传说;深圳海联讯境外上市未果转投创业板,却被疑其股权结构转换方面存在瑕疵。
上市之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尤为重要。怎样掌控资本游戏话语权?如何降低上市犯错率?虽然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根据最近两年的案例,我们依然可以归纳出企业上市失败的十大典型原因。
盈利能力问题
因为盈利能力问题被否决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业绩依赖严重。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该类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便表现平平甚至不升反降。
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发现,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金额,占了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41.4%、42.29%、29.96%和25.78%,而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还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
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
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主体资格缺陷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转让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变动四个方面。

历史出资瑕疵。常见于出资人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情况,2008年被发审委否决的一例个案中,首发申请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有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增资。该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前身公司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且已经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因此,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历史股权转让瑕疵。由于不少拟上市企业是经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其国有股权或者内部员工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往往出现瑕疵。如国有股权转让,企业需考虑是否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市前职工持股人数超过200人的,一律不准上市;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也不准上市。而在内部员工持股的清理过程中,IPO申请公司很容易因为各种利益问题在上市过程中被举报或遭受质疑。
某些BVI构架的红筹公司在转为内地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股权转让问题。如未能过会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界普遍猜测其被否原因是由于海外上市未果,转为在国内上市,在企业类型由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时,由于BVI股权构架的问题,股权交易复杂且存在瑕疵。
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根据未过会的北京福星晓程招股说明书显示,汉川市钢丝绳厂直接和福星生物医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9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问题是,福星晓程的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的提升没有明显作用。而公司第二大股东程毅作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也是由程毅投入,因此市场猜测,程毅才是福星晓程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够准确。
管理层重大变动。创业板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被否决的天津三英焊业,2009年1月12日,两名董事朱树文、卢迅代替因工作变动辞职的李琦、覃西文进入董事会。此时距离公司申请上市不到一年,最终上市失败。
募投资金效益风险大
未过会的赛轮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募投资金投向之一是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并说明该产品80%用于出口,且北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50%。但在赛轮股份上市的过程中,不曾料到2009年国际环境突变,美国政府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其募投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这类风险还包括经营模式变化、项目可行性等,这些都需要企业给予全面的分析论证。如上海超日太阳能募投资金的投向是,将光伏电池片产能从现有的20兆瓦扩充至120兆瓦,增加幅度为5倍,同时电池组件产量增加1.82倍。但在2009年,光伏产业还未复苏,在国内也被认为是产能过剩行业,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都缺乏合理解释。
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有必要上市融资。如前文所述的福星等公司,申报材料时其账面显示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
此外,募投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及管理能力不匹配,企业小马拉大车,则会存在较严重的匹配风险;某些投资项目手续不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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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融资后失败了钱要还吗

融资来的钱,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但是,有一种特例;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
理论上公司清算的资金,优先支付工资和供应商欠款这里假设都不欠,然后优先返还风投,这个在风投协议里都有注明,再有剩余则返还股东。
在任何情况下,创业人先烧掉的都是自己的认缴注册资本,认缴额决定了每个创始人所占公司的百分比,然后才开始烧投资人的钱.如果初期未能完全实缴,则破产清算时要补缴。
如果项目失败,进入清算环节,投资人通常是享有优先清算权的,至少有1倍或者超过1倍的清算权。
所以清算的流程应该是先把公司的所有资产用于偿还投资人的投资款乘以清算倍率,如果偿还之后还有多余的部分,再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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