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家庭信托基金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家族信托是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1)信托基金是个人财产吗扩展阅读:
信托基金的四个风险如下:
1、保本风险
保本风险的本金发生亏损的概率很低,但本金发生亏损的几率也并非完全没有,信托计划并不承诺保本。当证券市场剧烈下跌,来不及止损平仓时,就可能发生净值亏损冲破“缓冲垫”的情形,这时优先委托人的本金就亏损了。
2、利率风险
一般国内现行利率一年调整一次,一年期的信托基金,一般不会产生利率风险。2年期以上的信托基金需要看资金运用签订的合同条款情况。从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贷款运用的信托基金一般会与借款人约定贷款利率随央行一块调整,从而规避利率风险,而股权投资回购方式运用的信托基金,视其与被投资方在利率变动方面的约定确定是否能规避利率风险。
3、信用风险
风 险的大小决定投资者的本金能否顺利收回,预计收益能否顺利实现,因而也是投资人最为关注的风险因素。基础设施类要好于房地产投资和其他项目类型,而运用于大企业集团的信托要好于运用于一般公司的信托,抵押、担保充分的信托要好于一般的信用型的信托。
4、流动性风险
现有的信托产品只能以合同形式转让,不具备成型的转让市场,风险与股票、债券、基金等品种流动性风险相对比较大。不过,信托公司在设计信托产品时已经对该风险给予了充分的收益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家庭信托
网络-信托基金
2. 信托是属于私募基金吗
一、信托和私募的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对冲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运作的。
二、两者的特点及分类
信托公司产品: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跟投资期限都固定的产品,跟银行存款、国债等类似,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的一种。信托公司主管部门是中国银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目前国内信托产品的规模:11万亿。
购买的方式及原理:因为信托产品的高门槛,导致我们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今天我们用众筹的模式,大家合伙筹钱去购买一份份的信托产品,就跟网上合伙购买彩票的原理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购买到过去只有那些“高富帅”才能够买到的产品,让我们也变成高富帅。
三、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的区别
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在过去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界限,但随着有限合伙私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混淆。所以分享有关信托和私募的区别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区别方法。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以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实体经济项目的。私募产品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但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3. 信托基金是啥意思
信托基金是投资理财过程中的一种新模式。通过合同或公司、发行基金凭证等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大多数投资者将在资金、集中成立,然后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即信托资产。然后把这些资金交给专门机构来照顾资金然后,按照组合的原则,投资是多元化的,以降低风险。那么通过这些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享,当然投资信托管理系统也会承担同样的风险。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基金是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他人来进行一个管理,在安全性方面。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普遍高于私募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信托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行业较为规范,且信托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雄厚决定的。当然,信托近年来也有个别延期和“踩雷”事件,也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就出现资金亏损的概率而言,信托产品的概率是远远低于私募基金的。
2、信托基金是将信托基金作为信托投资的一种方式,其优点是:
①、合理避税。事实上,纳税是许多投资者头疼的问题。但是,在一些地区和国家的税法中,信托资金的选择实际上有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我们熟悉的遗产税或者所得税。如果我们拿信托基金,以后缴纳的税款会相对减少。而且在管理过程中,信托基金管理人不会代受益人缴纳这部分税款。
②、最大限度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信托基金的资产是独立的,许多投资者将其信托资产投资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
③、根据客户的意愿管理资产。信托基金由专业人员按合同管理,受益人继承和使用受托人资产有严格的规定。目前家族信托基金以及慈善基金应用广泛,家族信托基金可以保护家庭资产在一定时间内不被挥霍。
4. 家族信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单独为自己的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基金。完全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这个家族信托基金中,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其所有权不是一方,而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就需要法律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 信托基金是什么
1.信托基金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
3.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拓展资料:
1.定义
我们现在说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2.种类
运作方式
信托基金资金运作方式主要为贷款,股权投资较少,而且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即使在仅有的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基本并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所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例如派驻董事,委任财务总监,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范资金风险。
股权投资项目的结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购回股权,目标公司分红与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现,也不可能等待IPO。这种回购型股权投资属于变相的债权融资。股权投资之所以较少出现,因为该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内第三方今后购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退出渠道不畅,风险较大,信托公司也就不再愿意采用。
3.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较短,基本为1-2年。其实,我国居民的长期资金并不缺乏,用于养老、子女教育、婚嫁等储蓄十分可观,但造成信托期限短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期望短期内获取收益,对长期理财心存疑虑;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品牌尚无法让投资者信服。由于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信托公司为了募集足额资金,只得寻找企业机构客户,而企业机构客户的资金往往都是短期的。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大型机构虽然有长期资金,但目前不能购买信托基金。另外,贷款信托无法开发成长期理财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