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设立家族信托最低需要多少钱,家族信托有哪些风险
一般来说,定制家庭信托的最低价值为30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上。信托条款可以根据客户的意愿定制,既可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稳定收入,又可以鼓励和约束受益人,促进家庭的发展。家庭信托的最低标准是600万元。这种家庭信任建立起来既简单又快捷。根据客户意愿设定条款是有条件的,是一种“传世”系列的家族信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家庭信托有不同的最低金额。目前,中信信托已推出定制、规范的综合家庭信托服务。
家庭信托风险:
1.受益人识别风险
家庭信托必须清楚客户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近亲来说,很容易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但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就有必要考虑洗钱和非法转让资产是否会被怀疑。因此,客户需要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所有权是合法的。
2.设计受益风险条款
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用其在信托中的受益权清偿债务。因此,在订立信托合同时,设立受益权转让、继承和清算条款十分重要。
3.客户的债务风险
虽然家族信托的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但如果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占用其大部分个人财产,并承担很大比例的外部责任,则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信托。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可能存在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家庭信托的缺点:
第一,信托财产远程管理的障碍。
信托财产转移给境外信托机构后,境外信托机构对信托财产的管理理念和策略与境内信托机构完全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第二,信托利益进入障碍。
当信托财产走出国门时,它是困难的,但当信托利益回来时,它是困难的。一个是需要面对非常复杂的纳税过程,另一个是解释法律来源。
第三,设立海外信托在法律适用的管理和管辖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第四,语言与距离。有些人在世界各国拥有数十处房产和基金。一旦他们的子女在去世后想办理继承手续,很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财产的继承。
Ⅱ 家族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何优缺点
家族信托是目前国外比较成熟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但凡国外知名的有钱人分手,或多或少都有他们的身影。简单的说,就是所有权和支配权分开。通过一个大家约定好的条件,由家族信托基金来行使财产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所有权是有条件的。长辈担心小孩子乱花钱,交给信托来经营,每个月给一定的零花钱,这是常见的发起家族信托的原因。因为信托持有公司股权,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不会因为离婚、尤其是意外死亡而受到影响。尤其是在遗产税比较重的国家。瑞士有太多这样的机构。但凡知名的私人银行都应该是提供这种服务的。香港就有不少。国内私人银行因为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无法开展相关业务的中介工作。
相对于传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家族信托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等合理规避风险功能。在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遗嘱继承人)方面,家族信托的安排也更加灵活。但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Ⅲ 家族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何优缺点
家族信托基金就复是把家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受托人)依据拟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人(委托人)的指令,设立专属于家族的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Ⅳ 家族信托是什么意思
家族信托是一种长期理财方式,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帮助处置家庭财产以实现财富长期规划的目标。
一,随着财富的不断积累,人们所关心的也不再仅仅是财富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如何能让凝聚毕生心血积累的财富更合理地传承下去,从而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一般来说,财富传承工具包括遗嘱、赠与、保险、家族信托、提存公证等多种。
二,信托,顾名思义,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它是一种以信任为前提,以财产转移为基础,以委托管理为核心的财产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受托人一般具有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信托财产安全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增值,如受托人可在房地产、股票、债券、基金、债券性资产等投资标的之间进行资产配置;信托法同时设置了信托财产隔离的财务制度、信托财产管理记录及报告等来规范约束受托人的行为。且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可以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提出特别调整,最大限度实现信托财产效益和目的。
三,信托公司有能力和经验通过设计完备的信托条款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如针对受益人先于预期死亡的情况,设置第二顺位受益人。还可以为防止受益人挥霍,对信托利益分配做出限制,如限定用途、金额、自由支配条件等。
说到梅艳芳,大家可能都熟悉。作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多年的演艺经历让梅艳芳存下了不少积蓄。至 2003 年底病逝前,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资产总值 1 亿元。2003 年,梅艳芳将部分房产、现金等资产(信托财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梅妈约 7 万元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