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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本金开票

发布时间:2024-05-25 05:07:01

『壹』 融资性售后回租发票怎么开

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税务处理。
1、增值税及发票。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槐族悉发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融资性铅乎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穗悉。

『贰』 营改增 售后回租 双方怎么开票

关于营改增融资性售后回租开票申报业务说明
适用对象:

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人。

政策规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办理程序:

1.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中填写出售的具体资产或收取本金的资产。“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栏中填写相应信息。“金额”填写出售资产的销售额或价款本金,“税率”选择为“0%”,“税额”相应填写为“0”。

3.开票信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时:“出售资产的销售额”不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中填列。但应附送简要说明资料,载明出售资产的销售额等信息;“价款本金”作为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反映。并在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抄税。

4.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

相关要求:

1.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审核和后续管理工作。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参与综合征管软件“表票比对”时注意审核保存。

3.申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局货物劳务税处反馈。

具体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6〕7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叁』 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开具什么发票

按财税(2013)106号文的规定,在售后回租模式下,有一个承租方和出租方互开发票的问题。假设在回租模式下,承租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租人购入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后,当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在回租中,承租人在销售设备给融资租赁公司时,在法律上设备的所有权已经归出租方所有。这里出现了一个法律上的销售行为和增值税上销售行为确认的分离问题。即在回租中,法律认可了销售行为的成立,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了出租方。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税法又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认为这个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此时,按照106号文,承租人开普通发票给出租人,不缴纳增值税,实际只是一个税务上的技术操作问题,即由于106号文规定,在回租业务中,出租人可以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且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也只能开普通发票。此时,承租人给出租人开的本金是普通发票,发挥的作用仅仅是后面的出租人再向承租人开本金发票进行扣除时的一个管理凭证而已,并无确认销售开票的含义。

来源于网络

『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可以开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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