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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融资担保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的业务范围有: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㈢ 鎷呬繚鍏鍙哥殑鎷呬繚鑼冨洿鏄浠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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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就是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实际需要。
由当地监管部门来决定,但任何地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都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㈤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七)诉讼保全担保;(八)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十)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十一)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㈥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具体经营内容的区别有哪些
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其经营范围:
(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其经营范围:
(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非融资担保业务,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