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 ALB十五佳诉讼律师榜,谁是最牛大状”
2017年2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LB)的年度最佳诉讼律师榜单新鲜出炉,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师获此殊荣。
2016年,包律师代表SOHO处理外滩8-1地块相关纠纷;代表喜力控股公司处理其与大富豪商业纠纷;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行借款合同纠纷等。
2014年,荣获汤森路透ALB 2014“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2015年,荣获钱伯斯“全球2015领先律师”称号。
本科: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先后任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诉讼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
起点:1991年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证。
在过去一年里,封律师代理了数起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新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等。除了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封映辉律师还将多年来形成的办案经验及教训传授给年轻人,曾在河北律协主办的律师初任及中央民族大学的法律诊所授课。
从业26年之久,其经办典型案例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06年加入天达前,曾供职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特长: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起点:1986年河北省司法厅
2016年,傅钢律师全程参与大众点评网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硕星等公司“奇迹MU”网络游戏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代理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
曾主办上海反垄断第一案“书生公司诉盛大网络”垄断纠纷案、“龙之谷”确认不侵权案、土豆系列著作权纠纷案等知名案例。
学术造诣
1、国内第一本有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副主编。
2、个人专著《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3、发表专业论文《商标合理使用及其实务判断》、《困境与出路—DVD专利纠纷的法律思考》等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
江湖地位
现任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中共市委宣传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沪江网等多家知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 知识产权、IT法律、网络法、电子商务
2016年,黄律师代理过的重要案件包括: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申请对美国、加拿大、韩国的进口新闻纸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代表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险合同争议案等。
具有近20年处理国际商事、海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代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案件逾百起。
2015年,黄滔律师被《法律500强》评选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
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金杜事务所争议解决与诉讼组合伙人。曾担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法律主题陈述人。曾作为访问律师在纽约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师事务所工作。
特长:国际和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
起点: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过去一年里,刘炯律师成功代理了国内第一起由消费者提起的民事反垄断诉讼,中国民事判决在加拿大的首起承认与执行案,系争金额高达数亿美元的合同纠纷,多个跨境中英双语商事仲裁案件等案件。
刘律师有着近20年的从业经验,在上海高院、广东高院、贸仲、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均有优异的出庭表现。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政策起草出具专业指导意见。
2016年,刘律师被汤森路透评选为“中国律师新星”。此外,还曾被评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本科: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复旦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吉隆坡区际仲裁中心(KLRCA)的仲裁员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调解员。
特长:争议解决、外商投资、房地产及公司并购
起点:2000年上海市共同综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6年,刘艳锋律师成功代理了采蝶轩和庆丰包子铺最高院再审案、非诚勿扰案、嘀嘀打车案、恒大冰泉案、雷军电动小米案、中国黄金系列案等大量具有影响的案件。
此外,还曾代理包括“网络”避孕套商标抢注行政诉讼案(2012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混淆认定标准的典型案例—巨人公司诉北京银行“小巨人”商标侵权案(2013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等著名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刘律师在成功完成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知识产权保护、运营项目后,又再次中标2022年冬奥会场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学术造诣
1、多次应司法部、全国律协、伊利、网络等政府、企事业邀请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
2、发表《服务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实证分析——以齐鲁证券案与北京银行“小巨人”案为视角》、《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品牌保护及运营》等多篇优秀论文,并参与编写多部书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商标诉讼部主任,兼任北京市朝阳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主任。长期担任“中国黄金集团”、“网络”、“国家游泳中心”、“万达集团”、“华谊兄弟”等公司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特长: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世行和IMF中国金融评估约谈的唯一律师。孙敬泽律师擅长引入创新的诉讼思维和策略,多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综合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非诉与诉讼手段,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代理香港拉律达南公司与邱维廉的民事纠纷申诉案,历时十年,八次再审,均胜诉。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学士
江湖地位
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供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和中嘉。曾服务过的金融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等。
特长: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疑难的二审、再审
起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经理
孙彦律师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如微软公司在国内独立提起诉讼第一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件。
2010年被评为京城首届“十大版权维权律师”。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本科: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民商法学
江湖地位
现任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验班硕士联合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特长:知识产权诉讼及争议解决
近年来杨铭律师代理的国内外客户百余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案件。如在被称为中国商标争议第一案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案仲裁案中,杨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胜诉,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速腾”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中,杨律师代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全国十余城市参与法院审理320余案,均取得胜诉结果。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国际贸易管理专业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杨铭律师曾在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起点:200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特长:争议解决
杨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20年的执业经验,近年来代理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 如四川省高院一审的涉及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纠纷案件,尤其是代理了十余家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者之间的数十起资产管理合同、基金合同纠纷, 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获汤森路透ALB “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本科: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
江湖地位
现任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选派至英国高伟绅香港分所接受培训及工作。多次参加律师辩论比赛,并获得最佳辩手等各项荣誉称号。
特长:金融、外商投资、涉外经贸合同、股权投资
起点:1997年开始执业
姚律师带领的业务团队为超过一百家大中型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的多个案件获得权威机构评选为优秀或典型案例,如首例恶搞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案、首例网络剧与综艺节目同名不正当竞争案、首例机顶盒网络版权纠纷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等。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拍卖从业资格、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资格。先后于《人民日报》、《方圆律政》等杂志上发表《利于信息安全流动》 、《娱乐作品名称撞车的分析和应对》等数十篇优秀多篇论文。
2016年,荣获“汤森路透ALB2016年客户首选20强律师”大奖。
2015年,被汤森路透ALB评选为“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此外,姚律师还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十佳优秀案例奖,并入选北京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专家(43人)。
本科: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浪网、奇虎360、优酷网、土豆网、今日头条、酷我音乐等多家知名网站、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公司法、投融资与并购、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
臧律师在公司改制购并、境内外上市、航空器购租等领域均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务项目,如华润集团医药板块境内外重组项目、南水北调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项目、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案件等。
2014年—2016年,曾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指定的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索赔谈判团的副团长,为中国乘客家属提供索赔谈判公益法律服务。
本科:厦门大学法学院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兼任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航空法、建筑与工程、投资并购、重组上市与争议解决
起点:1994年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法律顾问,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国内外公认为中国顶尖的商事律师之一。从业至今,赵律师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仲裁业务,成功承办了多宗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处理海洋工程、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外商投资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3年,在《亚洲法律杂志》举办的“中国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获中国“十佳诉讼律师”。
本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运管理与海商法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海商部负责人,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同时还是中国首家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和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GAFTA)的专业性会员。
特长:海洋工程、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航运投资、海商海事、保险
起点:1992年获律师执照执业至今
郑律师处理的案件标的大都在亿元以上。
拥有20年执业经验的郑艳丽律师,其擅长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境内外民商事争议,主要涉及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公司治理结构和其它民商事领域的复杂纠纷,以及证监会、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反腐败调查。
郑律师在担任法官期间获得三等功两次(最高法院授予),并连续三年获得“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先进个人”称号。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北京大学民商法&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
博士:北京大学民商法
江湖地位
郑律师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及兼职研究生导师、全美律师协会(ABA)中国法律委员会执行理事。曾供职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英国EVERSHEDS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特长:境内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境内外仲裁决和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起点:1997年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
邹律师是该榜单中唯一一位专职刑辩律师。
曾作为辩护律师代理李佳明涉嫌故意杀人案,担任曾有焕涉嫌受贿罪一案二审辩护律师。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专著一部。多次接受《人民网》《财新》《新京报》《法治晚报》等媒体采访,为《财新网·观点》专栏作家。
2015年,荣获ALB评选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师”称号。
博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
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江湖地位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高校刑法学硕士导师。
特长:刑事辩护
起点: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执业。
B.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司其他
德隆神话的华彩乐章,是所谓“产业整合”,其“黄金”时期是1998年至2000年。
虽然投资相当庞杂,被业内戏称为“与国家计委相当”,德隆最主要的产业整合行动依托“老三股”展开,形成了以食品饮料加工、汽车配件、电动工具、水泥为四大支柱下辖子(分)公司逾百家的大型企业集团。
这是德隆作为“实业巨子”的金字招牌,也是德隆实业一翼从各大银行借款170亿元的凭借所在。
然而,所谓德隆的产业整合,并经不起推敲。早在2003年初,一家著名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即对“德隆系”旗下四大上市公司(新疆屯河、天山股份、湘火炬、合金投资)和三大控股集团(德隆集团、新疆德隆、屯河集团)做出系列财务风险分析报告,指出“德隆系”产业公司普遍存在重大财务问题,亦存在众多业绩疑点。
德隆所谓产业整合,是以连续的并购来实现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的迅速膨胀,但企业的还债能力、盈利能力均极其薄弱,根本没有体现出“整合”的价值。外界无从判断并购的成本是否合适,而德隆庞杂的胃口也让人怀疑它根本不可能逐次消化。 从专业财务分析上可以看出,整个德隆的产业体系脆弱不堪,完全是依靠银行资金堆砌而成,经营风险极大。
第一,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借款依存度过高。2003年底,与净资产相比,四家公司的借款依存度均大幅超过100%,其中新疆屯河的借款依存度高达184%。这表明“德隆系”企业对外部借款的依赖度极大,且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支撑结构性资产,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二,“德隆系”企业的银行借款主要有三个用途:借新还旧(包括短期贷款和到期利息)、进行新的扩张(投资)、覆盖新增的应收款和存货,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部分的贷款很少。
第三,所谓短贷长投,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以银行短期借款支持长期投资现象严重,资产结构严重失衡。这里首先有诈骗银行贷款的嫌疑,因为贷款投向与用途不符。其次即使在西方银行里,银行提供并购用的过桥贷款,也有严格的条件,其中买家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相应的抵押担保。而德隆的并购则完全依赖贷款。
第四,在并购驱动下的资产规模扩张虽然带来了销售收入的明显增加,但是盈利能力几乎没有改善,主营业务的偿债能力与其巨额借款相比相差悬殊。从近三年的数据变化情况看,四家上市公司合计净资产增加了54.3%,而长短期借款却上升了75.2%;合计销售收入是2001年底的3.4倍,而净利润却仅增加了 121%。除湘火炬,其余三家上市公司的借款规模达到或超过销售收入规模;也就是说,有的上市公司如果把当期所有的销售收入都用来还债都不够。
相应地,这些上市公司能够用于偿债的折旧摊销前利润增加并不明显,主业经营获取利润能力及以自身经营积累还债能力很差。主营业务经营所带来的收益与借款压力相比仍显悬殊,除天山水泥偿债期为6.4年,其他三家公司平均都在20年左右,德隆集团整体则达到了24年,远远高于一般意义上的可接受水平(五年)。
第五,短期借款偿付压力巨大。整个德隆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保持在37亿元左右,营运资本却经常捉襟见肘(常常为负数);现金支付能力缺口巨大,且缺口不断扩大(由2001年底的-37.38亿元扩大到2003年9月底的-51.46亿元)。
第六,业绩真实性存在疑点。仅以新疆屯河2003年的业绩为例,净利润大幅增加。前三季度净利润0.59亿元,四季度0.6亿元。但分析现金流量表,同时发现前三季度的固定资产折旧为0.62亿元,年报中却又减少至0.13亿元,即回吐了0.49亿元,从而“贡献”0.49亿元净利润。难道四季度的16 亿元销售只产生了0.11亿元的净利润?由此,应怀疑其业绩销售的真实性。
另外,几家上市公司和集团还有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即大量对外提供资金。德隆集团的其他应收款竟高达20亿元,显示出该集团复杂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关系,说明除了屯河集团及四大上市公司,还有巨额的隐性对外投资和资金运作情况。
现在看来很清楚,这些资金暗流实际的方向是二级市场,或者所谓的“海外收购”,等等。
2004年4月-5月间,德隆为了掩盖从多家上市公司挪用的巨额资金,同时也防止各地委托理财客户启用司法程序冻结资产,把所投资的各个项目通过一系列资产转移合同,转回各个上市公司内部。但即使如此,各上市公司因德隆欠下的债务黑洞依然触目惊心(见“德隆系上市公司对外债务表”)。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从杨斌(欧亚农业)、张海(健力宝),到顾雏军(格林柯尔)、唐万新(德隆)的精彩故事,《财经》杂志都有过详细报道。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年代的中国企业经营者们,有着超乎寻常的想像力和过于冲突的戏剧化性格。
我们更想探究的是,为什么中国——不管是科技“海归”还是域外“特首”,上述诸人的成长背景和行事风格是典型“中国式”的——新企业制度建设是如此的无奈、艰难、可笑?如此大面积、系列化的案发,是否昭示着一种宿命?企业制度创新在中国经济总量不断膨胀的背景下,难道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经营活动主体的企业不断的失败,是否隐含着法律环境的缺失?抑或政府功能的错位和失效?
在感叹故事的同时,分析其背后存在的逻辑更有价值。由于顾雏军、唐万新的情形更具代表性,我们以下以“顾-唐”来指称此种模式。 在分析“顾-唐”故事背后的逻辑前,我们先来看看其故事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顾-唐”的公司股权关系极其错综复杂,复杂到除案件调查人员、相关律师,恐怕没有人能了解清楚;他们的身份摇曳多变,或科技狂人,或金融枭雄,或异域特首,或足坛大佬;涉及的产业领域更是跨度甚广,从蕃茄酱到火花塞,从制冷剂到大客车,从种大棚到盖别墅,不一而足。但这些都仅是故事的表象,至多是供人闲谈消遣的花絮,并不是其核心要素。
“顾-唐”故事的核心要素,至少可概括为这样几点: 如上所述,“顾-唐”的投资在产业领域和空间布局上跨度都很大。虽然他们或标榜“以创造中国传统产业新价值为己任”、“以产业整合手段来改善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以获取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或宣称“以技术为纽带整合中国家电产业”、“做全球白色家电第一人”等等,这些仅是故事的噱头,当不得真。
“顾-唐”的产业构造在产业链、资源共享、协调管理等方面比较难整合,实际上,他们也未采取过真正有效的举措。这种撒豆成兵、零散马铃薯式的投资,几乎理不出主线来;唐万新的“准混业金融”不是,顾雏军的白色家电也不是。
但是,贯穿于这些零散马铃薯之间的,还是有一条“顾-唐”收发自如的红线,这是他们故事的主题;如果这也能称之为主营业务的话,那么“顾-唐”的主营业务就是——实际操控更多的资产。 一是求量不求质,否则,便无法理解一些ST乃至停牌的亏损上市公司(如襄阳轴承、扬州客车等),在毫无产业背景的顾雏军手中有那样的投资价质,而且求量就不能求质,不求质是为了求量;
二是不求完备但求控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完成对“顾-唐”不重要,重要的是实际控制,健力宝到张海东窗事发尚有收购款未付清,理论上交易并未完成,但张海已控制健力宝两年有余,德隆的所谓“垂直管理”也有此种含义。类似情况在唐万新之于巨田证券差点发生了,在顾雏军之于襄阳轴承部分发生了,实际控制被收购主体是“顾-唐”的目的。至于法律是否完备、完成,已不重要;甚或为了更好地控制,有意造成法律上的不完备、状态上的不完成的情形。 细细分析“顾-唐”的故事文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他们展开这些翻云复雨的情节时,与其演对手戏的配角大多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监管者。虽然表面上看,各家国有企业都有其所有者(各类集团公司、国资公司等),实际上是其真正的所有者和监管者——各级地方政府在台上演出,配合故事的展开。
唐万新的“三驾马车”是如此,其旗下的众多金融机构(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南京国投、重庆证券、伊斯兰信托……)大多如此;顾雏军的广东科龙、合肥美菱、扬州亚星、襄阳轴承全都如此;在张海的故事里,虽然有股东之间的恩怨,但是健力宝所在地政府也扮演了不轻的戏份;杨斌的故事亦如此。
其中,江西省南昌市短时内先后在南昌市商业银行的股权转让中失手于唐万新,又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转让中失手于顾雏军最为典型,可发一叹!正是这些“配角”们毫不逊色的演出(赞许?期待?默认?无奈?憎恨?),“顾-唐”作为主角成就了故事的精彩,他们是不该被遗忘的“配角”。 围绕上述所说的膨胀资产这一主题,“顾-唐”在展开收购行动中,多选择一些融资性强的资产作为平台、道具。这主要包括:
第一,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本身就是具有融资性,理当成为“顾-唐”的首选。鉴于各种政策法规的限制,“顾-唐”进入金融机构并不顺利,但仍有斩获,其中德隆以各种方式进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性租赁公司最为典型。所谓混业经营、金融创新都是幌子,要害就是融资,正如人们事后总结所言,德隆的金融创新“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一个巨大的‘老鼠会’”。
第二,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本身就有直接融资的功能,即使由于各种原因参与不了资本市场的融资,其在中国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及担保认可较为便利,且上市公司的股权抵押也是方便的融资措施。这些因素使得各类上市公司成为“顾-唐”使用最为频繁的道具,其中以德隆“三驾马车”、顾雏军“四大金刚”最为人们熟知。
第三,各种用途的土地(尤其是政府批租土地)。土地的天然稀缺性造成了必然升值的趋势,土地的原始获得价值和评估价值间的巨大差异(政府批租土地更如此)在账面上的体现,以及土地在商业银行具有极强的抵押性,使得“顾-唐”们将土地也纳入其表演道具中。杨斌整个故事的基础就是土地,顾雏军费尽心思,获得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龙工业园2000余亩土地,透过合肥美菱、美菱集团之间多次复杂的交易,获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逾166万平方米的土地,都是明显的例证。 “顾-唐”的故事有鲜明的主题,有精心挑选的配角,有屡试不爽的道具。这些现实的存在,按照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的表述,故事背后必有其自身的逻辑。
“顾-唐”不是等闲之辈。他们在扩张企业版图时有着良好的直觉,永不停歇的冲动,超强的勇气和心理承受能力。他们精心编排的故事服膺于怎样的逻辑呢?
第一,在中国,起点太低、积累时间太短的私有资产与庞大甚或低效的国有资产共存。自上世纪50年代初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以来,私有资产于理论上和现实上都无存在的可能,实际上是切断了自晚清“洋务运动”百余年以来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私有资本工商化积累的历史。
因此,当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大幕拉开时,中国的私有资产实际上是从一个几乎为零的状态开始的;其积累时间过于短暂,且理论上的合法性和实践中的可行性一直在摇摆中前行,至今也未完全解决。而他们面对的则是恐龙般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这些存量除一些垄断行业和个别特例,大都效率不高。
资产量级上的巨大差异和适者生存的商业丛林法则,使得私有资产无法按一个自然积累、逐步发育的状态成长。他们一定会跳跃性地膨胀,突出“大者为王”,数量和规模成为其所有者的第一考量,且一定会把兼并收购的目标指向国有资产——这是必然的甚或惟一的选择,也是给定约束条件下的一个理性选择。
明乎此,就可理解“顾-唐”故事的主题确定和配角选择的现实基础了。
第二,中国是一个法治精神、法律文本和法律的程序性都相对缺失的国度。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从事企业活动,完备的合同、守法的行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等未必会带来高回报,甚至成为高回报的包袱。“顾-唐”不是慈善家,也不是投资上的低能儿;他们不计成本扩张规模,是因为他们深知,无论质量好坏,只要规模大就有腾挪转移的空间;无论法律上是否完备,只要能够实际控制,就可以以拖待变,以时间换空间或以空间换时间,就能攫取丰厚的操作利润。
这些特征往往深深地体现在“顾-唐”第一桶金的获得过程中,并形成了他们思维的路径依赖,并指向第二桶金、第三桶金的挖掘中,且大都奏效。但所谓“成败萧何”,这种过程是非收敛的。随着往复环节的增多,涉及资源几何位数的增加,内部机理和外部环境稍有扰动,崩溃是可以想见的。
唐万新曾抱怨有些国有企业也在做与德隆同样的事情,但因他们有政府背景,所以并没有像他一样困难重重。诚然,企业扩张中的信用、心理因素相当重要,“真”和“假” 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认识,并没有客观判据。但他不应该忘了,首先,国有企业经营者没有他们那种对扩张的路径依赖的思维;再则,国有企业经营者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相当程度上既无动力也无可能去追求操作利润。这里有质的不同。
第三,中国是一个大政府社会,各级政府都相当强势,在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强力地介入到社会各个方面,经济领域也不例外。除了以政策法规的制定者、执行者的角色介入经济活动,政府往往还直接控制着主要的企业和资源。对地方政府而言,当地的上市公司、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心城市的土地资源等成为其直接掌握的主要经营性资源。
政府功能自身的“越位”,为“顾-唐”选择他们作为交易对手提供了必然性。但是,必然性重复地成为现实性且都以政府作为输家收场,就耐人寻味了。这不仅仅是经验缺乏可以解释的。
公众首先联想的肯定是腐败问题。不能说此类问题不存在,但从已公开的信息看,“权钱交易”不是主流——假如其成为主流,分析起来反而相对简单了。最近 20多年,中国经济处于粗放的高速增长期,各级地方政府也自然处在经济总量增长竞赛的亢奋之中;尤其是所谓某地因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而出了多少位高官的“故事版本”,极大地刺激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神经,使他们陷入莫名其妙的“GDP崇拜”、“五百强招商崇拜”中,不能自拔。
“顾-唐”不是泛泛之辈,“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道理他们是深知的;他们编织了一系列说辞,从GDP、税收、就业等方面来打动各级地方政府。在这种情形下,患有“GDP崇拜招商综合症”的各级地方政府要想不成为“顾-唐”故事的配角都难;而这种“GDP崇拜招商综合症”本身是不健康的,最后成为输家可以想见。
此外,中国的政府构造是自上而下的,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激励、升迁等,并不是或主要不是来自其辖区的民众意愿,而是来自更高层部门。针对这种构造, “顾-唐”通过公关说服较高层的部门,就可轻易地在各级政府展开他们的故事。简言之,各级地方政府功能的“越位”、经验的缺乏,中国宏观经济粗放型增长模式背景下形成的各级地方政府“GDP崇拜招商综合症”,以及政府考核机制上的特征,把各级地方政府推上了故事的舞台,扮演起“顾-唐”故事的配角,且以输家收场,这不是个人意志所能左右的。
第四,“顾-唐”故事的精彩之处,还在于他们引起的巨大反响和蕴含的样本意义,对此进行分析,可以从另一方面来认知其隐含逻辑的脉络。“顾-唐”故事在大众层面引起的基本上是一边倒的批评声音,这不奇怪,值得探究的是学者层面毁誉参半且互为表里的微妙态度。
我们不认同那种泛道德化的看法,即在学者中,对“顾-唐”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全是一种狭义的利益关系;果如此,这些学者的争论岂不等同于“顾-唐”案件中控辩双方律师的法律陈词?这显然不是事实的全部。
“顾-唐”的赞许者在相当程度上是“借酒消愁”,所要消的“愁”,就是曾经在中国大陆绝对存在、今天还有较大影响的僵化的计划经济和低效的国有资产体制。他们对其弊端有切肤之痛,只要能够达到改革这种体制的目的,手段已然不重要。不幸的是,“顾-唐”这杯酒并非佳酿,不能解他们的“愁”。没有证据证明 “顾-唐”收购后的国有企业在效率上有明显提高,在社会资源配置上有明显改善,在技术上有明显进步,当然上述几方面也未见明显下降。
至于“顾-唐”的反对者,则是从“顾-唐”故事中相当程度上揭示私有制度在运作过程中的种种弊端(“顾-唐”身上大都确实存在),期望“明君”,期望一种“好的国有资产制度”安排。但是,现有中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法律制度状况恐怕难遂他们心愿。
“顾-唐”的赞成者和反对者都得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在给定的现实环境下,“好的私有企业制度”不能很快地普遍发育出来;同样,“好的国有企业制度”也无法很快地普遍建立起来,
“顾-唐”的故事和改革开放前的状态分别说明了这些。赞成者和反对者虽然观点如此对立,但面临的尴尬甚至于悲剧意义可能是相同的——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有人可能会质疑,“好的私有企业制度”也是可以发育出来的,如联想集团、TCL集团等等。确实,“柳-李”(其中以柳传志、李东生最具代表性)故事的效果强于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当然也强于“顾-唐”。
但是,我们想指出的是,这种成功仅具个体意义;从样本意义上说,“顾-唐”比“柳-李”更具典型性。“柳-李”故事的成功有很多前提条件,如选择的是一个规模较小但已进入临界状态、随后会爆发增长的行业,否则,增量式产权改革毫无作用;处在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相对宽松的年代,白手起家,创业致富是社会歌颂的精神,法律法规上也没有任何对MBO或类似MBO的限制;具体的国有资产所有者通达、宽松,从事改制的管理者则理性、节制,双方良性互动,达到双赢。 *德隆往事:一个400元起家的金融神话的破灭
人们说,德隆的发家和衰败,都具有异乎寻常的象征意义。
从投资400元冲洗胶卷的彩扩社,到涉足大半个中国的庞大产业、金融“帝国”,“德隆灵魂”唐万新从西部边陲的乌鲁木齐起家,到如今在江城武汉面临受审,20年弹指一挥间,有多少令人叹息和深思的故事? 在1986年的边城乌鲁木齐,大学刚毕业的唐万新和他的5个朋友,投资400元创办他们的第一个实体“朋友”彩扩部,代人冲洗1元钱一张的照片。但据称就是这个小本生意,让他们在当年的乌鲁木齐挣了约60万元。
1988~1990年间,有着新奇思想和大把现金的年轻唐万新们开始四处出手:办厂生产自行车锁、卫星接收器,经销饲料添加剂,承包了帕米尔高原上塔什库尔干县的一家宾馆,他们甚至还组建过航空俱乐部。但是,这些尝试基本以失败告终,不仅将此前的赢利亏尽,他们还一度拖欠银行及客户资金180万余元。直到 1991年,唐万新在乌鲁木齐的科海开发公司一度成为新疆最大的电脑散件供应商,才基本挽回此前亏损。
敏锐的唐万新们在1992年嗅到资本市场牛市气息,在当时人们购买股票尚需动员时,他们大量收购原始股和内部职工股。在西安,他们包销黄河机器厂3000万新股中的1000万股、国棉五厂800万股。然后,再在新疆等地以1倍或2倍的价格出手。
在靠排队领取认购证购买股票的年代,甚至在乌鲁木齐一次性雇请过1500名民工排队领取认购证。这些人一排就是两天,每天领取劳务费50元。而这些认购证很快被换成原始股,再为唐万新们变成大把的真金白银。
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注册成立,德隆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8月,北京JJ迪斯科舞厅破土动工。而坐落在乌鲁木齐市中心的宏源大厦1995年竣工时,曾号称是新疆当时最高档的写字楼。
与此同时,德隆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1994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的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样,德隆一方面开始了他们的产业之旅,另一方面,因农业产业化惠及百万农户,由此获得了地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德隆真正意义上的高速扩张是在进入金融机构之后。它首先进入的是1993年设立的“新疆金新租赁有限公司”(新疆金融租赁前身)。1994年,在武汉国债场外交易所,唐万新用金新租赁的交易席位,通过国债回购业务,先后向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融资总计3亿元。
正是在这3亿元资金之上,唐万新的产业整合、战略投资的理念,得以生根、发芽。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公司的回答是:通过行业研究确定目标,制定行业战略;选择目标企业并长期跟踪,伺机收购;通过兼并、收购,形成产业经营平台,取得行业领先地位;最后进行产业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规模和范围,强化核心竞争能力以取得优势地位。
1997年至2002年间,德隆进行了一些堪称“大手笔”的产业整合战役。其中,对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山股份)两家公司的整合,堪称经典之作。
1996年10月,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受让昌吉州屯河建材工贸总公司、新疆八一钢铁总厂的新疆屯河股权后,成为新疆屯河第四大股东,至1998年控股屯河集团。此时的新疆屯河年产水泥40万吨,在新疆仅次于年产水泥100万吨的天山股份。
另一方面,脱胎于老牌国企新疆水泥厂的天山股份,拥有当时国际先进水平的水泥生产线,但债务负担却十分沉重。1998年11月,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德隆以旗下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其股份1.16%
同处乌鲁木齐———昌吉地区的两强相争,导致双方成本大幅升高。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后,因与新疆屯河竞争,天山股份每年约要多付出成本3000万元。
德隆利用自己在两家企业的控制影响力,最终完成了对新疆水泥产业的整合:新疆屯河将所有水泥资源转让给天山股份,同时获得天山股份控股权。新疆屯河本身,则一心一意做自己的“红色产业”番茄酱项目,并在此后成为世界主要番茄酱生产厂家之一。而天山股份,也自此奠定了全国第三、西北最大水泥企业的地位。
正是按照这种整合思路,德隆1996、1997年入主新疆屯河、沈阳合金、湘火炬之后,恣肆描绘它的产业整合地图。
德隆的愿景是,在战略投资行业成为龙头,3~5年内成为全球500强企业之一,建立一个世界级的“企业精英俱乐部”,汇集最多领袖级经营人才,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经济主流的桥梁。
然而,德隆产业整合、做大做强企业的另一面是操纵股价。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12月6日的起诉书称,从1997年3月以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先后以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为操作平台,使用24705个股东账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的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在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实现银行存贷款、票据金融、信用卡、票据、保险、证券、期货和共同基金等交易活动,效率会大大提高。满足这种现实需求,就是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理由。金融控股公司,正是唐万新和德隆追求的梦想。
然而,在当前政策法规限制之下,德隆的金融控股公司之路注定隐讳而曲折。德隆通过2001年成立的上海友联经济战略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上海友联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即上海友联),打造出类似金融控股公司的平台。
2005年12月27日终审宣判的“德隆系刑事第一案”德恒证券案、2005年9月在乌鲁木齐开审的德隆系金新信托案、11月在银川宣判的伊斯兰信托案,揭出的幕后操控者均是上海友联。
通过上海友联,德隆实现了对金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新世纪金融租赁、德恒证券、大江信托、伊斯兰信托、恒信证券、中富证券、昆明商行、南昌商行、株洲商行等各家金融机构的操控。
在上海友联的操控下,德隆旗下的金融产品,一度推出客户全面金融服务,包括“委托理财”“战略并购”“战略退出”“MBO”“借壳上市”“杠杆收购”等一系列金融新产品。
但这些金融产品在德隆资金链绷紧的压力下逐渐萎缩,最后,各家金融机构开始了疯狂的委托理财敛财活动,承诺12%甚至更高的年回报率。至此,德隆的综合金融服务名存实亡,其金融控股公司的梦想终于落空。
2005年12月27日,重庆高法对德恒案的终审判决对德隆的“金融控股”给出了说法:
德恒证券公司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名,采取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固定收益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供上海友联公司统一调拨、使用,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资金无法兑付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股票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股份首度全面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
其实,业内人士认为,早在2000年12月“中科系事件”和2001年4月郎咸平“炮轰德隆”时,德隆就已埋下了危机的种子。只不过后来德隆通过委托理财的“拆东墙补西缺”办法,才得以勉力维持。至2004年春,德隆系已身陷十面埋伏、大厦将倾。
2004年4月14日后,德隆“三驾马车”连续多日跌停,市值蒸发过百亿元。此后不久,德隆出售天一实业、罗布泊钾盐股权,湘火炬更是将德隆告上法庭。
4月上旬到5月下旬,德隆几乎将所持有的“三驾马车”质押殆尽。
5月30日,德隆国际召开了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首度承认“德隆全系统危机最深重、困难最严重的时期”。
6月8日,德隆危机进一步升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各地债权人纷纷动用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
8月26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三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了华融公司,由华融公司行使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9月4日,华融接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进行托管经营。
至此,德隆已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悄然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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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内蒙古华银集团包括哪些公司
华银集团的今天,始于一九九零年所创建的内蒙古最早一家经营工程机械维修配件经营部。一九九五年组建公司, 经过18年的苦心经营,公司在“营销,创新,创造客户”经营核心的指导方针下,努力实施“用心服务”理念。坚持专业化的运营。发展为以工程机械经营为实业的集团化企业。经营产品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建筑机械,矿山机械,重型汽车,成套设备,农业机械以及投资,担保,金融实业、职业学校的经营为主营业务的扩展提供服务。是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韩国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等十几个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为内蒙古地区(陕西榆林地区)整车销售、维修服务,配件销销, 设备租赁、融资服务,客户管理为一体的代理商。并连续每年荣获厦工,斗山“优秀代理商”“特别贡献代理商”等荣誉称号。
华银集团公司座落于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21号的华银大楼,总占地面积38000平方米。集团公司总资产4.27亿元,年销售额近18亿元。累计销售各种机械设备近3万台(套)。公司注册资本8900万元,现有员工800多人,下设9个管理及营业部门、拥有30余个分、子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整个内蒙地区。
现有设备营销服务运营车辆近170多辆,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有实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机械设备采购及维修解决方案。位于包头市建设路九原工业开发区的包头市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为客户提供二手设备的回收、以旧换新、设备租赁、工程施工等经营业务。位于包头市110国道662公里处的包头市华银职业培训学校,是内蒙古地区规模最大的装载机、挖掘机驾驶与维修等专业技能的综合性培训学校。
华银集团现已覆盖从内蒙古东部满州里到西部阿拉善盟地区的所有盟市,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的网络化建设,同时向内蒙周边地区不断拓展业务。集团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环境,在全区营业网点累计投资近8000多万元,进而树立并提升了华银集团经营代理机械设备产品的标准化、专业化良好形象。2005年在内蒙古首府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呼和浩特机械设备市场;2006年,在赤峰市投资1500万元建立赤峰华银公司; 2007年锡林浩特华银和赤峰华银为提升售后服务,而新建的修理厂已投入运营;2009年根据集团经营战略规划将投资兴建集团办公楼,以及斗山、厦工设备的标准4S店,以便更好的为市场和客户提供品牌服务。
华银集团在经营各项业务的过程中,意识到要走很长的路,因此需要不断创新,改善和学习。为这种观念公司愿意尝试任何能够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实践,让公司成为一个学习型组织。 华银集团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战略调整和企业经营管理要素的整合,实现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的良好运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以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设备租赁、融资服务,和客户管理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以“诚正信实”、“全员服务”为经营核心理念,向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机械设备产品与高效率的售后服务。
集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经营结构,逐步形成具有良性循环特色的产业链,将构建一个长期企业经营的系统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创建一个科学严谨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建立华银体系下的精细化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化管理、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内部控制管理、行为规范管理。公司将计划实施股份制改造,不断扩充企业股东层面,对内稳定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搭建发展平台,进而将华银集团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新型企业。公司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下,全面调整管理人员任用思路,以“内选外招”的方式,将那些能力强、责任心强、专业性强的人才,吸引到华银集团,选拔到管理层面。并在此基础上,拥有一群持有企业股份,生机勃勃的经理人群体,在实用、有效的战略思想指导下,不断完善企业系统管理能力,为使华银企业真正进入到现代企业愿景而奋斗。
华银(集团)将秉承“共同发展”的企业文化,坚持差异化的经营理念。以“诚正信实”的经营思想,秉承“真诚的做事态度、正直主动的服务品质、诚信开拓的经营方式、追求实力的团队目标”的企业精神,抓住机遇,团结奋进,积极推进集团公司专业化经营战略,经过不懈努力,成为具有以服务导向型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的企业集团,致力于在内蒙古乃至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内成为最卓越的代理商。
公司档案公司名称: 内蒙古华银集团 公司类型: 企业单位 ()
所 在 地: 内蒙古/包头市 公司规模: 100-499人
注册资本: 0万人民币 注册年份: 1990
经营范围: 工程机械销售 工程机械维修 工程机械配件 工程机械租赁
主营行业: 设备提供企业 整机租赁企业 机械配件企业
机械维修企业
公司地址: 内蒙古
公司电话:
电子邮件:
公司网址: http://www.nmhy.com.cn
http://www.btxinda.com/index.php?homepage=nmhy
E. 2017 ALB十五佳诉讼律师榜,谁是最牛大状”
2017年2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LB)的年度最佳诉讼律师榜单新鲜出炉,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师获此殊荣。
2016年,包律师代表SOHO处理外滩8-1地块相关纠纷;代表喜力控股公司处理其与大富豪商业纠纷;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行借款合同纠纷等。
2014年,荣获汤森路透ALB 2014“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2015年,荣获钱伯斯“全球2015领先律师”称号。
本科: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先后任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诉讼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
起点:1991年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证。
在过去一年里,封律师代理了数起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新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等。除了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封映辉律师还将多年来形成的办案经验及教训传授给年轻人,曾在河北律协主办的律师初任及中央民族大学的法律诊所授课。
从业26年之久,其经办典型案例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06年加入天达前,曾供职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特长: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起点:1986年河北省司法厅
2016年,傅钢律师全程参与大众点评网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硕星等公司“奇迹MU”网络游戏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代理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
曾主办上海反垄断第一案“书生公司诉盛大网络”垄断纠纷案、“龙之谷”确认不侵权案、土豆系列著作权纠纷案等知名案例。
学术造诣
1、国内第一本有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副主编。
2、个人专著《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3、发表专业论文《商标合理使用及其实务判断》、《困境与出路—DVD专利纠纷的法律思考》等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
江湖地位
现任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中共市委宣传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沪江网等多家知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 知识产权、IT法律、网络法、电子商务
2016年,黄律师代理过的重要案件包括: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申请对美国、加拿大、韩国的进口新闻纸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代表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险合同争议案等。
具有近20年处理国际商事、海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代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案件逾百起。
2015年,黄滔律师被《法律500强》评选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
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金杜事务所争议解决与诉讼组合伙人。曾担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法律主题陈述人。曾作为访问律师在纽约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师事务所工作。
特长:国际和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
起点: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过去一年里,刘炯律师成功代理了国内第一起由消费者提起的民事反垄断诉讼,中国民事判决在加拿大的首起承认与执行案,系争金额高达数亿美元的合同纠纷,多个跨境中英双语商事仲裁案件等案件。
刘律师有着近20年的从业经验,在上海高院、广东高院、贸仲、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均有优异的出庭表现。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政策起草出具专业指导意见。
2016年,刘律师被汤森路透评选为“中国律师新星”。此外,还曾被评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本科: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复旦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吉隆坡区际仲裁中心(KLRCA)的仲裁员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调解员。
特长:争议解决、外商投资、房地产及公司并购
起点:2000年上海市共同综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6年,刘艳锋律师成功代理了采蝶轩和庆丰包子铺最高院再审案、非诚勿扰案、嘀嘀打车案、恒大冰泉案、雷军电动小米案、中国黄金系列案等大量具有影响的案件。
此外,还曾代理包括“网络”避孕套商标抢注行政诉讼案(2012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混淆认定标准的典型案例—巨人公司诉北京银行“小巨人”商标侵权案(2013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等著名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刘律师在成功完成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知识产权保护、运营项目后,又再次中标2022年冬奥会场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学术造诣
1、多次应司法部、全国律协、伊利、网络等政府、企事业邀请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
2、发表《服务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实证分析——以齐鲁证券案与北京银行“小巨人”案为视角》、《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品牌保护及运营》等多篇优秀论文,并参与编写多部书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商标诉讼部主任,兼任北京市朝阳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主任。长期担任“中国黄金集团”、“网络”、“国家游泳中心”、“万达集团”、“华谊兄弟”等公司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特长: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世行和IMF中国金融评估约谈的唯一律师。孙敬泽律师擅长引入创新的诉讼思维和策略,多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综合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非诉与诉讼手段,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代理香港拉律达南公司与邱维廉的民事纠纷申诉案,历时十年,八次再审,均胜诉。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学士
江湖地位
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供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和中嘉。曾服务过的金融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等。
特长: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疑难的二审、再审
起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经理
孙彦律师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如微软公司在国内独立提起诉讼第一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件。
2010年被评为京城首届“十大版权维权律师”。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本科: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民商法学
江湖地位
现任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验班硕士联合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特长:知识产权诉讼及争议解决
近年来杨铭律师代理的国内外客户百余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案件。如在被称为中国商标争议第一案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案仲裁案中,杨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胜诉,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速腾”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中,杨律师代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全国十余城市参与法院审理320余案,均取得胜诉结果。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国际贸易管理专业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杨铭律师曾在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起点:200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特长:争议解决
杨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20年的执业经验,近年来代理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 如四川省高院一审的涉及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纠纷案件,尤其是代理了十余家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者之间的数十起资产管理合同、基金合同纠纷, 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获汤森路透ALB “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本科: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
江湖地位
现任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选派至英国高伟绅香港分所接受培训及工作。多次参加律师辩论比赛,并获得最佳辩手等各项荣誉称号。
特长:金融、外商投资、涉外经贸合同、股权投资
起点:1997年开始执业
姚律师带领的业务团队为超过一百家大中型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的多个案件获得权威机构评选为优秀或典型案例,如首例恶搞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案、首例网络剧与综艺节目同名不正当竞争案、首例机顶盒网络版权纠纷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等。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拍卖从业资格、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资格。先后于《人民日报》、《方圆律政》等杂志上发表《利于信息安全流动》 、《娱乐作品名称撞车的分析和应对》等数十篇优秀多篇论文。
2016年,荣获“汤森路透ALB2016年客户首选20强律师”大奖。
2015年,被汤森路透ALB评选为“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此外,姚律师还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十佳优秀案例奖,并入选北京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专家(43人)。
本科: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浪网、奇虎360、优酷网、土豆网、今日头条、酷我音乐等多家知名网站、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公司法、投融资与并购、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
臧律师在公司改制购并、境内外上市、航空器购租等领域均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务项目,如华润集团医药板块境内外重组项目、南水北调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项目、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案件等。
2014年—2016年,曾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指定的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索赔谈判团的副团长,为中国乘客家属提供索赔谈判公益法律服务。
本科:厦门大学法学院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兼任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航空法、建筑与工程、投资并购、重组上市与争议解决
起点:1994年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法律顾问,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国内外公认为中国顶尖的商事律师之一。从业至今,赵律师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仲裁业务,成功承办了多宗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处理海洋工程、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外商投资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3年,在《亚洲法律杂志》举办的“中国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获中国“十佳诉讼律师”。
本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运管理与海商法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海商部负责人,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同时还是中国首家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和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GAFTA)的专业性会员。
特长:海洋工程、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航运投资、海商海事、保险
起点:1992年获律师执照执业至今
郑律师处理的案件标的大都在亿元以上。
拥有20年执业经验的郑艳丽律师,其擅长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境内外民商事争议,主要涉及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公司治理结构和其它民商事领域的复杂纠纷,以及证监会、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反腐败调查。
郑律师在担任法官期间获得三等功两次(最高法院授予),并连续三年获得“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先进个人”称号。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北京大学民商法&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
博士:北京大学民商法
江湖地位
郑律师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及兼职研究生导师、全美律师协会(ABA)中国法律委员会执行理事。曾供职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英国EVERSHEDS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特长:境内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境内外仲裁决和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起点:1997年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
邹律师是该榜单中唯一一位专职刑辩律师。
曾作为辩护律师代理李佳明涉嫌故意杀人案,担任曾有焕涉嫌受贿罪一案二审辩护律师。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专著一部。多次接受《人民网》《财新》《新京报》《法治晚报》等媒体采访,为《财新网·观点》专栏作家。
2015年,荣获ALB评选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师”称号。
博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
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江湖地位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高校刑法学硕士导师。
特长:刑事辩护
起点: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执业。
F. 曾经轰动的德隆系是怎么个样的事情
想知道德隆,必须要了解掌舵人唐万新
唐万新的故事是从整整20年前开始的。1986年,唐万新承包一家名叫“朋友”的彩扩部,并从此开始他的商人生涯。唐出身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个干部家庭,父母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支边的知识分子。唐万新是个天性不安分的人——两次考上大学又两次主动退学,他对经商的兴趣比读书要大,这与他父母对儿子的期望相差甚远。
那正是“十亿人民九亿商”的经商热年代。唐万新很快适应了新的“个体户”角色。新疆当时还没有彩照冲印机,唐万新就亲自坐飞机带着客户的胶卷到广州冲洗,或者托去广州的乘客代为冲洗胶卷。
唐万新还展现无师自通的“借鸡生蛋”的融资才能:彩扩部对外招工,唐万新要求前来报名的在家待业的女青年先交押金,这些押金为彩扩生意提供了宝贵的启动资金。
此外,唐万新出手阔绰,当时能乘坐飞机的大多数是新疆本地经济领域的实力人物,唐就此在当地银行圈结交了广泛的人脉。
据称唐万新在彩扩生意上赚了60万人民币,这在上世纪80年代并不是个小数目。后来唐又尝试过自行车锁、卫星接收器、魔芋挂面等诸多生意,但均遭到失败,他一度还欠下银行180万债务,差点被送进监狱。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死只是生命的另一次冒险。”然而,对于唐万新来说,破产只是一个赌徒的另一次冒险的开始。侥幸逃脱牢狱之灾的唐万新又分别在海南热、新疆石油开发热中寻找机遇,但都不很成功。1990年代初中国股市创立,“杨百万”、“孙百万”等股市一夜暴富的故事鼓舞了唐万新,他开始打算到股市上寻找机会。
按照唐万新在公安局的供述,1992年,唐从朋友赵世平那里借了5万元一个人来到西安,在西安先后做了精密合金、西安民生、陕解放等十几家企业的法人股认购权买卖,然后再倒卖给新疆和深圳两地的下家。
这是很赚钱的交易。唐万新从中可以赚取每股0.5元到1.5元的差价。唐在供述里承认:“到1993年3月份,我就赚到了5000万元至7000万元。”唐万新以前在飞机上结交的金融圈的人脉此时发挥了作用,新疆一些金融机构为唐从事此种交易提供资金,使唐完成了大规模的法人股收购。
1992年,唐万新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此时,他已经完成了从屡败屡战的个体户到股市暴发户的蜕变。
这是个需要资金高速运转以及大量融资的行当。唐万新渴望得到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融资平台。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入唐的视野。唐打通各种关节,终于得以参股新疆金融租赁(德隆在2000年公开控股),并在1994年承包了新疆金融租赁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
在武汉,唐万新窥得金融机构的门径之后,精明地发现其中的漏洞和诀窍,他开始胆大包天地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分别向海南华银信托、中农信融得3亿元的巨资进行国债回购。这是唐第一次大手笔豪赌,后来的事实表明,这种豪赌成为日后引爆德隆的定时炸弹之一。巧合的是,武汉也成了唐日后身陷囹圄之地,这是后话。
新疆金融租赁成了唐万新的第一个融资平台,借助于此,唐万新开始了“点石成金”的魔术游戏。唐万新继续在一级半市场上淘金,他总是抢在第一时间飞到准备发行新股的公司的所在地,然后雇佣大量民工认购新股中签表,等新股上市后转手卖掉。唐在西安、上海从事的一级半市场业务一直持续到2001年。
“(我)做一级半市场,前后一共赚了7亿至8亿元。”唐在供述中称。
“融资老鼠会”成形
“懵懂而死,与草木同朽;悟道而生,是为永生。”
———古谚
1995年,唐万新遭遇证券市场上的第一次大溃败。
在当年的“327事件”中,唐在国债期货市场上被强行平仓,巨亏1亿元。事实上,根据有关案卷,自1994年起,唐万新便纠集以前的朋友同学,即所谓的“德隆老战士”,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大举进入二级市场和国债期货市场。
这是一场中国早期证券市场的庄家对决。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方,与万国的管金生以及辽国发的高原、高岭兄弟为代表的空方,发生惨烈对决。在中经开的恶劣手段之下,管金生铤而走险、巨量抛空砸盘,最终导致万国爆仓亏空,高氏兄弟在穿仓后则远走高飞。中经开在6年之后因为在银广夏和东方电子事件扮演了不光彩角色,被勒令清盘,也在2002年黯然退场。
此时的唐万新与这些中国股市早期教父相比,只是一个跟庄的大户而已,不仅如此,由于在国债期货中站错位置及跟错庄,还蒙受了1亿元巨亏。
好在还有一级半市场支撑德隆半壁江山。不过,在国债上伤筋动骨的唐万新并未放弃二级市场,他仍在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操纵手法。股市牛人马晓全盘操控界龙股份的操作手法给唐万新留下深刻印象。
马晓炒作界龙股票时,开创了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资金合作的新手法,他用手中的流通筹码抵押融资,同时继续大量收集流通股票,以至于几乎垄断界龙的流通盘。不过,马晓在通化东宝上肆无忌惮地采用此炒作模式,却最终惨遭阻击。
股市的韭菜永远都割不完,虽然马晓在通化东宝出局,但吕梁、唐万新等股市新庄家仍奉之为圭臬,纷纷效仿马晓的手法。“德隆后来在二级市场炒作老三股并没有什么翻新之处,基本模仿界龙在1994年的炒作模式,只不过把时间拉长而已。”一位操盘手如此评价。
新疆屯河1996年上市,彼时德隆持有其9%的股权,这个时候德隆在二级市场上开始悄悄吸纳屯河的流通筹码;此外,到1996年7月湘火炬也有70%的流通股筹码被唐万新吸纳。唐万新此时主要是以个人名义炒股,采用了以手中股票抵押融资、然后再次买入股票的循环抵押买入方式,这种股票质押融资成了日后引爆德隆的又一枚定时炸弹。
但是,到了1996年底,股市形势突变,股价暴跌,在这种情况下唐万新如不追加保证金将有被强行平仓之虞。更严重的是,中央开始整顿金融秩序,清查金融租赁公司在各证券交易中心的资金业务,那些租赁牌照到期的则需要重新领证。
屋漏偏逢连夜雨,新疆金融租赁此时还面临人事更迭,这意味着唐万新挪用新疆金融租赁3亿多元资金的违规行为将很可能曝光。德隆另一高层人士王宏在供述材料声称:1996年底,德隆资不抵债1亿元;德隆负债总额4.2亿元左右,其中欠新疆金融租赁的即有3.2亿元;而德隆资产总值仅3亿多元。
唐万新面临第二次破产危机,迫切需要融入巨资填补在新疆金融租赁的黑洞。唐万新在庭审中承认,他解决危机的办法是“以毒药解毒药”。
金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唐万新的狩猎目标。在中央清理金融秩序的风暴下,金新信托的原大股东欲转手金新信托股权。出手阔绰的唐万新再次打通各种关节,通过新疆屯河曲线收购金新信托的30%股权。在股权尚未交割完毕之际,唐就迫不及待地率领王宏等德隆老战士进驻金新信托。
类似的故事接着在金新信托上演:唐万新继续施展腾挪大法,利用金新信托违规融资。德隆通过挪用资金、债券、债券保管单等违规方式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融到5亿到7亿元资金。唐万新终于以更大的毒药化解了德隆1996年底的危机。王宏在供述中承认,作为经手人,他为此害怕,“我感到恐惧,后怕,无奈”。
金新信托逐渐取代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唐万新的第二个重要的融资平台,唐万新通过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了20多家办事处,建立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网络,至此,一个全国性的“融资老鼠会”已然成形。
此外,金新信托还成了唐万新的炒股通道。武汉检察院的起诉书声称,“1997年3月,唐万新组织洪强、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利用金新信托上海宁武部营业部作为操作平台集中买卖‘新疆屯河’股票。”
长庄下的产业整合神话
唐万新能很快领悟并学会庄家的各种操纵手法。不过,他性格中有太多狂想成分,这让他始终没有学会最重要的风险控制能力———抑制内心的贪婪。 ———一位操盘手
在利用金新信托炒股的过程中,唐万新渐渐感到马晓模式的弊端。新疆屯河、湘火炬被高度套牢,相形之下,君安证券重仓持有的四川长虹通过数年的大比例送股,股价累计涨幅惊人,高达400%。君安证券借以从高位从容出货,获利超过40亿人民币。
君安的成功让“炒股炒成股东”的唐万新艳羡不已,他意识到:庄家需要控制上市公司,然后操纵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股,才能在二级市场赚钱。
1997年5月,新疆德隆董事局会议在北京达园饭店召开。唐氏兄弟一直把所谓“达园会议”吹捧为“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认为这次会议确立了“产业整合的战略路线”。
真相却是灰色的。根据记者拿到的武汉检察院起诉书,这次会议上德隆实际上确定了集中持有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操作方案。此后,新疆德隆逐步完成了对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等三家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收购,并继续组织洪强、董公元、张龙、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在二级市场集中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的流通股票。
唐万新开始在两个世界跳舞:其一是通过金新信托继续委托理财以获取资金,同时在股市上通吃流通筹码、炒股获利;其二是通过上市公司完成产业整合,成为所谓的“成功实业家”,以报自己当年在实业领域屡战屡败之辱。
这是危险的舞步,1997年以后德隆规模膨胀,金新信托的账外债务持续扩大,这仍然是一个“以一个更大的黑洞来填补前一个黑洞”的饮鸩止渴的游戏。“没有利润来源,完全是净消耗”,王宏在供述中感到茫然无助。
然而,唐万新仍乐观不已,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在他眼里,只要能在股市上迅速赚钱,就能够使用这些利润大大方方填补这些资金黑洞,兑付危机迎刃而解。
1998年8月,唐万新在上海召开新疆德隆董事局扩大会议。根据起诉书,唐万新进一步明确了“集中持股”方案。之后,操作“老三股”的地点转移至上海大厦16楼。唐万新因为要到北京去组建德隆总部,操盘工作交给唐万川和王恩奎(两人分别为唐万新的三哥和姐夫),两人都直接向唐万新汇报。唐万川具体负责买卖“老三股”,王恩奎负责老三股的统计。
2000年3月,德隆收购重庆证券并将之更名为“德恒证券”,老三股的操作平台也由金新信托转移到德恒证券。起诉书显示:由王恩奎根据统计数据以及唐万川的指令来协调金新信托和德恒证券买卖老三股的先后次序。
在德隆向老三股派驻高管后,老三股在数年时间里连年推出高送股方案,股价也是节节上涨,账面利润丰厚。唐万新在德隆出事后在一封长信中称:“至2000年,累计为客户赚取了30多亿元利润。”
然而,这成了无法兑现的账面利润。在2000年的大牛市中,当唐万新看着股市越来越疯狂时,他隐隐感到不安。有圈子里朋友建议他趁高位出货、了结利润,但唐万新固执地认为股市能涨到10000点,“不愁出不了货”。
这一时间,据唐万新的供述书,除了操作老三股外,“我还买了祁连山、三峡水利、秦丰农业、亚华种业、人福科技、青岛双星、华北制药等(股票)。”
因此,老三股只能屹立不倒,这是德隆在资金市场上构建“老鼠会”和基地股票做庄的标杆和品牌。做庄规模铺得太大的唐万新在这场危险游戏里已经欲罢不能,一位熟悉他的操盘手则称“唐对内心的贪欲失去控制”。
此外,唐万新甚至相信了自己编造的“产业整合”的神话,德隆实业体系大概能带来6亿元的利润,然而,唐在股市的护盘成本一年就要10个亿。
击鼓传花戛然而止
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多米诺骨牌的游戏,终于进入了它最后也最具观赏性的阶段。 ———袁剑《中国证券市场批判》
2000年底长庄股中科创业崩盘。长庄先行者“K先生”吕梁仓皇出逃。吕梁与唐万新渊源甚深。吕梁的名片上身份众多,其中赫然写着他是德隆系两只股票的策划人。
中科创业崩盘无疑是这场危险游戏倒下去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不少吕梁的委托理财客户同时也是德隆的客户。在中科创业崩盘后,这些客户也要求德隆还钱,这是唐万新碰到的又一场兑付危机。
2001年初,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要求兑付。在不少地区甚至出现群情激愤的客户打砸营业部的行为。唐万新从这时起的三年时间里一直处于被追债的境地,以至于唐在供述书里哀叹:“自己也成了融资员。”
此时,唐万新发现在老三股上根本无法出货,股市已经走熊,老三股一旦出货就意味着崩盘。唐的一位朋友回忆,“我对唐万新说:‘你应该放松下来!’可是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一旦放松下来,他和德隆就会崩溃。”
2001年,德隆先后在杭州西湖数度召开会议,几次会议的内容都是如何拯救危机。唐万新与其他7名董事在两项内容上出现严重分歧:一是唐万新认为要挽救金新信托,其他董事则建议让金新信托破产、断腕自救;二是唐万新主张从老三股出货,但其他董事坚决反对,因为德隆体系的庞大“老鼠仓”隐藏其中,利润丰厚超乎想象,出货计划显然与这些董事的利益相悖。
会议的最后结果就是把这场危险游戏玩大:保留金新信托和暂缓老三股出货。唐万新知道自己已经套上“停不了的红舞鞋”。在2001年的寒冷冬天,不可一世的唐万新深感恐惧,他草莽性格中显现脆弱的一面,他对身边人哭道:“德隆有救吗,我能挺过去吗?”
但是哭过之后牞唐万新继续选择铤而走险。此时金新信托已经失去客户的信任,唐万新在供述书中承认:“只要说是德隆的机构,就立刻出现挤兑风波,以德隆的名义再无法做下去。”唐万新需要打造一个新的融资核心平台。2001年10月,在唐万新部署下,上海友联替代金新信托成为处于核心地位的新平台。
唐万新把贪婪之手伸向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金融机构的目的无他,就是为了更方便融资,扩大融资老鼠会。友联逐渐成了整合德隆旗下林林总总金融机构的“司令部”。德隆体系控股及参股的金融机构达到21家,收购了南京大江国投、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健桥证券等数家证券信托公司,以及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
唐万新还创造性地谋划出“委托控股”的隐蔽收购模式以躲避监管,即:用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收购金融机构股权,股东名册上则仍显示为客户,但实际由德隆持有。唐万新出手阔绰和金钱开道的作风,是其进军金融机构屡屡得手的关键因素。
收购或参股之后,德隆很快露出峥嵘面目:这些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很快通过挪用、抵押、担保等手段流失于德隆庞杂的体系中。德隆旗下金融机构以委托理财方式融资450亿元,其中未兑付金额172亿。此外,德隆系企业前后从多个地方的商业银行挪走资金数十亿。甚至德隆系的实业企业和上市公司也沦为唐万新的提款机。重庆实业被德隆令人发指地提走将近10亿人民币。
德隆违规融资的资金大多数投入股市。根据起诉书,从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唐万新将老三股的操作平台再次由德恒证券统一到金新信托;从2003年10月起,德隆国际安排中企东方统一操作老三股,唐万川负责总操盘。
公诉人还对德隆的操纵进行一次总清算。按照起诉书,自1997年到2004年4月14日止,唐万新等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委托理财资金,使用24705个股东账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只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这段时间内,新疆德隆、德隆国际买入“老三股”金额678.36亿元,余股市值为113.14亿元,按移动平均法的计算原理,计算余股成本为162.30亿元,共获累计既得盈利为98.61亿元。
这是一个“挖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只要不断有新的客户资金被骗进来,偿还旧客户的资金,这场击鼓传花的骗局就能维持下去。事实上,通过每年资金的不断借旧还新,德隆早期进入“老三股”的成本早就回收,并非业内人事所宣称的“善庄”、“傻庄”。
唐万新疯狂地把游戏玩大,德隆一高层人士颇有意味地对英国《经济学家》称:“德隆大而不死。”
不过,勒在德隆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收紧。2003年底,新疆啤酒花董事长卷款潜逃,新疆上市公司担保圈由此岌岌可危,各大商业银行开始自查关联方贷款。
唐万新此刻感到大难临头。2004年1月4日,德隆董事局在海口召开扩大会议,唐万新终于下定破釜沉舟的决心:做出纵有损失也要将老三股抛出的秘密决定。“大不了18年白干了。”唐说。
可是为时已晚。2004年4月3日,这是唐万新40岁生日。10天后,合金投资遭遇跌停,德隆帝国彻底崩塌前第一块巨石滑落的声音已经清晰可闻。次日,老三股全线连续跌停,老三股全面崩盘。
转瞬间,德隆帝国分崩离析。
德隆大事记
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这是德隆帝国的开始。
1993年,德隆参股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后来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德隆一个重要的融资平台。
1996-1997年,德隆相继入主新疆屯河、沈阳合金及湘火炬,并陆续在三只股票上建仓,开始了疯狂操纵股票的历史。其间,德隆还收购新疆金新信托,填补挪用新疆金融租赁公司3亿元巨资留下的窟窿。
1997年5月,德隆在北京召开达园会议,这次会议被德隆自己认为是“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所谓的“产业整合”战略,实则是确定德隆在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炒作方案。
1997年-2001年间,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30余家办事处,开始大规模展开委托理财业务。
1999年,德隆将总部从新疆迁往上海。德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初,受中科创业崩盘影响,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需要兑付,这是德隆又一次兑付危机。
2001年6月,上海友联成立,友联逐渐发展成为整合德隆旗下各种金融机构的“司令部”。
2002年,德隆相继控股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和南昌市商业银行,开始把手伸向银行体系。
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股票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股份首度全面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
2004年5月30日,德隆国际召开了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首度承认“德隆全系统处于危机最深重、困难最严重的时期”。
2004年6月8日,德隆危机进一步升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各地债权人纷纷通过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
2004年8月26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三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了华融公司,由华融公司行使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9月4日,华融接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进行托管经营。
虽然最终失败了,但是唐万新没有选择逃避,最后还是回国受审。
G. 一个企业如何融资
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创业融资的4点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中央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融资方面的学习资料
《融资及案例分析》主讲:未登记 机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突破企业融资瓶颈》主讲:房西苑 机构:名家讲坛
《财富增长与竞争力—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主讲:李玲瑶 机构:中智信达
《融资》主讲:房西苑 机构:前沿讲座
《融资》主讲:房西苑 机构:前沿讲座
《中国企业信用融资及信用风险管理知识讲座》主讲:未登记 机构:培训光盘
房西苑简介:
房西苑,美籍华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士,并获得美国纽约长岛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客座教授,北大教授、北京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加学员兼职教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会员兼培训教授,清华经管学院MBA教授。AACTP认证讲师,GEC特约培训师。华运电力载波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民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汇思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银普高科技推展中心创始人,执行董事。曾服务于关税贸易总协定秘书处、中国入关问题专家组;曾服务于美国著名投资银行;参与中国最大三家在美上市公司(金山石化、大唐电力、南方航空)上市文件的制作。并先后在美国、瑞士、中国等多家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投资公司、银行、金融集团担任风险投资顾问、项目融资专家和首席代表等职务。房西苑被称为中国当代著名项目管理专家,国内有名的兼并与收购的投融资专家,一位典型的“空中飞人”,一个专门提笔记本电脑给华尔街金融大佬讲故事的人,国内少有的在美国和中国既“买”过企业,“卖”过企业的实战派融资专家。
主要战绩:曾亲手操作了海肤康人造皮项目的收购兼并,任海南民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创立 E-hotel 旅游电子商务网,任现代运通公司副董事长,未来运通公司总经理,成功操作了运通兼并携程案(兼并后的携程旅行网在美国上市),被称为中国2000年五大成功并购案之一。
主要著作:《融资》、《企业家上下级关系学》、《项目管理实战教程》、《突破企业融资瓶颈》DVD等。
研究领域:资本运营,企业融投资,项目管理
课程说明:
企业竞争的胜负最终取决于企业融资的速度和规模,无论你有多么领先的技术,多么广阔的市场。
融资可比作一个商品项目,交易的标的是项目,买方是投资者,卖方是融资者,融资的诀窍是设计双赢的结果。
中国人融资喜欢找关系,房西苑老师认为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对门。融资有商务模式划分,还有专业分工,程序分工,融资者需根据投资者的特点,去设计自己的融资模式。
融资不是一锤子买卖,是一个过程,关于融资的战术,房西苑老师列举了八个战术,同时介绍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围点打援。
关于国内融资的难点,房西苑老师认为有三个瓶颈:一是项目包装,二是资金退路,三是资产溢价,这三个难点,房老师认为是有融资者自身的弱点和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构成。
投资者退路房老师给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现,中策是溢价转让,下策是溢价回购。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可以分为政策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第一类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类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第三类
利用国家金融政策,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