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在疫情影响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凸显。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撑不住、金融机构贷不出、政府政策时间紧三方面。
1、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整体上来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等级普遍较低。某些中小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后一走了之,这严重破坏了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关系。
而且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依靠创新成长阶段,未能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导致其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账目不清,我们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大多数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这些使得中小企业与资金供给者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银行方面存在问题。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小微企业贷款一直就是一个难题”。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遭到阻碍的最大原因是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濒临透支与生产恢复的未知。
银行出于对资产质量和风险收益的考虑,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更为谨慎,对企业贷款趋于“两极分化”。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大多向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集,而一些具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并不十分乐观的中小企业,往往受到冷落。
除此之外,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审批权限受限等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银行虽然实行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却很困难,贷款手续繁杂,尤其是抵押手续,使很多中小企业贷不到款或不愿贷款。
3、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疫情发生之后,尽管政府出台了贴息、担保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但由于时间紧、经验少,政策落地的许多细节仍有待明确。
另一方面,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每年约有100万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分钟倒闭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业,只要你存活超过3年,就达到了平均水平。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企业资金不够多,所以很容易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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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码注册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网站有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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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业融资结构要如何优化
企业融资结构要如何优化
该文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简单分析,指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方式单一、直接融资渠道缺乏、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缺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是我国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从政策体制、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几个角度出发,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哪些?下面我带来的企业融资结构要如何优化。
1、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1)贷款。贷款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也是最传统的融资渠道,这种融资方式在税前可以和企业利润相抵,也就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当然企业需要承担利息成本,可能还涉及抵押等,企业需考虑还款风险。广义上的贷款还包括信用贷款,企业可利用银行授信获得贷款且无需提供抵押物。此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也属于贷款的范畴。
(2)借款。企业可以向其他资金充裕的市场主体借得资金,再利用这些资金进行发展。这些社会主体是企业甚至个人,但是需注意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等。向其他企业大额借款可以通过委托借款的方式进行,安全且正规、可靠。
(3)上市。上市是大型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之一,可以通过股市筹得大量资金。目前除了主板、创业板等,在深市和沪市之外,国家大力发展新三板,这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且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相对于主板而言成本低,时间快,是非常好的选择。
(4)股权。对于无法上市的企业,可以通过争取风险投资的方法,将股权折抵,获取资金。也可以通过产权交易的方式获得融资。
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不限于上述,关联企业融资、内部融资等都是可行的融资渠道,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企业融资技巧有哪些?
首先,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企业所质押的财产是否对企业的运营产生影响,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其次,企业还要综合评估各项融资渠道在财务做账时的影响,是否可以冲抵税基,是否可以优化年度的财务计划。
最后,企业融资的规模要适度。一是融资规模和企业的资金需求相适应,过多的资金带来的是过多的融资成本;二是超过企业本身的融资规模,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还贷和运营战略。
3、如何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要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多成本低廉、便捷、还款期限长的直接融资,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1)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地方政府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大力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向更高层次的交易市场转板。加大政府对在不同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的奖励力度,调动企业直接融资的积极性。 2014年底,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56家,登记托管企业556家,展示各类企业1835家,实现融资总金额111.97亿元,有效地改进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
(2)推动风险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及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和公募基金,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股权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为推动各类基金的发展,建议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建立政府出资或参股的创业投资引导母基金,母基金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设立若干只产业基金,政府确定投资方向。
(3)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加强对小微企业债务融资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大力推广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债务融资增信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债务成本和债务融资风险,稳步扩大小微企业债务融资规模。
在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当中,面临着很多困难,其中融资困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系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经做了不少努力,但困难依然存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征是融资渠道狭窄,主要表现在: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去年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共有98.7%来自银行贷款;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效益好的中
小企业,越来越成为金融机构争夺的客户,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或者受到冷落,或者因担保或抵押条件被拒之门外,民营企业相对国有企业更难获得贷款;直接融资渠道缺乏,由于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府扶持体系,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股权融资;其它融资渠道也很狭窄,我国虽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但由于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难以满足需求。融资困难不仅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引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延缓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虽然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是融资渠道狭窄,但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时候,不能只盯着银行,应该着眼于构建有效的、多层次的融资系统,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方面同时着手。贷款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我国众多的中小企业属于非国有企业,并且很多中小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账物混乱等现象,致使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从而使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信用相对低下,这些都导致了所谓的所有制歧视现象。因此从自身来讲,中小型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长远规划,争取尽可能的融资机会。从企业外部来讲,应该大力发展民营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推动中小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型企业担保机构的作用,也有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因素,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息支持。
同时,在拓展间接融资渠道的同时,要充分重视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这是当前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瓶颈的根本出路。企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融资方式,比如,权益性融资比较适合企业初创和成长时期,对进入稳定期的企业更适合债务型的融资。目前,发展直接融资已经得到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是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有效、更大程度地满足多元化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对资本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流动和重组,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创造条件,有利于通过多元化的渠道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减少投资波动引发的宏观经济波动。
国人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目前我国的许多中小企业是通过所谓的”国退民进”转改制,即通过“官造民营企业家”运动演变而来的,这帮“官造的民营企业家”既无真本事又无信誉,所以,造成社会大众对这类企业不信任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途径是中小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经营素质和信誉,靠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公平竞争。
这里,我们必须向政府发出呼吁,希望政府能够遵循宪法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和支持国有经济,切莫无视宪法的有关规定,继续推行容许外企、私企、“民企”享有超国民待遇而国企却在事实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政策。
企业融资论文
摘要:
本文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与当下融资担保的政策导向背景,结合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以南昌市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政府机关、政策性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公司、银行等角度展开分析,通过分析担保机构的功能性作用、风险控制、运作机制类型等,探讨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关键词:
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一、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针对其融资难问题应运而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然成为社会重要关注点。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经过数年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担保机构日渐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以南昌市为代表。但南昌市的融资担保体系尚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在市场运行中存在诸多困难,暴露出很多不足。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势头强劲,但近几年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截至2015年6月,担保机构数量从2011年的253家减少到153家。一些注册资本金不实、不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或是受到自身实力影响而无法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悄然退出融资性担保行业。机构数量锐减的同时业务收紧,2015年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为342.2亿元,在保责任企业为9337户,分别较年初减少10.1亿元和1925户,业务收缩明显。2015年担保机构代偿情况也较往年增长明显,包括江西省华章汉辰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在业界较为知名的担保机构均出现了担保代偿情况,据江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担保代偿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近1倍;发生代偿担保机构35家,担保代偿率2.3%,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
二、南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不足,规模偏小,运作模式单一南昌市担保机构准入门槛不高,注册资本大部分集中在1亿元以下,规模普遍偏小,没有取得经营的规模效应。而担保机构一旦遭遇经营不善或市场黯淡导致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出现担保机构破产,负责人不知所终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使其因资金融通中断而影响其长期发展;同时一些银行可能因此抬高融资担保的门槛,减少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使担保公司的生存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大、盈利困难,商业性担保机构未形成足够规模,民营性担保机构因为规范化问题数量极少,南昌市现有融资担保体系仍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很难形成市场活力。
(二)担保机构内部控制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现有担保机构大都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债务追偿等制度,很多担保机构将全部精力放在融资审批前了解与评估,对审批后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申请初衷,资金供给是否帮助申请公司提高经营能力以支持其偿还担保款项等没有做到足够的尽职调查,出现很多将担保款项用于权益投资等不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现象,加大了担保款项由于申请公司经营不善而需要代偿的风险。此外,融资担保行业需要经济、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支撑,然而目前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大多仍是本科学历。能胜任风险识别与分析评估的专业人才稀缺,导致担保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增大了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的风险。
(三)政府干预过度,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落实南昌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出资辅助成立,相关部门忽略了担保机构业务运行的市场规律,在人事任用、日常工作等方面行政干预色彩严重。担保机构若不能自负盈亏,就会出现“关系型人情担保”、“盲目担保”等寻租问题,扰乱了经济市场正常秩序,给担保机构和银行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导致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能有效发挥担保市场机制作用。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每年会向政策性担保机构下发风险补偿金,但扶持力度远远不够。而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不存在政府风险补偿金,完全由自身承担这些风险,致使融资担保公司无法具备充足资金扩宽业务渠道、创新担保模式,不利于取得长远发展。
(四)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缺乏再担保体系目前南昌市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过程中,几乎都是由担保机构承担100%的责任。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自开业以来发生了3次代偿的案件,总额为2000多万,每次都是全额代偿。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导致担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融资担保机构需要代偿全部本金和利息,担保机构与银行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加重了担保机构的负担。同时再担保机构的缺乏也使得融资担保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分散,截至2015年5月,江西省再担保机构的建立还尚在商讨阶段,相关政策尚在制订中,这严重制约了江西省担保行业的发展。
(五)发展环境落后,信用评级滞后,辅助程序繁杂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方面,银行和担保机构拥有各自的评级系统,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多是内部进行,缺乏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信息在两者之间得不到共享。而在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方面目前还缺乏权威机构和外部评级指标体系,在担保机构信用情况不确定的情况下,银行对担保机构能否履行银保合约存在怀疑,尤其是对中小企业逃债情况下担保机构能否依然履行代偿责任存在很大顾虑,这些都严重影响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相关运作环境不完善,融资担保涉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登记程序存在手续麻烦、程序繁复、历时过长等问题,降低了风险规避的实际可操作性。
三、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对策
(一)加强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减量增质担保机构应基于自身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担保业务内控制度,强化担保业务的评估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制订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建立事后追偿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争取减量增质,通过做精、做强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数量适中、结构合理、有序竞争、良好运行的机构体系。
(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发展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近几年来,江西省民间融资和一些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日益活跃,整合资源构建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有利于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弥补正规金融担保发展的不足。支持民营担保机构通过增资、合并、重组等方式做大担保资源、做强担保实力,鼓励农民出资自发成立贷款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有利于丰富融资担保运作模式,缓解融资需求,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向资金募集和管理、资金撮合、征信、咨询等服务。
(三)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提高风险容忍度南昌市担保机构的利润很大部分依赖保费收入、委托贷款收入以及部分对国债、企业债的投资,收入渠道不多。对此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奉新县试点的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融资项目值得借鉴。“企业信用+互助式风险补偿金+政策性担保”的无抵押纯信用抱团融资模式使得一些信用良好的企业能够进入信用互助融资体,享受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优惠政策,南昌市其他担保机构也应当尝试创新融资担保模式以求自身更好更快发展。同时担保机构在完善对担保业务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更加充分地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效用,使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能发挥出最大效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四)加快建设多层次担保体系,合力促进融资担保发展目前江西省虽然已经有“联合担保方式”的再担保试点,但是再担保机构仍然在讨论建设中,还没有正式建立起再担保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多层次担保体系建设,争取省级再担保机构尽快落成,并着手研究省级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设。有效利用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等单位,形成合力完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协调促进各方共同致力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信息交流,促进融资担保发展。
(五)完善银企担保合作方式,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南昌市大多数担保机构都是全额代偿,相对较低的担保费无法完全覆盖担保机构经营风险,这种不公平的风险分担模式严重挫伤担保机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协调或立法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相对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提高授信额度,推动银行降低担保机构保证金费用,将担保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以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研究筹划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使融资担保风险能够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摊;以省级再担保机构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落实合理且操作性强的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扩大深化银担合作。
(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征信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一是继续落实好现有担保机构业务补助、担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补充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担保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征信建设以便银行业和再担保机构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差异化管理以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三是简化担保机构办理反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提高登记效率、减免手续费用,并为其债权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协助。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引进高层次担保专业人才,建立高校培养基地,常态化融资担保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担保机构外出学习、交流经验等,为江西省融资担保行业输入新鲜的血液和力量。
;④ 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大多数人对“融资”并不陌生,譬如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等,但这些通常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问题,可归为传统租赁。融资租赁则是现代租赁业代表,本质上属于一种与银行信贷、保险并列的金融手段。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据各地公布的今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情况显示,河北省推出32个项目,投资1330亿元;福建省推出28个项目,投资1478亿元;四川推出264个项目,投资2534亿元;江西省推出156个项目,投资3185亿元;湖北省推出235个项目,投资3700亿元。湖南省方面据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已推出82个项目,累计投资1351亿元。国家发改委之前公布了首批PPP项目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面对如此之大的资金需求,这些资金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筹集呢?下文是详细解读:
一、PPP项目的内涵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最先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专设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由专设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的利润。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路如图所示。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二、PPP模式案例
双牌县3号片区城市综合体建设是该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也是双牌县与我司合作的PPP项目,由我司获得该项目住宅区的售卖运营及开发权。该项目位于县城主城区,整体占地面积4470平方米,高27层,地上裙楼5层,6至27层是精品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投资约1.47亿元,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民生建设项目,双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也在其中,建成后,将会成为集全县政务服务、人才交流、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求职招聘、社保缴费、劳动维权于一体的群众办事服务中心,对于推进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该县区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周形成环形消防道路,交通便利。住宅部分,在用地的南面和北面布置两栋高层住宅,闹中取静,以提高居住的品质,成为双牌县城都市尚居生活领地和城市人居第一标杆。
根据我司与双牌县政府签署的协议,我司在双牌成立项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双牌县3号片区城市综合体。我司拥有对该片区的居民房及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经营权,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由我司绝对控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PPP项目融资方式全解
(一)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是指由PPP项目公司的股东来出资完成该PPP项目的经营周转。一般来说,作为PPP项目公司的股东,其特别的优势在于能够获得项目运营收益,通过参与或掌握公司的整体运营,而掌控其收益大小,多劳多得。除此之外,如果股东同时为项目公司的服务提供商或货物供应商,其还能以此获得更有利的商业机会。但相较于其他债权类的出资人,其劣势在于,股东对于公司财产收益分配的优先权最弱,其只有等债权人的债权获得满足时才能获得其股权投资的收益。总的来说,利用股权投资,风险最大的同时收益也最大。常见的股东是项目参与方、当地投资者、政府、特许权获得方、机构投资者、双边或者多边组织等。
对于债权人来说,降低其投资风险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其一,获得银行或者第三方的担保;其二,尽量选择预付一定比例或者按比例分阶段支付投资款项以为自己留有资本缓冲;其三,选择突破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限制而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而达到该目的一般只要得到股东的特别承诺即可,其本质无外乎是第三方担保。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项目的某个环节风险过高而难以获得投资时,股东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人更愿意在针对这一环节承担额外的担保责任。
(二)债权出资
与股权出资相比,借款人的优势重点体现在利益的优先分配早于股东获得受偿,而劣势在于收益有限。一般来看,债务偿还往往以固定或者浮动利率为基准、由债务人按周期支付。除此之外,对于选择借款人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多边组织和出口信贷机构:通过这个渠道获得的一揽子贷款可以避免一定的政治风险、获得东道国政府在贷款偿还方面所给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这种贷款的限制和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往往难以获得。
商业银行:对于长期贷款来说,商业银行是常见的选择。相较于通过发放债券,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其给予了借款人一定的协商余地,在项目周期长、未来风险难以预计的情况下,给予债务人更大的调整空间;
设备提供商、融资租赁出租人等:为了获得商业机会、对销售其产品更为有利,有些项目的设备或服务提供商也会同意提供借款;融资租赁出租人与设备提供商在这一点上类似,即为了对出租其产品更有利而愿意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融资条件。
银团联合贷款:银团里每个银行所提供的贷款都是独立的,其都有着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基本不会为其他银行做背书。代理银行作为中间方,则在此代表银团向借款人提出条件、核实借款人是否最终达成要求、领取银团的借款并计算利率等,这种方式因为结构复杂而往往适用额度更大的项目。
(三)银行信用证、保函
这些方式本质上都是在降低项目公司的资金占有率,提高资金流动性,类型多是单证一致、见票即付,部分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拿着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以证明有关违约行为后而才能拿到付款。银行在发放这些票证或者提供担保时基本都会要求委托方提供与其担保数额相同的、多为更高数额的反担保,在条件满足时,银行有权将该反担保下项目公司的应付价款转换为其贷款而要求签署债权人协议以确保其对项目公司的财产权利。
(四)债券/资本市场融资
这种方式可以使得借款人直接从个人和机构处获得借款,而无需通过银行这一中间方,一般来说,这种方式的优点包括利率低、还款期长以及流动性强,而其缺点在于,牵扯到背书、承销、信托、债券评级等多个环节及资质要求等,导致审批多、耗时长、程序复杂、灵活性差、风险高。一般来看,在项目初期不会采用这种融资方式,但一般当项目经过建设期而项目风险已经在较大程度上降低后,对于项目再融资还是可以采用这一方式。
(五)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也被称为备用资金,因其介于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之间,其受偿的优先权也介于二者之间,即迟于债权人而早于股东受偿或获得收益分配。夹层融资的典型方式包括提供次级贷款和发行优先股,前者体现为晚于普通借款人受偿,后者体现为可以获得项目收益分配但并不能参与公司运营。一般项目公司采用这种方式的动机在于控制其资产/债务比例,尤其是在项目出现预算外的超支情况时(10%以内),为了尽快获得资金,而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
但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成本较普通贷款高,由于夹层融资下的投资人要晚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收益分配,为了弥补其所承担的风险,项目公司一般会选择向其提供高于普通贷款更高的利息或向其分配项目公司收益(表现为向其提供期权、可转换债券等选择),一般会通过信托方式安排。
(六)债权人协议
债权人协议是指,为了确定不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债权人之间可就与影响受偿相关的问题特别达成一些协议,包括确立资金支取次序、到期债务安排、债权分配方式、担保性权利安排、支付管理、决议方式、保险基金管理、技术顾问管理等,其对协调PPP项目融资管理有着核心作用。
湖南宇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PPP项目投融资咨询与运营管理,PPP管理咨询。目前,我司参与前期调研投标项目5项,落地实体项目1项,拥有专业的工程专家、财务专家、投融资专家。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础设施投融资咨询、基础设施企业改制与管理咨询、新城与开发区建设的投融资与管理咨询以及政策研究咨询、经销商债务重组方案研究咨询。服务领域包括供排水、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发电、轨道交通、土地一级开发、新城、开发区以及大型综合开发项目。
ppp途径的主要功能
PPP途径可以分为融资性的和非融资性的,PPP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非融资性质的PPP途径:
(1)移交、运营、移交(TOT)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作业外包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个人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
(3)运营与维护合同(O&M)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⑤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拟订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江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年度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经济政策模拟分析;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省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牵头分析评估全省及各设区市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组织研究并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省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省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省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九)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处。
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产业协调处(江西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工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涉及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监测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扶持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国家、地方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项目除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减排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四)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江西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省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承担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综合分析我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省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省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省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十九)设计审查处。
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省由国家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省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省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二十)价格调控处。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省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依法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商品价格管理处。
负责全省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提出政府管理商品价格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定价商品目录的建议;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
(二十二)收费管理处。
负责全省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收费政策,提出收费管理的范围、原则、方法的建议;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二十三)对外经济联络处。
负责在省外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促进交流和沟通;了解国家宏观信息,掌握政策变化,分析研判国家的政策取向,为我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衔接项目计划,跟踪我省重大项目申报落实;协调组织与国(境)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推进重大涉外项目;组织项目推介,发展与国(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的业务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对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