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财务会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从利润总额中扣除暂时性差异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吗
不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差异,可供公允变动产生的差异记入其他综合收益,是所有者权益项目,而非损益类项目,不影响所得税。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税法按历史成本计量,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在以前期间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那么应当纳税调减,反之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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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请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税基础=期初取得的成本
1、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借:所得税费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例题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140)万元。
本题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4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注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是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所得税费用。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在此科目核算。
C. 会计中级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当企业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明确时,即既不想将金融资产短期出售,也不想持有至到期时,就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还有:(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
(1)初始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后续计量:
①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市价的波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
因此,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账面价值大于其初始取得成本,即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此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账面价值小于其初始取得成本,即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应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的累计损失,原计入的累计收益应借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期末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③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损失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④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或贷记)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
(1)初始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债券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后续计量: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③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注」关于递延所得税的处理同前。)
④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应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的累计损失,原计入的累计收益应借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期末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⑤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⑥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或贷记)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或借记)
——应计利息(账面余额,或借记)
——利息调整(账面余额,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D.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分录问题!!!
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关键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在借方还是贷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还是小于计税基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在借方,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反之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损益怎么计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损益的计算是:
1、当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
F.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为什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时要调减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G. 注会考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什么要去掉所得税才得到年末账面价ŀ
这个25%是考虑到递延所得税影响,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造成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录题主应该知道: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会计的账面价值就增加了200,但是这一部分税法上在当期是不能计入计税基础的,因此会计和税法上就形成200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出售或转让此投资真正实现投资收益时需要缴纳所得税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需要在做一笔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 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这样就影响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分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例如:股票
2、可供出售债券工具投资
例如:债券
会计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