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接融资的特征及优缺点
(1)直接性 。在直接融资中,资金的需求者直接从资金的供应者手中获得资金,并在资金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之间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分散性 。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个企业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具有一定的分散性。
(3)信誉上的差异性较大 。由于直接融资是在企业和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而不同的企业或者个人,其信誉好坏有较大的差异,债权人往往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债务人的信誉状况,从而带来融资信誉的较大差异和风险性。
(4)部分不可逆性 。例如,在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是不需要返还的。投资者无权中途要求退回股金,而只能到市场上去出售股票,股票只能够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互相转让。
(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在直接融资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例如在商业信用中,赊买和赊卖者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决定赊买或者赊卖的品种、数量和对象;在股票融资中,股票投资者可以随时决定买卖股票的品种和数量等。
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①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联系,可以根据各自融资的条件,例如借款期限、数量和利率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资金的融通。
②由于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方自然十分关注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债务人面对直接债权人的监督,在经营上会有较大的压力,从而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③通过发行长期债券和发行股票,有利于筹集具有稳定性的、可以长期使用的投资资金;由此筹集的资金具有可以长期使用的特点。在存在较发达的证券市场条件下,短期性资金也进入市场参与交易,支持这类长期融资的发展。
直接融资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限制比间接融资为多。
②对资金供给者来说,由于缺乏中介的缓冲,直接融资风险比间接融资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