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建立初期改革不 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资本市场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 1、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这种投资偏好的市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选择策略投资对象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场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弱小,难以适应投资的机构化的需要,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2、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家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现象;②公众流通股的比重非常低,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③流通股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了多方面的问题: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国家股和法人股就始终占上市公司股份的主要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虽经改制而成为股份公司,实质上仍然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很难期望它能真正转换经营机制。这样,上市虽然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直接得到资金从而缓解经营困难,但长期来看对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未必理想。同时,在国家股和法人股始终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流通股规模较小,很容易形成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的局面,并且由于国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转让,由市场所决定的资产兼并重组就不可能发生。在股 市上所进行的企业并购只是在政府部门授意下才可能发生,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股市难免投机盛行。 (2)上市公司组成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小;②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小企业比重小;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少;④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例如,沪深两市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通过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业分布存在较大缺陷,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多,竞争性领域企业数量超过85%;有超过65%的股权不能流动,对社会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3、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 (1)传统金融业务产品结构单一。在银行业,业务集中在信贷等传统的零售业务领域,即使在传统的零售业务中,也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金融中介等批发业务严重不足;而国外银行业在企业的整个发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创业中都会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品种。在证券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同样存在法人股、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问题。 (2)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衍生工具是企业规避或分散经营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国建立了期货市场,但交易品种局限于绿豆、有色金属等商品期货,至今尚未推出利率、汇率、股指期货以及期权、货币互换、股权互换等来规避金融风险。由于缺少组合投资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类投资者行为趋同,容易形成市场的单边运行,在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调控方向发生变化时可能导致风险积聚。 (3)金融手段创新不足。在金融业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各国金融业已借助电子技术的发展迅速实现金融业的电子化、网络化,为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高竞争力、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已基本实现电子化,银行、证券业务网络化也已起步,但与国外发达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体制问题,金融机构在电子化与网络化过程中各自为战,如各银行的自动取款系统和结算系统独立运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业电子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成本,也因规模不经济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4、资本市场层次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单一,缺乏层次性。首先,仅从方便监管、防范风险角度出发,形成了全国简单划一的,以沪、深两个交易所为中心的单一资本市场,而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目前只有主板市场,虽然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但离真正的二板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三板市场还远未形成气候,资本市场缺乏层次性,不能满足投资者和筹资者多样性投融资要求,产权交易体系尚未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展不完善。
2. 中国金融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金融业对整体经济贡献度较低,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尚待完善。
2、资本配置效率较低,存贷款差距日趋加大。
3、银行贷款集中度较高,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
3. 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本数量不足:资产结构的转变、业务种类范围的扩大,可能引发新的风险。
2、资本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我国银行资本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银行积累资金和待分配盈余等三个途径形成。1993年以后,各方投资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以及由这些资金增殖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形成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代表着投资者在商业银行的权益,供商业银行在存续期内长期使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狭窄。
3、资产质量差,贷款存量不活:我国银行业应调整资产结构,从传统的单一信用贷款转变为贷款、证券投资以及各种金融创新业务。
4、监管者的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商业银行的风险在不断增加,而我国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的能力还不是很强,监管者的素质还不是很高。
商业银行资本金就:指银行投资者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及获取利润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银行的利润。
4.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新认识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它存在于各个经济领域当中,虽然其表现的形态不一样,但涉及的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具体地讲国有资产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地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存在于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根据经营活动的不同性质,经营性国有资产可以划分为金融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性国有资产两大类。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广泛存在于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国防产业等公共领域。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深入,以公共事业为主的国有资产投入将迅速增长,发展空间和活力很大,是国有资产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3、资源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文物等。这一形态的国有资产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一种国家可以支配的资产;另一方面这种支配对于生态、环境等又存在较大影响,因此需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利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立法滞后,适应新体制要求的法律法规短缺,没有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来调整国有资产关系、规范国有资产运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与经营缺少必要的依据。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尚未健全
目前的情况是资产形成上渠道多头、来源复杂,资产管理分散,相关部门工作缺乏有效协调,甚至严重影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因此,必须认真研究谁在实际上履行出资人代表的职责,更好地建立出资人制度。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过于单一,管理目标不明确
目前我们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单纯以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目标来衡量所有资产,没有针对不同类型国有资产进行差异化管理和建立不同的管理体系、评价体系,从而导致了不同类型的国资管理与其目标职能发生扭曲和错位,在制度的基本层面上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低效率现象提供了容留的空间。另外,在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对国资委缺乏有效监督。按照十六大精神设立的国资委集管资产、管人、管事于一身,如果缺乏有力监督,国资委的权力就无限大,由少数人专权和操纵,极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各种规章制度等都可能成为牟利的工具。
2、政企分开仍未彻底解决。目前,我国国资改革一些先行地区在国资管理体制上采取“三个层次”构架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于保证社会稳定的考虑,或多或少超越出资人职责范围,干预国资管理机构及其下属营运机构的经营活动,干涉国有企业的人权、事权和资产处置权。
3、金融性国有资产等的出资人缺位问题依然存在。新成立的国资委仅管理非金融类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没能解决金融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出资人缺位问题,特别是多龙治水的局面仍存在于金融领域,无人对金融业经营的盈亏负责。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法体系,立法规范国资管理
1、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反映国有资产运行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始终把保障国有资产运行符合全民利益,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的结构据以定型和变动的宗旨。
2、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符合市场经济对国有资产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制定统一适用于各种国有资产的法规的同时,分别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并且把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将确立国有资产所有者、投资者和占用者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法规和保障国有资产实现价值化、货币化、证券化的法规,置于国有资产法体系中的突出地位。
3、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与国有资产运行系统的结构相吻合。国有资产法体系的结构,在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同时还要适当兼顾国有资产运行的过渡模式的某些要求;把关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二)国有资产有进有退,逐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政府作为公共机构,主要职责应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应是经营国有资产或收取企业利润而应是税收,并将收入用于公共建设和服务,其目的在于为整个社会提供基础性服务,促进社会的平等和整体发展。因此,规范的国有资产布局应逐步向公共领域和基础性产业倾斜。但在目前国有企业依然在竞争性领域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就成了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与国家战略和安全息息相关的企业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促进竞争性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和流动化。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治理企业腐败。
1、搞好资产评估,准确量化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即在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下,由中介机构根据当时的市场供需情况来评估确定。在交易过程中严格审查参与交易各方的资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服务、监督作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
2、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进一步落实产权责任主体,建立规范的交易决策和运作制度,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分集中,搞暗箱操作。有效发挥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作用,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督力度,指导产权市场有序发展,为国有资产的交易提供透明的平台。
3、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长效机制。明确上市公司对经营者实施股票激励制度的股票来源渠道,应允许经营者将股权通过指定的产权交易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
4、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运作的相关政策。对进行资产运作前存在的不实资产,可以按规定进行核销;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国有资本退出企业过程中进行的资产评估,使评估价值更接近市场价值;对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给受让方的,有关因转让资产行为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准予先征后返;对资产运作中企业直接支付的税收和费用,也作适当的降低和调整等。
5、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四)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纵向上,以国家所有为前提,以出资人为根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有资产范围,并赋予其完整而统一的权力与责任。坚持以国家所有为前提,已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这里的国家所有,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而非单纯由中央政府来履行。
2、横向上,要区分国有资产的不同类型,确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分别确定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角色之后,需要进一步落实专门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政府应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对业已成立的国资委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防止其权力过大。
按照上述原则,应逐步完善金融性、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应该特别提出的是,在进行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时,不应将其归入国资委管理,因为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国有企业的债权人,如果都由国资委行使所有者权益,就会存在利益冲突,国资委甚至有可能安排金融机构为国有企业发放定向贷款,最终延误企业改革。
3、一步健全非金融竞争性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对于非金融性国有资产,可以参照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构建三层管理体制:第一层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出资人主体,对政府负责,主要职责是管资产、管产权;第二层是控股公司,是资本运营主体,在国有资产调控的范围内决定具体投资行为,选派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第三层是国有资产所投资的具体公司,为经营实体,是国有资产能够增值与否的决定性环节。
管理的分层级授权,强化了不同层级的相对独立性。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条件下,事实上存在双重授权,即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对授权代理的资产也可采取授权方式,选择有条件的资产经营公司代理经营。在授权的范围内,每一个层级可以独立运作,并拥有不受干预的权力。由于中间层是代表政府对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股东身份对企业进行控制并对控股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中间层离企业距离更近,控制更直接,利益关系更明显,因此应逐步制定相应规范,规定其不可行使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防止其对企业的管理控制与公司治理规则发生冲突.
5.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对于金融监管边界的认定不明确。
2、放松金融管制为目标的金融自由化运动的思潮冲击。
3、创新金融产品和基金的监管不到位。
4、金融监管法律的滞后性。
5、金融监管的不平衡和不完全扭曲聊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
6、清算制度和资本要求,改革破产制度和信用机制的监管不完整,监管力度不够。
7、对金融行业的薪酬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等等。
导致这些问题主要原因:
1、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
2、制度性的缺陷、和结构性的矛盾,但主要根源在于资本市场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早期制度设计的缺陷等。
6.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存在哪些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金融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整体来说我国金融体系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金融发展格局还不合理
我国间接融资比重高,金融发展格局还不合理等问题仍未解决。金融体系仍然由银行主导,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90%以上,全社会的融资风险仍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资本市场仍具有新兴加转轨的基本阶段性特征,证券业业务结构雷同且业务种类单一,资本扩张和市场融资能力有限;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保险密度和深度较低,保险产品不丰富保障功能发挥不够。
(二) 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需要加强与完善
从组织体系看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银行业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开放仍有空间。从服务领域看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强化,截至2009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还有2792个。农村金融产品单一,服务不到位。同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往往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金融体系对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国银监会制定《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2013年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这些举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
(三)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于机构的增减和人员变动,对金融制度和组织结构创新不够重视。银行业战略规划比较薄弱、竞争同质化考核机制和经营模式不科学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证券公司业务模式比较传统,创新能力较弱。一些保险公司内控和基础管理较为薄弱,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市场竞争行为仍不规范。
(四) 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和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
银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仍然突出,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需要进一步加强。银行巨量信贷增长存在风险隐患,贷款集中度风险日趋突出,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所加剧。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金补充压力,证券保险类机构的经营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需要加强。普遍存在的顺周期行为和监管、会计等制度因素不利于防止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存在缝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主体和部分金融产品存在风险隐患。
主要金融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货币市场利率向信贷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不畅,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仍有管制长期利率定价缺乏有效的外部基准,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较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存在灵活性不足,市场供求的决定作用有待提高,供求关系不尽合理等问题。
7. 运用你所学的知识,分析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和对策
我个人觉得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主要的问题还是制度问题,改革开放后,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金融体制的改革远远落后于实体经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最终必将影响到实体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记得2006年的时候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将以其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高效的市场营销机制以及雄厚的资本实力等优势,与中资银行展开全方位的竞争。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当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可从两个方面得出初步判断。
首先是储蓄—投资转化率。社会资金转化为投资通常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以信贷资产形式发放给资金需求者;二是通过财政资金如国债的形式转为投资;三是通过资本市场如股票、债券等形式转为投资。在财政融资方面,尽管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2003年已接近20%,但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指标30%—40%相比,仍相距甚远,更何况财政支出具有很强的刚性,且大部分支出为非生产性支出。在证券融资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的不规范,近年来其占比更有明显下降。由于上述两个融资渠道相对较弱,银行信贷仍然是我国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主要途径。从2000—2003年国内金融市场融资情况可以佐证以上的分析。2000年,贷款占国内金融市场融资总量的比例为69.7%,国债占比17.8%,企业债占比0.6%,股票占比12%;到2003年,贷款占比升至85.1%,企业债占比微升至1%,国债占比降至10%,股票占比降至3.9%。
根据人民银行和西南财经大学联合课题组的统计分析数据显示,自1995年我国商业银行首次出现存差约0.3万亿元以来,到2003年末存差已经扩大至4.9万亿元,大量资金沉淀在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并未有效转化为生产性资金。
另外,国内储蓄过剩与外资大量涌入并存的现象存在,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国内金融资源的浪费,反映了储蓄无法顺利地转化为投资。
其二是M2/GDP指标。大量的理论及实证研究表明,M2/GDP指标过高,通常反映出货币供应量超过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不高。2003年末中国M2/GDP比率已经达到189%,2004年6月末上升到200%,远远超过一般国家100—150%的正常水平,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尽管这里面有货币化进程的因素,但M2/GDP这一指标的持续上升表明我国的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信贷推动特征,而且信贷资产的运用效率趋于下降,不能不说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存在问题。
另外,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和绩效可以说代表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绩效。但是,按照英国《银行家》杂志2004年第7期公布的全球性1000家最大商业银行最新排名和主要财务数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按资产排名分别为第20位、第28位、第33位、第41位;按绩效排名则分别为第85位、第83位、第69位、第81位。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2006年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之时,外资银行将于中资银行在公平、对等的基础上展开全面竞争,我国金融业所面临的形势是何等之严峻。
第二,融资结构扭曲,金融体系内风险向银行集中。
目前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衡,我国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制约了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从国内金融市场整体融资结构来看,2003年国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约为3万亿元,占融资总量的85%,而同期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新增规模为5340亿元,只占融资总量的15%。再进一步具体化,从2001年、2002年到2003年,银行贷款占企业融资的比例分别为75.9%、80.2%和85.1%,2004年第一季度上升到93.8%。可以看到间接融资占有绝对比重,融资结构严重失衡。
按照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短期资金需求主要靠银行贷款,即间接融资的办法予以解决;长期资金的需求主要靠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这样可以避免用短期资金来源解决长期资金需求的种种弊端和风险。然而,目前我国的现状却是,90%的长期资金需求都是通过商业银行以间接融资渠道解决的。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来源又是以短期资金为主,从而产生了短存长贷引发的流动性问题,蕴藏着潜在的金融风险。
第三,直接融资体系内结构失调。
一是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发展不平衡。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通常是股票市场融资额的数十倍。我国的情况则相反,2002年末,中国GDP总值为10万亿元,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的未清偿余额为35000亿元,相当于GDP的35%。其中,企业债券的地位更是微不足道:它的未清偿额不到1000亿,占GDP总额的比重不足1%。
与债券市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自1991年开始,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数量、市价总值、交易规模等,逐年攀升。截至2003年底,我国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4万多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36%。股票市场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的比重在调整中也逐步上升,2004年第三季度这一比重达到了4.8%。
二是在债券市场中,企业债的发展严重滞后。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品种主要有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特种金融债和企业债四大类。从1994年开始中国国债发行规模呈现跳跃式增长,2004年中国国债的发行规模已近7000亿元人民币。同时,政策性金融债发行总额也呈快速增长态势。2004年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总额已达到4298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中发行规模仅次于国债的券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10余年来,在多数年份中,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都不超过500亿元。从2004年的情况看,截至2004年11月底,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筹资1273亿元,通过债券融资245亿元,企业债券融资仅为股票融资规模的五分之一。
二、对策建议
第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供良好的实体经济背景。
现代金融体系存在的基本价值就是积累资本,配置资本,资本的配置效率依赖于金融体系。但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不仅仅依赖于金融体系,它还更多地依赖于金融资源的主要使用者——国有企业的效率。国有企业承担的过重的政策性负担,使之在愈来愈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举步维艰,但无论如何,融入市场,加快自身的市场化步伐是国有企业的唯一选择。
因此可以说,国有企业攻坚战与我国金融体系建设是站在一条船上的难兄难弟,患难与共,祸福同享。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必须同时加快国有企业攻坚战步伐,以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条件和前提。
第二,以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进程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
完善我国的金融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要加快金融产权的多元化进程,允许各种投资主体投资金融产业,实现金融主体成分的多元化。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主体控制金融,都要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负责,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经营失败成本转嫁,即真正实现金融产权的完整化。只有把金融机构转嫁失败成本的路堵死了,金融机构的成本才是真正内在化的完全成本,预算约束才是真正的完全硬约束。
目前的一个着力点是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力度。核心是股权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有利于形成相互制衡、有效约束的内部治理机制,将国有商业银行还原为真正的金融企业,使其逐步建立灵活有效的经营机制,真正以利润最大化或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同时,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也有利于强化外部监督,促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加快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
目前,加快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是尽快出台2000年以来一直加紧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放松一级市场管制。一是改审批制为核准制,并逐渐进步到注册制。二是打破对发债主体的限制。三是放宽所募资金使用限制。四是实行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五是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应该大力培育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市场风险
8. 谈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原因、意义及措施
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克服自身弊端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国有商业自身的现状又决定了其股份化改革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而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论文就这些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股份制改造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改革的方案。
一、 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中国银行业改革是在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经历了长期的、阶段性的演变过程,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正式起步,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 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84-1994)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是惟一的金融机构。1984年,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从人民银行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加上原来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原来行使财政职能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成为国家专业银行,人民银行则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此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中国二元银行体制。
回顾这一阶段,尽管国家专业银行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专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的权力有限,在信贷计划“笼子”内不能越雷池一步。但不管怎样,这一阶段的改革还是宣告了几十年的“大一统”银行体制的结束,二元银行体制成为中国银行业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延续至今。
(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阶段(1994-2003)
1994年,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离;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地位,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这次改革的初期,由于整个国家处于转轨阶段,仍存在政府对银行的干预问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很难真正做到自主经营。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经济金融稳定,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措施:
一是进行财务重组。1998年,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按1996年标准达到4%;1999年,将1.4万亿元资产(其中9800亿元为四家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二是改善内部管理。四家银行进一步强化统一法人体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国家正式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将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纳入对四家银行管理者的考核,实现了由行政评价向经济评价的转变。同时,较大规模精简了机构和人员。
三是强化外部监管。适应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离了人民银行对证券、保险业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的监管,集中精力监管银行风险。
通过上述改革,加之四家银行内部也进行了多项改革,许多先进理念和方法被引入,四家银行经营绩效和风险内控机制得以初步建立。
(三)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阶段(2003年至今)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这意味着从当时算起再经过5年的过渡期,外资银行将大步进入中国市场,中资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在同一环境下开展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依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如不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将难以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加入WTO预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紧迫性。
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的方向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进行股份制改造。这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于12月30日通过汇金公司注资450亿美元。这为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大规模的财务重组和公司治理改革全面展开,银行业改革开始进入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阶段。
二、 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
作为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中国银行业的主体,是中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筹集者和供应者。截至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5万亿元人民币,占到全部银行业资产总额的55%。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吸收各类存款占全部银行业存款额的57%,发放各类贷款占全部银行业贷款额的55%,并承担着全社会80%左右的支付结算量。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传统体制下政府主导型的银行体制,属于国有企业,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国家单一享有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产权,导致所有者虚置、产权主体不到位,银行内部监督机制薄弱,无法实现整体的有效运行,从而对国有产权保护不力。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的非人格化和它与政府之间的密切关系,导致社会资源利用率不高,使银行的坏账率和银行的风险增高。产权结构单一,治理结构不完善,使银行经营管理效率不高,难以适应加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的要求。
2. 资产质量方面
虽然近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善贷款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各行平均不良贷款比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按照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口径测算,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约为20%。较高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大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
到2003年9月底,已实行五级分类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为18.74%,其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不良资产率仍高达21.38%;相比之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8.4%,外资银行则仅为4.26%。截至2004年6月,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2万亿元,比年初减少401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15.59%,比年初下降4.82个百分点。截至2003年9月,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689.4亿元,比2002年底增加72.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7.4%,比2002年底下降2.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率的下降,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但也不能排除部分银行扩大贷款规模或增加长期贷款数额,即以扩大分母的方式,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3. 资本金与盈利能力方面
与资产质量低下相对应,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处于较低水平。就目前情况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还处于较低水平。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核心资本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是衡量一个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志,而这又是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软肋”。资本金比率偏低,表明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与此同时,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不高,有的甚至亏损。盈利能力不高也制约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截至2004年初,包括政策性银行在内,我国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 6.3%左右,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左右,远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的8%的警戒线。在“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核心竞争力”模块的讨论中,与会专家详细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指出中国商业银行目前仍主要以开展传统业务为主,产品缺乏多元化,利润来源单一,缺乏核心竞争力。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润构成当中,来自传统存、贷、汇、结算业务的部分占了很高比重,未来应当主要通过提供高质量的金融媒介服务、开展工具和业务创新等方面变革赢得利润。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动银证合作,将极大地拓宽商业银行的创新空间。此外,与会专家亦提出现有法律框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国外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首先,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普遍很低,只有5%左右,而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同期英国银行业的平均资本收益率高达26%,美国为20%,新加坡为15%。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但 2000年进入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收益率也只有11%,与国外银行同样存在较大的差距。
4. 创新能力方面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也存在明显差距。近年来,我国银行业虽注重拓展银行中间业务,如委托理财、基金托管、代收代付和客户理财等,加快发展电子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但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仍处于以国内业务为主的传统存、贷、汇范畴,金融创新的步伐远落后于西方银行业的发展进程。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 信贷结构方面
无论是从存量指标还是从增量指标来看,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长期化、负债短期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今年在国家宏观调控、信贷紧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继续上升,信贷期限结构错配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会加大流动性风险,引发商业银行支付困难,直至最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国家中长期建设资金高度依赖银行供应,会使经济风险过分集中于银行体系,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更大的风险。
6.外资银行的进入加剧竞争程度
目前中国已加入WTO,根据我国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到2006年底我国将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金融机构将享受中资金融机构同等的国民待遇,届时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在公平、对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据亚洲开发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布鲁斯估计,10年或15年以后,外资银行在我国占有的市场份额可能会达到30%左右。这势必会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巨大的挑战。中国银行业将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来办事。完备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利益机制等市场机制的建立,都将大大加剧市场的竞争。外资银行入驻我国,将会在优质客户资源、中间业务和优秀人才方面与我国商业银行展开激烈拼搏。如果不能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中外资银行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其后果不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将受到巨大冲击,还会延缓中国银行业市场化发展进程。
三、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意义
首先,银行产权制度改造是我国资本市场化的根本。应当承认,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市场化进程中,资本市场化的进展程度相对于商品市场化和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进程来说,相对迟缓一些。这种迟缓集中表现在资本市场上的价格仍是政府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如利率和汇率等的决定仍是政府行为。因此,在讨论中国资本市场化加速的问题时,人们往往首先关注利率和汇率作为价格何时放开,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由市场定价。
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化最为实质性的进展,首先并不在于利率、汇率等资本价格决定的放开问题。价格(无论是利率还是汇率或是其他商品的价格)说到底不过是交易条件。交易条件如何确定,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谁在交易。价格决定能否受市场约束,根本上取决于交易主体能否真正受市场硬约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受金融体制上的规定,活跃于市场上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大都具有国有垄断性质,在政企尚不能分开的时候,这些单位的行为不能不接受政府行政规则的约束,因此,也就不可能完全接受市场经济规则的约束。这些单位与其他方面相互间产生交易活动,交易条件(价格)的决定当然就是政府行为,而不可能首先是市场行为。
因此,要切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化,仅仅或主要关注利率、汇率等价格是否放开、是否由市场决定是不够的,关键是银行是否真正成为受市场硬约束的金融企业。而要使银行真正成为受市场硬约束的企业,最重要的便在于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
其次,银行产权制度改造是我国银行提高其竞争性效率的最为重要的制度条件。在论及我国银行业之所以效率较低的原因时,人们往往将垄断作为重要的原因。因而为提高其效率,人们还常主张打破垄断,允许各类中小金融中介进入市场,放松金融市场准入的管制,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
当然,一般地说,垄断的存在,是效率降低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现阶段银行业竞争性效率较低的最为主要的原因,首先并不在于银行业是否存在垄断,而在于存在的是什么性质的垄断。如果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与银行产业集中度及相应的规模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银行业高集中度,那是并不排斥竞争的,而是在竞争中形成的一种结果。问题的症结在于,如果这种垄断不是通过市场力量形成的,而是通过政府行政力量形成的壁垒,那就必然导致保护性的软预算约束,导致低效率。我国银行业低效率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国有制独占为基础的政府行政性垄断。所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性效率的根本,并不在于降低银行的集中度,并不在于是否允许众多各类中小金融中介进入市场,而在于是否从银行业的产权制度上打破国有制的独占和垄断,以产权的多元化来改造国有银行。这是提高银行竞争性效率的根本。
股份制是跨国银行普遍采用的形式,也是较为灵活有效的形式。就我国国外银行而言,基本上都是采用股份制。国有银行要真正成为跨国银行,股份制应是其产权制度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各国经济包括金融的相互依赖程度大大提高。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必须尽快提高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加大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与世界市场的联系将更加深刻和广泛,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尽可能地符合国际通用的规则,而股份制正是国际上银行资本或产权组织的一般制度,是一种国际规则和惯例。因此,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使银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采取国际惯例,将更加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
四、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化
此次中国政府动用450亿美元国际储备等向两家试点银行注资是财务性重组措施,将产生积极作用。但是,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真正要取得成功,仅有注资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在于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两家试点银行实际情况,建立良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做到“三会”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到位,各项议决事规则的细化和执行,战略投资者的谈判和引进,关联交易的控制和防范,业务流程的重组和改造,薪酬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
二是确保改革在系统内纵深推进。要在总分行上下联动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深入到各级分支机构,使各分支机构真正做到思想到位、体制到位、工作到位,提高整体关注度,提高全员向心力。同时,要严防不良资产反弹,严防案件的发生。
三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上市工作。上市的目的在于将国有商业银行变成真正市场化的主体,完全按市场规则接受检验。上市工作等不得,也急不得,要坚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按规范的公司治理要求苦练“内功”,切实转换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四是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是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从自身条件出发,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核心竞争优势,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综合发展战略,并分年度落实,确保实现。
六是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
七是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优化组织结构体系,完善资源配置,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八是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和上市银行的标准和要求,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综上,中国银行业经历20多年的改革发展,目前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如果通过本次改革能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中国银行业来说不仅是一次重大的历史跨越,对整个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也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银行业改革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认真借鉴国际银行业股份化的成功经验,又能从中国具体实际出发,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我们的改革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