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微企业融资续贷面临的困境
中小企业吸纳了近80%的就业人口,其生存发展对经济稳定的作用毋庸置疑。然而,想要为中小企业纾困的金融机构,却面临着供需难以匹配的“瓶颈期”。
今年以来,为阻断奥米克隆疫情,多个省市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遏制措施,尤其是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升级了防控措施。再加上原材料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中小企业现金流受到产销双重挤压,生产经营压力大增。
渣打中国的数据显示,中小企业信心指数(SMEI)在3月小幅季节性反弹至53.2后,4月回落至49.4,为近两年来首次跌破50,仅略高于2020年2月的历史低点。与此同时,未来三个月的预期指数已降至近26个月以来的低点50.5,表明中小企业的经营信心进一步下降。
日前,央行发文推动构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肯贷、愿贷的长效机制。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部署了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政策,如“将普惠性小额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比例提高一倍;惠特尼今年”。
“目前,市场参与者缺乏信心,不愿意增加贷款压力。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银行不敢放贷。既有风险考虑,也有信息不对称。”某大型国有银行人士表示,“供需错配需要通过银行内部推动来解决,外部配套也需要完善,包括明确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银企信息对接机制。”
疫情又增加了新的堵点。
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审计人员发现,许多企业客户账上的现金流已经非常紧张。“受后勤阻挠和员工家庭办公影响,公司无法出票,无法还钱”。
一些防疫隔离措施阻碍了企业的物流、客流、现金流,是疫情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堵点。“这次疫情首先影响线下流量,线下流量萎缩到一定程度冲击线上流量。这种情况下,我们以前基于企业大数据流量分析实施的信贷产品,会受到流量中断的影响。”一位分析人士认为,“发票寄送问题也是一个缩影,是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一个核心点。”
这些问题促使银行加快数字化服务的步伐。“一直以来,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想找好的小微企业,但企业主说做得好,银行不敢相信。”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边鹏说。
他认为,或许这次疫情可以成为疏通银企信息渠道的契机。“金融机构可以不用等发票就把钱打过去,这些材料可以等临时封存措施过去,再慢慢做合规”。
“疫情已经持续三年了。这期间应该会有大量的样本数据沉淀。完全可以针对疫情本身在模型上做一些迭代,包括哪些企业受到疫情影响,疫情过去后企业的恢复路径是什么。对于接近疫情的场景,做一些适用的模型,提高整个数字风控的准确性。”一位在银行工作多年的企业资金负责人说。
供求不匹配
但现阶段,金融科技在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中的作用有限。“技术可以帮助银行识别他们错过的好客户,但它不能让银行为那些坏客户服务。借不到钱的人是借不到钱的。”铋
尤其是近两年,银行“扎堆”行业、“掐”企业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现在供远大于求,资信好的企业主都能接到几家银行的电话,但现在这些企业的放贷意愿确实减弱了。”一家大银行普拉特普惠发放小额贷款5132万笔,同比增长41.5%。
在5月19日的银行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信银行行长方宣布“2022年一季度完成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监管所需年度增量计划的80%”。工行行长廖林也表示,该行一季度对普惠性小微企业的贷款同比增长43%。
然而,经过前两年的快速发展,供需难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中小企业贷款进入“存量难增加”、“不敢扩大覆盖面”的瓶颈期。“几乎所有银行对小微业务指标都很傲慢,好客户基本都被覆盖了。很难拓宽客户群。”中部某省某大银行人士表示,“现在做得好的小微企业都不愿意扩大生产,融资需求也不强烈。经营不好的企业有资金需求,银行不敢投资。”
“公司今年完成了融资,原本打算扩大部分人员的招生。现在所有招聘都暂停了。要从现在开始勒紧裤腰带,做好‘过冬’的准备。”一位江浙的互联网创业者也表示,“虽然我们的现金流还很充裕,但是以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银行“不敢投资”主要是担心风险。"现在一些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普遍上升."前述城商行人士表示,“部分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开始就没缓过劲来。今年的经济下滑可能会在一个周期后导致这些风险。”
尽职调查和豁免
“必须承认,小微贷款的风险本来就高于一般国企贷款,但小微业务的不良考核指标并没有单独列出。”普拉特公司的一个人。某大银行惠特尼业务部表示,这样的“平等待遇”导致一线业务员在做小微业务时有顾虑。“毕竟,如果现在出了问题,这是一个真正的惩罚和真正的问责。
而且问责到人”。由于担心风险,一线业务员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时,难免会产生“惧贷”“惜贷”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央行于5月26日发布了《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推动尽职免责制度落地等。
“尽职免责”概念早已提出多年。2019年,银保监会就在《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中表示要“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并提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
此次央行进一步发文,提出“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符合监管规定的分支机构,可免除或减轻相关人员内部考核扣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监管要求,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确保应核尽核”等要求。
前述大行人士表示,过去从贷款出现逾期到核销之间,业务员要去进行催款等贷后管理工作,这些工作十分繁琐,也占用了业务员做其他业务的精力,所以加快小微贷款不良的核销流程,能够减轻业务员服务小微企业的负担。
“但是这样指导性的文件最终要落地,还是经历一个总行到分行、分行到支行、支行到一线,一线工作人员从有顾虑到发现真的尽职免责,这样一个层层传递的过程。”该人士说,“这个过程我个人感觉至少要半年,因为目前普惠贷款一般都是半年到一年期限,只有当半年期贷款出现不良,一线客户经理发现自己个人在尽职的情况下,的确没有被问责后,才会真正放下包袱。”
风险谁来承担
归根结底,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实现真正的普与惠,症结还在“风险”二字。只有在“免责”之前的“尽职”阶段,在“免责”之后的银行核销坏账阶段,真正回答出“风险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才能卸下银行和银行从业者顾虑小微业务风险的包袱。
从银行内部来看,一线的客户经理既要承担放款指标,又要承担贷后管理责任,精力受限。但想要在内部进行新的责任划分,部门之间的博弈在所难免。
更令人担忧的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自身的风险问题。“国内的普惠业务发展了十几年,但是还没有经历过几个完整的经济周期检验,这次的疫情也是对普惠业务能否经得起冲击的一次检验。”边鹏指出。
“很多小微贷款现在看着没什么问题,但是以后谁也不知道这个风险会暴露到什么程度。”前述城商行人士表达了相似的担忧。前述大行普惠业务人员也表示,银行早几年都吃过中小微企业贷的亏,对当下的经营环境也比较担忧。“银行预判了一些高风险行业,对于这些行业里的小微企业,现在贷款口子都收紧了。”他说。
银行的这些顾虑,仅从银行端或难推动解决。“当前政策最需要解决的,也正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当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最终风险谁来承担。”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顾炜宇看来,只有建立起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减少银行风险成本,才能够让其在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金融机构终究是一个市场化主题,必须按照信贷的逻辑、商业的逻辑经营,才能够良性发展。”跨境金融50人论坛研究员汤志贤也认为,“中小微企业对中国的税收、就业贡献非常大,所以该类企业的生存发展有非常广的社会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仅靠银行来做这个事情是不够的。”
他举例道,韩国的模式是银行每做一笔中小微企业贷款,都要交一部分钱进入国家成立的担保基金,这个集体是通过政府税收和整个银行业来提供资金,最终目的是为银行解决这类业务风险如何承担的问题。
“所以,小微企业融资是一个金融问题,但不是一个纯粹的金融问题;是一个市场问题,但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它需要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一起来解决。”汤志贤说。
企业主:融资得靠“混圈子”,呼唤更多创新信贷模式
在一位东南地区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主看来,解决这种信任问题的办法是“混好圈子”。“现在银行也想去支持一些企业,但是有贷款系统条件、考核指标什么的,银行也束手束脚,但是如果你把关系疏通了,总有一些人更愿意为另一些人去冒险。”她表示,“客户经理很积极是没错,但是他没有这个权利保证能审批,我们要花同样的时间精力,就很难去信任他。”
但这也造成很多一线从业人员发现,即使有着比客户原有贷款更低利率的产品,也很难获取到这个客户。“好客户都被覆盖了,人家也不会愿意为了1-2%的融资利率优惠,就换一家银行。”前述大行普惠业务人员说。
“很多民营企业主想要贷款,第一反应就是找人,这也和银行产品在线上,但服务还是在线下有关系。”一位曾在银行工作多年的企业资金负责人则指出,银行贷款产品虽然线上化了,但在营销和贷后管理两端还是沿用过去客户经理逐个服务的传统模式,依赖“人”的思维其实没有改变。
此外,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与银行提供的贷款产品之间也存在错配。中小微企业主们呼唤更便捷、更高额度的信用贷款,银行从业人员却认为,“目前来说,银行和企业之间对贷款和风险的认识还存在不小的差异”。
看懂App联合创始人由曦在该平台举办的一次线上会议中也坦言,“作为一家仍处于创业期的企业,我们的现金流是比较短缺的,但公司没有什么抵质押物,想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也没有成功。”他表示,这次疫情让他真切地体会到了小微企业融资之难。
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77万亿元,同比增长24.6%,增速比上年末低2.7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占比仅18.9%。
“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了,现在大家的意识也在改变,慢慢都不爱去买房子了,但是银行短期内还是很难摆脱要抵质押物这种思维,现在大部分抵质押物都是房产。”前述制造业中小企业主认为,“银行应该根据经济周期和企业老板思维的不同阶段,因时而异,才能推出符合当下企业需求的产品。”
“现在银行也在加大信用贷款投放,但是实践中,企业更希望一步到位,一笔业务就获得足够的贷款,这样的贷款额度银行都是要求有抵质押物作为支持的,现在的银行信用贷款产品对企业来说不够‘解渴’。”前述大行普惠业务人士说,“信用贷款是能够让一部分客户拿到一定额度内的贷款,但当超过了信用所能支持的贷款额度就需要增加增信措施,而目前最具有说服力的增信措施就是不动产抵押。”
相关问答:有哪些不看征信的网贷
1、易借金:易借金一般不看借款人征信和负债。它的贷款额度在1000元以内,期限为14天。2、招手贷:招手贷一般只需要身份证,不需要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在20000元以内,使用期限在3个月以内。3、掌上花:掌上花是个申请门槛很低的贷款口子,额度不超过5000元,使用期限在7-60天之间。4、秒你贷:秒你贷提供20000元以内的贷款,可能不看征信和负债,期限在7-48天之间。拓展资料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是由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不良信息指什么?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如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等。征信报告记录“逾期”信息的一些名词是啥意思?您是不是看到征信报告中记录“逾期”用到的一些名词傻傻看不懂?其实很简单。比如,当前逾期期数/金额就是指当前连续逾期的次数和金额;而逾期月份是指贷款或信用卡存在逾期的月份;逾期持续月数/金额则是指截至目前某一次逾期行为持续的月份数和应还未还的金额。不良信息保存多久?一次失信终生记录吗?不良信息不会伴随终身。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比方说10月房贷忘还了导致逾期,那在还清10月房贷欠款之日起计算,5年后该笔逾期记录将自动消除。如果发现不良信息记录有误,怎么办?如您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您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后,应当按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您。相关问答:从没有逾期记录,为什么所有的网贷突然都无法使用了?
为什么没有逾期记录,网贷忽然不能贷了呢?
因为银行在给你放贷的时候会从各方面来综合考虑的,不仅仅只看有没有逾期。
①看你平时是否能按时还款,有没有逾期情况。
②会看看你名下有没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等。
③会看你的收入情况,查看你平时账户的流水,看你有没有还款能力。
④看你名下的负债情况,如果负债已经非常高,银行也不敢批贷款给你了。
近期我和我老公的一张信用贷都到期了。我和银行业务员申请了以后,把30万还进去,几分钟后马上就批下来了。但是我老公把30万还进去以后,银行却不再把额度批给他。
我想大概跟我们各自的负债情况有关系。因为我之前名下负债是一张30万信用贷和一张4万的信用卡。而我老公之前名下有80万的信用贷和20万的信用卡一直在倒来倒去。再加上我老公的月工资只有4000多元。银行应该是怕贷款批给他,他到时候还不上。
其实我老公之前也就担心还了就批不下来,所以他哪怕之前利息比较高,后面有降息活动他也不敢还了重新申请。但是这一次没有办法,因为那张信用贷已经到期了,不得不还,没有想到银行还是忽然不给贷款了。
⑵ 刚刚,央行定向降准,真实的目的是啥释放了什么房地产信号
央行降准真的来了,一点都不意外。
3月13日下午,央行宣布,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
据央行网站显示,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一开始第一句就提到了“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网站首页推荐标题也是如此。由此可见,此次降息用意很明确。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这就更加明确地表达了此次降准的真正用意,真实目的就是希望通过释放宽松的货币政策,帮助实体经济恢复信心。此前的降准,多方也都明确过降准的目的,降准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头等大事。是为了降低实际利率和综合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缓解。主要是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的活力。
而此次降准目的性更加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定向降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有效增加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每年还可直接降低相关银行付息成本约85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
所以,大家要心里有数,期望通过央行降准之举来达到为房地产释放松动信号的愿望就落空了。
我们都知道,近期房地产受到的客观影响较大,其实哪个行业不大呢?只是相对而言房地产可能算是首当其冲。2月的房企销售业绩也大受损失。
截至3月12日,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0年前两个月,已公布销售业绩的30家上市房企签约销售额合计达5525亿元,同比下降19%。30家房企中,仅有4家销售额同比上涨,从8%到66%不等,其余26家全部同比下滑,占比接近九成。
那么,此时的房地产是多么渴望来一场及时雨呢!更是把希望寄托在了央行的降准上,那么此举到底会不会对房地产有影响呢?虽然是一开始就明确了降准目的是实体经济,但房地产真的不会受到利好?
可以肯定地说,降准对房地产是利好,这不可否认,但是利好微乎其微,对房地产不会有太大的利好推动。因为现在一些地方已经有了适度的政策宽松,当然是在确保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之下,如果轻易将资金投向房地产那简直是不太可能。最近国家几次三番重申“房住不炒”的定位,更是明确表示不会过多依赖房地产来拉动经济增长。
可见,房地产调控的决心是坚定的、持续的、稳定的。不会把坚守调控不动摇通过释放流动性去毁坏掉取得的成果。而恰恰是这个时候,各种炒作力量很容易借助这个机会,进行一轮疯狂炒作,所以,要特别注意防范价格炒作,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既然敢这么说,那也就意味着,大家也没必要过度悲观,房地产自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有需求就不用担心市场一直低迷,防范炒作更至关重要。
⑶ 三道红线再添补丁监管部门更关注这三个指标
近日,据券商人士透漏,2021以来,监管部门对于试点房企“三道红线”监管之外,还重点关注另外三个维度-----房企商票数据;当年累计权益拿地金额/累计权益销售金额<40%;以及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不能连续为负。
01 监管扩容
“三道红线”后,又添“三道补丁”
2020年8月2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议上明确指出,为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债务的增长,设置“三道红线”,并对重点房企按照“红-橙-黄-绿”四挡管理,要求试点房企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降负债目标。
2020年8月23日, 央行和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稿,披露了“2点禁令”:
1)拿地销售比不超过40%;
2)近三年经营现金流是否连续为负。
若是拿地金额占比>40%, 将会被逐层穿透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相关银行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
对于近三年经营现金流为负的企业, 则需要提供近半年购地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后续购地缴款资金安排,进一步削减其信用债发行规模,或在其核心指标阶段性控制目标未实现之前暂缓发行债券,并对其信托融资、资管产品、海外融资等给予限制。
数据来源:风财讯智库整理
补丁三: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能连续为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体现了这家公司“真实”的盈利能力。部分公司虽然营收和净利润都不错,但经营性现金流为负,说明这一年实际上没有赚到钱,由于赊销等原因,只是账面上赚钱,并非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监管部门将“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作为重要观察指标。
若近三年房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这表示企业采取的是扩张战略,房企在市场份额增长的过程中,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在融资监管持续收紧的当下,企业资金链风险更甚。
2020年,房企经营现金流情况明显改善,2020年,TOP50房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914.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5%。在TOP50企业中,华夏幸福、绿城中国和正荣地产这三家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已经连续三年为负。
研究员:蔡艳平
⑷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