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第二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四条 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第五条 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一)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二)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三)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第七条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第八条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
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如不附任何保证条款的金融资产出售等。
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等。
企业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
第九条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即不属于本准则第七条所指情形),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二)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第十条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第十一条 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一)在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中,转出方将予回购的资产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不应当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如采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等。
(二)转出方在金融资产转移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三)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只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贰』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消。
大概就是以下这个意思吧:你有一项金融资产:借方应收票据1000元,拿到银行去贴现,收到贴现后现金900,由于该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所以你不能在贷记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所以还保留在借方,相同金额作为从银行借来的短期借款记录在贷方(借:库存现金900,财务费用100,贷:短期借款1000)。由上可见,虽然你取得了资金,但你没有转消借方应收票据1000,同时确认了一项负债贷方为短期借款,这时,填报表或登记账簿时,按上述分录据实登账,不能将应收票据和短期借款相抵消。
『叁』 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和非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有什么不同
怎么可能没有不同呢,简单来讲终止确认账面各项目清零;非终止确认账面各项目不动,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
『肆』 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问题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中有一条: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
涉及回购协议的时候,风险报酬是否转移,关键按回购价格的确定。
如果以“固定价格”为基础,比如100卖出约定105必须买回,那么回购日的时候公允价值即便跌到20,仍然必须按105回购,说明出售至回购期间的风险报酬仍然保留在原出售方,这时,金融资产不得终止确认。
如果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比如以公允价值卖出约定到期以当时公允价值+10%买回,那么出售至回购期间的风险报酬就转移到了对手方,实质上已经是卖出一项金融资产之后一段时间又按市价为基础买回来另外一项金融资产,卖出时终止确认,回购时确认新金融资产。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伍』 为什么以固定价格回购,不能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的三种情况:
(1)企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出售。
(2)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典型业务主要包括:
①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的金融资产出售
如甲公司将应收账款卖给某商业银行,此时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给商业银行:
若双方约定,应收账款到期,如果银行向对方收不到款项,与甲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此时甲公司应终止确认。
若双方约定,银行收不到款项时,银行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此时风险报酬没有转移,则甲公司不能终止确认。
②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如甲公司将10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卖给对方,售价为1100万元,同时签订合同,半年后,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购回,此时属于回购价为公允价值,则在出售的时候,应终止确认。
若约定半年后以1150万元购回,此时属于回购价格固定,在出售的时候,不可以终止确认。
③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如甲公司将股票出售,出售价格为每股10元,同时签订期权合约,如果股票价格下跌,则对方可以每股8元售回。
价外:从期权的价格设定来看,期权不会行权。如上例,如果股票价格跌为每股9.5元,那么可以判断对方不会按照期权合同约定的价格卖给甲公司。
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等。此时银行不能终止确认该贷款。
(3)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控制:看受让方能否自主处置该金融资产。
此种情况即企业保留了部分但不是几乎所有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如果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没有放弃,按继续涉入处理。
『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确认减值损失后可否转回转回的一般会计处理是
以下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应通过权益转回,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例23一15】20×5年1月1日,ABC公司按面值从债券二级市场购入MNO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1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3%,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X5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每张100元。
20×6年,MNO公司因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但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20×6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为每张80元。ABC公司预计,如MNO公司不采取措施,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
20×7年,MNO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并整合其他资源,致使上年发生的财务困难大为好转。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即MNO公司发行的上述债券)的公允价值已上升至每张95元。
假定ABC公司初始确认该债券时计算确定的债券实际利率为3%,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BC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2)20X5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利息3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应收利息30000
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故不作账务处理。
(3)20X6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
借:应收利息3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应收利息3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
由于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ABC公司应确认减值损失。
(4)20X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回转
应确认的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1000000一发生的减值损失2000000)x3%
=24000(元)
借:应收利息 30000
贷:投资收益 24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6000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减值损失回转前,该债券的摊余成本=1000000一200000一6000=794000(元)
20X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950000(元)
应回转的金额=950000一794000=l56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6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