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是什么意思
强制销售其它产品等强迫行为。
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Ⅱ 国务院如何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
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Ⅲ 国债期货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作用尽显
国债期货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场内利率衍生产品,市场透明度较高、交易成本较低,其高效的风险管理功能已经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充分实践和认可。我国国债期货自2013年9月6日上市以来,整体市场运行平稳,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在管理层将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当前政府主要工作的背景下,国债期货在宏观经济领域的作用也正在逐渐凸显。
从萌芽、产生与发展来看,期货市场根源于实体经济又服务于实体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利率衍生品已经成为各实体经济基础性的风险管理工具。本文将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在宏观经济领域的作用进行简单阐述。
第一,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的功能发挥主要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价格发现和优化风险配置,企业或银行使用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则可以直接或间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对于企业而言,若能有效对冲因利率、汇率、商品和股价波动导致的企业现金流波动风险,能有效降低企业财务困境成本和破产风险,能缓解因风险厌恶产生的投资不足、资本储备增加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价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的使用能减少资产与负债之间期限的不匹配,加强内部现金流和资金状况的联动,进而有助于增加对生产部门的信贷投放。这意味着国债期货等金融期货将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中介作用。
第二,作为众多资产价格的基石,利率“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自2016年底债券市场连续走熊、利率大幅上升以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凸显。事实上,受二级市场波动加大等影响,近年来债券市场一级发行“取消潮”时有发生,尤其在2016年、2017年的市场大幅调整中,一级市场发行明显缩量甚至出现“阶段性零发行”的情况。那么,国债期货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作用便显现出来。一方面,债券融资作为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环节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国债期货的风险管理功能,能够增强金融机构买入、持有债券的意愿,让投资者更加关注信用主体自身的资质,让优秀的企业能够获得相对更为低廉的融资成本,从而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国债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是对国内无风险利率的市场化定价。作为市场利率的锚,基础利率价格信号及时、透明,将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安排融资计划,有利于投资人给出更合理的报价水平。整体看,在2016—2017年的“债熊”行情中,金融机构利用国债期货流动性好、成交快速的特点,第一时间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卖空保值,有效对冲了现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第三,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能对社会总投资和社会总储蓄产生影响,进而可以改变宏观经济的均衡关系。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资本形成,以此增加社会总投资,从而倾向于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加快经济增长速度。另一方面,会减少人们对货币流动性的需求,相对扩大货币的供应量,这可以部分满足社会总投资增加所需要的货币供应。因此,即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政策保持不变,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仍有保证。此外,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对利率水平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则依赖于其所产生的投资扩张和货币扩张的相对水平。整体看,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对宏观经济均衡有着深刻的影响。
第四,国债期货上市以来,在促进国债顺利发行、及时反映市场信息、提升国债市场流动性、增强国债现货市场的透明度和定价效率、提高国债收益率曲线编制的准确度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健全作为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金融市场提供定价基准和参考以及宏观调控的价格手段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债期货可以通过国债收益率曲线及时反映市场资金面、供求关系、政策面以及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情况,随时对宏观经济进行定性分析。
第五,国债期货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债期货的推出加强了市场之间的联动,可以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可以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国债期货未推出之前,两大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市场分割现象。国债期货的推出则是一种重要的催化剂,使得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实现融通,促使市场信息能够较快地在两个市场中传递,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现象,缩小了同一债券在两个市场中的定价差,从而提高整个债券现货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国债市场作为基准利率载体功能的实现,推进利率市场化。
综合来看,与商品期货市场直接面向厂商、贸易商等产业客户不同,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市场是通过服务资本市场进而服务实体经济的,即通过提升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增强资本市场的安全性等方面来达到服务实体经济的目的。未来随着国债期货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和风险监管制度都将在现有市场基础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在期限结构和利差结构等定价方面的有效性也将进一步提高,利率市场化进程也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市场利率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和反馈机制也将更加有效,未来以国债期货为代表的金融期货的宏观经济作用将更加凸显。
Ⅳ 普惠金融什么意思
普惠金融就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都成为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