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公司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二)资金管理体制及内容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审批、集中结算”的预算资金管理体制,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司成立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资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对公司各单位的重大资金收支、对外投资及担保等事项进行决策的资金管理专门机构。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财务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资金预算的编制、实施、监督、分析、考核以及其他资金管理日常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按照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信息反馈及日常资金结算管理工作。(三)资金预算管理第九条资金预算是公司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现金收支预算,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进行编制,是公司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主要依据。第十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各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并在年度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季度和月度等期间预算。第十一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资金预算方案进行汇总、审查,提出综合平衡的意见,将其纳入公司整体预算管理范围。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复后的资金预算和委员会有关资金管理事项决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公司各单位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反馈和监督检查,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时纠正。对无预算和超预算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予支付,但经一定程序报批同意的除外。(四)资金筹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实施长期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规模适当、来源合理、方式经济、结构优化、筹措及时”的原则筹集资金,降低筹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第十五条资金筹集来源一般分为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其中:权益资金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等;负债资金包括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利用商业信用、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等。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资金筹集的方式和规模,必须报经委员会审批,筹资完成后,及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筹集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拟订资金筹集和偿还方案,按照批准的筹资方式和规模办理有关手续,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公司各单位资金筹集情况,及时纠正筹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降低筹资成本,规避筹资风险。(五)资金结算管理第十八条为加强公司各单位资金收支及资金账户的管理,用好和盘活公司存量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规模效益,规范公司各单位资金结算行为,公司财务部下设资金结算中心,作为资金结算的日常管理专门机构。第十九条资金结算中心在公司财务部的组织下,具体行使对公司各单位资金的结算、调配、监管、账户管理及信息反馈等职能。第二十条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收入归集,按规定上划到资金结算中心,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复的资金预算,根据资金结算中心有关办法和授权范围,负责本单位备用金和小额资金的结算工作,大额结算款项通过公司资金结算系统或其他方式提交资金结算中心集中支付。(六)担保管理第二十一条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是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第二十二条为保全公司资产和保障公司债权的实现,公司各单位要在办好有关债权事项手续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债权担保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担保不落实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报经委员会审批。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对外提供担保。第二十四条公司各单位经批准对外提供担保时,除按规定办理担保业务外,还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避免担保或有事项发生后的资金损失。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金额的大小等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担保法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担保或反担保方式。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担保有关规定。(七)对外投资管理第二十七条为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开展对外投资。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投资原则总体如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项目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外投资及其转让和处置,必须报经委员会审批。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对外投资及其转让和处置行为。第三十条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的投资及其转让和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纠正。(八)货币资金管理第三十一条货币资金管理是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核心,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等内容。第三十二条库存现金管理使用现金范围: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及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按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支出。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在特殊情况下,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批准方可办理。公司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库、套取现金、公款私存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三条银行存款管理公司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公司各单位银行账号的开立和撤销须报资金结算中心审批。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银行存款种类设置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属未达账项应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公司各单位应按结算中心有关规定,及时将富余银行货币资金上划到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第三十四条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银行管理条例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涉及其他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等,应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正确反映资金形态。月终必须及时与结算银行、证券公司对账,列出未达款项,编制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第三十五条票据管理本办法所指票据包括支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简称收到的汇票)等单据。票据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收到的汇票经批准也可委托银行保管,但应签订委托保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逾期未用的支票及时收回注销。因填写错误而造成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及远期支票。遗失支票,要及时与银行和收款人取得联系,协助防范丢失支票被冒领,并及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妥善处理。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备查簿对收到的汇票进行管理。收到的汇票进行贴现、背书转让、到期结算、退票时,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在备查簿中登记。会计核算主管应定期检查公司收到的汇票,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改进。对于委托保管的收到的汇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资金的安全。(九)资金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确保资金安全是资金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环节,公司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规避资金结算风险。第三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稽核工作,及时堵塞资金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消除资金安全隐患。第三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在资金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大额资金和特殊资金结算业务的审查。第三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货币资金、银行预留印鉴、结算系统电子支付密码及证书的管理工作。(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各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四十一条公司对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二条对资金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和处罚,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附则第四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国家经济日益发展,企业融资的方式、发展渠道也拓宽了。一般进行融资时要制定一个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办法,包括适用范围、管理体制、资金预算和结算等,同时要办理担保手续。对于不同类型的资金分别管理和制定规则,在整个过程中做到奖惩分明,严防违法犯罪行为。
B. 谁有较完整的财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评制度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五、保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侬妮依依
C. [转载]政府投融资平台如何对下属企业进行绩效考核
1、平台发展特征分析(1)建设和融资任务为主。平台成立初衷是为了完成市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任务。因此,平台及其下属企业的核心职能是建设和融资。(2)大部分平台先有子公司后成立集团。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平台资产整合的需要,大部分平台先有子公司,后在政府组织协调下,整合子公司后,注册成立集团。因此可能出现集团无法推行政策、实施集团化管理的现象,这需要集团通过策划战略以及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通过治理结构和战略理顺与下属企业的关系,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下属企业经营层的积极性,规范下属企业管理行为,以保障集团战略的实施。(3)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并存。国务院十九号文的发布,使城市投融资平台逐渐重视经营性项目的运作及经营能力的培养。部分城投集团由混业经营逐步向分业经营进步。分业经营使资源集约化运用,大大提高管理运营效率,但分业经营对绩效考核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分业经营都在集团二级子公司,对下属企业实行定性为主还是定量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及通过何种指标进行考核,在集团层面必须进行重新的规划。2、平台人力资源发展存在的问题(1)人力资源管理更多关注于事务性管理 目前大多数政府类融资平台公司用人机制还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人事部门基本上没有对制度制定调整权,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政策和制度进行及时调整。人事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不突出,趋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更多地关注于事务性的管理,缺乏从战略支持角度对绩效进行有效地考核与评价。(2)绩效考核指标单一 随着国务院十九号文的发布,政府类融资平台由单纯进行融资逐步向融资和经营的职能转变。但目前大多数融资平台的绩效指标单一,无法真实反映下属企业经营结果,无法激励具有管理经营才能和绩效的经营者,造成人才流失,严重影响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绩效管理主要问题分析(一)绩效管理的目标 1、建立对下属企业负责人的激励机制,调动下属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对下属企业负责人科学的考核机制,为薪酬发放、职务任免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 3、建立对下属企业负责人有效的约束机制,使得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能够顺利实施。(二)绩效管理实施的要点1、考核指标设置的导向(1)以财务类指标为主。 城投集团作为下属企业的出资人,必然关心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资产投资回报,企业经营效率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四大核心问题。因此,不同于“德能勤绩廉”的人事考核,对下属企业总经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财务类指标为核心,才能体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对下属企业总经理的绩效考核以财务类指标为主的重要优势在于考核结果易量化,透明度高,说服性强,可以有效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主观性和考核结果模糊的问题。因此,下属企业总经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应以财务类指标为主。(2)体现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 城投集团作为出资人,对每家下属企业的考核均围绕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资产投资回报,企业经营效率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四大核心问题。在相同的考核内容下,考核指标的设置也应符合共性化的要求。考核采用共性考核指标也使考核结果更具有可比性。 考虑到城投集团下属企业涉及的行业广泛(如交通、供水、房地产、餐饮住宿、旅游开发等),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如全民所有制、公司制),经营难度与风险不同(如市政公用垄断型、市场竞争型),所有企业均使用同样的考核指标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为使绩效考核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应在共性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每家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设立个性化考核指标。(3)部分运用定性指标。城投集团下属企业中保供类企业承担的政策性任务较多,安全生产、保证供应也是其重要任务之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承担大量的政府工程建设任务,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是关键,故建议设置部分定性指标,考核下属企业的重要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情况。2、具体指标设置建议正常融资平台下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建议参考以下指标分别予以年度与任期考核。1)年度考核(1)经营责任基本指标经营责任考核的基本指标建议为年度利润总额指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2)经营责任分类指标经营责任考核的分类指标应侧重于考核企业管理水平与发展能力。(3)管理责任指标 管理责任指标分为管理责任基本指标、管理责任分类指标与管理责任否决性指标。 ①管理责任基本指标是共性指标,主要考核各下属企业执行集团管理制度、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事项。 ②管理责任分类指标是个性指标,根据各下属企业的管理需要设定。主要考核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管理责任否决性指标是指在经营管理中必须要杜绝的事项,一旦否决性事件发生则定性指标对应的绩效考核得分为零。2)任期考核(1)经营责任基本指标 任期考核的基本指标一般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任期内营业额平均增长率指标与任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指标。(2)经营责任分类指标 任期考核的分类指标应侧重考核企业的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经营性质进行个性化指标的设计,如公共交通的单位里程成本、城建项目管理的年均建设工程量以及利润增长率等。 采用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全面综合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增长,并有效防止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因为企业经营负责人在年度经营中累积下来的决策失误和不良资产在任期考核中可得到有效反映。 考核时点的选择:建议对下属企业总经理与外派董事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的具体考核形式,年度考核安排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后,结合年度审计进行;任期考核安排在下属企业总经理或外派董事任期即将结束时,结合离任审计进行。3、考核流程1)确定目标(1)签订经营责任书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体现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下属企业的业绩增长,因此考核的目标必须在考核期初就予以确定。建议采用下属企业总经理与集团公司签订《年度经营责任书》与《任期经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考核目标。(2)目标值的确定方式 在签订责任书的过程中应体现下属企业与集团公司的互动,即采取由下属企业总经理上报、集团公司审定的方式。通过明确《任期经营责任书》和《年度经营责任书》,明确各项经营指标的目标建议值及必要说明。(3)目标值的确定原则 《年度经营业绩书》中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任期经营业绩书》中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一任期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2)考核依据(1)以真实客观的财务报表为客观依据。通过财务报表中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与经营责任书中的目标值对比,形成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初步结论。对下属企业总经理的绩效考核以财务类指标为主,这就要求考核必须建立在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2)日常管理资料与汇报资料。对下属企业总经理的绩效考核周期较长,通常为一年或一个任期,因此考核部门应完善对下属企业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在出现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事项时下属企业总经理必须及时向集团汇报。这也符合绩效考核中定性指标考核的要求。(3)派驻该企业董事或监事的评价意见。(4)总经理的述职报告。总经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述职,并应有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是总经理对日常工作的总结与评价,应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3)考评结果反馈 因绩效考核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评价,是为了发现其经营中的不足并为其以后的工作提供指导,因此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同时考虑到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在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应允许其提出反馈意见。三、总结 绩效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分类指标的选取,指标选择到位,能切实反映建设、融资、经营的成本、收入和资产管理经营效率,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的结合,能够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但是如何选取指标,选取哪些指标,如何进行权重的设计,如何分类将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有效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核心竞争力,城投集团需要借鉴专业机构的指标体系从战略层面上进行设计。
D. 券商总部融资融券部待遇
你好,你问的是券商总部融资融券部待遇好吗?券商总部融资融券部待遇好。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券商的融资融券部是总部一级管理部门,同时按业务部门进行考核。少部分券商的融资融券部是总部一级业务部门,按业务部门进行考核。融资融券是新兴的业务部门。技术含量不太多,是为了满足客户做多做空需求的。是几年前消灭以前三方监管配资后,监管部门设定的业务模式。目前还在继续发展壮大中。这两年赚的钱比较多。
E. 担保公司业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以绩效为导向,对经营过程中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关键指标予以考核。
二、适用人员
前台各业务部门:包括大地拍卖公司、个贷部、融资担保部各部门、工程履约部(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卖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业务项目采用年度考核外,其余部门均执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四、考核操作办法。
单位 考核指标 奖励办法 处罚办法
融资担保部(1-6部) 融资收入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享受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0.5%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2%给予提成奖励。其中1%在年底给予奖励,剩下1%在解保后给予业绩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工程履约(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 保费收入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到帐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分公司和办事处,超出且实际到帐保费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础之上增加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 保费收入 管理人员及内控人员: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2%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 业务员具体考核为:
1、完成目标任务,享受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
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除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还给予以下奖励:每递增1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1、未完成目标任务,无基本工资,按实际业绩提成。
2、连续三个月无业绩,公司暂时冻结社保缴费,且由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费用。
拍卖公司 标的物金额及所收佣金的比例。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底根据目标任务达成率予以考核发放,年底具体考核为: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次性发放月度提取的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3)按实际所收佣金____%给予奖励。
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则发放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低于___%,调整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资金拆借业务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 由于投管公司某些业务涉及年底考核,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作为绩效工资,其中20%为月度指标考核,10%作为年底指标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月度指标考核(咨询及资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享受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标20%+年度考核指标1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本月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当月完成目标任务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标任务90%,则享受绩效工资的90%,完成目标任务80%,则享受绩效工资80%,以此类推。
2、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40%,调整岗位或降薪。
关于年度考核指标: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提成。
完成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目标任务80%,则发放每月所提取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F. 我们公司要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财务部实行怎样进行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的标准制定要体现以下四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
1、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2、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3、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
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4、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6)融资部门的考核制度扩展阅读:
绩效考核办法通常也称为业绩考评或“考绩”,是针对企业中每个职工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职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它是企业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管理强有力的手段之一。
业绩考评的目的是通过考核提高每个个体的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的目标。在企业中进行业绩考评工作,需要做大量的相关工作。首先,必须对业绩考评的涵义作出科学的解释,使得整个组织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G.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