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融资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企业融资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企业融资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2)融资规模量力而行原则;
(3)控制融资成本最低原则;
(4)遵循资本结构合理原则;
(5)测算融资期限适宜原则;
(6)保持企业有控制权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二、融资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融资的常见方式有:
1、银行贷款;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3、债券融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融资租赁。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❷ 企业融资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分析:企业融资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2. 融资规模量力而行原则;3. 控制融资成本最低原则;4. 遵循资本结构合理原则;5. 测算融资期限适宜原则;6. 保持企业有控制权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