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票据融资和贴现的区别
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融资性票据贴现后的资金往往被用于投资或偿债。融资性票据的严格定义应该是指该票据的产生缺乏贸易背景,使该票据缺乏自偿性。融资性票据产生于出票环节,而不是转让环节;或者说产生于承兑环节,而不是贴现环节。票据究竟是贸易性的还是融资性的,完全取决于出票时的交易用途,贸易项下的票据,到期时能用商品回笼款来进行自偿;被用作投资或偿债的融资性票据,到期时因缺乏自偿性而给兑付带来不确定性。票据是基于真实贸易而产生,通过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偿性;再则,票据前手与持票人虽属融资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银行贴现(更符合贴现政策,因前手与再前手具有贸易交易)后将资金划转给持票人,与持票人向银行贴现取得资金,从货币投放的角度看,两者是完全等效的。
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银行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收款人)。商业汇票到期,受让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根据这两个实际的内容来写食,这就是票据融资和贴现的具体内容的区别。
『贰』 什么是融资性票据
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融资性票据贴现后的资金往往被用于投资或偿债,因此在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银行将会面临因出票人兑付违约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融资性票据的严格定义应该是指该票据的产生缺乏贸易背景,使该票据缺乏自偿性。因此,融资性票据产生于出票环节,而不是转让环节;或者说产生于承兑环节,而不是贴现环节。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即伴随商业信用的产生,若经银行承兑,则伴随银行信用的产生。票据究竟是贸易性的还是融资性的,完全取决于出票时的交易用途,贸易项下的票据,到期时能用商品回笼款来进行自偿;被用作投资或偿债的融资性票据,到期时因缺乏自偿性而给兑付带来不确定性。
一份因真实贸易而产生的票据,即使在之后某个转让环节中成为无贸易的融资性交易(如用于偿债),银行并为持票人办理了贴现,也不会对承兑银行构成风险或扩大货币投放。因为,此票据是基于真实贸易而产生,通过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偿性;再则,票据前手与持票人虽属融资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银行贴现(更符合贴现政策,因前手与再前手具有贸易交易)后将资金划转给持票人,与持票人向银行贴现取得资金,从货币投放的角度看,两者是完全等效的。因此,笔者认为转让后的票据不应该存在融资性票据之说。当然下例情况例外,出票人与收款人为关联企业,为借贷交易而签发融资性票据,但因双方无关联交易而无法贴现,收款人遂将票据转让与其有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子公司作为持票人并提供合法但与该票据实际并无关联的发票与合同向银行办理了贴现,再将贴现款划转与前手。此类融资性票据看似转让后产生,其实仍在出票环节生成,只是借助于转让环节,实现贴现融资目的。
发生在分公司与母公司间的票据背书转让,母公司持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提交的却是分公司与票据前手交易的发票和合同或母公司直接开给分公司票据前手的发票和合同。看似不匹配,但却是真实和合法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会计核算,其对外的一切销售交易和票据受让本身就视同为母公司的行为。如果母公司申请贴现时提供的是母公司开给分公司的发票,则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销售。
融资性票据一定是发生在两个关联企业之间。这是因为,融资性票据的受让本是一种借贷交易,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很难想象两个无控股关系的企业会以票据受让的形式进行资金借贷,即使确有必要,贷款方也会以借据伴随资金划付的形式进行,以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给付履行。而在关联企业之间,许多民营企业为谋求融资能力,往往利用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将子公司的产品销售给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销售给购货方,以此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独立报表上,造成各自都有自己的资产额和销售额的会计信息假象,以此获得银行重复授信。因此在这类关联企业之间,完全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合法的、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但这些发票和合同与融资性票据的给付却无任何对价关系,所以通过票据贴现必须提供发票和合同等形式要件并不能有效约束融资性票据的产生。
『叁』 目前我国票据融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票据融资方式主要有五种:
1.贴现:贴现是传统的票据融资方式,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资金,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时,以票面金额增记“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2.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
3.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
4.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
5.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
益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重视和青睐。金融机构在传统票据融资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开发了回购型、卖断型等新型票据融资业务,并推出了风险参与、准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其规模也迅速扩大。知名融资平台壹顾问也推出了票据融资业务,想了解更多的可以到官网查询。企业由于票据融资的“速度快、风险小、收益高”业务特性,在选择融资时也正越来越倾向于票据融资。
参考资料:http://www.yiguwen.com/fs/pf/2014-12-01/9.html
『肆』 什么是票据融资功能
融资功能就是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伍』 什么叫票据融资都有哪些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票据贴现融资的种类及各自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
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 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 的票据融资业务。
特点: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协议付息票据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相当的灵活性,既可以是卖方又可以是买方,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
与一般的票据相比,协议付息票据中贸易 双方可以根据谈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财务情况决定贴现利息的承担主体以及分担比例,从而达成双方最为满意的销售条款。
(5)票据融资扩展阅读
票据贴现的申办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2、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 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
4、承兑行具有银行认可的承兑人资格;
5、承兑人及贴现申请人资信良好;
6、汇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7、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贴现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贴现申请书;
2、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5、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陆』 怎么通过票据来融资这是怎么回事
票据理财是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各类票据,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基金、信托中介,信托中介经过包装设计后,出售给投资者。
投资者购买了票据理财产品,就成了理财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时获得相应的理财收益。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各类票据的理财产品。
人民币票据型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受商业汇票票源限制,一般每期发行规模都较小,产品一经发售一般都会在短时间内售罄。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银行发布的各类理财产品信息,以便在第一时间购买。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可在银行开立VIP账户,银行一般会优先满足VIP客户需求。
『柒』 银行票据融资的银行票据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无真实的交易、纯粹的融资性票据的。不过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事实上,作为一个重要的短期融资工具,票据融资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得到长期而广泛的运用。 在国内,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近年来也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
『捌』 票据融资业务操作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票据融资业务操作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票据融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相关的资料;
2、银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同时对申请人的个人资产状况、信用状况进行了解调查;
3、资料审核通过,银行与申请人商议融资内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相应保险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资金;
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还款。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英文:Notes financing)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