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P2P业务到底和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和p2p的区别在哪里
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3、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即无法追回,那么出借人资金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
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
1、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2、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
3、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进行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网络-非法集资
❷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有什么区别
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模式概述: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2.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
模式概述:通过P2P网络融资平台,借款人直接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贷合同,提供小额贷款,并能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获得投资回报。
3.众筹融资模式
模式概述:所谓众筹平台,是指创意人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或其他支持,再将创意实施结果反馈给出资人的平台。网站为网友提供发起筹资创意,整理出资人信息,公开创意实施结果的平台,以与筹资人分成为主要赢利模式。
4. 虚拟电子货币模式
模式概述:虚拟货币是一种计算机运算产生或者网络社区发行管理的网络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5.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
模式概述:这种模式通过打造类似去哪儿这样的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引擎的方式,把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和有放款需要的中小银行和小贷机构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对接;然后通过广告费或者交易佣金的方式获得收入。
6. P2B模式
这个模式就是引导个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它不做资金的集中,它只做一个中介,专业团队对这些融资的小微企业进行评级,评级直接对应它在平台上的借款利率,评级低的借款利率就高,评级好的利率就低一些,所以分成四档,分别对应一个借贷款的个人利率,通过竞标实现交易。
7. 互联网银行模式(Internet bank or E-bank)
是指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方式在线实现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汇转、电子票证、电子信用、账户管理、货币互换、P2P金融、投资理财、金融信息等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和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银行的便利性、高效性将给传统银行带来较大的挑战。
8. 互联网保险模式
主要指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投保,没有线下渠道,是服务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保险服务平台,比如众安在线只销售运费险以及未来设计的虚拟物品投保等。
9. 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
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金融产品。在淘宝理财和保险这些平台上,客户能通过网络查询、了解、购买各种理财和保险产品。与原来的线下购买相比,网络理财、保险更加便捷、透明,门槛也相对降低,并能及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
10. 节约开支方案模式
BillShrink公司主要是帮用户做节省开支的方案,它提供的服务包括六大类—信用卡、手机、电信、汽油、存款和商业信用卡。这个模式在中国未必适用,但它的思想值得学习,它不单纯是为了省钱,而是设身处地考虑了用户的真正需求。
互联网金融模式 其实就包含了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
其实要说区别的是 : P2P , P2B ,P2F
P2P平台是个人对个人的新的融资模式,P2B是个人对非金融企业的融资模式。
P2F是指person-to-financial institution,个人对金融机构的一种融资模式。
P2F与P2B更相似,这两者之间的相同点都是个人对企业融资;不同点是P2B是个人对非金融企业,而P2F是个人对金融机构。所以,P2F模式的安全性毫无疑问要远高于P2B的模式。
❸ 常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融资主要有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融资吗(判断题)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小额贷款,这都是属于银行的一种金融产品的延伸。
❹ 互联网金融都包括什么具体分几类
当前国内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是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互联网在里边发挥的作用是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创富商城理财模式通过创富商城消费会员了解到创富通宝理财模式。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5]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相对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模式首先在创富贷平台创立,由创富贷与中安信业共同推出产品“机构担保标”。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中安信业、证大速贷、金融联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均介入到此模式中。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众筹创富通宝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创富通宝负责人乔星燕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创富通宝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创富通宝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创富通宝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创富通宝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从短期来看,金融的互联网化将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只需10~20年,直接融资模式下的P2P与众筹模式将会取代传统金融模式。届时必定将升级为互联网金融的高级阶段。[6]
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与其他平台仅仅几百万的注册资金相比,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本显得尤其亮眼。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还拿风险控制来说,陆金所的P2P业务依然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值得一提的陆金所采用的是“1对1”模式,1笔借款只有1个投资人,需要投资人自行在网上操作投资,而且投资期限为1-3年,所以在刚推出时天天被抱怨买不到,而且流动性不高。但由于1对1模式债权清晰,因此陆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缓解了供应不足和流动性差的问题。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五、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与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相比,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爱投资P2C借贷,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依托爱投资搭建的线下多金融担保体系,从结构上彻底解决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让安全保障更实际且更有力度。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此模式发展时间较短,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一、专业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之间建立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间从事信息匹配和精准推荐,促进线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欲望。专业P2P模式远非市场上泛滥的P2P贷款模式可比,其从本质上才是符合金融监管的规则,符合当前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联网精神与特质。
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共享资源,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发布各种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信息,为客户打造和定制金融理财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中使用的互联网平台则定位于服务500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客户经理,并将囊括房产、汽车、奢侈品销售人员,提供一个开放共享、进行综合开拓交叉销售的平台,悬赏、交易、展示、学习、以及管理和服务自己的客户。
三、金融交叉销售模式。打破理财行业的机构壁垒,通过平台上各类理财产品的展卖聚拢投资人资源,促进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产品的销售。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们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内部的交流沟通和资源置换,在不同产品领域寻找并组建自己的合作团队,达成利益分享规则后,团队内共享投资人资源,为投资人推介团队内部产品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实现金融产品销售人员间的交叉销售合作,取得共赢。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❺ 如何区分互联网金融的六种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一种,第三方支付是指具有一定实力的非银行机构,在通过互联网,并与各大银行签约,然后在银行与用户之间建立联系的一种电子支付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支付宝了。支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支付,是成功的典范。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发展到今天,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支付模式,更多的是扮演网上银行,为我们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二种,P2P网贷。它利用互联网平台代为借贷平台,为网民提供借贷。所有的手续,包括了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都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在分类方面,可以把它分为有担保模式与无担保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种,大数据金融。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数据进行处理,然后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结合,最终开展创新新的金融模式的一种方式。这样的一种模式,其好处就在于能够帮助传统金融行业节省成本。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四种,众筹。利用互联网平台,集结群众的力量,特别是集结资金,从而帮助小型企业、个人等开展活动提供的一种资金援助。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五种,信息化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实现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模式第六种,互联网金融门户。它是指相关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这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在金融行业里都占有一定的位置。这些金融模式的发展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获得推进。对此,甚至是有专家预测,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将会取代传统的金融模式,成为最主要的金融行业模式
❻ 互联网金融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
不能简单的按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区分,任何涉及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它包括了在线理财、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等等模式。
❼ 互联网融资方式有哪些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第三银行支付牌照已经发放了250多个,其中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的企业有97家,另有150多家预付卡公司。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约达6万亿元,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
2、P2P信贷:
从P2P的特点来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利率市场化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例如人人贷等公司,其实就是N个人组成的俱乐部,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在俱乐部成员之间互相借贷。P2P信贷的核心就是,利用互联网几亿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他们相互借贷,把信息的不对称减到无穷小。
3、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大数据金融以电商平台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为典型,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阿里小额信贷通过分析淘宝网上的大量信息,利用支付宝,给每个人发贷款。这种做法和银行的做法完全不同,是一种自动放贷机制。淘宝商户所有的行为构成了本身风险的定价,然后阿里小贷根据风险定价,给它授信额度,可以随时贷款、随时还息。最终形成一个动态的风险定价过程。此种模式除了电商平台对产业链的上、下游提供融资服务外,商业银行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也参与大此模式中,为将来商业银行和电商平台进行客户抢夺的主战场。
4、众筹融资:
在美国,一个人如果有一个好想法,他就可以把这个想法放到网上,让大家给投资,然后用这个产品还款。投资者在网上投资可以获得股权。现在世界上只有美国正式通过法律规定,小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股权融资。目前国内对公开募资的规定及特别容易踩到非法集资的红线使得众筹的股权制在国内发展缓慢,很难在国内难以做大做强,短期内对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影响非常有限。
5、余额宝模式:
其实互联网卖金融产品没有什么特殊性,但是余额宝把货币市场基金具有的货币功能和网络支付结合在一起,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这是一般的物理网点做不到的。如何将传统金融产品和互联网企业进行结合,进行颠覆性的创新,通过互联网的特性改善线上金融产品的用户体验。余额宝将用户网络支付和货币基金的特性很好的进行融合。互联网企业抑或是传统金融机构谁能在此改善用户体验,将最后赢得用户。
6、互联网金融商城:
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商城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