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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3-15 19:26:48

⑴ 如何看待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并且有实际意义,具体表现在:

第一,一个健康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有利于高效率的配置资金,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发展。第二,建立一个完善、有效运行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最重要目的是促进实体经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将对我国经济建设和扩大就业起到战略性的推动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属于民营中小企业,解决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会促进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竞争力的提升。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融资渠道与方式

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是企业融资的前提。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制于经济体制和资金管理政策,并与企业的产权形式和组织形式密切相关。从现实来看,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

1)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创办人的自有资金、家族成员和亲属的资金,不仅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且是企业实现发展的主要资金支撑。

2)金融机构资金。它指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的资金,它包括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各级政府和其他组织主办的,如科技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虽其资金实力不及商业银行,融资额有限,但其资金供给方式灵活方便,可作为企业补充资本的来源渠道。

3)资本市场融资。目前民营中小企业还无法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但是还有多种间接的方式可以选择。首先,可以采取成为大企业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业的力量进入资本市场获取资金,但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设立由政府财政牵头,联合大企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创业

投资基金或者风险投资基金;第三,设立科技开发公司或者组织行业控股公司,

通过它们进入资本市场。

4)商业信用融资。商业信用是随商品交易而产生的信用,除了商业担保以外,大部分商业信用都同具体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商业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是企业获得短期流动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它只能解决企业的货币需求,而不可能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资本来源,也不能解决服务业的融资为题。

5.民间资金。民间融资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最原始的方式,特点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关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关系良好的个人之间进行。民间融资一直是个人投资创办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民营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原始资本和创业资本来源,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条件下尤其是这样。

(二)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1.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国内融资特点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内源融资,融资渠道狭窄,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尤其是经营规模小、经营产品单一的小企业更是依靠自身积累来发展。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内源融资的比例很高,但内部资金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即内源融资匮乏,自有资金不足,使得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创立不久即消失。

2.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对外融资特点

1)民营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规模偏低

目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条件不利于其间接融资规模的提高,间接融资困难。目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机构是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民营银

行,除了这三种金融机构外,近两年各大中城市现已建立了地方民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还没有发挥主要作用。民营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少。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在金融机构贷款中所占比重偏低。尽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但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大多缺少贷款所必需的资产抵押或担

保, 因而民营中小企业很难得到正规金融体系的信贷支持。

2)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

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近几年来,我国的大部分地区,抵押、担保贷款的方式己经全面推开,其中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

3)企业法人贷款比重相对降低,自然人贷款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新方式

由于企业法人的进入门槛过低,缺乏一定的社会信用和社会经济基础,一些银行在为资金寻找出路时开始调整贷款方向,决定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法人尤其是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而增加对基础设施和自然人贷款。自然人贷款使用个人财产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镇居民住房为抵押,而个体、私营企业主的生产资金和生活资金是混用的,因此这部分贷款相当程度上可视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

4)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现行的证券管理原则和标准对企业已有规模和投资回报的要求把民营中小企业排除在资本市场之外。统计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国沪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营中小企业大约占9%;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没有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担保,这些硬性规定使得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

5)直接融资范围有限,金融机构仍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对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债券的发行受到严格限制,需要较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有时还要抵押或担保,民营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资也比较困难,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本金有限,难以达到主板上市的条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上市的二板市场尚为建立,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被拒于证券市场之外。因此以债券和股票融资为主的直接融资十分有限。另~方面,民营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仍是金融机构信贷,但各地之间也存在差别。东部地区由于当地多为民营企业,民间资金较为充裕,因此企业自有资金比重较高,来自民间的资金也较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近几年中西部地区民营中小企业虽然改制面有所扩大,但由于企业基础比较薄弱,自有资金的比重仍然较低,加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闲散资金也比较少,因此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

⑵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解决方法有哪些

中小企业多年来一直在融资难,渠道不畅通发展障碍的瓶颈中生存。始终离内不开与国有企业不一样容的融资待遇。融资渠道空间有限,国家在助力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的同时,应该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实施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让中小企业得到应有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健全中小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市场化运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立福猫财经金融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集中起来用于企业融资
在此先解释此处所说的中小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区别: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中小金融机构应该把放款主体确定为中小企业,相比之下更偏向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并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带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开展业务。以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融资,同时要出台相对应的政策鼓励引导民间零散资金向中小金融机构集中以形成较大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甚至是大企业的融资。

⑶ 中小企业都有哪些融资方式选择各有什么优缺点

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一)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国际化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据中国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布的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中小企业中 85%为民营企业,80%以上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难、贷款难、上市难、发债难、引入风险投资难、股权交易难,企业难以获得满足其长远发展所需的资金,因此如何融资已经成为企业领导者思索的核心问题.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中国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同时中国企业也在经历着时刻都需要选择的成长过程,正确的选择对于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来讲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如何准确地把握进入和退出的时机成为中国企业家所必须思考的问题。如何退出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保存经营成果,顺利转型进入发展前景广阔的领域成为中国企业能否把握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周期,发展壮大的关键。对于有一定实力的企业选择海外上市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对于占中国企业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讲,海外上市难度太大,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难度则更大。因此股权融资和私募交易是非常理性的选择。同时,专家也建议中国企业应该学会退出,并准确把握进入和退出的时机,为此出售企业是中国企业家急需补上的一课。

股权是公司的股东投资到公司的资本。股权在不同的财产组织形式上有着不同的体现方式。正因为其有着不同体现方式,所以产生了不同的股权融资工具。资本的融集速度,股份公司比有限责任公司快。股份是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等额划分的,股份的实物表现形式就是股票,由于每一股份都是等额的,金额较小,小的投资者也能投资,可以加速资本的集中。而有限公司股权,也称之为出资额,其具体实物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每一个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都不是等额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只能50人,要吸收股权资本时,每一股东的出资额会较大,从而使得小的投资者无法投资,影响了资本的融集。股票的流动性比出资证明书的流动性大。股份公司的股票经过批准后可以上市流通,流动性大,使得股票成为一种融资工具。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或增加新股东而实现资金的融集。其转让只能协议转让,发行也只能协议发行。境外上市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企业的竞争日趋国际化,融资成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市发行公司股票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点。用最低成本筹集最大资金,充分发挥企业创造财富的功能,体现企业价值,企业管理层和股东权益均获得保障。海外金融市场给投资者和借贷人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际资本的不断介入为许多中国企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认为对于许多中国企业而言是把握国际资本的良机。

『企业融资方案的选择』

选择最合适的融资手段是一个企业家所做的最重要的财务决策。正确的决定不仅能够使企业达到所期望的目标,同时也能为企业带来最大的财务回报。

· 公司上市
在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市场价值和发展资本。然而,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承担上市集资所需要的巨额费用,发行股票一般只能满足大多数企业财务上的需求。经过我们多年来对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跟踪调查发现,许多公司由于自身的股权结构、管理结构、网络资源及企业运营尚未完善而上市融资,因而在面对资金的急速扩张和股权结构的变化时,常常出现错误导致经营失败。总之,上市集资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最适当的选择。

· 出售企业
每年都有大量的企业被出让,虽然原因各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在出售企业中获取最大的价值和收益。向公众发行股票、把企业卖给跨国企业或大型私营企业可以立即实现变现。然而,如果企业家还没有作好退休准备,愿意继续发掘企业的最大潜力,并对企业的管理层有所回报,出售整个企业显然不是最佳选择。

· 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在不丧失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多以抵押资产换取资金,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所有者仍掌握完全的自主权来运作企业。然而,过分依赖债务融资会导致企业承担沉重的利息负担。尤其是在现今不利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更往往要面对银行要求提前还款的巨大风险。

· 向海外投资者出售企业的部分股权
另外一个可以满足资本需求的选择是向海外投资者出售企业的部分股权。目前海外直接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时大多已不再选择新建企业的绿地投资方式,而是偏好投资于现有的企业以迅速进入市场并创造协同价值。除了注入资本,投资者还积极参与经营企业,这就为中国地区的企业带来了诸如管理经验、销售网络和专有技术等的其它获益,达到双赢局面。

· 私募股权交易
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资金募集方式。

⑷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狭窄
(二)融资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少
(三)融资成本过高
(四)民间融资具有局限性和风险性

二、中小企业融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不够
(二)银行信贷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中小企业缺乏贷款担保机构
(四)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较差
(五)中小企业自有资本不足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措施
(一)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强政策扶持
(三)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和信贷担保体系
(四)为中小企业逐步建立全面的社会化服务和支持系统

上述非网上摘录。原创,未发表。

⑸ 为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有何对策和建议

政府近年大力加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紧出台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同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认可普惠金融、允许互联网金融创新都是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传统金融机构也做了很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业务创新,如加强信用贷款的发放,尝试各种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集合信托产品等等。很多中小企业页认识到自身问题,开始努力提高经营能力,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维护好企业信用,甚至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变动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企业发展规划。

⑹ 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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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751896.htm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⑺ 中小企业融资存在哪些问题

其实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回不答成熟、不规范,财务、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均寿命较短,贷款违约概率较高等原因。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已经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文沥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供应链金融科技企业,构建了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资金桥梁工具和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融合的金融科技服务,助力企业更好的获得融资,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⑻ 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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