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托资产的基本解释
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包括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设立日的账面原价或余额、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信托期间等),并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仍应由委托人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信托项目不应对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仍应由委托人采用权益法核算,信托项目不应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期末,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不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二)信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三)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 信托业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全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急剧膨胀之下,信托业凭借“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的先天制度优势,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获得了高速发展。
2007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为9358亿元,2011年底接近5万亿元,2012年底更是突破7万亿元。5年来,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迅速膨胀,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惊人的50%。
从受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在2012年新发的信托产品中,权益类、贷款类和其他类投资信托为主要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发行规模分别为1406.67亿元、1540.87亿元和1104.72亿元,三者共占2012年全年新发信托产品总数的62.66%。其中,权益类信托规模同比下降9.82%,占比由2011年的26.37%降至21.75%;贷款类信托规模同比增加14.35%,占比由22.31%同比上升至23.83%;其他类信托规模同比增长80.10%,占比由10.37%同比增至17.08%。
占比同比降幅最大的是股权投资信托,规模同比下滑62.74%,占比由2011年的18.86%降至6.43%。2012年新发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首次跌出三甲,其他类新发信托产品异军突起。
从受托资金的投资方向来看,据统计,2012年,基础产业的信托产品数量占信托产品发行总数的22.43%,金融市场信托产品占21.77%,房地产信托产品占15.91%,工商企业信托产品占17.08%,其他信托产品占22.81%;相较2011年,基础产业产品占比从8.31%上升14个百分点,在2012年这一年中增长迅猛,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均超过了房地产信托产品。
事实上,从2011年年底开始,新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数量便呈现下降趋势。据多家券商研判,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下滑,主要源于市场需求的萎缩,投资者出于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产品能否到期后顺利偿付的忧虑,在一定程度上选择避开房地产信托产品。
而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基建类信托产品在2012年大幅攀升。申银万国分析师朱赟认为,该类信托产品高增长的原因之一在于,2012年地方政府进入债务偿还期高峰,加上监管层对银行平台贷的控制,发债和信托融资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重要融资来源。
据统计,2012年全年新发基建类信托产品共计333只,较2011增长了3倍。基建类信托产品的“井喷”弥补了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低迷对信托业整体业务收入的影响。
据中信建投统计,2012年信托业营业收入预计为662亿元,较2004年的29亿元增长18倍;2012年信托业净利润预计为466亿元,较2004年的8亿元增长61倍。
B. 企业购买的信托产品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吗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企业购买的信托产品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 held for trading)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会计学2007年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投资。从投资收益来讲,信托的到期收益率要明显高于同期相同的债券和储蓄。
C. 收到信托资金账务处理
利息怎么支付应该是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一般按季度支付,你就直接把对应当期的利息全部按时打到信托专户的帐上,对方怎么分是他们自己的事,信托公司在收利息前应该会给你们出催息单,你用这个做财务成本就好了
D. 万一信托公司破产了,那我们的资金是怎么折算的
信托公司不会破产的吧,这么大的机构,而且银监会在把关怎么会破产呢。
E.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的特点有哪些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专的管理、处分或者其属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F. 信托产品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预期收益型:到期收益=本金*理财天数*年化收益率/365天;
净值型:到期收益=赎回日内净值*赎回份额*(1-赎回费)。
具体容收益计算需查看各产品说明书。
温馨提示
1.理财产品购买至成立期间,即未成立前购买,按活期计息;
2.其中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会在产品运作中扣除,不影响实际收益。
G. 购买信托产品怎么做帐
一般企业购买信托产品后的信托产品会计处理如下:
若该理财产品是保本、固定收益的,否则不构成对发行人(银行)应收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款项的合同权利,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核算,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该理财产品需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其本身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无法直接取得公允价值的,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该理财产品的说明书限定其只能投资于具有活跃市场的证券的,则可根据期末该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确定期末公允价值。
2、如果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中,无活跃市场的证券、股权等占较大比重的,需要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H. 信托里面单位净值怎么算的
1、单位净值: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指每份额基金当日的价值。是基金净资产除以基金总份额,得出的每份额基金当日的价值。每个营业日根据基金所投资证券市场收盘价计算出基金总资产价值,扣除基金当日的各类成本及费用后,得出该基金当日的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日所发生在外的基金单位总数,就是每单位基金净值。
2、信托单位净值:阳关私募基金是属于经过银行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同样也是一种基金理财的方式,我们在这儿为大家介绍一下阳光私募基金合同,这是整个私募基金过程中投资方与信托机构必备的一个环节,并且是十分关键的,那我们来看看它是如何计算单位净值的,也许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帮助大家能够有进一步的认识。
阳光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一样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它们都有一个单位净值的概念,投资者按照单位净值来购买和赎回基金。具体的计算公式就是,阳光私募基金的净值=(信托计划资产总值-固定信托报酬-保管费-投资顾问管理费-浮动信托报酬-特定信托计划利益)/信托单位总份数。和公募基金单位起始净值为1元不同,阳光私募基金的单位起始净值一般为100元,这也是它们二者的一个区别。
I. 信托产品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
预期收益型:到期收益=本金*理财天数*年化收益率/365天;
净值型:到期收益=赎回日净值*赎回份额*(1-赎回费)。
具体收益计算需查看各产品说明书。
温馨提示
1.理财产品购买至成立期间,即未成立前购买,按活期计息;
2.其中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会在产品运作中扣除,不影响实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