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项目融资的历史是什么
绝大多数人认为,工程项目融资是近期才出现的现象,但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甚至近千年前。最早记载的工程融资行为是在1299年,当时英国国王招募佛罗伦萨商业银行援助加拿大北部德文岛银矿的开发。该银行获得了一年的租赁权,以支付所有开采作业的费用作为交换,可以获得这一年内全部开采出的银矿产品。如果采出的矿藏量或价值比所期望的少,英国国王也没有追索权。今天,这种类型的贷款被称为生产支付款项贷款,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的交易中,也出现过以一个工程为基础的融资活动。投资者为荷属东印度公司和英属东印度公司提供资金,以供它们到亚洲的航海活动,在那以后,他们根据在出售时所承担的货物量而获得报酬。历史上,由于可以获得更多的长期不变的资金类型,所以这些商行就会削减它们的海运项目或工程的特殊融资措施。在美国,最早的工程融资发生在自然资源利用领域和房地产业。20世纪30年代,美国得克萨斯州与俄克拉荷马州的“野猫井”勘探者使用了生产支付性贷款资助处境困难的油田勘探工作。同样,房地产开发商在20世纪的工程基础上建筑并资助了独立的商业性(包括在工地上所建房屋在内的)地产项目。在这两种情况下,债权人拥有仅对所资助的工程的索取权。
20世纪70年代,工程项目融资开始进入现代模式,部分地担负起一些大型自然资源的开发工程项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能源价格的飙升,进而导致人们对非常规能源需求量的增加。70年代初期,英国石油公司(BP)以一个工程项目为基础融资9.45亿美元,用于北海的40个油田的勘探开发。大约在此前后时期,“自由港矿产(Free port Minerals)”工程项目融资资助了印度尼西亚的Ertsberg铜矿的开采工程,澳大利亚的ConzincRiotionto工程项目融资资助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Bougainville铜矿的开采。现代的工程项目融资措施已经开始,大量统计表明,80年代初美国就以这种方式修建了数座发电站。70年代持续高攀的能源价位走势促使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共事业管理政策法案”(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Policy Act,缩写PURPA),将其作为促进替代(非化石燃料)能源投资的途径。这一法案需要地方公共事业部门根据合同规定购买所有产品。股权投资者创造了新型的、独立的公司——它们拥有自己的发电厂并以无追索权的债务形式资助它们。这些发电厂是独立的电力生产者。
下图展示了一个典型的工程体系,其中包含了15个组成部分,以纵向互相连接,或以一些更为契约性的合同形成一个IPF,其显著特点在于一个开发者必须签署四份重要合同:(1)建设与设备合同,大多为价格固定的,与一位经验丰富的承包商签署的总承包性合同;(2)长期燃料供应合同;(3)与一家信誉出众的公共事业部门签署的长期电力购买合同;(4)一份运营与维护合同。在这些合同和大量其他合同签署之后,工程负责方就可在此工程基础上注入资金。由于这些合同用途广泛,一些工程融资也可以作为契约性资金运作。
一个IPP标准的工程融资体系
工程项目融资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方式,可以为工程主办方的资产负债提供有限或无限的索取权的举债经营方式。贷款者可能会对这种条款感到满足,因为IPP拥有长期公债和来源于有资格接受信用贷款的合同,加上另一方稳定的现金流支持,因此可以用常规的标准来约束这种契约。20世纪80年代,电力公司获得了总工程项目融资中三分之二的投资额度。根据这个原因,在90年代之前,工程项目融资已成为美国电力融资的同义词。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分化,现代工程项目融资的前身是公共事业部门将免税的市政公债债券用于公路建设、水处理厂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的融资。市政当局和其他实体部门往往利用依靠它们的良好信誉和信贷能力而获得常规公债保证金——以此作为自己的融资资金。长期以来,它们一直在用由特殊红利现金流返还的(美国市、州政府以收益为担保而发行的)收益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
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市政当局开始把工程项目融资与私营企业的投资紧密结合起来,在规定的目标下,促进更为良好的管理。而且赞成者也能更加有效地分担风险时,这些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也可获得更多的可用资金。而实际上,此举限制了政府的预算案。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模式(英文缩写为PPP)近年来已经变得更为规范。比如,英国已经在1992年建立了私人融资计划(the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内容包括私营企业对社会基础设施工程的资助与管理。到1999年,英国签署了总价值达160亿美元的250项 PFI工程,根据早期的成功,英国政府已经确认了更多的可以包括在PFI范畴的工程项目,包括网络医院、学校和监狱的建筑工程等。近年来,包括澳大利亚、爱尔兰、意大利和南非等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相似的PFI。PPP模式是另外一个混合体系的实例。PPP模式利用私人资金和私人公司构成并运作工程资金,如公路、监狱和学校。从历史上来看,这些都是由公共资金资助并以营利的目的运营的。
通过PPP模式,政府会将建设与运营的风险转嫁给私人企业,此举往往可以更加有效地收集并运作这些资金。然而,政府预料到了市场风险(如在公路收费的实例中,就会存在与交通收益相关的风险)。一个政府的市政部门能够比私人企业(公司)更适合应对许多重大的、长期的风险。随着PPP模式在未来的应用,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在开发与运营公共工程资金中的角色将继续得以确定。那些正在非传统领域中(如电力工业之外的工业部门)得到资助的或者正出现在市场上的工程项目将能从IFI和其他保险形式中获得更多的支持。
投资者在寻找能够化解最重大风险并掌控宏观经济学风险的新途径,其部分原因在于市政部门参与后而提供保护措施要弱于工程承包者们事先想象的程度。作为替代,那些工程承包商们正在使用政治风险保险(PRI)去抵消当前货币贬值、没收(土地或财产)以及合同不履行等所造成的损失。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PRI价格正在因需求量开始超过实际供给量而呈增长的趋势。此外,标准商业活动的终止费用和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也正在变得更加昂贵。尤其是,2002年9月11日发生的悲剧性事件以后,保险公司为恐怖主义危害的保险金额度大幅度增加了。从那以后,保险公司要求为恐怖事件分割一部分保险金,此前,这部分金额是包含在普通财产和事故伤害保险金中的。这种增加的成本使得许多种类的工程融资和那些已经开展且需要再度筹措资金的措施更加难以进行。其他一些特别棘手的是国外货币交换汇率风险,对于发展中国家和“零售”型工程项目(即这些工程涉及公路收费、电力、供水等相关的个人用户)来说,更成问题。目前,这些工程将使用当地的货币进行融资,以化解货币贬值所造成的损失,而且这种趋势日渐明显。一种相对较新的措施是货币贬值保险。2001年,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缩写OPIC)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引进了一种新的防止货币贬值损失的形式。如在巴西的一项水力发电工程中,AES Tiete使用了3亿美元融资资金。货币贬值保险在这些没有投资等级的国家中成为一级投资资金来源。
2002年,世界所有工程项目融资市场的资金约为1350亿美元,包括贷款和工程承包公司的股权投资数额,比2001年的2170亿美元下降了38%。在2003—2007年间,工程项目融资都是正向增长的,尤其是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和中东地区,总投资金额以年均23%的速率增长。随着中东地区成为世界最大的工程项目融资市场,从迪拜到整个中东地区都存在着用举债经营融资的方式进行全部收购式投资的明显趋势。在过去的几年中,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尤其是迪拜酋长国对举债经营性融资的兴趣持续且稳定地增加。日益活跃的中东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程融资市场:2006—2007年间,全世界工程项目融资贷款额已达2755亿美元,其中仅中东地区的工程项目融资就高达1013亿美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仅在传统的以能源为基础的工程,而且在所有领域都迅速扩大了。来自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市场开发贷款和市场资金配给都已连续而快速地增加,在企业联合组织的贷款市场上也可以看到这种增加。海湾合作委员会的企业联合组织贷款市场从2003年以来一直持续增长;企业联合组织贷款以其总金额高达1905亿美元的股权市场而扬名天下,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OPI(份额高达39%),而就规模而已,沙特阿拉伯拥有最大的份额(达47%)。
② 简述abs融资模式的主要参与者有哪些
组建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和项目主办人
③ 项目融资中主要参与者的权责是什么
通常说的项目融资参与者的权责是指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
④ 工程项目融资的参与者都有哪些
1.项目发起方、
2.项目公司、
3 .贷款银行、
4.项目管理公司、
5.承包商、
6.供应商、
7.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或项目实施的使用方、
8.东道国政府、
9.担保人、
⑤ 工程项目融资案例
广东省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也是事实上中国第一次使用BOT中小企业融资概念兴建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沙角B电厂的中小企业融资安排本身也比较合理,是亚洲发展中国家采用BOT方式兴建项目的典型。
一、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建设。1984年签署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中小企业融资安排、动工兴建,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电厂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
项目投资结构:深圳沙角B电厂采用了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期为10年。合资双方分别是: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中方),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专门为该项目而成立的公司)。在合作期内,外方负责安排提供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并且负责经营电厂10年。外方获得在扣除项目经营成本、煤炭成本和付给中方的管理费后全部的项目收益。合作期满后,外方将电厂的资产所有权和控制权无偿地转让给中方,并且退出该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2亿港币(按86年汇率,折合5.396亿美元)。项目贷款组成是:日本进出口银行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贷26140万美元,国际贷款银团的欧洲日元贷款5560万美元,国际贷款银团的港币贷款7500万美元,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的人民币贷款(从属性项目贷款)――9240万。(有关数据资料参见 Clifford Chance, Project Finance, IFR Publishing Ltd. 1991.)
项目能源供应和产品销售安排:在本项目中,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除提供项目使用的土地、工厂技术操作人员,以及为项目安排优惠的税收政策外,还签订了一个具有“供货或付款”(Supply o r Pay)性质的煤炭供应协议和一个“提货与付款”(Take a nd Pay)性质的电力购买协议,承诺向项目提供生产所需的煤炭并购买项目产品――电力。这样,中方就为项目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信用保证。
从表面上看,电厂项目并没有像一般在发展中国家兴建基础设施项目那样依靠政府特许为基础,而是中外合资双方根据合作协议以及商业合同为基础组织起来的。但是,由于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和项目的主要担保人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都具有明显的政府背景,广东省政府也以出具支持信的形式表示了对项目的支持,因此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实际上也具有一定的政府特许性质。
二、项目风险分析
国际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一般存在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经营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等常见风险。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在电厂这个项目中究竟存在哪些比较突出的风险。
本项目是火力发电厂建设,为确保电力生产,必须有充足的煤炭供应。因此,妥善地解决能源供应风险的问题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中国的煤炭产量居世界第一,而且项目合作的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已经签订了煤炭供应协议,负责提供项目生产所需的煤炭。考虑到中方的政府背景以及中国政府支持特区开发建设的宏观政策,因而项目能源供应是比较有保障的。在经营管理方面,中方负责向电厂提供技术操作人员,而负责经营电厂的外方合和电力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其委派到电厂的管理人员也都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因而项目的经营管理风险也比较小。就项目本身的性质来看,火力发电厂属于技术上比较成熟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国内外的应用都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技术风险也是比较小的。综合以上几点,应该认为本项目的生产经营风险不大。
市场风险方面,主要应该解决项目所生产的电力的销售问题,这是项目各方收益以及项目贷款人收回贷款的根本保障。考虑到项目所在地深圳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对电力的需求很大,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持续增加,因此项目产品――电力的销售应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而且,项目的中方已经通过签订“提货与付款”(Take a nd Pay)性质的电力购买协议,保证购买项目生产的全部电力。因此,本项目的市场风险也是不大的。
⑥ 项目融资的过程有哪些参与者,其各自权责如何
教皇或圣经,或教会执事。
有一支狂暴的幻想军队,
她的头发就像夜里一片山林,
但是旧面孔浮现,颤抖而庞大,
它就在这里。在我的手触摸之下
又从中天的湖边离中,哈哈
⑦ 项目融资各参与方的关系如何
楼主可以参考宇商融资,网络能搜到。
项目融资主要看你是否能提供一份详尽的计划资料,包含人员配备及管理,盈利模式,盈利时间,市场推广等。这些都是必须的,如果能融到资,那风投就到了。
如果楼主无法做到以上,看下知识产权融资,或许能贷到款。
如果楼主有项目且有货物,可以考虑质押融资,当然房产,地产,车什么的也可以做抵押。
⑧ 项目融资的当事人
由于项目融资的复杂结构,因而参与融资结构并在其中发挥不同程度重要作用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为多,概括起来,项目融资的主要当事人包括:项目发 起人、项目公司、贷款人、项目承建商、项目设备/原材料供应者、项目产品的购买者、融资顾问、保险公司、东道国政府。
(1)项目发起人。项目 发起人是项目公司的投资者,是股东,它通过组织项目融资,实现投资项目的综合目标要求。项目的发起人可以是一个公司,也可以是许多与项目有关的公司(如承 建商、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方或使用方)构成的企业集团,还可以是对项目没有直接利益的实体(如交通设施项目中土地所有者和房地产商等)。一般来说,发 起人是项目公司的母公司。
(2)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常是项目发起人为了项目的建设而建立的经营实体,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公司 (corporate),也可以是一个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和合伙制企业(partnership),还可以是一个信托(trusts)机构。除项目发起人投入的股本金之外,项目公司主要靠借款 进行融资。
(3)贷款人。贷款人主要有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保险公司非金融机构(如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某种类型的投资基金)和一些国家 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在一个项目融资中,贷款人可以是简单的一两家商业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组成的国际银团,还可以是众多的项目债券持有人。贷款人的参 与数目主要根据贷款的规模和项目的风险两个因素决定。
(4)项目承建商。项目承建商通常与项目公司签订固定价格的总价承包合同,负责项目工程 的设计和建设。对于大项目,承建商可以另签合同,把自己的工作分包给分包商。项目承建商的实力和以往的经营历史记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融资的贷款 银行对项目建设期风险的判断。
(5)项目设备/原材料供应者。项目设备供应者通过延期付款或者优惠出口信贷的安排,可以构成项目资金的一个重 要来源。项目原材料生产者在一定条件下愿意以长期的优惠条件为项目供应原材料以保证其长期稳定的市场,这样有助于减少项目初期以致项目经营期间的许多不确 定因素,为安排项目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6)项目产品的购买者。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可以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构成融资信用保证 的关键部分之一。项目产品的购买者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购买合同(特别是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和“提货与付款”性质的合同),保证了项目的市场 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对项目的贷款提供重要的信用保证。项目产品的购买者作为项目融资的一个参与者,可以直接参加融资谈判,确定项目产品的最小承购数量和 价格公式。
(7)融资顾问。项目融资的组织安排工作需要一个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绝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 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决定项目融资能够成功的关键。融资顾问通常聘请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 者商业银行中的项目融资部门来担任。
(8)保险公司。当对借款人或项目发起人的追索权是有限的情况下,项目的一个重要安全保证是用保险权益做 担保。因而,必要的保险是项目融资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项目规模很大,存在遭受各种各样损失的可能性,这似的项目发起人建立起与保险代理人和承包商的紧密 联系,从而正确地确认和抵消风险。
(9)东道国政府。东道国政府在项目融资中的角色虽然是间接的,但很重要。在宏观方面,政府可以为项目提供 一种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微观方面,政府可以为项目的开发提供土地、良好的基础设施、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以及经营特许权;政府还可以为项目提供条件优惠的出 口信贷和其他类型的贷款和贷款担保,促进项目融资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