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美国的光伏企业无融资之忧
美国2009年颁布的《美国恢复与再投资法案》,引入了税务投资人概念。税务投资人在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获得政府30%的税收返还。这种返还又分为ITC(投资税收抵免)和PTC(生产税收抵免)两种形式。前者指由税务投资人投资并且在2016年底前投入运行的太阳能、燃料电池和风能项目,建成后政府将提供30%的税收抵免。而后者则是针对2013年前投入使用的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项目,运行发电后每度电可获得2.2美分的税收抵免,可持续十年时间。
一般说来,在美国缴纳一定数额税金的企业,都可以作为税务投资人。但由于大型电站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税务投资人往往是具有非常庞大纳税基数并且熟悉美国税务规则的大型金融机构,例如美国银行、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和通用集团金融公司等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活跃的税务投资人。税务投资人通过设计的投资结构投资进入能源项目,并利用其庞大纳税基数使得能源项目产生的税收减免可以充分利用。
根据《美国恢复与再投资法案》的ITC政策,拥有一套3万美元的屋顶光伏系统的家庭可以获得约1万美元的税收抵扣。此外,根据美国税务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s)发布的纳税指引规定,2005年12月31日以后的光伏系统可以采用成本加速折旧法MACRS,即固定资产折旧额按照设备年限逐步递减。对于家庭而言,前述税务优惠政策难以应用,而资产以光伏系统为主的开发商则可充分利用ITC和MACRS带来的税收抵扣和税项资产,为了充分利用上述两项政策,以SolarCity为代表的光伏系统以租代售模式便应运而生。
反观国内市场,由于缺少ITC和加速折旧税盾等政策环境,国内目前难以完全复制SolarCity的融资方式。但可以借鉴其思路,将光伏电站视为金融产品,期初可借助融资租赁、与信托/产业基金合资、定增等方式快速做大规模,形成有一定规模的资金池,在蓄势阶段奠定行业地位;随着产业对电站金融属性认识的加深、行业配套政策的完善,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更加快速扩张。因此,从光伏运营商的成长路径来看,对金融工具的灵活运用是企业把握行业快速发展机遇的关键。
『贰』 对中国光伏发展的几点思考
1、清洁能源综合效益大,现在中国的环境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了,环境保护迫在眉睫,需要改善能源结构。 2、光伏是未来能源产业的重点,现在我国在光伏领域在国际上领先,但遭遇到美国和欧盟双反,出口受阻,因此借机转向国内市场发展,为光伏产业赢得喘息之机,希望在此波不利的行情中保持光伏行业的领先优势。 3、中国对世界做出了减排承诺。要实现中国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一方面是国内环境保护的需要,再是在国际社会上环境保护的责任。 4、碳排放交易机制,目前中国已有三家碳排放交易所,未来碳排放交易将会随着环保观念加强而更加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光伏大规模降低碳排放,对后续国际上关于碳排放的谈判将更具有优势。 5、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发展能源产业,成规模的发展可以减少国家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这是利用财政补贴杠杆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最好的范例。同时也能解决中国过去长期的电荒问题。
『叁』 为什么说融资租赁更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
融资租赁其实不适合光伏发电,投资回收期太长,融资租赁一般难筹集超过5年的资金
『肆』 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钱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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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前景可以从国家的扶持政策及省电效果可见项目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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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都是跟国家连接 的!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光伏电池制造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光伏电池制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多晶硅冶炼技术日趋成熟,形成了包括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的完整制造产业体系光伏发电国内应用市场逐步扩大,发电成本显著降低,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当前,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产品出口阻力增大、光伏产业发展不协调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光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同时,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产能严重过剩、市场无序竞争,产品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技术装备和材料发展缓慢,财政资金支持需要加强、补贴机制有待完善,行业管理比较薄弱、应用市场环境亟待改善等突出问题,光伏产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光伏产业当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既是对产业发展的挑战,也是促进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特别是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扩大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毫不动摇地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努力巩固国际市场;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着力推进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着力提高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控制光伏制造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市场为主,重点扶持。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不同光伏企业实行区别对待,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优势企业发展,淘汰劣质企业。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行业自律,支持地方创新发展方式,调动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和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水平,显著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高光伏产业竞争力。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对外贸易和投融资合作取得新进展。
三、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一)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光伏制造企业应拥有先进技术和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
(二)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政策引导和推动,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加快关停淘汰落后光伏产能。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晶硅制造企业和技术研发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引导多晶硅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优势地区聚集,鼓励多晶硅制造企业与先进化工企业合作或重组,降低综合电耗、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三)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通过实施新能源集成应用工程,支持高效率晶硅电池及新型薄膜电池、电子级多晶硅、四氯化硅闭环循环装置、高端切割机、全自动丝网印刷机、平板式镀膜工艺、高纯度关键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光伏逆变器、跟踪系统、功率预测、集中监控以及智能电网等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光伏发电的系统集成技术能力。支持企业开发硅材料生产新工艺和光伏新产品、新技术,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和企业培养光伏产业相关专业人才。
(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开展光伏产业前沿、共性技术联合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国内光伏企业和基地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重点培养创新能力强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积极参与光伏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海外推广,推动检测认证国际互认。
五、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根据光伏产业发展需要,编制实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可根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发展需要,编制实施本地区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制造产业与发电应用光伏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实施指导。完善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
(二)推进标准化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适合不同气候区及建筑类型的建筑光伏应用标准体系,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加强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健全光伏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及时发布符合标准的光伏产品目录。开展太阳能资源观测与评价,建立太阳能信息数据库。
(三)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完善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运行技术岗位资质管理。加强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运行监管。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的执法监察。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太阳能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六、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其接网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二)完善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服务。各电网企业要为光伏发电提供并网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全额收购所发电量。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加强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监管。
七、完善支持政策
(一)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对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具备接入电网运行条件,可放开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二)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根据光伏发电发展需要,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光伏发电规模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相协调。
(三)改进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管理,保障附加资金应收尽收。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机制,加大对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价及信息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标准制定及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和牧区光伏发电应用以及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做优做强,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制造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光伏产业特点和企业资金运转周期,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信贷准入可达标的原则,采取灵活的信贷政策,支持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支持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和境外投资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严禁资金流向盲目扩张产能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对国家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项目不予信贷支持。
(六)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不涉及转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并简化程序。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光伏发电价格、税收、金融信贷和建设用地等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政策,引导本地区光伏产业有序协调发展。健全行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统计监测和研究制定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产业服务,建立光伏产业监测体系,及时发布行业信息,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2013年7月15日
『伍』 2020年准备安装光伏要融资,阳光工商业光伏的融资谁知道吗
2020年准备安装光伏要融资阳光工业工商业光伏融资,这个很少人知道。
『陆』 现在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都大量投资光伏电站
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光伏电站的原因之一,是光伏电站由于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而成为一项优质资产
『柒』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光伏项目融资难问题
各个省份不太一致,这要看各个部委的审批速度。至于施工周期什么的,你得看施工地的情况,施工难度,偏远地区是否有足够的人力,但这是EPC的事情,和设计院没关系。你说的这些问题都是因地区不同有很大差异的,没办法说的清楚。
『捌』 分布式的光伏电站为什么融资难
理论上是可以的,这样的项目应该是建设周期长、结构复杂的,所以具体操作应该是有一定难度的。
而且光伏产业目前也不是特别好,存在一定风险,不是一般的租赁公司能做的。
『玖』 光伏531新政出台后 光伏融资租赁如何发展
531新政后,光伏行业去补贴化将成主流
随着被称作史上最严光伏政策“5·31”新政的出台,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光伏行业出现“降温”。面对新建规模严控、补贴下调等政策,15家A股光伏企业发布的2018年半年业绩报告预告显示,近一半企业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光伏行业去补贴化将成主流,行业洗牌在即,不少光伏企业开始谋转变求生存。
6月后光伏不再进行补贴
据前瞻产业园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光伏行业投融资前景与战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在产业层面,上半年抢装不如预期,1-5月组件价格基本处于持续下降状态,尤其是“5·31”新政后,组件价格甚至跌破2元/瓦,半年降幅达到近30%。多家组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中小企业更加明显。
从光伏上游企业来看,“5·31”新政后,国内多家硅料厂开始停产检修,总计超过10家,同时硅料价格跌幅也进一步加快;
硅片方面,上半年一些多晶硅片企业受制于设备、资金等因素,陆续停产或破产,6月以来有加速趋势,而且硅片价格持续下降,平均每月下降0.3元/片。
去年有半数以上企业净利润下滑,今年一季度又有13家继续下滑。其中,组件企业形势尤为严峻,净利润率降至1%以下,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光伏行业已经进入了“微利”时代。
光伏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实际上,光伏行业去补贴是必由之路。如果去年底存量130GW未进目录的光伏项目全部进目录,则每年补贴需求为7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平价上网到来之前,增量项目大概需要160亿元的补贴。这样算来,平价上网之前,中国光伏行业每年需要超800亿元的补贴。面对国内市场的低迷,不少骨干企业已加速开拓国外市场,部分光伏企业海外市场已占自身出货量的70%以上。
“跑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与此同时,光伏企业想要继续谋求发展,就必须快速转变发展思路、迎难而上,“跑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未来光伏行业发展的重点在于“降本增效”。会在逆变器内部大量使用自制件,降低生产成本,为投资商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目前很多企业都在推广半片组件等高效产品,在增加一定设备投入的同时,明显提高发电效率,从而在降本和增效之间取得平衡,技术的进步,能够早日实现平价上网。
此外,新政严控光伏新增规模也并非一刀切。新政的出台不是为了控制光伏规模发展,对于先进技术、高质量产品、不需要国家补贴的电站项目“是留了口子的”。
在光伏企业看来,下一阶段,分布式光伏仍是行业发展重点。目前我国已有12个省市提供地方性补贴,个别地区盛市、县补贴叠加最高可达0.75元/千瓦时,仍可以开展户用光伏项目,下一步将把资源聚焦在收益较高的地区。下半年常规户用光伏市场整体会有下降,重点开发有地方补贴的城市,以及一些小型工商业项目。
分布式装机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分布式装机占比已经从去年的30%增长到今年上半年的接近50%,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分布式电源市朝交易的推广,将会促进更多商业模式的创新。我国光伏行业从过去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高质量和高效率方面,这对光伏行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比集中式电站,补贴强度更高的分布式光伏面临的补贴退坡压力更大,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将逐步由“补贴驱动”发展为“配额驱动”,最终过渡到“完全市场驱动”。
优化光伏发展环境
对此,光伏企业对优化行业环境也有所期待。在成本问题上,光伏电站建设的非技术性成本已占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包括土地成本、财务成本和并网成本,希望政策制定者加强落实、创新手段,切实降低光伏电站建设的非技术成本。而“融资难”问题上,要形成规范成熟的融资体系,来保障光伏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光伏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下一步将着力优化光伏发电的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光伏发展专项监管工作,建立市撤境监测评价机制,出台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投资经营负担政策文件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光伏发电的发展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