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我们应该如何处置了
残值的处理是按两种情况来区分的,首先,设备原值中是包含残值部分的,所以当设备最后归承租人所有的话,也就是残值属于承租人现金流入的部分,所以现金流出就是租金部分,现金流入就是设备的原值。但是如果残值归出租人所有,也就是说在租赁期满的时候,这部分残值是要流出承租企业的,而且题中给出的残值是在租赁期满那个时点的价值,所以要将其折现并在设备原值中减去才是企业现金流入的现值,现金流出仍然是租金的部分。
2. 某企业向租赁公司融资租入一套设备,设备原价600万元,租赁期5年,预计设备残值2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2)融资租入设备残值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权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3.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怎么计提折旧的问题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视为企业所有,其折旧方法与所有固定资产相同,折旧的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的方法有:
一、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二、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目前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的分数计算年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则分母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为10,第二年分子为9以此类推。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帐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另: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2、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4. 融资租赁资本成本或租金的计算中是否考虑设备的残值
“设备价值”是出租人目前的投资额。是出租人目前现金流出的现值。
如果残值归出租人,则出租人未来获得残值现金流入,残值现值可以补偿部分投资额,所以需要通过收取租金补偿的部分为“设备价值-残值现值”,即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残值现值,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如果残值归承租人,则出租人的投资额全部通过收取租金补偿,所以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此时残值不能补偿出租人的投资,所以计算时不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担保余值)
担保余值就是说在租赁期结束的时候,承租方承诺以一定的价格来购买这个设备。这个价格就是担保余值。而残值的定义就是设备结束时其拥有的公允价值。
因此,在租入的资产计提折旧要减去担保余值。这样,固定资产随着折旧的计提,到租赁结束时,剩下的价值就是担保余值,就不必考虑残值问题。所以不必折现。
站在出租方的角度,租赁结束时候的担保余值收入必定是多个年度以后的收入,因此要折回到现在的时点。同理,站在承租方一样的。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视为企业所有,其折旧方法与所有固定资产相同,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的方法有: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5)融资租入设备残值扩展阅读:
有时,担保人并非对资产余值全额担保,未担保的资产余值称为未担保余值。一般情况下,租赁期满,应对资产的实际余值进行评估,实际余值低于担保余值时,担保人应对这部分差额全额补偿;当然,租赁资产实际余值高于担保余值的,按照融资租赁的实质,这部分差额收益应归承租人享有。对未担保余值,承租人不负补偿责任。
租赁资产余值的担保情况不同,核算方法也存在差异:出租人对资产担保余值应计入其最低租赁收款额内核算;未担保余值则作为租赁投资总额,并单独核算,租赁期内需经常检查,如有减值,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对承租人而言,租赁会计中只需将担保余值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内,未担保余值毋需反映。
6. 融资租赁资产的残值怎么定或怎么计算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当采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样的折旧政策。但有一定的特殊性:
(1)折旧期间的确定: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②如果不能合理确定是否能够取得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年限。
本例中融资租赁的设备以6年为折旧年限,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故折旧期从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66个月(12*5+6)。
(2)残值的确定:①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提供了担保,则应提的残值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担保余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②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本例中,融资租赁设备应提残值=660+5+25-30=660万元
该设备在2010年应计提的残值=(660+5+25-30)÷(12×5+6)×6=60万元
7. 如何理解融资租赁中残值的处理
残值的处理是按两种情况来区分的,首先,设备原值中是包含残值部分的,所以当设备最后归承租人所有的话,也就是残值属于承租人现金流入的部分,所以现金流出就是租金部分,现金流入就是设备的原值。
但是如果残值归出租人所有,也就是说在租赁期满的时候,这部分残值是要流出承租企业的,而且题中给出的残值是在租赁期满那个时点的价值,所以要将其折现并在设备原值中减去才是企业现金流入的现值,现金流出仍然是租金的部分。
融资租赁资产的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残值是指预计在资产使用寿命的期末处置一项长期资产可能获得的价值。
(7)融资租入设备残值扩展阅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
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8.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预计净残值和预计清理费用如何处理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1、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去的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2、无法确定上述情况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计提折旧。
3、应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9.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四年,还有残值租入时会计分录长期应付款要包括残值吗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四年,有残值,租入时会计分录长期应付款要包括残值的,入账价值和融资费用是承租人分摊的,和长期应付款总额没有关系。